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对自身性别的态度与其对另一性别的态度是相符的;这两种态度共同决定了他/她的行为。儿童对异性的概念在童年早期就已形成。初次感受到的对异性的情绪反应有着持续的重要性。通常而言,父母会给孩子们树立男性和女性共同生活的第一个榜样。因此,一个孩子由于理解能力有限,会很难意识到自己家的情况只是个别的情况,并不具备普遍的特征。对他来说,自己的家就代表着全世界。因此,父母之间的关系似乎是男女之间唯一可能的关系,从而形成自己的婚后生活概念。潜移默化地,父母就影响到了孩子对婚姻的态度。 父母双方作为孩子生活中两种性别的代表,时常对孩子未来的性生活有决定性影响。如果孩子有异性同胞,这个异性同胞也可能对他有同样的决定性意义。
如果男孩子和母亲或女孩和她的父亲之间的关系过于亲近,那么这种关系对孩子未来的择偶可能会形成障碍。一个小男孩如果被母亲偏爱,因而被过度纵容和溺爱,那么他就很难想象另一个女人会同样为他投入,这种怀疑因此可能会阻碍他投入恋爱和婚姻。他结交异性时,并没有打好“幸福的婚姻需要互相迁就”的基础。这一点在父亲和女儿的关系里也常常如此。过于依恋父亲的女孩可能会期待她的丈夫像父亲一样提供理解、耐心、指导和呵护。她很可能会忘记,与她同辈的人根本不可能有她父亲所具有的那些优势,尤其是现在的女孩很大程度上已经拥有了和男孩同样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
这样的问题在当今社会尤其普遍。一方面女性会反抗自己的低等性别身份,另一方面,她们依然向往着找到一个让她们尊敬的人做丈夫。她们还坚持着这样的观点,即男人必须比她们更强壮、更可靠。但是,女人能找到多少像“儿时父亲”那样比自己出色得多的男人呢?正是因为她们注定找不到这样的男人,所以她们必然会失望。即使她最后真的找到了这样的男人,她也不会接受。因为她又会因此而怨恨男人的优越性,她可能会因此退却或是故意找他的茬儿,这样就能再次蔑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