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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古代官员的工资高吗?

古人讲求“学而优则仕”,那古代官员的工资高吗?

先秦时期,官员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有爵位的贵族官员,并且可以世袭,老子当官,儿子、孙子也能当官;第二类是非贵族出身的官员,一般随机任用。第一类官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爵位所获得的采邑。所谓采邑,就是君王分封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口。从采邑上获得的收入就相当于这类官员的工资了。这种世代做贵族、世代享有采邑的制度叫作“世卿世禄制”。第二类官员由于没有“贵族编制”,也没有采邑,因此只能从上级那儿领工资,叫作“稍食”。稍食的多少,由雇佣双方协商决定。春秋时期孔子周游列国,到卫国时,卫灵公有意留下他做官,但不知道工资该给多少,于是就问孔子:“你在鲁国的时候俸禄是多少?”孔子答道:“一年大概是粟六万斗。”于是,卫国也按这个标准给孔子发工资。

秦朝建立后,官员不再世袭,而是由国家直接任命,世卿世禄制的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此后,官员的收入主要是国家给的俸禄。汉承秦制,根据《汉书》和《后汉书》记载,汉朝官员从最高级别的三公到最低级别的小官,有很多“秩次”。秩次就是官员的俸禄级别,秩序的“秩”,反映了不可僭越的等级秩序,秩次也成了衡量官员官职大小的标准。汉朝根据官员的秩次发放相应数量的粮食(有时是半钱半粮食),粮食的计重单位为“石”。所以在不少汉朝题材的文学作品里,官员官职的大小经常用几百石或几千石衡量。

汉朝三公的年俸禄为万石,但这里的万石只是个虚数,实际为四千二百石;郡守的年俸禄为两千石,实际为一千四百四十石;级别最小的基层公务员,年俸禄为一百三十二石,折合每日为一斗二升,所以这种小官又叫“斗食”。最高级别官员和最低级别官员之间的俸禄差了三十多倍,差距还是很大的。

汉朝官员的收入到底是高还是低呢?我们拿同时期的普通老百姓对比一下便可知。根据学者张兆凯的估算,汉朝三公级别官员的俸禄收入约为普通民众收入的四十七倍。这样算下来,即便是最基层的“斗食”,也是普通人收入的一点五倍左右。2018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约六万七千元。假设这个数字是汉朝民众的收入水平,那么汉朝高级官员的年薪为三百多万元,基层公务员的年薪大约为十万元。由此可见,汉朝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与今天差不多,但高级官员的收入就很高了,属于“高官厚禄”。除俸禄之外,汉朝高官还能获得名目众多的额外赏赐。比如,东汉皇帝在年底时给予各级官吏的赏赐,称“腊赐”,类似于今天的年终奖。

唐朝官员的俸禄是真正的俸禄,分为“俸”和“禄”两种。俸发的是钱和布匹,禄发的是粮食。除此之外,国家还会给官员发一块耕地,称为“职田”,官员可以租出去,获得的收入即为工资。但唐朝官员的收入并不高。有学者估计,即使是一个唐朝的五品官员,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厅级干部,其收入比汉朝的基层公务员高不了多少。另外,唐朝还经常扣工资。皇上修宫殿,打仗缺军费,这些都要扣工资。

官员工资最高的要数宋朝。宋朝官员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俸钱、禄粟等基础部分称为本俸;各种职务补贴,称为“添给”。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宋朝宰相、枢密使等高官,每月俸钱为三百贯,约合今天的二十四万元。另外还有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每月一百石。地方的县令每月二十贯,禄粟每月五石,另外还有盐、茶、薪、酒等各种添给。综合算下来,宋朝最高级别官员的月收入在今天的一百万元上下,基层公务员每月也在万元以上。除此之外,宋朝政府还给官员配仆人。最低级别的官员可以配一个,宰相可以配一百个,仆人的衣食开销全由国家报销。所以,宋朝官员的收入是历朝历代最高的,清代文学家赵翼就曾在文中惊呼“宋制禄之厚”。

很多朋友都认为明朝官员工资低,我们来看看具体有多低。明朝官员分九品十八级,正一品官员每月俸禄发米八十七石,最小的从九品每月发米五石。在人均收入普遍都低的明朝,这已经不少了。当时江南一个五口之家的年消费折米五十五石,九品官的年发米是六十石,二者相当,最小的官也能养得起全家人。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明朝官员的工资经常不够发,没米的时候就折成其他东西,比如宣德年间折换过布匹。有人会问:布匹拿出去卖不就完了?没那么简单,折换的时候政府往往把价格定得比市场价高好几倍,拿出去卖就赔钱。最荒唐的时候,政府还把苏木、胡椒等香料当俸禄发放给官员,满朝文武走路时都飘着“十三香”的味道。

清朝官员的工资比明朝还低。清朝一品总督的年俸银为一百八十两,禄米为一百八十石。按照康雍乾时期的米价计算,其俸禄折合大米六万斤,按照今天超市中等价位的散装大米四元一斤计算,清朝一品总督的年薪大约是二十四万元。以此类推,七品知县的年薪是六万元。这个工资水平真心不高,要知道,这些俸禄还包含手下没有公务员编制的幕僚的工资,以及所有的办公费用。所以清朝政府就允许地方官员搞一些制度性的腐败来贴补,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耗羡银制度。

所谓耗羡,就是地方官收税的时候以损耗的名义加收的税赋。为什么会有损耗呢?清朝征收的税赋主要是粮食和银子。粮食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有发霉变质的,还有被虫鼠鸟雀吃掉的,所以会消耗一部分;征收银子时,民众交的大多是碎银子,地方官府要将这些碎银子熔铸成官制的银锭,熔铸过程中也会有损耗。这些钱粮的损耗自然要让民众承担,所以政府征税的时候一般要多加收一部分损耗,这就是“耗羡”。清朝的耗羡加征率一般是10%,因此耗羡成了地方官腐败的根源。雍正时期,为了打击地方官吏腐败并减轻民众负担,实行了耗羡归公制度,将全部耗羡固定为正税并上交中央,取而代之的是给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总督的养廉银有一万六千两,加上俸禄,约合今天的一千五百万元;地方知县的养廉银有一千二百两,加上俸禄,年收入约合今天的一百一十八万元。

至于不能收税的京官,就靠地方官的送礼了,而且套路极其繁多。比如,冬天的时候要送“炭敬”来买炭取暖,夏天的时候要送“冰敬”来买冰降温,过年时要送“年敬”来买年货,京官领导家里有喜事的时候还要送“喜敬”贺喜,甚至领导家的门卫都要送“门敬”来慰问打点。所以,清朝官员的“额外收入”非常高,并不靠基本工资过日子。 szmCYFnmT64gEOiNpei1cvByckvdpd+nDZeRxo9VHc7DX9gVHW9d85dtg0N+J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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