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末以来,中国法律史研究已历百年。回顾和反思一百多年来的法律史学研究历程,不难发现:学术研究深受时代命题的影响,而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了不同的旨趣与特色,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范式亦屡经变迁。所谓“范式”,又译“规范认识”,即法律史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引以为据的一套不容置疑的理论或信念,这套理论或者信念支配了历史家的工作,决定了他们提问的方式、范围乃至最后的结论” 。中国法律史学脱胎于清末考证学,受近代西方法理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法理学的刺激而诞生,因政权鼎革而先后呈现出革命法学、现代法学的面貌,目前正在从革命法学转向治理法学、从移植法学转向特色法学的过程之中。以下将逐一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