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将规定范围内的中药与食物合理地配伍,用烹饪的方法制成具有保健、辅助治疗或治疗作用的膳食,是具有色、香、味、形等特点的特殊食品(物)。
食疗,即饮食疗养。食疗的广泛含义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利用食物性能(功能)、功效来影响机体各方面的功能、祛病除邪的一种方法。例如,《备急千金要方》强调:“安身之本,必资于食……食能排邪而安脏腑,悦神爽志以资血气,若能用食平疴,释情遣疾者,可谓良工。”食疗的内容包括食养和食治两个方面。食养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合理的饮食摄取营养来培补元气,抵御病邪,提高免疫力,预防疾病。食治,即狭义食疗,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利用食物的不同性味,通过合理组方(处方),烹饪来治疗疾病。
食疗与药膳常常被混为一谈,实际上,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食疗是基于食物的饮食疗法,即利用各种食物,经烹调加工和饮食活动而实施。其根据患者不同的体质或不同的病情,选用常见食物或药食两用食物,通过合理的烹调加工,制成具有一定色、香、味、形的美味食品。药膳则是在食疗的基础上,添加药食两用食物以外的中药材,运用传统的饮食烹调技术和现代加工方法,制成有一定色、香、味、形,且含有一定药物成分的食品。它们都以养身防病、治疗康复和益寿延年为目的。区别在于是否在制备过程中添加了药食两用食物之外的中药材,若添加,则应限定药膳的实施范围,并依据中医方剂学等选择合适的剂型。上海名中医、上海药膳协会原会长沈丕安先生认为:“药膳应在精通中医理论的专业人员指导下实施,相比于食疗,药膳更讲究药物、食物与调料的形、色、味等的搭配。运用食物、药物所共有的四气和五味,把握其归经、功用,以及食用者的体质、体力与健康状况,通过适宜的配伍、剂型、剂量及烹饪方法,是药膳不仅兼具膳食的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更能切合中医调整阴阳为中心的治则治法。”
所谓“药食两用”的中药材,指根据中医药理论和传统饮食习惯,既可作为日常食物食用,又可当作中药材治病的食材,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6号文件,以及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以公文形式发布的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含的物质,共计108种。药膳的中药材(含药食两用食物),应为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动物和植物可使用部分(包括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
现代药膳不仅强调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利用食物本身的食性或在食物中加入特定的中药材,将其合理地组方配伍,还强调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加工工艺,制备成色、香、味、形、效俱全的,以养生、保健为主,以治疗为辅的,具有营养价值的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