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复句最大的特点就是意合性很强。并列复句中单纯表示并列的标记词并不多,分析时更多的是需要依靠隐性的逻辑关系进行判断。我们在分析语料的过程中发现除了特定标记外,还可以根据平行互现词语结构对并列复句进行判定。下面我们就从这两方面对《朱子语类》并列复句进行分析。
由于并列复句最大的特点就是缺少明显的标记词。那么在复句中位置平行,结构类似的词语就可能构成并列成分。这些词语之间前后有联系和呼应,可以共同阐释一个主题的几个方面。这些在AP、 CP相同位置有规律出现的词语能使隐性的并列关系显性化。平行结构并列位置出现的词,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某个范畴中含义是相近的或者核心义素是有共同指向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动词性词语
复句格式为:“AP……V1……,CP……V2……”。例如:
(1)仁主发动而言,义主收敛而言。(《卷第六·性理三》)
(2) 有 个宜底意思是义, 有 个让底意思是礼, 有 个别白底意思是智, 有 个爱底意思是仁。(《卷第六·性理三》)
(3)论语则 说 “学而时习之”,孟子则 说 “明善诚身”。(《卷第八·学二》)
(4)忠, 是 要尽自家这个心;信, 是 要尽自家这个道理。(《卷第六·性理三》)
(5)草木都是 得 阴气,走飞都是 得 阳气。(《卷第四·性理一》)
(6)敬 是 不放肆底意思,诚 是 不欺妄底意思。(《卷第六·性理三》)
上述例子AP、 CP的谓语部分,均是由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动词性词语充当。AP和CP在意义上也具有一致性:两个部分分别叙述相关联事物的一个主要行为,或几个相关的行为。
2.否定性成分+动词性词语
复句格式为:“AP……不+V1……,CP……不+V2……”。例如:
(7)仰 不 愧,俯 不 怍,心广体胖,其乐可知。(《卷第四十一·论语二十三》)
(8)书曰:“若药 弗 瞑眩,厥疾 弗 瘳。”今日学者皆是养病。(《卷第八·学二》)
(9)思之 弗 得, 弗 措也;辨之 弗 明, 弗 措也。(《卷第一百一十九·朱子十六》)
(10)然推之理, 无 有不包, 无 有不贯,及其充广,可与天地同其广大。(《卷第八·学二》)
3.助动词
复句格式为:“AP……助动1……,CP……助动2……”
“不可(以)”
(11) 然不可 无分别,亦不可太说开成两个,当熟玩而默识其主宰之意可也。(《卷第五·性理二》)
(12)大抵看书不可穿凿,看从分明处, 不可 寻从隐僻处去。(《卷第十一·学五》)
(13)须玩索其旨,所以学 不可以 不讲。讲学固要大纲正,然其间子细处,亦 不可以 不讲。(《卷第十一·学五》)
“足以”
(14)仰 足以 事父母,俯 足以 育妻子。(《卷第十六·大学三》)
(15)诗三百篇,大抵好事 足以 劝,恶事 足以 戒。(《卷第二十三·论语五》)
“欲”
(16)过非心所 欲 为,恶是心所 欲 为。(《卷第二十六·论语八》)
“可以”
(17)苟 可以 坐,苟 可以 立,令此心常存,非如大宾大祭时也。(《卷第二十六·论语八》)
(18) 可以 得人说好, 可以 求知于人。(《卷第二十七·论语九》)
这8个例句为谓词性成分的等立式并列复句。 AP和CP在形式上通常都同时使用同一个助动词,从而表达一种语义上的并立关系。例(14)和例(15)出现的“足以”,例(16)的“欲”,例(17)和例(18)的“可以”都是表示能愿的助动词,但总体来说这类句子的数量不是很多。
后两例的“可以”,在《朱子语类》中出现1120次,用法已经成熟。刘利(1994)认为:“与现代汉语相同的复音词‘可以’至少在战国初期就已经形成并在先秦文献中得到较为广泛的使用。” 王力在《语法史稿》中提出,“可以”在上古时“应该理解为两个词的结合,而‘以’字后面还省略了一个宾语……汉代以后,‘以为’和‘可以’才逐渐凝固成为复音词” 近年来,又有学者从考古材料、出土文献的用例进行考察,作为复音词“可以”的用例应该早在春秋时代就已经出现,并至少在春秋战国之际得以广泛运用。 总的来说,秦汉之际该词已经出现。经过较长的历史时期,经过我们对《朱子语类》的用例研究,认为“可以”在南宋时期已经成形,成为和现代汉语意义和用法大致相同的复音词。
4.形容词
复句格式为:“AP……形容词1……,CP……形容词2……”。例如:
(19) 恭 似低头, 敬 似抬头。(《卷第六·性理三》)
(20)经不 正 ,理不 明 ,看如何地持守,也只是空。(《卷第九·学三》)
(21)仁体 柔 而用刚,义体 刚 而用柔。(《卷第六·性理三》)
在上述3个例子当中包含虽然不同形但各自范畴统一的形容词。这种描述性的词标一般都是针对人、事、物性质或状态的描写。
复句格式为:“AP……NP1……,CP……NP2……”。例如:
(22)你是已死 我 ,我是未死 你 。(《卷第三·鬼神》)
(23)动者, 魂 也;静者, 魄 也。(《卷第三·鬼神》)
(24)气也者, 神之盛 也;魄也者, 鬼之盛 也。(《卷第三·鬼神》)
(25)三十二阴、三十二阳者,两仪也;十六阴、十六阳者,四象也;八阴、八阳,八卦也。(《卷第六十五·易一》)
上述各例都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如定中短语,例(24),如数量短语,例(25)]分别充当AP和CP的谓语,对各自所在分句的主语做陈述性说明,从而构成语义上的等立并列关系。
复句格式为:“AP……非不/莫非/莫不……,CP……非不/莫非/莫不……”。例如:
(26)然好仁者于不仁 非不 恶,终是好底意思多;恶不仁者于仁 非不 好,终是恶底意思重。(《卷第二十六·论语八》)
(27)他看见日用之间, 莫非 天理,在在处处, 莫非 可乐。(《卷第四十·论语二十二》)
(28)如万物 莫不 有君臣之义,自家这里也有;万物 莫不 有父子之亲,自家这里也有;万物 莫不 有兄弟之爱,自家这里也有;万物 莫不 有夫妇之别,自家这里也有。(《卷第六十·孟子十》)
(29)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 莫不 敬,言而民 莫不 信。(《卷第六十四·中庸三》)
上述例中,连用的否定性词语在AP、 CP中对应的句法位置复现,就此可得知AP、 CP之间意义的等立并列关系,且语气上多有强调意味。
《朱子语类》中,训释词语具有较强的复现率,它所涉及的复句的逻辑语义关系也通常为等立并列关系。复句格式为:“AP……曰……,CP……曰……”。出现在“曰”位置上与其功能类似的训释词语,在《朱子语类》中尚有“为”“谓之”“之谓”“谓”“犹”等,此处称之为“曰”类词语。例如:
(30)长者 谓之 师兄,少者 谓之 师弟,只是护得个假底。(《卷第六十四·中庸三》)
(31)故阳来 谓之 复,复者是本来物事;阴来 谓之 姤,姤是偶然相遇。(《卷第六十五·易一》)
(32)仁者见之 谓之 仁,智者见之 谓之 智。(《卷第七十四·易十》)
(33)主一之 谓 敬,无适之 谓 一。(《卷第九十六·程子之书二》)
上述诸例AP和CP中“曰”类词语所训释的内容均属同一概念场中的词语,前后分句之间无疑是一种并列关系。
我们总的来看,在《朱子语类》并列复句标记词中,单音式标记词基本沿用上古汉语。但是单音节标记词用以连接并列复句的用例并不多见,其他诸如“和”“同”“共”等并列连词尚不具备此类功能。
【AP,并CP】
在《朱子语类》中,“并”可以连接体词性成分,或者分句。全书共出现343次,但“并”用作并列复句标记词的仅6例,可见用例甚少。“并”为并列复句DM,语气M1+M1(6),后标,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 。例如:
(34)子开尝有书谏其兄莫如此, 并 莫用蔡京之类。(《卷第一百三十·本朝四》)
(35)乃是呼去问诸王诸公主所在,宫人有几位,诸王有几位,两宫各有多少, 并 宫中宝玉之藏各有几所。(《卷第一百一十一·朱子八》)
作为一个常见的并列连词,“并”在《朱子语类》中更多的还是用作连接体词性成分。例如:
附加名词成分作主语
(36)这一部诗,并诸家解都包在肚里。(《卷第八十·诗一》)
(37)曰黄河,曰长江, 并 鸭绿是也。(《卷第八十六·礼三》)
附加名词成分作宾语
(38)尝有坐客二十余人,逐一称赞,独不及一胡僧,并一临海人。(《卷第一百三十六·历代三》)
可以说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并”都是作为并列连词存在的,作为复句的连接词虽然出现不晚,但是用例一直非常少。关于其产生的时期,众说纷纭。将时间上溯最早的是曹炜(2003),他认为“并”出现的时间应该是在东汉,并举出例证:
(39)应劭曰:“飞廉,神禽能致风气者也。明帝永平五年,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置之西门外,名平乐馆。” (《颜注汉书·武帝纪第六》)
但是即使是有了用例,“并”连接句子的能力一直不够强大,至少到《朱子语类》的时期也仅仅有3例。
到了明清时期,“并”常可以连接谓词性成分作谓语。也正是由于这种功能的出现,才逐渐使得“并”的用法由句内扩展到句际,从而产生了连接并列复句的功能,并且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了递进复句标记词、语气副词等其他功能。
【AP,而CP】
“而”在《朱子语类》中,可以连接谓词性成分作谓语,也可以连接两个分句。其中,后者用法有673例,它为并列复句RM,语气为M1+M1(673),后标,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40)告其所已言者,谓处贫富之道; 而 知其所未言者,谓学问之功。(《卷第二十二·论语四》)
“而”由连接两个谓词性成分的功能扩展为连接两个分句,进而可以标记其他类型的复句,如递进、承接、转折等。
【AP,也CP】
“也”是《朱子语类》并列复句单音节标记中用例最多的一个,共出现321例,它为并列复句RM,语气为M1+M1(319)/ M2(1)/ M4(1),后标,CP中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41)曰:“要人自看得分晓, 也 有说苍苍者, 也 有说主宰者, 也 有单训理时。(《卷第一·理气上》)
(42)自有是上面结作成底, 也 有是蜥蜴做底,某少见十九伯说亲见如此。(《卷第二·理气下》)
(43)有合下发得善底, 也 有合下发得不善底, 也 有发得善而为物欲所夺,流入于不善底。(《卷第四·性理一》)
(44)理会这一件, 也 看到极处;理会那一件, 也 看到极处,便都自见得。(《卷第六·性理三》)
【AP,兼CP】
《说文解字》:“兼,并也。从又持秝。兼持二禾,秉持一禾。”“兼”和“并”的功能比较接近,在《朱子语类》中,“兼”作为连词,主要是连接词语。例如:
(45)周礼天官 兼 嫔御宦官饮食之人,皆总之。(《卷第八十六·礼三》)
(46)功用 兼 精粗而言,是说造化。(《卷第六十八·易四》)
“兼”连接分句的功能较弱,该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见15例。它为并列复句DM,语气为M1+M1(15),后标,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1型。例如:
(47)以下格物, 兼 论穷理。(《卷第十五·大学二》)
(48)一缘读书不广, 兼 亦无书可读。(《卷第八十四·礼一》)
“兼”的文言色彩比较明显,所以在以口语为主的《朱子语类》当中并不多见。在总量不丰富的情况下,“兼”作并列复句标记的用法就更少。但与现代汉语相比,其连接分句的能力要强一点。此外,《朱子语类》中“兼”还可表示递进关系。例如:
(49)李先生以为此意不惟于进学有力, 兼 亦是养心之要。(《卷第一百二十·杨氏门人四》)
总体来说,“兼”在《朱子语类》中还有一定数量的用例,但终究是一个日益衰微的连词,随着其他与之同功能的复句标记词的兴起,“兼”就逐渐被取代从而走向消亡。
复音式标记词多是在汉语词汇双音化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它是在长期使用中逐渐被人们认可从而保存下来的固化的复句标记词。判定一个复音式标记词是否成形的必要条件为:词形是否固定和语序是否固定。总体来说,复音式并列复句标记词在《朱子语类》中还较罕见。像“同样”“另外”等现代汉语常用的并列复句标记词,在《朱子语类》中还未曾出现。我们仅举下面一例。
【AP,及其CP】
“及其”在《朱子语类》中仅有1例用法可视为并列连词,但它只能连接体词性成分。例如:
(50)尝见老苏说他读书:“孟子论语韩子 及其 圣人之文,兀然端坐,终日以读者七八年。”(《卷第一百二十一·朱子十八》)
我们在《朱子语类》中未见“及其”用为复句连接词用例。多数情形下,“及其”还是一个短语,表示“等到他……”或“和他”之义。例如:
(51) 及其 久也,读之益精,而其胸中豁然以明,若人之言固当然者,犹未敢自出其言也。(《卷第一百二十一·朱子十八》)
(52)孟子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 及其 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卷第一百一十九·朱子十六》)
【一AP,一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7例,为并列复句DM,语气为M1+M1(7),双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53) 一 是噬嗑, 一 是节。此颇难解。(《卷第七十一·易七》)
(54) 一 是为人谋那事; 一 是这件事为己谋则如此,为人谋则如彼。(《卷第二十一·论语三》)
(55)科举是无可奈何, 一 以门户, 一 以父兄在上责望。(《卷第一百三十九·论文上》)
这类数字型复句标记词来源甚早,是由“一AP,二CP,三CP……”格式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匹配型复句标记结构。早期的用例如:
(56)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诗·大序》)
【一则AP,一则CP】
《朱子语类》中共有“一则AP,一则CP”11例,“一则”为并列复句DM,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为M1+M1(11),双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57)如割股、庐墓, 一则 是不忍其亲之病, 一则 是不忍其亲之死,这都是为己。(《卷第十七·大学四或问上》)
(58) 一则 危殆而难安, 一则 微妙而难见。(《卷第六十二·中庸一》)
关于“一则”的词性,学界一直以来争议不断。随着该匹配框架的不断虚化,只剩下了连接的功能,其本意已经基本消失,故而赞成周刚(2002:22)将“一边……(一边……)、一来……(二来……)、一面……(一面……)、一头……(一头)、一则……二则……、一者……二者……”等归为连词的观点。
【一则AP,二则CP】
《朱子语类》中共有“一则AP,二则CP,三则CP……”3例。“一则……二则……”为并列复句DM,它们所连接的复句所表达的语气为M1+M1(3),双向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59) 一则 是所以学者失其旨, 二则 是所学者多端,所以纷纷扰扰,终于无所归止。(《卷第一百二十六·释氏》)
(60)兀术征蒙,死于道,有三策献于虏主: 一则 以汴京立渊圣,欲招致江南之人; 二则 以近上宗室守边; 三则 讲和。(《卷第一百三十三·本朝七》)
【一者AP,一者CP】
在《朱子语类》中“一者AP,一者CP”仅出现1例。“一者”为并列复句DM,它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为M1+M1,双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61)大凡为学有两样: 一者 是自下面做上去, 一者 是自上面做下来。(《卷第一百一十四·朱子十一》)
【一面AP,一面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有5例,“一面”为并列复句DM,它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均为M1+M1(5),双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62)大学则 一面 看, 一面 疑,未甚惬意,所以改削不已。(《卷第十九·论语一》)
(63) 一面 博学,又自 一面 持敬守约,莫令两下相靠。(《卷第三十三·论语十五》)
【一边AP,一边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3例,“一边”为并列复句DM,它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均为M1+M1(3),双标,AP、 CP首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64)今人却 一边 去看文字, 一边 去思量外事,只是枉费了工夫。(《卷第十一·学五》)
(65)如 一边 集义, 一边 在此等待那气生。(《卷第五十二·孟子二》)
“一边”虽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286次,但其用作并列复句标记词的却非常少。该词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表示比较实在的意义。例如:
(66)此皆是教人只从这一路做去,且莫管那 一边 。然做得这 一边 ,则那 一边 自在其中也。(《卷第二十四·论语六》)
(67)范氏议论多如此,说得这 一边 ,便忘却那 一边 。(《卷第三十一·论语十三》)
但是,“一边”的连词用法正是从这种用法逐渐虚化而来的。“一边”本为方位词,通常用作主语(或主语中心语)、宾语(或宾语中心语),意义实在,一般表示“物体的某一空间部分或事物的某一方面”。后来“一边”固化为词,意义也随之虚化,表示一种样态,其后也开始出现动词性成分或一个小句,从而使得以“一边……一边……”“一面……一面……”为代表的框架匹配式关联词日渐成熟。但在《朱子语类》中尚处于不太成熟的阶段。
【也AP,也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有69例。“也”为并列复句DM,它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为M1+M1(69),双标,AP、 CP中标,主语可承前省略,语义重心Fo3型。例如:
(68)君子 也 是如此亲爱,小人 也 是如此亲爱;君子公,小人私。(《卷第二十四·论语六》)
(69)礼却只是一个道理,如视 也 是这个礼,听 也 是这个礼,言 也 是这个礼,动 也 是这个礼。(《卷第三十三·论语十五》)
(70)系辞中说“是故”字,都是唤那下文起, 也 有相连处, 也 有不相连处。(《卷第六十七·易三》)
【又AP,又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181例,“又”为并列复句DM,它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均为M1+M1(181),双标,AP、 CP中标,主语可承前省略,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71)如秦元年以十月为首,末 又 有正月, 又 似不改月。(《卷第八十一·诗二》)
(72)且如书郑忽与突事,才书“忽”, 又 书“郑忽”, 又 书“郑伯突”,胡文定便要说突有君国之德,须要因“郑伯”两字上求他是处,似此皆是杜撰。(《卷第八十三·春秋》)
(73)而今说已前不曾做得, 又 怕迟晚, 又 怕做不及, 又 怕那个难, 又 怕性格迟钝, 又 怕记不起,都是闲说。(《卷第十·学四》)
【AP也好,CP也好】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3例。“……也好……也好”可视为框架式并列复句标记词,它们为并列复句DM,所连接的复句表达的语气为M1+M1(3),双标,AP、 CP尾标,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74)若理会得 也好 ,理会不得 也好 ,便悠悠了!(《卷第一百一十七·朱子十四》)
(75)如云佛氏 也好 ,老氏 也好 ,某定道他元不曾理会得。(《卷第一百二十·朱子十七》)
近代汉语中同“也好”相似的常用结构“AP也罢,CP也罢”并没有在《朱子语类》中出现。关于“也好”“也罢”的性质问题,目前学界尚存争议。张谊生(2002)认为,它们应为具有联合复句性质的助词;黄伯荣、廖序东(2002)则认为它们是双音节语气词;周刚(2002)将它们视为后置式并列复句标记词。 以上学者观点各有道理,因为它们所处的句法位置必会使其兼备一些其他词类的特性。但我们倾向于将《朱子语类》中出现的上述用例,将其处理为并列连词标记,因为其前可以出现体词性成分,也可以为小句。
【既AP,又CP】
此类句式在《朱子语类》中共出现68例。“既……又……”为并列复句DM,它们所连接的分句表达的语气为M1+M1(62)/ M2(4)/ M3(1)/ M4(1),双标,AP、 CP中标,主语可省略,语义重心为Fo3型。例如:
(76)曰:“祭祀致得鬼神来格,便是就既屈之气又能伸也。”(《卷第三·鬼神》)
(77)古人淳质,遇事无许多商量,既欲如此,又欲如彼,无所适从。(《卷六十六·易二》)
(78)盖既不得正理,又枉费心力。(《卷第十一·学五》)
(79)下梢却是奸豪得志,平民既不蒙其惠,又反受其殃矣!(《卷第一百八·朱子五》)
(80)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卷第三十四·论语十六》)
关于“既AP,又CP”并列复句的逻辑基础,邢福义(2001)认为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分句间本来就是并列关系,“既”和“又”的作用在于显示这种并列关系;另一种是分句间本来隐含着转折关系,“既”和“又”的作用在于将转折关系转化为并列关系,从而形成并列复句。 从我们对《朱子语类》的考察来看,“既AP,又CP”复句的分句间也存在这种情况,它可以表示相对平行的并列关系,也可表示进一步延展的递进关系,还可以表示让步的语义关系。该句式用例中“既”“又”所连接的谓语动词多为具有“可沟通性”或者是“相似度”较高。正因如此,AP和CP之间才可以互换颠倒。上述并列复句的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并列标记词的类型、句数和所占比列如表5所示。
表4 《朱子语类》并列复句系统综合表
续表
表5 并列复句标记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