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遵循中医药理论,经特定加工工艺制备而成的具有调养、康复、保健作用,含药食两用食物的一类膳食或膳食品,应用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1)药食两用食物选用与禁用:参照已颁布的药食两用的食物范畴,以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保健食品禁用物品”等细则,详见附录。
(2)剂量选择:所用单味中药饮片,人均每次用量不应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规定的每日最大剂量。
(3)数量选择:药膳制备中的药味数量,日常食用的普通剂型,建议不超过四味(调味品除外);特殊剂型如膏剂/方、酒剂等因制备过程专业性较强,所用药味数,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剂型选择:传统药膳常分为粥食类、菜肴类、汤羹类、面点类、饮料类、酒剂、膏剂等;新型的特殊膳食预包装膳食品,可根据食用方法、质地等分为冲饮型(饮片或袋泡茶等)、冲调型(粉末或其他固态等预制食品)和即食型(饮料、汤羹、粥、膏或糕点等固态食品)。
(5)功效选择:根据食(药)性理论,可分为四性、五味、升降、浮沉等。
(6)配伍原则:根据中医学辨证论治、辨证组方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在正确辨识食膳者体质及其变化的前提下,可将两种以上的药膳原料配合运用,以达到增强效能的目的。
(7)饮食宜忌:在药膳实施中,应避免进食辛辣、肥腻、生冷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并根据个体用药禁忌而定;不宜混作日常饮食长期服用。
(8)治法原则:沿用中医治法,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治疗原则;侧重于日常调理,以防病治病、增强体质为宗旨;用药选料与中医治疗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