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推开窗,看着楼下住客说:“这些都不是坏人,也不是混乱和危险的代名词。他们有名字,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曾经也有家,有亲人,有工作,有一份安稳正常的生活,爱过人,也被深爱过。健康的时候,或许很美很强壮……现在只是生病了,被迫从原来的生活里脱离。”
“我才是真正来路不明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她笑笑,随手捋一下头发,脱落的十几根发丝稀落落挂在指尖。
欢喜愣了半秒,又不动声色把它们扔进垃圾桶,续道:“头半月,隔壁搬进来一个阿姨,淋巴癌已经扩散到全身。她吃素几十年,虽然不识字,但是会用手机听佛经,每天都烧香拜菩萨。”
连越和江知白对望一眼。早春的杨柳絮子被风吹进来,满屋子飞旋浮沉,在地板上积成虚幻的雪。
欢喜把杯子涮干净,给他俩倒了温开水,没桌子可放,只能端在手里。
“我问过阿姨,这么虔诚却身患恶疾,会不会觉得上天不公。”
江知白偏过头,竭力让嗓音平静,“……她怎么说?”
刚拿到诊断报告的那天,欢喜蹲在凋枯的草坪上,眼神充满痛苦和不解,分明一生没行过恶事,为什么偏偏会得这种病?
这是她想不通的疑惑,而彼时的江知白,尚不知该如何回答。
“阿姨说,‘抛却杂念,会留住清静自在’。”
欢喜坐在织机前唯一的木凳子上,用扣子轻拨经丝,说出自己找寻到的答案:“做上一幅缂丝的时候,我常常在想,雪山童子从山崖跳进罗刹口中那个瞬间,是什么感觉……现在大概有点明白了。他宁可舍弃血肉,也要为有情众生留下有价值的东西。佛偈能解开七情六欲的迷惑,童子认为一切都是值得,所以没有怨悔。”
缂丝上的每一根线条每一个图案,都是她意志和生命的延续。欢喜将用自己的方式,把这门手艺流传下去,融入她留在世间的最后一束光影。舍身成就,没有比这更能震撼人心的作品。
木织机是新做的,按她的身高,尺寸打造得分毫不差。上挂两片平纹综片,下挣两根平纹脚竿,机身上有捲取轴和送经轴。生丝经线已经绷上了,整齐地排列开来,只有一尺来宽,近三尺长。满目纯白,茫茫寂静。
为遵守赌约,第二场不得不失去丝线上的色彩。到第三场,干脆连纬丝都没有了。她困守一座空城,什么都没法缂。
春意迟迟日将晚。
弄堂深处传来咿咿呀呀吊嗓子的声音,是一折昆曲《白罗衫》:“好梦惊醒,雾海茫茫十八春……”
那嗓音有点哑,像被浓云遮住的月亮,起承转合间却又有纯熟的气韵,节律也很专业。
欢喜侧耳细聆,神情沉浸又陶醉。“真好听。住这儿的人都认识她,叫她小杜丽娘。是个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从小学昆曲……可惜得了咽喉癌。她每天都准时练嗓,因为不知道哪天会突然发不出声音。”
唱遍琳琅,把那风月辞尽,终究人间留不住。
幽幽的唱腔在沉默里飘荡,气氛骤然变得压抑。她扶着墙起身,好不容易挪到床边,从枕下抽出一张纸,交到连越手里。
连越打开来看,上面写着两三行字,跟之前所有跟丝线和染料有关的材料都不同。
“不是丝也不是线……你要它干什么?”
“这就是我第三场比赛会用到的东西。”欢喜狡黠一笑,学着昆曲的调子悠然唱念道:“分明是漫天花意,偏要做个折柳的人呐。”
江知白站起身,在她身前郑重地说:“我不知道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如果你愿意……我想,再陪你演一场。”
连越揉揉鼻子,“你不是早就宣布退圈了吗?”
“复出又不是什么新鲜事。”他咳一声,干涩地应道。
欢喜眨了眨眼,讶异里带几分善意的调笑:“你可是答应过沈妙吉,再也不能重回舞台的。给更何况还是给我做模特,算不算出尔反尔啊?”
江知白耳郭微红,尴尬地抬手在她鼻梁上刮一下。
博物馆偶遇,沈妙吉大张旗鼓提醒他别忘了许下的诺言,让欢喜和连越好不惊诧。原来赵海波发疯那天,沈妙吉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让他答应自己一个要求,却没想到是这件事。江知白不忍拒绝刚刚死里逃生的人,想着自己反正不会再重回COS这行,也不知她到底是何用意,就答应了。
出尔反尔也好,不守信诺也罢,这件事他做定了。爱会让人放弃很多无谓的原则,哪管似水流年,啪啪打脸。
今春接连落过几场大雨,淅淅沥沥总是不能放晴,气温也不见回暖。
阴湿的空气无孔不入,噬咬得骨头缝里酸痛。夜半风起,破旧的窗户关不严,雨水会从窗口灌进来,打湿半张床。欢喜换个姿势,蜷起腿继续睡。浅梦未稳,铁马冰河都是故人影。
实在睡不着了,便披衣而起,在灯下默默记录着什么。她从杂货店里买了个折叠木板桌,有点矮,写字的时候要把脑袋压得很低,过不了多久脖子就酸沉不已。
宣纸上字迹瘦劲转折,她腕力渐弱,气势却半丝不减,字字都是螂形鹤势的孤峭。用一杆长锋狼毫勾线笔,这种笔平时专用来描样稿缂丝,笔锋特别细长,才能写出坚挺峻拔的瘦金体。
写着写着,眼前模糊一片,墨痕像活起来一样到处游蹿。欢喜努力眨眼,有时是泪水,有时是失明又发作,就搁下笔稍停一会儿。
绿萝恨不得一天有48小时,挤出所有时间拿来陪她,见缝插针一天能跑三趟。送衣服被子吃的喝的,汤婆子暖瓶电热毯,但凡能想到的全都往小屋里搬,很快就把床底那点儿空间填满。
这天欢喜看见她,突然夸张地掩口惊呼:“萝卜你胖了,腰都没了。”
“心中有腰,怎么看都有腰。”绿萝满不在乎把嘴一撇,“再说我这哪叫胖,明明是珠圆玉润。”
欢喜就着她手里新鲜出炉的生煎咬一口,“人类的标准不行,那咱们换个标准。比如你要是一只身长164厘米的胖达,你有人家值钱你有人家萌吗?”
绿萝含着生煎半天没咽下去,挤了挤眼:“姐妹你让我有点慌。你不爱我了吗?连你都嫌我胖了我还怎么活?我我我……”
欢喜憋着没去哄她,故意说:“我是没那么挑,看久了也能习惯。不过你要是继续这么吃下去,万一胖过头被宇凡嫌弃怎么办?”
“要不……我以后就少吃点儿吧。”绿萝讪讪低了头,脸上有怯懦的表情。
“万一你瘦下来,他又看腻了,想要你胖回去呢?”欢喜表情严肃,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绿萝愣愣地,“那我再……”很快又皱眉道:“不对,我又不是个气球,还能由着谁的性子揉圆搓扁啊?宇凡也管不着!”
欢喜凝望她的眼睛,嘴角终于浮出几丝笑意:“你会这么想,我就放心啦。喝醉酒的人不会知道自己走路不稳,爱一个人迁就到极致,对方也不会知道你有多辛苦。”
她像平常那样牵过绿萝的手,悠长的语调里却掩不住伤感,“萝卜啊,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你自己就好,谁的看法都不重要。要是有人故意贬低你,挑剔你,让你觉得不高兴了,甭管是谁,让他滚得越远越好。以后……要自己保护自己……”
除了奶奶,欢喜最牵挂就是这个姐妹。绿萝从小缺人疼,性子难免软弱些,总是下意识去迁就别人,吃亏也只会关起门来生闷气。她怕哪天自己不在了,绿萝受了委屈没人再帮她出头。
绿芦怔了三秒,扑过去抱着她呜呜咽咽哭出声,太多话堵在胸口,反而一句都说不出。清醒着面对离别,经受过的人才知道有多痛。然而怎么办呢,早点学会比较好。
欢喜也很痛,费好大的劲把胳膊抽出来,龇牙咧嘴地叫:“不是,你轻一点,我的老腰撑不住……”
死亡毕竟还是太沉重了,后来她们也没再提,绿萝更是刻意绕开这个话题。她知道欢喜要强,不愿被当成病人看待,于是努力装作没这回事的样子。吃点零食聊聊天,说的无非是生活里一些琐碎。
直到她无意中发现铁盒里那叠写满字的宣纸,脸色霎时变得凝重。
“不会吧?你……认真的?”绿萝太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欢喜轻轻从她手中把盒子接过来,如手捧婴孩,万分珍而重之。沉吟片刻,毫不避讳地说:“有些事,我不做,就再也没有人做了。”
绿萝忍住了,没问她以后打算让谁去做。
小旅馆人来人往,有些熟面孔突然消失不见,又很快搬进新的。像这纷繁世间,每个人都是过客,在因缘际会里短暂停留,然后各自去往不同的方向。
医院探视时间是上午十点过后,欢喜每天会去陪奶奶待一会儿,然后回来做该做的事。习惯傍晚穿过三条弄堂,到附近一家小店吃馄饨,顺便散个步,是最放松的片刻时光。
看相算命的黎叔在馄饨店旁支了个小摊子,生意不咸不淡,偶尔也会有人光顾。她觉得黎叔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脸又黑又瘦,总穿一件破灰棉袄,袖口腻嗒嗒泛着油污宽皮带往腰间一束,又显得很有范儿。
天气好时,他会躺在太阳底下看书。那些书大概是垃圾桶里捡的,破破烂烂缺页不全,照样看得有滋有味。这可能也是他说话辛辣有趣的缘故,算起卦来像讲故事一样,甚至有陌生人掏出手机要跟他合影。
住这一片的,大多是病人。黎叔也不例外,每天用瓦罐熬很多奇奇怪怪的中药喝。谁也不知道他得的什么病,最擅于打听小道消息的人也问不出来,渐渐传得神乎其神。有人说他住进来那会儿都快病死了,家里钱全部花光,子女不再管他。后来不知怎么的,自己看本草学着抓药吃,久病成医,竟又多活了好些年。
癌细胞在人体自愈的概率极小,却也不是绝无仅有。旅馆附近的病患们把他视作吉祥物,是个跟病魔顽强抗争竟然还打赢了的街头传奇。
欢喜慢悠悠吃着馄饨,一边听他给人看相。黎叔这天可能心情不好,口气特别冲:“朋友哎,当你又有钱又好看,会发现男人女人和人妖都纷至沓来,哭着嚷着要谈个触及灵魂的恋爱;可你要还保持现在这德性,想在茫茫大森林里找一棵能吊死自己的树都免谈。”
有女孩子打开手机里男朋友的照片来看姻缘,他咂摸几下嘴,指着相片上的人直皱眉:“蛇行雀步,家财终散。这男人头重脚轻根底浅,鲁莽行其力所不及之事,大言欺世……”
女孩子骂一声“赤佬!”气得拧身就走,他也没所谓,手指头沾一沾唾沫,照旧翻他的破书。
给钱也不说好听的,当然不符合一个算卦的专业素养,所以他经常赚不到钱,吃饭都成问题。
天渐黑,馄饨摊亮起了灯。欢喜胃口很好,又要了半份小笼汤包。刚要下筷子,余光瞥见黎叔目不转睛盯着桌上热腾腾的蒸笼,看样子是饿了。
她便笑着招手:“过来一起吃吧,我请客。”转头多加两屉糯米烧麦,大方道:“不够再添。”
黎叔也不客气,道了谢,坐在对面掰开木筷,叫服务员端一小碟姜醋汁。他吃东西很讲究,细嚼慢咽,汤汁半点不洒。
吃饱喝足了,黎叔剔着牙感慨:“人呐,好听的就信,不好听的半句也进不到耳朵里。”
欢喜表示同意。“好端端的人”送进医院就没了,本就是个悖论。没病没灾用不着上医院,好端端的感情,也不至于病急乱投医去求神问卜。到了这一步,说明早该放手,只是不甘心。
黎叔放下牙签,从硕大的布兜里掏出个旧签筒,递到欢喜面前:“来,摇一支。”
她很意外,笑着摆手道:“不了,我没什么想算的。”
“那不行。”黎叔是个有原则的人,只算卦不乞讨:“哪能白吃你的烧麦嘛,就当个消遣。这支卦不收钱,信不信的也随你。”
百般推辞不过,欢喜只得随手摇出一支。细长竹签棍啪嗒掉在地上,她弯腰捡起来,上面的字太细小,磨损得看不清。
黎叔接到手里,认出是第七十二中签,写着:“东边月上正婵娟,顷刻云遮亦暗存。或有圆时还有缺,更言非者亦闲言。”
“这一卦……”他用小指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说:“算不上好,也没那么糟啦。月被云遮,主凡事昏迷未定,前途杳杳无期。不过么——”黎叔眯着眼笑笑,“却也是石中剖玉之相。风吹云动,月不移。浮云遮月不必疑惑,坐待云散,自然明白。”
欢喜苦笑:“我读书少,真听不明白。”
后来有天晚上,她路过三岔路口,远远看见他蜷在道旁,身体缩小了一圈,动也不动,像睡着了。风吹起他灰蓝衬衣的下摆,翻飞如鸟翼。
此后欢喜再也没见过黎叔和他的卦摊。但她记得他吃小笼汤包的样子,黑黑瘦瘦的脸,笑起来皱纹都舒展开,像个天真的小孩。有人说他走了,享福去了,再也用不着受这份罪。在这里,“走了”的意思,就是“死了”。
生命原本没那么多奇迹。
石中剖玉,不琢不能成器。想成为一件宝贝,必须接受一刀一斧的削砍,经历痛楚的凌迟,才能闪耀光芒。
暮春已逝,长夏将至。
最后的期限到来之前,欢喜按时带着作品参加第三场比赛。
河神伊西斯的复出,助力不容小觑。场内外早早围满了他的粉丝,在明唐的宣传造势下,呼声不断水涨船高。
这是压轴的最末一场,胜负在此见分晓。
镜头机位绕场齐备,江知白身着缂丝汉服缓步登上展示台,腰间束皮革蹀躞,手执卷帛。那是件藤花色唐制圆领袍,只在胸前和袖口点缀小片唐草纹缂丝。为了不喧宾夺主,他这次的造型很素净,没有华丽的金钩银纹,衣料采用的是纱罗、宋锦、缯和帛。绫袜雪白,挪步间下摆婉转飞扬,俊雅如画中人。
舞台距离太远,巨大的背景屏幕却能把所有细节都放大无数倍,任何瑕疵都会无比明显。但河神从来是无可挑剔的,光照亮他的脸,目光很温煦,眼波流转欲滴。一张深邃面孔,顾盼间却有菩萨低眉的悲悯温柔。
这样出色的表现,无疑更为华服增光添彩。他的表演,被誉为“一首冷峻又炽热的真实的诗。”
沈妙吉冷眼看着,又气又伤心,这男人把许诺当成儿戏,竟当众欺骗了自己。
然而这不是模特大赛,评审环节刚开始,评委们的意见就出现严重分歧。
欢喜的上一件作品雪山童子给大众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期望值被拉得太高,这件汉服显然并不是那么令人震撼。从服饰设计的角度考虑,意境虽称得上空灵飘逸,工艺却没有本质提升,连缂丝面料元素都少了很多,根本比不过沈妙吉精心制作的孔雀翎华袍。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桂冠之属必定花落手望时,江知白才踱步到C位站定,直言身上穿着的圆领袍,不是参赛作品,或者说,不是其中最精髓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