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个体都会对其自身的性别角色产生特定的概念,而对这种性别角色的接纳或排斥,则反映了人们的态度,也会对其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造成影响。例如,女性对家务的态度,就是检验她对女性角色理解的一个好方法。无论正反两方面的争论如何,我们都不会欺骗。我们可以听到为何家务令人愉快或者令人厌恶的各种理由——各种理由都不错。但是比起做其他工作,那些喜欢做家务的女性的数量正逐渐下降。很多女性讨厌这种“职业”,因为她们认为做家务是低级的或不体面的;她们还把家务与女性角色的次劣等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同样也阻碍着男性参与家庭责任。几千年来,家务一直是女人的职责,所以要让男人和女人都能客观地认识到分担家务对双方都好,恐怕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
在男性对女性完全处于支配时期,女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完全排除在艺术生产之外的。女演员和女舞者在社会上被视为下流职业。如今,那些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女性,则会特意涉足艺术、音乐、戏剧、舞蹈等职业,甚至使艺术领域几乎要成为女性的特权了。可是,难道参加艺术活动不应该是所有人类的权利和责任吗,无论男女?
很多男性在对艺术的兴趣方面向女性做出了让步。一个男孩子如果从小学弹钢琴经常会被人叫作“娘娘腔”。而女性通常会发觉,其实很难说服丈夫跟她一起读书、听讲座或音乐会,或者一起参观博物馆展览。实际上,有些女性甚至都不会诚恳地去尝试,因为她们自身还因这样的独特兴趣而沾沾自喜。而男性则暗自窃喜,只要付出这么小小的代价,就能继续保持他们的优越地位了。
男性角色的基本概念似乎已经窄化为赚钱养家这唯一的一项职责。这种理念十分危险。因为它将赚取金钱的唯一权利交到了男性的手里。与此同时,它还妨碍了男性真正去欣赏那些会对男性的经济权利产生动摇、调整的文化和常识,而对这种权利不择手段的滥用,增加了人们对男性文化发展的忽视。如果女性继续沉迷于这种廉价的支持优势,那么她们的依附地位只会延续下去。
将两性之间的社会责任进行划分的依据并不是生物学上的差异,而且从根本上来说,不存在哪些特定责任就比其他责任更加优越。社会责任其实只不过是人类的义务而已。在工作的分工中,我们会根据习俗和习惯认定某些任务属于某个性别;到底人们是喜欢还是厌恶这些社会分工,又会因为从事这种特定职业的性别的社会地位高低而决定。在维持婚姻生活这一方面,做家务和赚钱同等重要,如果一个人发自内心地相信男女平等,那么他或她会准备好去做那些在此时此刻最需要去做且最有建设性的任务,而根本不会去想,他或她这个性别做这件事是不是不恰当的问题。尽管说出来似乎很好听,但很少有男性或女性真正去实践平等。我们目前面临的男女两性关系的问题中,根本不能单纯通过区分哪些专属于男性事务,哪些专属于女性事务,包括在哪个成熟领域里让男女同样能干等这些浅显的方式来解决。这些方法或许可以暂缓竞争,但是也会推迟两性之间平等合作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