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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寇和春秋的法

孔子的职务是“大司寇”,理论上说,这是主管治安、刑法、诉讼、劳役犯等一系列法律事务的最高长官,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司法体系。

孔子的春秋时代,列国的官僚机器还很不发达,列国朝廷不会直接管理老百姓,都分封给贵族了。老百姓不能跟贵族打官司,百姓之间的纠纷、案子,都由封主贵族来管,实际是封主任命管家“宰”处理。朝廷大司寇管的都是贵族内部的纠纷,工作量就小多了。

而且孔子那时,从周王朝到列国的朝廷,都没有成文的法典,判案子或者处理纠纷,都是依据不成文的所谓“习惯法”——这是现代人的说法,古代统称“礼”,内容庞杂包罗万象。但孔子编辑的那些成文的“礼”都是礼仪类的,还没涉及法律,因为孔子并不重视刑法、民法层面的法律。

孔子当司寇审判案子,主要依靠前代传下来的各种惯例,而且要灵活运用。孔子说过:“审判案件的时候,我就像当事的原告、被告一样,把自己放到他们的立场去揣摩,才能真正理解案情和双方的感受。这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双方都服气,再不会上诉继续闹。”

很多具体的案子,其实是孔子的学生替他做前期工作,拟定判决意见,孔子最后签字批准就行。子路干这工作很出色,别看他出身卑微,但很有头脑,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很强,而且效率很高,当天的事情都能立刻处理完,不会拖到第二天。孔子一当官,脱颖而出的就是子路。孔子夸奖他:“几句话就能把一个案子说明白的,也只有子路了!”

在孔子这时,也有个别国家搞过颁布成文法的工作,这里也介绍一下。

第一次是在孔子16岁时(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当国”(国务总理,犹如鲁国季氏担任的大司徒)子产下令“铸刑书”,就是把若干刑法条文铸造在一件青铜器上。

当时列国都不习惯这种搞“成文法”的行为,批评意见很多,晋国的大贵族叔向和子产是好朋友,还专门写信批评子产,大意是说:搞好政治,主要靠正面的教化,劝人向善。如果发生什么案子,大家开会分析讨论就行了。而你现在把刑罚都定出来,还向社会公布,这正好是鼓励人们用法条互相争斗,也就没有敬畏之心了!

子产的回信先是致谢,又为自己解释说:太长远的事情我也考虑不到,但眼下我是为了救急,“救世”,您的意见我虽然不能采纳,还是要牢记您的恩惠!

第二次是在孔子39岁时(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晋国执政的两位卿——赵鞅和荀寅,也铸造了一个“刑鼎”。这个鼎是用铁做的,那时铁应该比青铜还贵,这些铁是向全国贵族的封邑均摊征收的。鼎上铸的刑法条文,却不是这两人编写的,而是三十五年前去世的范宣子(名士匄),他也曾长期担任晋国执政的卿。据说孔子也很不看好晋国这次铸刑鼎,说这样反倒会引起乱子。论调和当年叔向批评子产一样。

郑国和晋国这两次发布的法律条文,都没有保存下来。有现代学者推测,说这是战国“变法”的先河。因为战国时期列国变法,一般都要颁布成文法典,最早的是李悝在魏国搞变法,颁布《法经》,那是孔子之后近一百年的事。

但是如果我们对春秋历史了解得多一些就会知道,郑国、晋国这次所谓公布法律,和战国变法制定的法典不是一回事。为什么?因为战国变法,制定成文法的大前提,是国君搞了君主集权,把贵族势力压制下去了,要直接统治全国的老百姓(以前都是由贵族直接统治的),这就要有一套很具体的法律给地方官们用,不能让官员随意判案。

但孔子那时还不行,那时列国还没搞君主集权,都是大贵族寡头协商“共和”治理国家,他们不会给老百姓制定法律,靠贵族或管家的口头裁决就足够了。

那晋国和郑国为什么会出现最早的成文法?

因为这两国的特征,都是几家大贵族世袭垄断了国家政权,郑国是七家,晋国是六家。这些大贵族之间为了争夺权力、地产,矛盾越来越激烈,有时是宫廷政变,有时会升级成内战。范宣子和子产制定的法条,是用来规范贵族之间的秩序,主要是防止有人多吃多占引发矛盾,也防止有人反目动手开战。

就在孔子这个时期,晋、郑这几国不光有法律颁布,还有很多贵族们的集体盟誓,就是一致向神明发誓:要搞好团结,公忠体国,不能搞内部纠纷。像阳虎当年带着鲁定公和三桓搞的盟誓就是。晋国和郑国更多,郑国都城遗址(在今河南新郑)发掘出来很多春秋晚期的祭祀坑,里面埋的是盟誓的时候献给诸神的祭品,猪牛羊。晋国故地发掘出来的,则是盟誓的文书,写在玉片上,埋在祭祀坑里,在山西侯马出土,叫“侯马盟书”。(见彩图6、彩图7)

彩图6(左)、彩图7(右) 赵简子的盟书,出土于山西侯马(山西博物馆藏)

这是赵简子和晋国贵族的盟誓文书,制作时间在孔子55至63岁之间。

《诗经》里说:“君子们经常搞盟誓,可越这样乱子越多啊!” 因为团结的时候不用盟誓,频繁盟誓恰恰说明已经不团结了。晋和郑发布成文法,跟这些盟会的意义差不多。而且,这法条能铸造在鼎等铜铁器上,内容肯定不会太长,最长也不超过一千字。这么点篇幅,没法像战国的法律那样方方面面规定很细,只能是约定一些贵族间的政治规范和违规的处罚标准。

郑国、晋国用法条规范大贵族的关系,孔子和当时列国贵族的舆论都普遍不看好。从后来的历史看,也确实没起到什么作用:晋国的几大贵族还是继续争斗,打到最后剩三家——韩、赵、魏,分裂成了三个国家。郑国倒基本稳定住了,没打起来,算是寡头共和制度维持比较好的,但国力却越来越弱,最后被新兴的韩国灭了,鲁国的下场也一样,被楚国吞并了。

如果看看欧洲的贵族时代,视野会更广一些。欧洲中世纪,国王们和贵族也有分权的矛盾,但像春秋这样贵族彻底架空国王的还不多。所以欧洲是贵族们和国王搞盟誓,订法条,规定各自的势力范围和权利义务。英国这个现象最明显,就是八百年前的“大宪章”,主要是贵族们防范国王权力扩张。公元1500年之后,英国的王权还是慢慢扩张了起来,侵蚀贵族的权力,把贵族规训成服务王权的角色。欧陆其他国家大同小异,有特色的是法国。1500年以来也是王权加强,制服和收编贵族,后半程经常闹革命,没有贵族身份的老百姓造反,贵族和王权站在一起,都被革了命。 T+QyhK4mH8WuwKCFGpIubnCgxNAEnTu/Z4aKnghugAw1Ud3m0q/Q5ghyIILkqD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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