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一的报告仍将《时务报》纠纷限定在康有为、梁启超和汪康年之间,因而朝廷责成黄遵宪途经上海时查明原委,秉公核议。
黄遵宪为《时务报》历次纠纷当事人之一,由他出面查明纠纷原委显然是不合适的。事实上,当康有为请求官方协助向汪康年施压时,黄遵宪就联络吴德㴋、邹代钧、梁启超对汪康年进行反击。他们在《国闻报》上发表声明,强调《时务报》是他们四人联合汪康年共五人共同创办的。
梁启超也妙笔生花重构《时务报》创办原委,与汪康年在南北各报展开一场“同气相残”的口水战。梁启超抓住汪康年“重述”创办始末中的漏洞给予猛烈攻击,强调自己在《时务报》创办过程中并非汪康年的雇员,而是与汪康年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的创办人。
通观汪康年、梁启超等人对往事的“重述”,汪康年说梁启超为他当年所聘的主笔不合乎事实,无疑将自己置于尴尬的境地,而梁启超的准确反击,确实挽回了面子。面对此种尴尬,汪康年不得不道歉,承认“康年既不欲毛举细故以滋笔舌之烦,尤不敢力争大端,以酿朋党之祸,盖恐贻外人之诮,并寒来者之心,良以同志无多,要在善相勉而失相宥。外患方棘,必须恶相避,而好相援”。
汪康年的大度为自己赢得了道义上的同情,并没有影响他在业界的信誉。而康有为、梁启超依然不依不饶,继续利用“公权力”向汪康年施压,甚至利用朝廷的信任将《时务报》改官报当作一单大买卖去做,要求孙家鼐对官报给予创刊及发行补贴,要求各省公费订阅。
康有为或许是想用这个办法刁难孙家鼐,不料孙家鼐技高一筹。他不仅没有回绝康有为的请求,而且如实将康有为的要求上报朝廷:“臣以康有为所筹,事尚可行,请俯如所请,谨具折呈明。”孙家鼐似乎就是要将康有为赶出京城,至于经济上的补贴,在他看来并不构成障碍。
孙家鼐的建议很快获得批准,皇帝“以为久远之计。着照官书局之例,由两江总督按月筹拨银一千两,并另拨开办经费银六千两,以资布置。各省官民阅报,仍照商报例价,着各省督抚通核全省文武衙门、差局、书院、学堂应阅报单数目,移送官报局。该局即按期照数分送。其报价着照湖北成案,筹款垫解”。
康有为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如此爽快地答应了这些要求,不知道自己久已成为京城官场中的“麻烦制造者”。孙家鼐和朝廷之所以在经济条件上不讨价还价,就是希望康有为平和地离开北京,让北京的政治气氛平静下来。然而,不明就里的康有为就是不愿意离开北京,想方设法寻找一切理由留在北京继续参政议政。又过了一个多月,9 月 17 日,皇帝不得不再发明谕,措辞严厉地要求康有为火速出京。这一次,康有为确实接受了,只是当他仓皇离开北京时,不再是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接办官报局,而是踏出其政治流亡生涯的第一步。
至于黄遵宪,他于 1898 年 8 月 22 日奉旨查明《时务报》纠纷原委,但他因故直至 9 月 15 日方才抵达。此前,汪康年先声夺人于 8 月 30 日在《中外日报》发表《上黄钦使呈稿》,对纠纷始末做了详细描述,表示他将遵从谕旨将《时务报》报名移交给康有为,至于《时务报》的经营款项则因该刊为众人集资创办,只能用来继续出版《昌言报》,以“上副圣天子广开言路之盛心,下答捐款诸人集资委托之重任”。
其实,汪康年不必向黄遵宪详细汇报。作为《时务报》的重要创办人之一,黄遵宪对《时务报》的内幕及康有为、梁启超与汪康年之间的争论与冲突比谁都清楚。只是没有等到他拿出一个“秉公核议”的处理方案,中国政治就在 1898 年 9 月下旬发生巨大转折,康有为、梁启超等逃亡国外,《时务报》改官报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