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宏观价值指数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早期的要素分配理论。经济学家萨伊指出,产品的价值源自劳动、资本和自然力量(土地)的共同作用,只有将三个要素结合起来才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相应地,这三个要素应当参与新创价值的分配。其中,劳动对应工资,土地对应地租,资本对应利润,此即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构成了早期的要素分配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商品价值由 c 、 v 、 m 三部分构成。其中 c 是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 v 是劳动者在必要时间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 m 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 v + m 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v 表现为工资, m 表现为利息、利润等。可以说,二者对企业新创价值所包含内容的看法是一致的。
按照要素分配理论,劳动者出让劳动力获得工资,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地租,借贷资本与股权资本分别获得利息与利润。政府提供国防、环境治理等公共产品,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提供安定的宏观环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制定并执行与企业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确保市场有序竞争、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因此,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参与企业新创价值的分配。会计宏观价值指数将增值额作为企业收益的核算中心,按照增值额的直接计算方法,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增加额等于参与价值创造的各要素所获得的收益之和,参与分配的主体包括股东、政府、员工、债权人。这一计算方法主要用于微观企业的价值增加额核算。该思路构成了会计宏观价值指数编制的逻辑起点。
具体来讲,会计宏观价值指数包括价值创造额和价值创造效率两方面,其中,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编制以价值创造额为基础。价值创造额是指企业在特定会计期间内为股东、政府、员工、债权人等分配主体创造的价值之和,其计算公式设计如下:
“净利润”对应股东的价值分配,“财务费用”对应债权人的价值分配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应交税费’期初余额”对应政府的价值分配,“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余额”对应员工的价值分配。该指标立足会计增加值理论,体现了要素分配理论的思想,从四类分配主体参与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角度反映了上市公司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等做出的贡献。
价值创造额属于绝对量指标,仅能反映企业在特定期间内新创价值的总量,而多个企业价值创造额的加总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宏观经济的增长情况。然而,由于单个企业以及企业总体在不同期间内投入使用的资源数量不同,因而不能通过简单地比较价值创造总量来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质量。在资源受限的情况下,除了维持经济总量的增长,还需兼顾投入产出效率。因此,我们在价值创造额的基础上引入了价值创造效率指标,继而编制价值创造效率指数,以反映宏观经济总体、不同产业(行业)及单个企业的运行效率。
价值创造效率是指单个企业或企业总体在特定会计期间内利用单位资产新创造的价值,反映了经济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其计算公式设计如下:
就单个企业而言,价值创造效率是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揭示了企业全部资产的投资回报率;从企业总体乃至整个经济体角度看,价值创造效率反映了全社会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定义了价值创造额与价值创造效率后,接下来我们将采用定基指数形式编制价值创造额指数和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并对指数进行除数修正,具体编制流程及有关计算过程详述如下。
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参与者和价值创造者。因此,一个国家所有企业的价值创造额之和的变动情况,能够反映该国宏观经济的实际运行状况。由于只有上市公司具有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的义务,而在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使用上市公司数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国民经济的真实运行情况,因此,本报告的样本初选范围为境内上市公司。同时,考虑到新旧会计准则下部分报表项目存在一定差异,且2006年以前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因此,本课题组将2007年第1季度在A股上市交易的公司作为样本量的确认基础。为保证样本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更客观、有效地反映产业结构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课题组采用自2007年第1季度以来,在沪深两地上市时间超过一年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分析研究。
目前最常见的指数类型主要有三种:定基指数、环比指数和链式指数,其中定基指数是基础,三种指数在构造方法上可以相互转换,本报告选择定基指数的形式。
本报告选择定基指数的形式,并采用除数修正法进行修正。具体原理如下:以2007年第1季度为基期,令2007年第1季度样本公司AMV之和为 a 1 ,该季度样本公司在2007年第2季度的AMV之和为 a 2 ;2007年第2季度样本公司AMV之和为 b 2 ,该季度样本公司在2007年第3季度的AMV之和为 b 3 ;2007年第3季度样本公司AMV之和为 c 3 ,该季度样本公司在2007年第4季度的AMV之和为 c 4 ,依此类推。根据可比性原则得出如下关系式:2007年第1季度为基期,设为100,即 a 1 对应100;2007年第2季度的指数为( b 2 / b 1 )×100, b 1 未知,而第1—2季度的增长率为 a 2 / a 1 ,存在如下等比例关系式:
故2007年第2季度的价值创造额指数为:
2007年第3季度的价值创造额指数为( c 3 / c 1 )×100, c 1 未知,第1—3季度包含两期增长率,即 a 2 / a 1 和 b 3 / b 2 ,存在如下等比例关系式:
故2007年第3季度的价值创造额指数为:
后续编制依此类推。
由于按上述方法编制的价值创造额指数主要反映经济总量的增长,无法揭示宏观经济的运行效率,因此,我们以AMV为基础,先进行除数修正,再用AMV/ASSET编制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即单位资产的新创价值,反映企业总体在特定期间的投入产出效率。
2020年以来,会计宏观价值指数呈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本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准,按照先总后分的思路,对全行业以及大制造业、大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和金融业四大类行业的新趋势、新特点进行分析和解读,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及未来走向等相关信息,以提高各类经济主体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