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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初社会秩序的重建

在明朝建立全国政权后的100年内,明朝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也是最富强的国家。尽管明朝的统治政策有许多不当之处,但比之同时期的亚欧国家,明朝所达到的水平仍是他们所不可企及的。明朝能够获得较多的成功,与统治者重用儒者是分不开的。

一、明初福建社会秩序的恢复

明洪武元年,朱元璋发兵入闽,很快消灭了元朝在福建的残余力量,元福建行省陈有定被俘,而后被杀。明军在汤和的率领下从海道进入闽江,再进入福州。汤和为人仁厚。他的军队有“秋毫无犯,市不易肆”之誉。福州被完整地保存下来。洪武二年,朱元璋派女婿王恭入闽。“临行谕之曰:闽夙号富庶,元末困于弊政,朘削尤甚,民病未苏。汝往绥之,毋恃亲故。若不能守法,朕不汝纵。恭至,抚循凋敝,多方规画。命指挥李惠为福州筑城,并建楼橹。先造一城于城北,跨越王山,今名样楼” 。可见,明军入闽,有一个很好的起点。不过,明朝官员对省会的统治较为小心,在其他地区,就有些问题了。

明初福建的局势。明初,陈有定军队虽然被明军打败,但他的部属散居八闽,还有相当的势力。他们趁明朝政策失误之际,屡屡号召乡民反抗,造成明初福建社会动荡不安。洪武元年(1368年),有定故将金子隆、冯国保率众攻陷将乐城,杀死知县冯源、主簿苏兼善等人,并乘胜攻打延平府城 。张理在闽南任职时,“漳浦接连溪洞,民善乱,旧于其地置汀漳屯田万户府。及入职,方诏征屯田军赴京。万户吴世荣遂叛。府君集民兵攻世荣戮之。具上奏中朝免其征。海冦林仲明、郑惟明、郑君长恃能出入海涛,先后为背叛,漳州卫兵虽尝剪除,而渠魁逸不可捕。府君悉用谋致之磔裂以徇。民畏威不复敢为乱” 。又如:“南靖县民为乱,诖误者数千人” 。洪武三年(1370年),惠安元朝故将陈同起兵,攻占永春、德化、安溪三县,一时闽南大震 。这些起义在明朝强大武力的镇压下,很快就失败了,但它却说明明朝对福建的统治还不稳固。除此之外,在元末数十年的战争中,福建经济遭受极大的破坏,人口流失,田园荒芜,满目凄凉。林弼叙及他的家乡:“长泰在漳邑为小,其民则视他民为哗,元政既衰,令非其人,民不堪其虐,辄且挺而起。比寇平,则民以残矣。既内附,邓侯廉首来作县,较其户,则死而徙者十二三;视其民,则刀痕箭瘢,肤体弗完,不能业其业者又一二也” 。人口下降造成农田荒废,仅古田县就有“荒田千顷” 。明初大诗人陈亮的《悼犬行》一诗说:当时因人口稀少,猛虎在村落中出没,猎食犬牛等家畜,造成“十家九室无吠声”的惨状

上述状况同样存在于中国的许多地区。为了实现天下大治,雄才大略的明太祖朱元璋在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下,进行了从武化到文治政策的调整,以使民众在大乱之后,能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首先,明朝官员在安抚流民方面做了很多事。裴思明任浦城县丞时,“邑初归附,流移未复,思明躬诣旁邑,以招徕之” 。徐济在兴化知府任上,“视编氓如子。至于颠连无告者,尤加惠养” 。马文升回顾:“我朝洪武初,招抚流民,俱有定法。彼时人民安业,无多逃亡。遇有灾荒流移他所者,所司即委佐贰官员,带领各里里甲,分投前往有收去处寻访招抚,带领回还。重加存恤,或给予鸡豚,或量免税粮,苏息数年,方当差役” 。这样,因战乱离乡的百姓逐渐回到家乡,社会秩序逐渐稳定。

其次,恢复农业生产。朱元璋出身农民,对农民疾苦有深刻的体会,因而,他当政之后,对恢复农业生产十分重视。《永春县志》记载:“国初重农桑之政,洪武二十七年,命工部移文,教天下百姓多栽桑枣”;“洪武初,令民不种桑麻木棉者罚之布帛” 。由于朱元璋的诏令,各地官员都将农业生产当作任内的主要事务。在福建,李春于洪武年间任兴化知府,“修筑陂堰及西湖等十斗门。凡可以利民者,无不为之” 。长乐县的濒海田受潮水侵蚀,庄稼难以生长,知县率民修复海堤,“由是长乐田无斥卤之患,而岁获其利” 。芮麟任建宁知府:“宽厚能文,岁饥,劝富民出粟赈济,全活甚众” 。这样,福建的农业生产逐步恢复,而社会也恢复了元气。

再次,兴办学校。明代地方行政的又一重要特点是重视教化。学校是教化之源,在明代官员看来,要使朝廷对某一地区的统治真正巩固,最重要的是办学校,以儒学教导百姓。明初福建各地的官员对办学是很积极的。例如:章文旭,洪武间任邵武通判,“时承兵燹之余,学校、廨舍、桥梁创建修饰,皆其功也” 。学校恢复后,在战乱中逃亡的儒生重又聚集在一起,他们读书考科举,争取在新朝的宦途上一显身手。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地为新朝所笼络,成为新朝代的拥护者。而明朝的统治也通过他们落实到每一乡村。明朝初建,国家缺乏人才。“洪武壬戌征秀才八千余人入试朝政”,来自漳州龙溪县的刘宗道获第一名。朱元璋对他们不是太放心。“仍命学士詹徽密察诸儒中特异者,复居德行第一。以布衣侍坐共论治道,拜都察院左都御史。条上二十事,言甚切,上命所司采行” 。如上所述,刘宗道在八千秀才选拔中获得第一名,因而得授都察院高官,如此破格选拔,在后世是难以见到的。此外,在明初颇有怨言的蓝仁之弟蓝智,也在洪武十一年获得荐举,以明经的资格出仕广西探察司佥事。这种政策为明朝争取了大量的儒生

然而,朝廷有些统治政策也引起争议,最为明显的是迁豪富政策的实行。明朝为了某种目的,多次强迫富户移民。其一是以朱元璋的家乡凤阳为中都,从四方强制性移民到凤阳。从崇安人蓝仁的《蓝山集》来看,他曾被迫移民两淮;其二是移民北京,永乐帝定都北京后,迁东南富户入京。嘉靖时蔡清说:晋江安平镇有柯氏大族,“洪武、永乐间,柯氏以赀雄一县,有司举富户实京师,至今其子孙世丁富户役” 。这说明明初福建亦有富户被迁至北京。为了解决富户在北京的生活与赋税问题,明朝廷又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因供输浩繁,移徙日众,乃于原籍每户征银三两助之” 。这类银两便叫“帮帖银”。据史册的记载:嘉靖十五年(1536年),福建解发帮帖银6000两至京 。由此可见,由福建迁往北京的富户约有2000人。对这种迁富户政策,有人是给予好评的,因为它不仅有利于统治者巩固京城,而且会铲除地方的豪强,使农民得到土地。但从实际的实施结果来看,迁富户往往是让原有的富户在异地变成贫困户,而其原籍也因富户的迁出失去大笔资金,生产不振。明初福建等东南城市的商品经济比之宋元略有倒退,与这一点是有关的。公平地说,儒家的治国思想一直是不干涉主义,让民众自行其事。所以,迁豪富政策实际上来自法家思想的残余。其次,对至高无上的皇权来说,它愿意看到民间一切平等,最好不要有可以挑战自己一呼百诺的大户。朱元璋登基以来,一直是有意识地削平大户。南京沈万三从巨富到破产,便是典型的例子。

总之,明初的政策并不能完全贯彻儒家“爱民为上”的传统思想,法家的思想常常被采用。尽管法家的施政思想在明代已被看作是一种历史负担,但朝廷为了实际利益,往往不是采用儒者的理想,而是应用法家思想,这是这一时代儒者的悲哀。

明初沉重的徭役。明初福建的赋税不多,但徭役负担很重,其原因在于朱元璋求治心切,总想在他在位的时候,将一切事情都做好,子孙可以安享其福。例如,为了加强沿海抗击倭寇的能力,明洪武五年(1372年)八月甲申,朱元璋下诏:“浙江、福建濒海九卫造海舟六百六十艘,以御倭寇。”洪武八年四月丙申(初七),“命靖宁侯叶升巡行温、台、福、兴、漳、泉、潮州等卫,督造防倭海船”

明初造船是作为徭役的一种,分摊给沿海百姓的。造船需要大量的民力民物。《明会典》记载洪武年间造一艘一千料的船,计需用杉木302根,杂木149根,株木20根,榆木舵杆2根,栗木2根,橹坯38枝,丁线35742个,杂作161个,桐油3012斤8两,石灰9037斤8两,捻麻1253斤3两2钱。船上制作缆绳的杂物还有:络麻1294四斤,黄藤885斤,白麻二十斤,棕毛2283斤12两 。可见,老百姓为造船付出代价之大。对于这一点,朱元璋是很清楚的,“上谕中书省臣曰:自兵兴以来,百姓供给颇烦,今复有兴作,乃重劳之。然所以为此者,为百姓去残害,保父母妻子也。朕恐有司因此重科吾民,反致怨讟。尔中书其榜谕之,违者罪不赦” 。尽管对官员做了约束,实际上,大规模徭役的本身,便是老百姓难以承担的。南平县志记载:洪武年间朱孟常任南平县令时,“江西民采木南平,饥饿濒死”,朱孟常“赈之以粟”。“时遣中官至县督催木尚未备,苛急骇扰,常服力安抚。中官夜梦神告曰:‘若第去,朱令在,何忧?’中官觉,悉以付常。常从容处置,事集,而民不扰” 。以上事实表明,洪武年间福建的采木工程,甚至动用了来自江西的民工!它给福建军民造成的压力,不难想象。

除了造船外,其他重要的徭役还有多项。例如,在沿海建立卫所城。史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遣周德兴入闽巡视海疆,在短短的一年内,周德兴在沿海“三丁抽一”,建立起一支大规模的卫所大军,并建筑20座卫所城。这些卫所城的遗址尚保留多处。著名的崇武所城、东山岛所城、定海所城,都是这一时代修筑的。泉州永宁卫城,仅拆于20年前。从遗址来看,这些卫城都建设得十分牢固。连江的定海所城,墙高二丈余,花岗岩砌成,临海的城门有复道,建筑相当考究。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周德兴怎么能在一年内建成20座如此规模的大城?其实,也不难理解,他一定是使用了“人海战术”,以军令命令福建沿海各府县分片包干,限期筑成。老百姓为此付出的代价可想而知。

如果说造船与筑城都是一时性的,长距离的赋税运输则是福建民众长期的负担。明代许多赋税不在本郡缴纳,而是指定运往外郡某地。这对农民来说是变相加赋。明代初期,大规模的军事活动连续不断,福建作为明朝的后方基地之一,在人员和物质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明朝于建国的洪武元年(1368年)统一了福建,当时,中原的广大领土仍处在元朝残余势力的统治之下,为了统一中国,明军发动了规模宏大的北伐,百万大军浩浩荡荡北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了元军的主力。但是,退回漠北的蒙古军仍有相当的实力,并在很长的时期内保持着元朝的国号,这是明朝所无法容忍的。因此,在洪武帝至永乐帝的57年内,明朝多次出动几十万人的大军北伐蒙古,深入漠北数千里,但一直未能解决这一问题。其间还发生了靖难之乱与远征安南等事件。可以说,在这一段时期内,明朝的战争连绵不断,百姓尚未能享受真正的和平。长期的军事活动消耗了明朝大量的人力、物力,虽说福建不是战争的前线,但明初朝廷征用大量人员与物质,给福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强制性抽丁。明朝的军队数量是历朝所不及的,仅仅福建就有卫所军队48000多人。为了维持这一支军队,朱元璋想方设法在民间搜刮兵丁,例如,洪武元年(1368年),明将章存道率处州乡兵15000人入闽作战。陈友定灭亡后,朱元璋欲调这支乡军北上。其时,章存道之父章溢为明朝大臣,他认为应让这支乡兵还乡,而“昔尝叛逆之民,宜籍为军,使北上”。这时,处州乡军占据闽北浦城、崇安一带,要征调“叛逆之民”当兵,自然是闽北百姓倒霉了 。这类事件在明初经常发生,例如洪武五年(1372年)十一月,“故元降将行枢密院同佥赖正孙,招集福州遗兵五千人送京师” 。抽丁还曾引起福建民众的叛乱,据史册记载:洪武四年,原元朝福建参政阮德柔曾向朱元璋提出:“臣故部伍多壮士,今皆散处民间,若往收集,可备行伍。”于是,阮德柔回到他一度盘踞的建宁城,“既至,人多怨之。又性严急,人尤不堪,于是,浦城县新军百户李子清、詹子顺、张仲真等率众杀德柔,因而为乱,建宁卫遣兵击子清等,皆伏诛” 。这是一场由抽丁引起的兵变,从当地人民反抗之激烈来看,抽丁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明代军队的死亡率很高,由于明代前期战事频繁,明朝的卫所军队常被征调至远方作战,而军官不能爱惜士兵,常常造成士兵的非正常死亡。杨士奇在永乐年间说:“有以两广……福建……之人起解北方极边补役者,彼此不服水土,南方之人死于寒冻……且其卫所去本乡或万里,或七八千里,路远艰难,盘缠不得接济。在途逃死者多,到卫者少” 。一直到明代中期马文升还说:福建等地赴北疆戍兵,“累到累死,累解累逃”

元末明初,崇安诗人蓝仁有许多诗咏及明初百姓被抽丁的惨状,例如:“万方一日纲纪新,四夷重译来称臣……兵选三丁儒一丁,裂荷焚芰别山谷,带牛佩犊趋边庭,万人坑平百草绿,风雨年年寡妻哭,纵有生还老退身,疾疢伤残形不足” 。在蓝仁看来,他的家乡长期被元军盘踞,这并不是百姓的错,为什么要把他们充军远方呢?他的《有感组诗》咏道:“玉石何劳辨,兵农不必分,异方投体魄,非罪及儿孙。部伍年年定,饥寒处处闻,荒田兼废屋,愁眼对秋原。”可见,大量壮丁被抽当兵,造成农村农田普遍性抛荒;抽丁还造成农民惶恐不安的心理:“道路频征发,悲号孰忍听,老翁忧绝嗣,童子畏成丁。”更为可叹的是,抽丁造成许多家庭破裂,蓝仁说:“嫁女先邻近,谁言有远征?长号辞母去,无力逐夫行。”诗中的女主人公被迫告别父母,跟随丈夫远戍边疆,这是何等悲哀的事,“边郡书稀到,衣襟泪不干,南人西北老,天远问应难” 。蓝仁自己也有儿子被抽丁,他的《示儿》咏道:“天怒宁论罪有无,荷戈万里戍成都”;“衰容浑欲不胜衣,况复天涯有戍儿” 。他的儿子最终死在半途,垂老的蓝仁悲泪难禁,《哭儿骨殖还故山》:“愁心惨淡失清秋,归骨凄凉傍故丘……黥作孱兵宁饿死,西风残照泪交流” 。可见,抽丁一事给闽北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因此,当时福建人遇到抽丁,全族震动。个别自愿出征被当作壮举。“王公者,其先本赤籍,公为商于建宁。族子以起解来告。公恻然曰:‘汝贫,又无嗣,奈何令汝为军族。’子曰:‘输次,当然。’公曰:‘吾有子,当代汝行。’不诣家而去” 。王氏后来被全族视为英雄。以后,明朝改变制度,以北方壮丁补充北方军队,南方壮丁补充南方军队,福建兵丁的死亡率才下降。

在这些北去的戍卒中,只有少数人成名。闽县的林观是其中的一个。《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四年二月,“锦衣卫都指挥佥事林观卒。观,福建闽县人,本燕山右卫戍卒,以奉天靖难功,累升陕西都指挥佥事。宣德初召还,授今职。至是卒,遣官赐祭” 。林观从戍卒升至锦衣卫都指挥佥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由于明代统治政策的失误,明初福建的部分地区每每发生动乱。例如,洪武五年同安县吴毛秋起兵;六年,福州府罗源县山民、古田县山贼及永福县民作乱;洪武十年,泉州民任钧显作乱;洪武十一年九月,泉州永宁卫贼人作乱;洪武十二年,漳州府龙岩县民江志贤作乱,聚众数千人;洪武十四年十月,漳州府南靖县民为乱;同月,古田县民廖十等作乱;十二月,漳州府龙岩县民作乱,自立官属,侵掠龙溪县;洪武十五年二月,漳州府龙岩县郡盗作乱。可见,在洪武年间,福建民众起义不断,这主要是由于朝廷徭役过重,民众不堪负担,所以,屡屡发动起义

洪武年间,正是明朝甲兵最盛的时候,然而,福建地区却爆发了多次农民起义,这与宋代初年福建一度稳定是不同的,也反映了明朝廷的失策。由此可见,明朝统治福建比之北宋统一福建之轻松,是远远不如的。宋朝统一福建以后,着重的是以德服人,但明朝统一福建后,着重点是利用福建的物质与人员,以支持长期战争,由于立足点不同,明初闽人对新朝代的反映也就不如宋朝了。

当然,由于明初甲兵强盛,主要是发生于福建南部的农民起义,总是迅速被明朝的军队扑灭,福建大部分地区是处在稳定之中的。这是由于明朝一方面有强大的军队,另一方面,明朝在政策上也比较注意协调人力与物力,而当时的官僚政权较为清廉则是最重要的。

二、廉洁政府的追求
1.三权分立、一统于上——明代福建的行政序列

明朝统一福建之后,马上建立了行政管理制度。其构思是恢复唐宋时期中国固有的官制。但是,由于明朝承元朝而来,许多方面不能不受到元朝制度的影响。以明代福建省制来说,它是元代福建省制的自然延续,在许多方面反映了元代制度的特点。例如,元代省级机构有三个系统:宣慰司管理民政,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管军事,另设肃政廉访司掌管监察与刑狱。明代福建省级机构也有三个系统,承宣布政使司掌管民政,提刑按察使司掌管监察与刑狱,而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不过,元代福建的宣慰使经常兼都元帅府,反映了元代军政不分的特点,而明代的制度则强调文武之别,布政使是文官,都指挥使是武官,文武之间,泾渭分明,一般是不容混淆的。其根本原因在于明朝的制度着眼于三个系统的官员相互牵制,不论文武都不得擅权,这是元代所未有的。

明朝的布政使司的最高长官是左右布政使,级别为从二品,下有左右参政二员,左右参议各一员,级别分别是从三品、从四品。

布政使是福建的行政主官,黄仲昭说:“国朝改设布政司以统八府一州五十三县之治,品秩几与六卿等。而凡所部百僚、列郡庶政,无一不在纲维,其柄任之重,位望之尊,即古方伯之职也。膺是任者,必有其端列郡之表率,副斯民之瞻仰”

福建等处提刑按察使司的主官为按察使,正三品,比布政使低一级。他的下属有:按察副使二员,佥事四员,分别为正四品,正五品。按察使司的权责相当后世的司法、检察机构,主要职责是审理案件,同时监督同省的官吏。

福建都指挥使司的主官是都指挥使,正二品,级别比同类官员高。但明朝重文轻武,武职官员品级虽高,却受到同僚的歧视。都指挥使的属官有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

以上三大机构中都设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等机构,但吏员数量不等,福建布政使司的吏员有八九十人,按察使司吏员只有一半,都指挥使司更少,不论文武机构,它的吏员都选用文人。

明代福建布政使司下辖八个府:福州府、建宁府、泉州府、兴化府、延平府、漳州府、汀州府、邵武府,大致上是元代的路都改为府。明宪宗成化九年(1473年),又增设了福宁州,与以上八府并列。明代的府设知府、同知、通判、推官等官员。知府官衙中也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等幕僚性质的机构,并附设阴阳学正、医学正科、儒学教授、训导等官,分掌教育、医疗、天文、风水等各类事务。另设僧纲司、道纪司等掌管宗教的机构。这些机构也与宋元时期相类似。

明代的县级官员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儒学教谕、训导等人,比唐宋时期多了几员,所以,明代官员有这种说法:“余表秩官而知十羊九牧之说之非诬也。政(和)一弹丸之地耳,俗颇称淳朴,赋无宿逋,讼甚简,月不能数十,择其近情者理之一日,而案牍可清,虽西南二里有可耕之民,而无可耕之地,寡积聚,或易于为非,得一循吏,便可卧治。主簿已久裁革,即县丞亦赘尤矣” 。明代县级正式官员很少,但每一个官员都是一个衙门,每个衙门要配备一批书吏和差役,所以,每个衙门实际上要奍数十人至上百人,在那个时代,这就是民众沉重的负担了。所以,人们主张一些小县可以减少一些衙门,以减轻民众的负担。但官员太少,管理上就比较粗放了。明代的百姓大都是自行管理乡村中的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很“自由”的。但从另一面说,民众的基本权力很难得到保障,乡村多落入有权势的乡绅手中。

明代的制度与元代的区别在于:元代的行省长官是地方最高官员,他有权统辖境内一切官吏,处理一切事务。而明朝将行省分为三个系统,各行其事,相互牵制,并强调按察使的监察作用。洪武十八年(1385年)福建发生过这样一个事件:福建按察使陶垕仲“治赃吏数十人”,他发现同级的福建布政使薛大方贪暴自肆,便上疏弹劾,薛大方也上疏自辩,朱元璋不明内情,逮垕仲至京。“事既白,大方得罪,诏垕仲还官。闽人迎拜,为之语曰:陶使再来天有眼,薛不去地无皮” 。按察使斗倒布政使,这在元代是很少见的。由此可见明代监察系统确实起了作用。但是,随着岁月的推移,官官相卫的风气也在侵袭福建地方官场,因此,以后的按察使司官员是很少作“恶人”的,这一机构也逐渐失去了作用。所谓“三权分立”,其后变成了三家互相推诿,谁也不负责。为了纠正这一缺点,明朝又出台了巡抚制度。

巡按与巡抚的设置。明代地方制度与元代相比,缺少一个有权统辖文武的官员,这样,一旦遇到事变,文武不协调,往往误事。于是,每逢发生重大事变,朝廷便命中央高官来到地方,统管一切,这类官员叫巡视、巡按、巡抚,逐渐变为常设官员,最后定名为巡抚 。福建最早设置的巡抚是正统年间的杨勉,其职责在于开采银矿,权力有限。邓茂七起义失败后,曾有官员建议在福建设巡抚:“福建僻在一隅,边临大海,隔远京师,人多梗化……乞敕在廷重臣一人往彼任巡抚,庶几民心有所倚仗,盗贼不至滋蔓。”此呈被吏部尚书驳回:“廷臣巡抚,本非定制,迩者朝廷以福建年谷稍登,民颇宁息,已征回京……非有大事,不许轻遣廷臣” 。因此,福建在很长时期内都没有巡抚,迨至嘉靖年间,浙闽巡视朱纨说:“切照各省俱有抚臣……惟浙江、福建素无抚臣,止是巡按御史专制” 。郭造卿说:“盖闽之巡抚,自正统前侍郎杨勉始也。至成化末,王继而后,或罢遣矣。嘉靖间,胡琏、朱纨、王忬兼闽浙巡视,事平而不常设,专设自阮鹗始,未几而兼提督军门矣” 。阮鹗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任福建巡抚,这是第一位福建省的专职巡抚,以后陆续有人历任。巡抚总管地方的行政、财政、监察、军事等各种事务,他的身份是中央派遣官,代表皇帝出巡地方,他有权参劾地方官员,朝廷为了支持他的权威,所有参劾,大多批准。所以,巡抚的权力极大,一旦出京,全省震动,所有的官吏都颤栗不安,伏首听命。由于巡抚出京后,总要奏免一些贪官以树威信,所以,巡抚出巡地方,对整顿吏治有一定效果。此外,巡抚制度也使朝廷权威大大加强。

从明朝地方吏治的“三权分立”到巡抚的“一元化”领导,让人觉得明朝的政体改革走了一条弯路,最后又回到了元朝由行省最高长官统管一切的老路上去。不过,元代的行省长官多为武将,他们没有一点道德观,在任上贪污行贿,虐待百姓,而且毫无顾忌地揽权用权,不仅搞坏了地方吏治,也使其治下成为一个独立王国,隐然与朝廷抗衡。而明朝的巡抚大多是文臣,他们出巡福建,也多为临时性的,所以,他们的存在,不但不会影响朝廷的权威,还会加强朝廷在地方的影响。这是明代地方制度与元朝不同之处。

2.明初吏治的整顿

明初吏治最大的成功是对腐败的清除。在封建专制时代,吏治的腐败几乎是不可治愈的顽症,然而,历史上没有一个朝代像元朝那样全无法纪。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鉴于元末的官风,全力整顿吏治,使明代的吏治焕然一新。明太祖对贪官污吏的惩治是非常严厉的,洪武九年(1376年),福建省官员惩治贪污的吏员,不慎将他们打死,按以往的例子,福建省官员是要受罚的。然而,朱元璋却赦免他们无罪,“并给玺书劳之”。他通过这一事例批评那些忽视吏治的人,“或云胥吏小人,何预治乱,是大不然。吏诈则蠹政,政既堕矣,民何由安。朕所以命著为令者,正欲使上官驭吏,动必以礼,而严之以法,若吏卒背理违法,绳以死,无论” 。不惜以死刑对付贪官污吏,这反映了朱元璋的为政风格。而且,朱元璋不只是以严刑对付下级吏员,即使是亲信高官,倘若贪污事件暴露,他也是严惩不贷。对敢于抵制非法行为的下级官员,朱元璋给予大力支持。建阳县知县郭伯泰、县丞陆镒,“为政建阳,不避权势。上闻而贤之。故皆陛用”。他还专门派人带着他的御书告诉这二个官员:“曩古人臣立忠君之志者,在内则和而不同,在外则不避权势,所以上昭君德,下福黎民,载诸史册,历历可考。朕居帝位十有八年,鲜见其人。顷者通政司言建阳知县郭伯泰、县丞陆镒持法爱民,不避权势,呜呼,古人臣之道朕今见之,诚可嘉尚。特遣行人王本赍朕命往升尔伯泰为奉议大夫泉州府同知,镒承直郎福州府通判,劳以醴酒,尔其益坚乃志,始终惟一,为国安民” 。两名不畏权势的县级官员得到皇帝的亲自嘉赏,这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

理学是明初官场较为清廉的另一个原因。明初的官员大多是理学的信徒,而理学家以清廉为人生价值实现的基本前提,当官不为民做主,被他们视为对理学信念的背叛。正如洪武末年的邵武知县夏祥凤所说:“廉为士之大节,居官者不能守廉,大节亏矣,虽有政事,何足尚哉!” 一些人认为,理学家中多虚伪之徒,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在明代初期,理学第一次获得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其理想的机会,许多人真诚地认为:只要理学的治国观念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执行,便能天下大治。在这一理想尚未失落的时候,它能够吸引广大官员为其奋斗。在明代福建的官场上,有许多官员过着十分清贫的生活,李子春任政和知县,“廉慎勤敏,在任三年,妻自执爨,无异布衣,时人以为难” 。孙麒任连城知县,“自奉日蔬食而已” 。而康勉任清流知县,“没于官,行李萧然,不能归榇,士大夫皆乐为之助。盖勉之清风有以激之与” 。可见,清官在明代初年并不少见。他们虽然过着清贫的一生,但感到自己是在为理想而付出,因此,他们的人生是充实的。

明初社会风气朴素,也是官场较清廉的重要原因。明初处于大乱之后,社会的物质生产受到极大的破坏,许多繁华的城市被焚毁,人民饱经战乱,以能够安定地生活为人生最大的理想,对消费没有什么奢求。因为官府视人民的家产多少而定徭役,所以少数有钱人家也不敢“露富”,贫富的消费水平相当接近。明代的官员俸金很少,一个七品官的月薪不过几两银子而已,但由于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不高,他们以微薄的收入仍能过着与普通人一样的生活,以故,对金钱的要求不是那么迫切。这是明初许多官员能长期保持清廉官风的一个重要原因。明初的官场并非没有贪污,但贪污者多为没有文化的将领,一般地说,由科举出身的官员不会像武将那样无所顾忌。例如福宁府“仕者率以廉耻相尚,多空囊归”

由于地方官中廉明的官员较多,而且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政策,所以,虽说明朝前期不断有大规模的徭役等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在官员们的百般安抚下,社会上的不满情绪大大减少了。因此,明初福建社会有动荡,却没有发展为大规模的动乱。在经过元朝统治90年的动乱之后,明代前期的福建终于又进入一个安定的发展时期。

三、轻徭薄赋的最终实现

赋役是朝廷取之于民的财政收入以及对民力的使用。按照儒家的理想,取之于民的赋役,应当是越轻越好,所以,明初制定的赋役额,对闽人来说,不算太多。但是,随着官僚机构的腐败,明中叶福建民众的赋役负担已是很重的了。

明代的主要赋税来自田亩。“皇朝洪武初,籍天下田地、山林、池塘、海荡之名数,分官、民二等。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产亩科夏税钞四文,秋米五升,盖一则而已” 。明初定各地的赋税,除江南之外,务以宽大为主。洪武十三年(1380年),“福建布政使司言:泉州府惠安、德化二县归附之初,因降臣主簿张子安以旧征秋粮,妄增田亩,凡民户有粮一石者,虚作田四十亩,驿夫户有粮一石者,虚作田八十四亩,其间虚报之数五百三顷三十亩,为粮三千余石。久为民病,愿核实除其虚数。诏从之” 。由此可知,明代初年曾废除一些不合理的加征税额。经过一番整顿,福建田亩数与赋税额,都渐渐接近历史上的总额。不过,福建山多地少,可耕田历来不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为1462. 6万亩,每年的税收为夏税麦665石、秋粮米977,420石 。夏秋粮合计占全国总数的3. 32%!而其时福建人口占全国的6. 5%,田地占全国总数的1. 7%,从人口看,福建的田赋负担较轻,但从田地数看,福建每亩地的负担又比全国平均水平多一倍!从民间来说,政和县有:“每粮一石,计田二十亩”的说法,就是说:大约20亩田承担一石田赋。车鸣时指出:按闽北的习惯,地主可从20亩田里得到15石的租米,即使是政和这样的穷县,地主也可收到八石米,所以,明代的赋税不算重 ,并未超过“地主”们的承担能力。若以人口计算,明初福建每个纳税人口承担的田赋不过每人两斗多,这是同一时代世界上最少的赋税。在这一时期,西欧诸国的赋税都达到个人收入的数成。而明朝的税收不过是百姓收入的1/30之一而已。平心而论,如果没有另外的附加税,这一税收额是不算重的。《顺昌邑志》评价道:“顺昌贡赋自唐宋以来,征敛不一。迨至我朝稽定古制,上无无艺之征,下无无名之供,斯民得以休息而乐业。他若虑民食之不足,则有仓储之积,虑民力之不给,则有徭役之均,三代之后,未有若是之中正者也” 。这一评价是中肯的。

按照明代财政的惯例,田赋的收入归中枢朝廷所有,多数纳入户部。中国地大物博,虽说田赋极轻,但积少成多,明朝财政的总收入是十分可观的。从《明实录》的记载中可知,明朝的财政收入每年可达2700万石上下。自汉朝以来,儒者一直主张轻税于民,汉文帝时的“三十税一”的田赋制度,成为历代的仿效对象,明代的低税则,也与儒者的这一理想有关。这是应当肯定的。在历史上,重税于民的秦朝、隋朝都成了短命的王朝,而轻税于民的汉、唐、宋、明都有二三百年天下,这与其轻税制有关系。史学界一直有明朝重税江南之说。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如果只看到这一点,没有看到明朝对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实行轻税制,则是片面的。福建与南直隶、浙江、江西毗邻,这三省都承担了朝廷的重税。江浙一带一个大县的赋粮即达到百万石左右,而福建全省的赋粮尚且只有百万石,不管从哪一个角度,都不能说明代福建的赋税过重。

金花银与明代福建赋粮的改折。明朝初年,朝廷的税粮主要是征收实物,而官员薪俸的颁发,也以实物为主。迄至建都北京,离开主要产米区,而官吏的薪俸仍由南京开支。由南京运到北京,运途遥远。明初军令极严,官吏薪俸尚可保证,而后文恬武嬉,法制散漫,其间押运者任意开支,官员的薪水往往无法保证,“十分之中仅得一二,诚为未便”。于是,正统元年(1436年),户部官员建议将福建等地的起运粮,“每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煎销成锭,委官赍送赴京,依原收价直放支” 。这就是说,朝廷将实物赋税改征银两,以便给官吏颁发薪水,谓之“金花银”。福建省距北京遥远,除了地方官吏的开支外,其余的赋税,大都改征银两,上纳北京。当时赋税改征银两的比价相当有利于福建省。因为,朝廷所定赋税额是一石粮折银二钱五分,这也许是明初北京的粮价。据明中叶名臣叶盛的记载,“臣访闻得如粳米一石,京师、通州直银三钱三分以上” 。粳米是上好的食用米,粳米的价格每石仅三钱三分银,说明金花银每石征二钱五分,与实际物价相当。北京不是产银之地,银的来源困难,以故银的购买力较高。但福建是产银之地,银的购买力远远不如北京,明代前期福建的粮价一般是每石五钱,而明代中期是一石价银一两,明代后期,一石价银一两五六钱。这就是说,赋税改折对福建这些产银省份来说,肯定是有利的,而且,时间越长越有利。所以,金花银的征纳,实际上减轻了福建等省的负担。

除了赋税之外,明朝农民最大的负担是徭役。我们说过,由于朱元璋求治心切,明初的徭役是极为繁重的。明成祖朱棣也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他在位期间,造海船七下西洋,五次北征蒙古沙漠,数次远征安南,这些行动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直到明仁宗、明宣宗继位,朝廷才开始调整政策,放弃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明仁宗在台上时,明朝尚有征安南战事。“蔡光亲,乐清人。洪熙元年知福清,以廉能称。时内臣奉命采办,属邑供亿无算,独福清民无所扰” 。明初的徭役主要是为军事行动服务,明宣宗时,军事行动停止,老百姓的徭役也减少了。于是,明朝轻徭薄赋的目的最终实现了,天下都进入了“太平盛世”。传统的史学家评价明朝的历史,有“仁宣之治”之说,将其与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相提并论。令人惋惜的是,这一时期十分短暂,明仁宗在位仅一年,而宣宗也不过十年,仁宣之治,总共不过11年。不过,仁宣之治的政治遗产,却保留下来。此后明朝很少主动发起大规模军事行动,福建基本上处于轻徭薄赋的状态下。

总之,明朝对福建的赋税并不算重,明初福建不够稳定,主要是由于徭役过重的缘故。但在明宣宗以后,朝廷罢免了各项大规模动员民众的活动,各地赋税趋于正常,社会矛盾大大缓解了。如浦城县,“井邑墟里之间,桑麻蔚然,烟火相望,弦歌机杼之声,远迩相闻,而其民咸得相安相乐于无事” 。政和县“地简僻,赋役无重困,贤有司瞑瞑自乐” 。再如宣德年间杨荣论福建,“环建、延、汀、邵数千里间,外户不闭,道不拾遗,凡老稚疲癃,莫不熙熙然安于田里,以乐其生者” 。可见,经过一番周折,明朝在儒者的影响之下,终于实现了天下大治。在明代前期仁宣之治时期,福建与其他省一样,进入了繁荣时期。 MGZ3OfXZ2/Tiblh4LTXExTW3x97SWM7EbKYJJB326XCb+ABrDMKrf92GNf3uOL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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