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同时,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成立海南省和设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这一举措对渴望创业致富的中国民众无疑是一支强心剂,给他们带来了一股难以遏制的创业冲动,使一大批有学历、有稳定工作的人毅然走上自主创业之路,中国再次出现创业高潮。
1992年是中国企业家成长的转折年。这一年邓小平发表了南行讲话,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是非的标准,“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特区姓‘社’不姓‘资’”,邓小平的讲话再次为私营经济的发展鸣锣开道,犹如一股春风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云,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同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了《有限责任公司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暂行条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推动了创业活动高速增长。1992年、1994年、1996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的增长率分别达到28.8%、81.7%、25.2%。一度沉寂的创业热潮再次高涨起来,深圳成为当时创业的前沿阵地,“深圳速度”成为当时的流行语。中国第三波创业高潮随之到来。
这个阶段的显著特点:创业经商人数大增,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的“下海人员”猛增,下岗人员以创业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有所增加,形成“全民经商”之势,甚至大学校园中也出现“练摊”的学生业主。万通集团的冯仑、SOHO中国的潘石屹、苏宁电器的张近东、“打工皇帝”段永平、打不倒的“巨人”史玉柱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创业,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从创业的行业看,除涉及金融、房地产、教育等第三产业外,创业者看到了互联网蕴藏的巨大商业机会,纷纷选择互联网创业。著名的创业者有阿里巴巴的马云、比亚迪的王传福、康泰人寿的陈东升、中坤集团的黄怒波、搜狐的张朝阳、网易的丁磊、蒙牛的牛根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