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用极差标准化的方法对每个分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将不可比的分项指标转换为可比的指数,各省份在某一指标上的指数结果标示了其在该指标上的相对位置。参考樊纲等 构造市场化指数的方法,第 i 个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记 V it 是某个地区第 t 年第 i 个指标的原始数据, 是所有地区历年(2008—2021年)第 i 个指标的原始数据中数值最大的一个, 则是最小的一个。
对于正向指标,采用如下标准化公式:
对于负向指标,采用如下标准化公式:
该标准化结果使得各指标跨年份可比,并保证了分项指标的取值在0~100之间。在各指标的标准化结果中,取值越大、越接近100,说明相应地区在该指标上表现越好;取值越小、越接近0,说明相应地区在该指标上表现越差。
各方面指数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一般而言,将不同的指标采取等权重的方式进行计算,但有两个例外:在财政收入稳健指数的四个分项指标中,人均财政收入反映了财政资源的充裕程度,在财政收入稳健指数中较为重要,人为调整权重为70%,其余三个分项指标权重各为10%;在财政支出优化指数的八个分项指标中,人均财政支出反映了财政支出总体情况,在财政支出优化指数中较为重要,人为调整权重为30%,其余七个分项指标权重各为10%。尽管主要采用等权重方法,淡化了各个分项指标的相对重要性,但其依然是一种操控简易、结果适中的处理方法。
财政发展总指数由各方面指数加权平均计算获得。由于不同方面指数的相对重要性有所差别,经多轮意见征求与专家建议,确定了不同方面指数的权重。其中,财政收入稳健指数与财政支出优化指数权重皆为25%,其余各方面指数权重相等,均为10%。
绝大多数指标的原始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或各省份公布的财政预决算数据。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有息债务余额来自Wind数据库,审计违规金额占比中的审计违规金额数据来自《中国审计年鉴》。财政透明度指数来自清华大学及四川大学编写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系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