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务报》的创办源于上海强学会及其《强学报》。这一会一报的创办,得力于张之洞的资助。当然,在具体事务操持上,康有为贡献最大、出力最多。只是当张之洞觉得无法约束康有为时,才委派心腹汪康年接替康有为。
汪康年接手强学会和《强学报》后,不是将这一会一报继续办下去,而是按照张之洞的指令清盘善后。经过清算,强学会账面余款只有银圆七十五元,另有银行存款白银七百三十两。张之洞同意现金由汪康年保存,至于存银,则交给经元善收存。
按照汪康年的想法,他原本准备利用强学会的架构和积累创办一份新报纸或杂志。所以,当强学会清盘后,汪康年继续追账,将强学会原租房屋一年的租金退回一半,得银圆三百五十元;又将强学会购置的办公用品、图书等进行变现,得银圆二百多元。有了这笔钱,汪康年加快了新报筹备,并谋求与康有为、梁启超等新派人物重建合作关系。
汪康年的想法遭到了朋友们的普遍反对。吴樵、汪大燮、沈曾植、叶瀚等人在写给汪康年的信中认为,康有为“诸人大率非我族类,万万不便沾染”,与其将来冲突,不如一开始就谨慎从事,保持适当的距离。
唯一赞成汪康年合作计划的朋友是黄遵宪。黄遵宪本为强学会同事,此时正以道员身份办理苏州通商事务,与康有为“朝夕过从,无所不语”,具有浓厚的维新思想,对张之洞下令停办上海强学会本来就不满意,也一直试图设法重新振兴。而汪康年的办报想法正与黄遵宪相合,黄遵宪毫不犹豫地对汪康年给予全力支持,自愿献金千元做开办费,宣称:“我辈办此事,当作为众人之事,不可作为一人之事,乃易有成;故吾所集款,不作为股份,不作为垫款,务期此事之成而已。”
有了黄遵宪的支持,汪康年筹办新报的进展迅速加快。1896年 4 月,汪康年连电催促正在京城的梁启超南下,参与筹办的具体事务。梁启超对汪康年在上海筹办新报的事情早有所闻,他在收到电报后就离开了北京。
梁启超到了上海之后,因汪康年的介绍与黄遵宪相识。在他们三人共同策划下,就办报宗旨、体例、内容等基本上达成共识。按照黄遵宪的设想,这份杂志的管理体制应该借鉴三权分立思想,议政与行政分离,选举一个比较超然的董事会负责制定章程和制度。
办报方针定下来后,《时务报》的名称也随之确定。他们以汪康年、梁启超、黄遵宪、吴德㴋、邹代钧五人名义印制《公启》两千张分送各处同志。《公启》共三十条,为梁启超初拟草稿,由黄遵宪“大加改定”,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时务报》的创办宗旨,详细介绍了《时务报》招股集资的方法与方式。其中,办事条规第九条规定,“本报除住馆办事各人外,另举总董四人,所有办事条规,应由总董议定,交馆中照行”。显然,《时务报》同仁接受了黄遵宪的制度设计。只是由于创办时间仓促,他们并没有就这一动议详加讨论,更没有考虑立即实行,这就为后来的纷争埋下了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