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从冯特时期就已经成为心理学的主要观点。时至今日,意识已经成为除行为主义心理学以外的其他所有心理学的主要观点。不同种类的心理学提出了一个共同的设想,对于这一设想,人们没有找出一个合适的方法去证明它,更不用说实现它了,这就如同人们无法证实灵魂这个旧的概念一样。在行为主义者的眼中,从本质上来看,意识与灵魂是相统一的,都是形而上学的问题。
威廉·詹姆斯曾经对心理学做出过这样的定义:“对意识形态的描绘与阐释就是心理学。”这个定义事实上非常容易理解,詹姆斯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他的设想,这是他想要设法证明的,而他为了躲避其中的困难而屡次进行解释说明。当人们看到血液觉得那是红色时,当人们产生了某种观念或者是想法时,当人们渴望去做一些事情时,当人们想要做一些事情时,当人们企图去做一些事情时,可以说所有人都是有意识的。是的,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意识,但是这一概念并不是科学的。同样的,所有内省主义者只是通过假设的方式将意识赋予一些事物,但是他们都没有告诉人们意识究竟是什么,这也就是说,他们的想法事实上并不符合逻辑。所以对意识开始进行研究和分析时,他们自然而然会发现那些曾经赋予事物的意识,最后,人们通过心理学家的剖析找出了许多因素,例如“知觉”与“映像”,等等。
一个人在同其他人待在一起时,能发现很多东西,有“感觉”,也有“情感因素”,还有“意动因素”。假如与这个人在一起的是一群心理学家,那么他所能得到的感觉就会有成百上千种;假如与这个人在一起的只是一群普通人,那么他所能得到的感觉就只有寥寥几种。人们对意识进行详细的解析之后,才发现人的成长并非如同植物的生长一般,毕竟人类并不是一种化合物。所以,在面对意识时,我们又应当如何去做呢?意识存在于人们的内部,想要分析意识,就只能通过“内省”的方式来进行。这也是我们所得出的结论。而想要从实际上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是没有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其他心理学家的分析中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