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经营当铺是一个很赚钱的行业,许多有钱有势的人都会涉足这个领域。据《和珅犯罪全案档》记载,和珅被抄家前,经营的当铺多达七十五家!连和珅这样的巨贪都热衷于当铺生意,足见其暴利的程度。那么,古代的当铺是如何赚钱的呢?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典当业的发端是南北朝时期。之所以在南北朝兴起,与佛教在当时的兴盛密切相关。佛教古律允许佛门以财物“出息”,也就是放贷。放贷不仅可以帮助借贷者渡过难关,还能为佛寺发展提供资金来源。那时候,一些规模较大的寺庙会设置“寺库”,利用善男信女供奉的香火钱为民众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寺库是最早的当铺,寺庙借贷业可谓典当业的鼻祖。唐朝时,当铺又称为“柜坊”“质铺”等,质铺的“质”就是抵押的意思。宋朝时,商品经济发达,当铺行业大发展。当时称当铺为“解质库”“长生库”“典库”“典当质库”等,既有官营,也有民营,还有寺庙经营。到了明朝,“当铺”这一名称正式出现,并沿用至今。清朝的当铺生意非常兴旺。乾隆时期,北京城的当铺多达六七百家。
△ 古画中的当铺(出自《苏州市景商业图册》)
当铺的实质,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说白了,就是抵物借钱的地方。为了防止借贷者到期无法还钱而给当铺造成损失,借贷者须用相应价值的物品作为抵押。这个抵押物,可以是服饰、粮食、金银首饰、古玩字画、铜铁器皿等动产,也可以是房屋、田地等不动产,甚至可以是牛、马等活物,奴婢、妻妾、子女一类的活人只要值钱,都可以拿来抵押。
当铺一般开设在街市繁华地段,门口会挂一个大大的“当”字招牌。当铺的围墙很高,一是为了防盗,二是为了防止外面偷窥,保护客户的隐私。当铺里面有一个高大的柜台,高度足有一米五,典当者需要双手将抵押物举到柜台上。这样做的目的,一是给典当者带来敬畏感,使其不敢争价;二是出于安全考虑,避免盗贼轻易得手。鲁迅先生对当铺柜台的高度印象深刻,他在小说集《呐喊》的自序里写道:“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
△ 高高的当铺柜台
当铺里负责接待的店员被称为“外缺”,负责给抵押物估价,从而为放款数额提供依据。如果典当者认同估价,外缺就会高声“报唱”给另一个店员“中缺”,即负责书写当票的人。外缺在报唱时,多会同时对抵押物进行贬损性评价,一是可以压低质押物品的贷款额,二是避免因保管不善而被典当者高价索赔。当铺这种贬损性评价的行为在电视剧《大宅门》里就有所表现。剧中的白景琦去当铺典当一件崭新的皮袄,店员报唱道:“虫吃鼠咬,光板没毛,破面儿烂袄一件!”白景琦听后很生气,于是就换了家当铺。可是,另一家当铺的报唱与前一家如出一辙,因为这是行业的潜规则。
书写完当票后,典当者如果无异议,当铺就要收货并放款了。当东西不是卖东西,当铺享有的只是抵押物的占有权。就这个占有权,双方会事先约定一个期限,一般从一个月到一两年不等。在期限内,典当者可以凭当票赎回抵押物,但要付一定的利息。如果到期后典当者仍未赎回,那么当铺就拥有了抵押物的所有权,可以将其出售获利。因此,当铺的盈利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如果典当者在约定期限内赎回,当铺可以赚取利息;如果典当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赎回,抵押物就变成了“死当”,当铺将其高价出售便可获利。所以,当价会远低于抵押物的实际价值。行业规则一般是“值十当五”,当价最多不会超过抵押物价值的八成。估价时,店员需要有很好的眼力见儿,要能判断出典当者的经济能力。如果典当者是穿戴体面的有钱人,今后极有可能按期赎当,店员就会给高一点的估价,这样能多赚利息。如果典当者是衣着破烂的窘迫之人,店员就会给很低的估价,因为他赎回的可能性很小,对抵押物低价收、高价卖,可以赚取更大的差价。
我们今天读一些文学作品,常感觉古代当铺的放贷利率极高。实际上,这种情况在明清时期是不被允许的,国家有相关法令禁止高利贷。如《大清律例》里就规定,放贷利率一般不能高过“月利三分”,即每月利息不得高于本金的3%。以最高利息算下来,三十三个月后,利息就与本金等额,此后便不能再计算利息。也就是说,总利息最多不能超过本金,也不允许利滚利。一般来说,当铺的利率维持在二分到三分,极特殊的能在五分到八分,当然,这已属于违法行为。
典当者在赎当时还要给当铺保管费,这也是变相的利息。当铺相应也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抵押物在当期内损毁,当铺需要赔偿。比如因失火损毁抵押物,当铺要以当价的双倍赔偿。如果是邻居着火蔓延至当铺,则当铺的赔偿金酌情减免20%,这个规定倒也人性化。
明清时期,山西的晋商是经营当铺的好手。晋商们不仅给民间提供了资金周转,还给国家带来了大量税收。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山西的典当税收高达二万五千八百余两,占了全国典当税收的三分之一。另外,晋商还在当铺经营中衍生出了存款、钱票、货币兑换等业务,这些使当铺成为明清时期最重要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