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还在寻找那些无法确定或者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东西时,行为主义者早就已经不再满足于此。他们看到其他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这样的进步在医学、物理学、化学中尤为明显,于是他们明白了,想要让心理学真正成为一门自然科学就必须要放弃心理。你们或许已经注意过成千上万种发现,比如胰岛素,比如无线电报,比如甲状腺素等等。在医学、化学等领域中的情况其实也一样,所有新发现的性质都非常重要,所有新要素都能从不同的实验室被分离出来,而它们能被直接进行处理,其基础正是科学。人们将这些因素分离出来,将这些方法展示出来,并让它们为人类的成就服务。
使方法和课题相一致,提出自己的心理学公式,摒弃所有中世纪的旧观念、旧概念,正是行为主义者如今的第一要务。至于那些主观的东西,无论是愿望、观念、感觉,还是主观上的思维与情绪,都应当被抛弃。
那么,我们为何不去研究那些在实际的心理学领域所能够观察到的东西呢?我想有一些行为主义者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对于那些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东西,如果我们将精力集中于此,就会发现我们对此进行的解释说明所涉及的内容仅仅是它们的规律。并且很显然,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正是行为,无论是那些我们自己内在的语言,还是那些外显的语言,都是一种行为,而思维也是一种行为,一种客观行为。
那么,我们所看到的那些行为可以用“刺激”与“反应”来形容并且描述吗?在一般情境中的任意客体在组织内产生的变化或者是因为动物的生理情况在组织内产生的变化,就是我们所说的刺激。比如我们对动物进食进行阻止以后所产生的变化,比如我们对鸟儿筑巢进行阻止之后所产生的变化。动物所做出的任意一种动作行为,我们都称之为反应。比如猫会因为突然的一声巨响一蹦而起,比如蛇总是会躲避炽热的阳光而躲在阴凉的角落,比如人们建造高楼大厦。
一个人的行为开始于婴儿时期,而刺激和反应也基本来源于这婴儿的社会。不同地区的人受到不同的地域文化、生活习惯或者社会规则等的影响。而行为主义者在这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不是探讨那些规定或者习惯对于人们所起到的影响,也不会去探讨它们对人们有利还是有弊,他们的作用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依据这个社会所给出的规定来告诫人们:“若你想要所有人的行动都依照某种方式,那就必提供某种合适的情境。”
所以,我们需要一种行为上的道德规范,因为它能以我们的自身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状况为出发点来告诉我们究竟怎么做会比较好。比如禁酒还是不禁酒,死刑还是其他惩罚措施,离婚还是不离婚,制定行为规范还是不制定行为规范,在一个家庭生活还是在几个不同的家庭生活,等等,它都会指导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