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史就是人类长期以来为了传播而进行斗争,即发掘和解释新闻并在观点的市场上提出明智的见解和引人入胜的思想的历史。
——[美]迈克尔·埃默里
传播的起源及最高境界,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
今天新闻生产所面临的根本性挑战不是经济方面的,而在于生产模式和结构上的改变。
——[美]罗伯特·皮卡德
新闻活动是人的活动,是与生俱来的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分享(共享)活动、精神交流活动、文化交往活动,是几乎贯穿在人类所有其他生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一种前提性活动、基础性活动、中介性活动。研究新闻活动,就是研究人在社会场域中开展的新闻活动中的角色与相互关系,研究新闻活动作为人的活动、作为主体的活动的基本特征与可能规律,研究在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活动的关系中,新闻活动者或新闻活动主体到底有着怎样的具体角色或身份,发挥着什么样的功能作用,有着怎样的动机,又为着怎样的目标。因而,新闻活动者或新闻活动主体(简称新闻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才是新闻研究的真正出发点与归宿。“新闻主体论”理应成为新闻理论系统的核心内容。
其一,新闻活动是人的活动。人类因群居而传播,因传播而群居;由传播而传承 ,由传承而延续;人类是传播动物,人类在传播中存在;传播“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 ;传播塑造了人类特有的人化(社会化)或文化世界,“传播的起源及最高境界,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 。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传播关系的历史演进,始终是人类整体演进的一个重要基础维度,人类“通过传播构成各种关系,并在关系和交往中发展自身;传播活动贯穿人类的全部历史,人类借助媒介得到延伸或‘管理’的过程延绵不断” 。
新闻活动是传播活动中的一种,贯穿人类存在的始终。新闻现象既是自然自发自在的人类活动现象,又是不断自觉自愿自为的发明创造过程;新闻活动是人类的本体性活动,新闻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在人类存续意义上,新闻活动永存,新闻需要永恒,新闻内容永变,新闻方式永更。一句话,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新闻图景,“每个时代都是一个信息时代,每个信息时代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 。“只有运用历史方法,我们才能发现任何与历史研究的对象有关的事物。”
对人类来说,人人都是新闻活动者,新闻活动是人类重要的活动方式之一,是其他社会活动的基础;新闻活动是人类作为共在者的活动,是天然向着人类开放的活动,是具有公共属性的活动。新闻活动像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在人类的历史演进中不断获得新的活动方式,不断以新结构和新形式开展,从而形成了壮阔的新闻活动历史画卷。“每个社会(时代)都有自身独特的信息搜求和采集方式;无论是否使用诸如‘新闻’或‘媒介’这样的概念,每个社会传播信息的方式,就能最大限度地揭示每个社会的独特历史。”
如今,伴随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特别是技术的整体进步与发展,网络化结构、全球化交往、媒介化生存,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基本事实,新闻事业格局、新闻媒介生态、新闻信息图景、新闻活动方式正在发生着历史性的变革与转型,新闻领域前所未有的景象正在开辟、塑造、建构之中,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直至整体的存在方式,再次进入了结构变革的大时代。因此,以“以人为本”为基本取向,以新闻活动主体为核心对象展开相关研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实践效用。
其二,对任何对象展开研究,都存在着多种方法论观念或多种可能的致思取向。以何种具体方式进行研究,以何种“写法”进行写作,既取决于对象特征,又取决于研究目的,自然还要看研究者的能力偏向以及写作的语境约束 ,有效研究需要这几方面的有机匹配。
在人类新闻活动各种角色的构成中,新闻传播者有着天然优先的“核心”地位,而且人类又在现代文明的展开过程中,创造了新闻业、新闻传媒,创造了大众化、规模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产生了专门从事新闻生产与传播的职业,并且逐步塑造、建构了与新闻职业相应的一整套新闻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职业、专业的新闻现象、新闻活动尽管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技术时代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但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一种新的职业、专业时代正在形成之中。因此,“新闻主体论”的基本方法论观念是:以新闻传播主体为核心,特别是以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为核心参照,设计、建构整个研究框架,划定主要研究范围,设定核心研究问题。
本研究预设的新闻传播主体取向与视角,决定了“新闻传播主体”在整个“新闻主体论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其实质内容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新闻传播主体自身,二是新闻传播主体与其他新闻活动主体的关系,三是新闻活动主体特别是传播主体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前两个问题主要着眼于在新闻活动系统内部进行考察,第三个问题则侧重新闻活动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分析。所有这些内容的具体逻辑结构方式,则既取决于它们之间的客观逻辑,也取决于论者选择的比较方便的叙述逻辑。总体上说,我将从新闻传播主体角度切入,把内外两大关系糅合在一起,并以内在关系为主线,展开阐释与叙述。
其三,新闻活动主体,简称新闻主体,是指新闻活动中的主体,包括个体、群体(组织)。从一般原则上说,人类社会中的所有主体都是也都可以成为新闻活动主体。人类是多种活动身份、活动角色的统一体,在不同的活动领域、活动类型、活动方式中,可以把人类界定为不同的活动角色或身份。有些活动角色是人人固然就是的活动角色,而有些活动角色未必如此,新闻活动角色属于前者。
人人都是新闻活动者,这是一个自然自在自发的客观事实,是直接的感性存在,无须论证。欲告知、欲知几乎都是人的生命、生存本能,人的进化、文明化、社会化只是进一步激发、开启和提升了这样的本能。可以说,交流(传播)是人的生命方式、存在方式、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式,新闻交流不过是人类众多交流方式中的一种;新闻方式,不过是人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并为改造世界提供信息前提条件的一种方式。
人人都是自然而然的新闻活动者,这与有无新闻意识、有无新闻观念、有无技术化的传收媒介或多高程度的技术水平、有无新闻业、有无新闻传媒组织,以及有无新闻职业、专业都没有必然的关系。当然,伴随自觉新闻意识的产生与提升,人类的新闻活动也逐步成为一种自觉的和自觉水平不断提高的活动,从而使人类新闻活动不断开创出新的境界。
在特定的新闻传收情境中,在区分意义上,可以将新闻活动主体分为基本的五类:新闻信源主体(包括报道对象主体)、传播主体、收受主体、控制主体、影响主体,每一类主体都有自身的历史构成方式。不管是在什么样态(职业的与非职业的)的新闻活动中,这几种活动角色或身份在客观上都是存在的;但在职业新闻活动中,这样的角色划分更加明显,不同角色界限相对更加清晰。任何具体新闻活动的实际运行,都是在这些不同角色的互动中展开的。
在新闻学视野中,学术界通常重点研究的新闻主体是新闻传播主体和收受主体,而且,在传统新闻理论 中,尤其是在中国新闻研究的传统理论中,更是把新闻传播主体限定在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范围之内,这可以看作是狭义的新闻主体论域;在广义新闻主体意义上,新闻主体论不仅要研究职业新闻传播主体、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还要研究以其他新闻活动角色呈现的社会主体,以及新闻传播主体与其他角色主体的关系,当然还应该包括其他类型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
新闻信源主体,就是在新闻活动中充当新闻信息来源的主体,可以简称为新闻源主体或信源主体。以传收新闻信息为核心的新闻活动,实际上就是围绕新闻信息的获取、加工、制作、传播、收受的活动,因而总是要有一个信息源头,然后才是信息的不断流动或扩散,分享和共享。我把客观上生产新闻信息、拥有新闻信息、知道新闻信息并且实际介入或参与到新闻生产与传播中的个体或群体(组织)主体,称为新闻信源主体。“被报道的对象主体”(报道对象主体)是天然拥有新闻信息、充当新闻信源的主体,所以归入信源主体之中。从过程角度看,新闻信源主体是逻辑上在先的新闻活动主体。
新闻传播主体,就是将新闻信源主体(报道对象主体)与新闻收受主体连接、中介起来的主体,是获取、选择、加工、制作、传播新闻信息的主体,是自然的中介性主体;这样的主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或组织,可以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也可以是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比如社会大众个体和其他非职业新闻传播群体(组织)。
新闻收受主体,就是在新闻活动中充当新闻信息收受者角色的主体。关于新闻收受主体,人们依据获取新闻的媒介特征,有多种具体的不同名称,如读者(主要针对报刊文字内容)、听众(主要针对音频传播内容)、观众(主要针对视频传播内容)、用户(主要针对以互联网络为基础的各种新型媒介传播的内容)等;也有根据新闻收受者在新闻收受过程中主动性的强弱,将其命名为“受众”或“用户”或“使用者”等等的。但不管怎样确定收受者的名称,收受新闻信息这一核心活动没有变,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新闻收受者或新闻收受主体,是最直接、最明了的名称界定,“受众”依然是可以接受的、歧义不多的概念。
新闻控制主体 ,实际上就是控制新闻的主体。本“新闻主体论”中所说的新闻控制,是指从新闻传收系统之外的控制,是指一定社会通过一定方式对新闻传收系统的管理与约束,其重点指向对新闻传播主体传播活动的管理与约束。在一定社会中,这样的控制主体通常由政府和政党来担当。因而,新闻控制主体指的是相对新闻传播主体的“他控主体”,而非新闻传播主体作为“自控主体”的角色。
新闻影响主体(实际上是影响新闻传播的主体,但为了概念上的整齐性,我将其称为影响主体),是指那些从新闻传收系统之外通过各种手段影响新闻传收活动的主体;之所以界定为“影响”主体,是因为,这类主体对新闻传收活动的作用不像控制主体那样,是由相关法律、政策、纪律规范专门赋予的权力,而是通过各种社会资源力量(如权本、资本、知本、人情等)对新闻传收活动形成的影响。影响主体在客观逻辑上一定是收受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收受主体都是影响主体。
从主体角度看,新闻活动就是在这些主体间的互动关系中得以开展的。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关系中,不断建构塑造或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主体间的历史关系、时代关系。当然,这些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不限于新闻活动范围之内,而是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或整个社会系统之中。
关于上述不同新闻主体角色之间的总体性和具体性关系,正是“新闻主体论”的主要内容。整个新闻主体论的展开,实质上就是关于这些主体本身及其关系的展开分析与论述。
其四,新闻传播主体是指生产新闻与传播新闻的主体,既有群体(组织)又有个体。人们通常所说的新闻传播者,就是生产和传播新闻的人;人类的所有个体,都是天生的新闻传播者;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从来如此,而非今天如此。
新闻传播主体的构成及不同传播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历史性或历史呈现方式。大众化、公共化新闻传播主体 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的创造;大众化、公共化新闻传播身份的普遍生成,则是互联网络时代开启后的事情,是新兴媒介层出不穷或“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的新生景象。
传收技术是改变、革新新闻媒介生态结构最有力、最活跃的因素,它从根本上不断改变着人类新闻活动方式。而人类新闻活动方式的每一次革命性变革,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传播主体结构方式的变化,即表现为不同类型传播主体之间关系的变化。可以说,人类新闻活动演进的一个核心维度,就是传播主体的结构变化。事实上,人类新闻现象、新闻活动的变革结果,最终也要体现在传播主体结构变化这一核心维度上。
如果以近现代西方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生成为基本参照,辅之以通贯人类历史的观察,则可以从新闻传播主体角度,大致将截至目前的人类新闻活动划分为三个大的时代:民众新闻传播者为主的时代,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占据核心的时代,以及正在生成的职业与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共在(或融合)但仍有“偏向”的时代 。
大众化、公共化新闻传播主体,可分为群体(组织)和个体两大类型。在媒介化社会环境与新的媒介生态结构中,若是针对一定社会范围而言,新闻传播主体“三元类型结构”——职业主体、民众个体、脱媒主体(即非职业、非个体的其他群体或组织) ——业已形成。这一新的结构方式,最具时代特征的表现在于:新的技术激活了民众个体和脱媒主体的新闻生产传播热情与能量,正在改变着传统新闻业时代大众化新闻传播主体结构方式,塑造了前所未有的“微传播”共振或共动现象,塑造着职业新闻传播与非职业新闻传播的新型关系,塑造着人类新闻活动的新景象。
“三元类型结构”的生成,已经使“三元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当今时代传媒领域重大的实践问题、理论问题;“三元主体”关系的演变发展,必将对新闻图景的整体变化产生重要而深刻的作用与影响。若是放眼新闻与社会发展的整体关系,这种传媒领域、新闻领域的传播主体结构变革,必将对一定社会以至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运行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与影响。
面向未来,在新闻传播学视野中,我们现在可以做出的初步判断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特质将更加职业化、专业化,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媒介素质、新闻素养会得到不断提高,互动、互补与矛盾博弈始终是不同类型传播主体间的基本关系。对于现代社会而言,需要现代新闻生产方式,也就意味着职业新闻人将会伴随现代性的展开而持续存在,“新闻职业消亡论”“职业人消亡论”“新闻专业消亡论”等等,基本属于危言耸听,缺乏现实根据,民众新闻传播者、脱媒新闻传播者,不会也不能完全替代职业新闻传播者的角色和职能。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并不就是说人人都是媒体组织,“机构新闻”与“个体新闻”有着诸多的不同,作为个人的传播主体与作为组织、作为群体的传播主体是不同的,作为职业新闻群体(组织)的新闻生产与作为非职业群体(组织)的新闻生产也是不同的。当然,新闻传播主体结构关系的变革,必将引起新闻生产方式、传播方式的变革,必将导致新闻传媒产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转型与变革。诚如世界著名传媒经济学家罗伯特·皮卡德所说:“今天新闻生产所面临的根本性挑战不是经济方面的,而在于生产模式和结构上的改变。”
除了人们通常关注的职业主体与非职业主体间的关系外,在新闻主体论视野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关系领域,那就是同类新闻传播主体内部的关系,这实际上是更为复杂的问题。不同职业新闻传播主体间的关系,不同脱媒主体间的关系,不同类型民众个体间的关系,也许是“新闻主体论”中“传播主体论”的核心问题。顺便可以指出的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机器新闻写作”中的“机器”,不能当作“人”意义上的新闻生产主体去对待,只能看作是新闻生产手段的创新。操控新闻“写作机器”的主体依然是人,而且终将是作为主体的人,机器写作本质上是人作为主体的写作的延伸。机器写作,本质上改变的是写作的方式,而非写作的主体。扩展开来讲,整个技术系统,无论多么发达,都是人的认识、智慧的物质体现,是人的认知能力、智慧能力、实践能力的体现。我坚信,人性能力总归是技术能力的最终边界,人性能力的可能性是技术能力可能性的基本限度。
其五,传收主体是传播活动中的天然核心角色,传收关系是任何传播活动中的天然核心关系,因而,可以说,传收矛盾是传收活动中的普遍矛盾、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与此相应,传收规律也是新闻规律系统 的核心组成部分或核心内容。进而,不管是什么样态的新闻传收(人际的、小众的还是大众化的),如何解决传收主体之间的矛盾,始终是人类新闻活动中的核心任务。
社会的新闻需要,表现为每一社会成员的新闻需要,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新闻需要,这样的需要是人类新闻活动的深层动因,也是新闻活动持续开展的基本动力。人类新闻活动的永恒性,就在于新闻需要的永恒性;人们所说的“新闻不死”,主要是指新闻需要对人类来说,永远存在。人类新闻需要的不断进化,正是新闻活动日日常新的根本源泉。不同收受主体的不同新闻需要或同一收受主体的多样化需要,是造成新闻传播丰富景象的重要主体根源。
新闻收受者的身份,也像新闻传播者的身份一样,在人类新闻活动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不断变化。每个人都是天然的新闻信息收受者。但在大众化、公共化传播视野中,从总体上看,新闻收受者的角色地位,是一个由被动状态不断向主动状态演进的过程,是一个新闻收受主动性不断增强的过程,是一个新闻收受自由不断扩大的过程,也是一个由相对单一收受角色向传收一体化角色逐步转换的过程。
纵观历史,新闻收受者角色结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粗略的历史时代:传收双重角色自然合一的时代,作为大众新闻传播收受者的单一主导角色时代,新兴媒介背景下的新双重角色主导时代(融合角色时代)。
新闻收受角色属性、特征的历史变化,突出表现为人类主导性收受(消费)新闻方式的变化:从人际(互说)互听方式,到阅读新闻书信方式,到通过传统大众媒介阅读、收听、收看方式,到今天更为自由主动的多媒介、多渠道的融合收受(订阅、订制等)方式和消费方式。先后不同的收受方式之间,总体上是一个历史承继扬弃的关系。先前方式原则上以叠加形式延续下来,但有些新闻收受方式伴随传播方式的改变而被扬弃。这些收受新闻、消费新闻、使用新闻方式的变化,也使新闻收受者在不同的情境中获得了不同的名称,诸如听众(听者)、读者、观众、受众,以及新闻消费者、新闻(媒介)用户,等等;但所有这些名称的历史变化或共时存在,并没有改变人们收受新闻这一最基本的实质内容。尽管新闻传收的“全觉时代” 已经初露端倪,全身心的经验、体验时代已经开启,但就目前来看,人们依然需要在以“视听双觉”为主的方式中接收新闻、阅听新闻,并在知情意的统一中理解新闻。
新闻信息传收关系的形成,是一个自然自发的历史过程。从社会演进角度看,新闻信息传收关系的形成是一个不断进化的历史过程。如果以人类既有的新闻传收事实为对象,可以发现,新闻信息传收演化的过程是有规律的,是一个传收关系规模不断扩大,传收速度不断加快,传收效率不断提高,传收主体间关系总体上不断走向平等、自由、和谐的历史过程。
站在今天的历史平台上回望历史,审视现实,展望未来,在新闻主体论视野中,传收(主体间)关系大致有这样三个历史时代:自在不分的一体化关系时代(前新闻业时代),分离分立的角色相对清晰关系时代(新闻业时代),传收一体化的新型关系时代(后新闻业时代)。
新闻传收关系的实质,是以“新闻需要”为基本中介,在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之间建构起来的一种信息交流(分享、共享)关系。新闻需要在具体的传收关系层面上,表现为两个基本方面:在传播主体一方,表现为“传播新闻”的需要,即通过传播新闻,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在收受主体一方,则表现为“收受新闻”的需要,即通过收受新闻,实现自己的目的追求。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所有社会主体都既是传播者又是收受者,是两种身份的统一体。由于新闻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新闻是生命、生存、生活得以延续的必需品,因此,不管人类的新闻活动以怎样的方式进行,以“新闻需要”为实质中介的传收关系都会永恒存在下去,直至人类结束自己的历史存在。因而,人类新闻需要的实现方式(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收受方式),是人类新闻活动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人类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维度之一。
在新闻传收关系中,并不只是纯粹的新闻信息传收关系,也并非仅仅是新闻需要(传播需要与收受需要)关系,而是包含着大量的、各种各样其他的可能关系;新闻关系(新闻传收关系),很可能只是体现和实现其他关系的桥梁和中介、工具和手段,新闻需要中很可能包含渗透着其他各种需要的期望、目的诉求。这就意味着,对现实新闻活动的理解与把握,不仅需要分析纯粹的新闻关系、新闻需要,同时还必须将新闻传收关系置于复杂的社会系统、社会关系中加以考察与审视。
新闻关系是在其他各种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中运行的,新闻关系的实质,是新闻(系统)与社会(整体环境)的关系,新闻需要是在其他各种可能的社会需要(物质需要、精神需要或政治需要、经济需要、文化需要等)中实现的,它们是同时共在的,它们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新闻需要很可能是其他需要的表现,也是其他需要实现的手段。
到目前为止,从理论上看,人们通常将新闻传收主体之间的关系模式概括为三种:传播主体为本位的关系模式,收受主体为本位的关系模式,传收共同本位的主体关系模式。但就现实的新闻传收活动看,不管在什么样态的新闻活动(职业新闻、民众个体新闻和脱媒主体新闻)中,传播主体都始终处于事实上的本位状态,传收共同本位是理想的新闻传收主体关系,而收受主体本位(受众本位)仍是一种人们期望的状态、奋斗的目标。
其六,新闻传播过程,特别是职业新闻传播过程,不管在何种媒介形态之中,都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运行过程,是一个系统运行中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展开过程。在新闻主体论视野中,是一个以新闻传播主体为中心,处理各种主体关系的过程。正是在各种主体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形成了实际的新闻生产与传收过程;也正是在各种主体间的合作协商或矛盾斗争中,才形成了结果意义上的新闻图景。因此,新闻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探讨,才是新闻主体论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在前一部分,我描述了新闻活动中的核心主体关系——传收主体关系,本部分,我依然以传播主体为基本出发点,简要描述一下传播主体与信源主体、控制主体、影响主体的基本关系框架。
(1)传播主体与信源主体。事实是新闻的本源。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变化状态是新闻的整体信源;每一具体新闻都有自己的具体信源;信源就是新闻的信息源头。任何实际的新闻传播,不管是职业的还是非职业的,逻辑上总是信源在先,从信源开始;新闻传播主体,不管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还是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在新闻生产传播过程中,首先需要处理的就是自身与信源的关系(有些情况下,信源主体与传播主体是一体化的,更需要处理好“一身两角”的关系),与信息生产者(创造者、制造者)、拥有者、知情者的关系。新闻传播主体与新闻信源主体间关系的质量,是新闻质量的逻辑在先的保证,因而这也是一对传播过程中逻辑在先的重要关系。这对关系的逻辑在先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它对新闻传收的整体过程有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
在新闻主体论视野中,新闻信源主体强调的是新闻信源意义上的“主体”要素,更多的是在“主体”意义上对新闻信源的关注,即把信源看作具有主体性或主观能动性的活动主体。信源主体对新闻信源的“信息释放”(信息公开与信息解释),对整个新闻传收过程具有一定的约束限制或把关作用。现实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新闻信源,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信源主体。通常情况下,最重要的信源主体是掌控一定社会公共权力的政府和政党,其拥有与公共兴趣、公共利益相关的最多的新闻信息。不同信源主体对新闻信息释放的把控能力与作用是有差别的。正是通过对新闻信源信息释放内容与方式的把控,信源主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整个新闻传收活动的作用与影响。所有的新闻信源主体都有自己的需要、利益、立场和倾向,这些要素都会或强或弱地贯穿在他们作为信源主体的新闻活动中。
新闻信源主体与新闻传播主体间的关系,在现象层面上,表现为一种简单的新闻信息源流关系,可一旦深入到具体的信息源流关系背后,就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两类主体间的关系,不仅反映了一定社会中不同新闻活动主体间的“新闻话语权利与权力”关系,反映着不同主体间的实际需要与利益关系,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一定社会新闻(信息)公开、新闻(信息)透明的程度,反映和体现着一定社会新闻自由的实际状况与水平。
(2)传播主体与控制主体。新闻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众多社会领域中的一个领域,尽管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与自主性,但任何新闻活动主体的言行,都必须遵守维护社会系统正常运行的各种基本规范。尽管世界各国在新闻管控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新闻管理控制的存在是普遍的。就现实来看,不同国家(地区)新闻业的制度、性质、地位、核心功能、运行机制有所不同,因而其新闻管理控制的主体构成、具体方式、手段方法等都会有所不同。
如果以中国现实社会为参照,可以看到,主要是通过政府、政党对新闻活动主体新闻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的,即政府、政党是新闻活动的管理控制主体。因而,传播主体与控制主体的核心关系,其实就是传播主体与政府、政党的关系。
新闻控制主体是政府和政党,控制的直接对象是新闻传播主体,包括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和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并将对新闻传播主体的管理控制“传导”到其他活动主体的新闻行为之中。新闻控制直接指向传播主体的传播内容与传播方式,实现对新闻生产与传播的控制。与此同时,控制主体通过对新闻生产与传播的控制,可以间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因而,新闻控制实际上有两种具有内在联系的基本含义:控制新闻,运用控制新闻的方式实现对社会的控制;由此新闻能力或新闻管控能力也被看成是一个政府、政党重要的执政能力。在“新闻主体论”的预设中,我是在把“新闻”作为直接控制对象的意义上使用新闻控制这一概念的。因而,简洁明了地讲:新闻控制,就是对新闻的控制;“新闻主体论”讨论的核心论题是传播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关系,而非控制主体与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
控制主体通常通过法律、行政手段管控新闻传播主体的新闻行为,政党通常运用相关宣传路线、方针、政策、纪律等实现新闻控制。这些控制方式、控制手段中,有些是比较长期稳定的,有些可能是比较暂时灵活的;这些方式、手段,通常是以综合并用的形式实现其功能作用的。
新闻控制的深层指向是新闻自由,是对新闻自由的约束和限制。新闻控制存在着合理性、正当性的问题。怎样的控制才是优良的、正当的、合理的控制,需要做出历史的、现实的回答。从原则上说,善的控制是尊重新闻活动规律的控制,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控制,有利于新闻业不断进步的控制,有利于社会良性运行与发展的控制;但落实到具体操作上,如何进行合理控制是一个相当复杂困难的问题,需要系统、深入、细致地研究。
(3)传播主体与影响主体。新闻活动是现实社会环境中的活动,因而,从原则上说,除了上面所说的收受主体、信源主体、控制主体之外,社会环境中任何其他主体都可能对新闻传播主体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活动产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我把那些能够直接或间接对传播主体新闻行为造成实际影响的主体统一称为“影响主体”。事实上,我们只有弄清楚传播主体与影响主体之间的基本关系,才能更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闻生产传播的真实面目。
作为新闻生产传播实践中的现实主体,传播主体[包括群体(组织)、个体]总是处在与不同群体(组织)、个体的各种关系之中,诸如利益关系、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人情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关系,在某种特定的情境中,都有可能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上影响传播主体的新闻行为,影响新闻传播的实际(效果)结果。影响主体“影响”传播主体的目的,从根本上说在于他们自身的各种可能利益。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现实环境中,并在一定的情境中,能对职业新闻传播组织主体新闻行为造成比较大的实质性影响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治主体,一是经济主体。掌握一定政治权力的主体(组织或个体),往往会动用手中的权力,超越正常的新闻管控范围,“过问”或“干涉”传播主体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主体(最常见的是广告主体),常常会仰仗自身的经济力量,以各种可能方式影响传播主体的新闻行为。当然,其他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体,也会在特定情境中,动用自身的各种社会资本或社会关系,影响传播主体的正常新闻活动。在我国环境中,从经验上看,很多“私人关系”(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人情关系)对职业新闻传播事实上往往有着更多的影响,但目前对这方面的系统研究还相当缺乏。
在新兴媒介环境中,传播主体与影响主体的关系不仅没有消减淡化,反而变得更加纷繁复杂、扑朔迷离。不同类型新闻传播主体(职业主体、脱媒主体、民众个体),其所处的具体环境、所开展的具体活动是有很大差别的,传播目的也是有所不同的,因而他们与各种可能的影响主体之间有着各种可能的具体关系;所有这些关系都需要展开具体的研究,不可能通过宏大叙事做出统一的、本质论式的结论。
其七,在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成为人类基本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国际新闻传播、全球新闻传播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常态现象,信息传播、新闻传播意义上的“地球村”已成基本事实。在全球化演进中,人类作为命运共同体面对的共同问题会越来越多,自然面对的共同新闻也会越来越多;人类拥有共同的事实世界,人类同样拥有共同的符号世界(新闻符号世界)。因此,“新闻主体论”理应包括全球新闻活动意义上的相关内容;事实上,关于国际新闻传播、全球新闻传播的各种论题早已展开。
现代新闻业的产生与发展,使得新闻业成为人类社会领域中的一项事业、一种产业,使得新闻工作成为一种职业,一些人专门从事专业化的新闻工作。尽管在新兴媒介环境中,传统新闻业面临困境,职业新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职业新闻工作者面对新的抉择,但人们依然有一个基本共识,这就是:对于仍然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人类来说,随着现代性的展开,作为现代性产物的现代新闻业、现代职业新闻或专业新闻会继续存在,会继续在新的环境中发挥其特有的专业功能,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特有的服务。因此,在全球意义上,新闻职业依然是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的职业,职业新闻主体依然是可以想象的同时也是具有现实性的共同体,并且是一个不断扩大的共同体。
在新闻主体论视野中,从目前的现实可以看到,全球职业新闻群体实际上已经遵循着一些共同的基本新闻传播原则和操作方法,遵循着一些共同的新闻职业伦理准则,也认可一些共同的新闻职业美德(诚实、智慧、公正、勇敢),信奉一些共同的新闻工作目标(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也许不同国家、社会在具体内涵上对达成共识的一些原则仍然会有不同的解释和实践,但在抽象意义上的认识是相同的。因而,可以说,全球职业新闻工作者已经形成了一些核心的、共同的新闻价值观念、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事实上已经具备了全球共同体的一些主要特征。因此,在全球职业新闻共同体意义上,展开新闻主体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
除了职业新闻传播共同体问题之外,在国际传播、全球传播视野中,不同新闻活动角色(信源主体、收受主体、控制主体、影响主体)及其之间的关系,自然会有不同的特殊表现;其中的相关问题,会越来越成为新闻实践、新闻传播研究中的紧迫问题。尤其是在互联互通的全新媒介生态环境中,所有传收主体间的互动,所有新闻活动者之间的互动,不仅会影响世界新闻活动图景本身,更会对全球范围内各种人类共同事务的应对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就目前来看,不同社会、不同国家之间的差距与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全球职业新闻共同体建构主要还是一个面向未来的课题,诚如有人所说:“在民族—国家依然主导人类社会基本存在结构的状态下,人类可能达成并真诚承诺的价值共识和文明意义仍十分有限。” 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依然是一定社会范围内、国家范围内的新闻共同体问题,特别是新兴媒介环境中职业新闻共同体的变化与建设问题。但是,如何塑造与建设全球职业新闻共同体,将会日益成为全球新闻领域的重要问题,“我们也不能永远囿于某种形式的‘文化特殊主义’或民粹主义,甚至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从而放弃对人类社会及其文明进步的共同责任和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