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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英国的动荡

1780年6月6日,星期二,伊格内修斯·桑乔从他的杂货店的橱窗向外望去,映入眼帘的是危机四伏的混乱景象——他的杂货店位于伦敦梅菲尔区查尔斯街。桑乔是位废奴主义者、著名的文学家,也是第一个在英国获得投票权的非洲人,而他之前的身份却是奴隶。他一出生便饱尝人间苦难:他出生在前往西班牙殖民地新格拉纳达的一艘奴隶船上,他的母亲在新格拉纳达的种植园中忍受非人的折磨,而他的父亲则在绝望中自杀身亡。1731年他来到英格兰时还是个孩子,同时也是奴隶身份。不过,他的机敏和聪慧引起了蒙塔古公爵的注意,于是公爵把他纳入自己门下,在有生之年一直做他的支持者和赞助人。通过蒙塔古,桑乔进入了伦敦文学界,并深得业内人士的喜爱。他和劳伦斯·斯特恩、托马斯·盖恩斯伯勒和戴维·加里克等人成为朋友,一直保持通信联系。尽管桑乔几乎一生都在英格兰生活,拥有自己的财产,甚至逐渐成为受人瞩目的公众人物,但是英格兰从未真正让他感到心安自在。作为漂泊在茫茫白人海洋中的非洲人,他觉得自己在英格兰“不过是个寄宿者”,“甚至连寄宿都谈不上”。 [1]

然而,他也深爱领养他的家庭,珍视享有的自由,对自己获得的“诸多恩宠”充满感激。他可以严厉地批评英国,尤其针对英国在奴隶贸易中的作用,但是当美洲殖民地那里开始酝酿麻烦,他却本能地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对反叛者大加斥责。起初,冲突看起来非常遥远,然而到了1780年,战争似乎就在他来之不易的住所外的街道上爆发了。他在写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说,“大约有一千个手持木棍、铁锤和撬棒的疯子”,在闷热的夏日傍晚从他门前蜂拥而过。一名刚从抵抗美国及其盟国的战场上回来的水手是这群暴徒的首领。他们说,这群暴徒“要冲到新门监狱,去解放那些正直老实的同志”。这所监狱是英国邪恶的新司法制度的象征,当他们到达这座新建不久的监狱时,愤怒的人群发出如雷的吼声。他们冲进监狱,释放了在押的一百一十七名囚犯,都是些小偷、强盗、强奸犯和杀人犯。他们砸碎了门窗,摧毁了教堂和看守者的房子,然后将这座庞大的建筑付之一炬。到了早上,这所新监狱几乎被夷为平地。 [2]

可是那个夏夜的怒火,并没有随着新门监狱的焚毁而平息,刑事司法制度的其他象征随即也落入暴徒们冲天的怒火之中。“随着新门监狱的大门洞开,弗利特监狱、马夏尔西监狱、王座法院、克勒肯维尔监狱、托特山男子监狱的大门也先后被攻陷;新门监狱几乎成了灰烬,三百名重犯从那里流窜到世界各地。”惊恐万状的伊格内修斯·桑乔这样记述道。从伦敦诸监狱中得到释放的囚犯总共达到一千六百多名。在暴徒们眼中,他们是受到制度残忍迫害的牺牲品,而非对秩序造成威胁的危险分子。一名因参与骚乱而被判处死刑的暴徒后来承认,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是“将伦敦所有的监狱全部摧毁”。著名司法官员的私人住宅,也成为暴徒摧毁的目标。威廉·海德法官的房子被抢劫一空,所有家具物件都被扔到大街上烧毁;戴维·威尔莫特的房子被夷为平地;约翰·菲尔丁爵士——首都新政策的推行者,也是小说家亨利·菲尔丁的兄弟——的家则被付之一炬。甚至连位于时尚核心布鲁姆斯伯里广场的首席大法官曼斯菲尔德的宅邸也“悲惨殉难”,栏杆被撬开,窗户被砸碎,珍藏的画作、家具还有二百多个笔记本被烧成灰烬。曼斯菲尔德勋爵及其夫人趁乱从后门仓皇逃命。在曼斯菲尔德宅邸的骚乱中,六名暴徒在混乱中毙命,其中一名是刚从新门监狱跑出来的死刑犯。桑乔对此尖刻地评论道:“如果不被释放,他倒还能多活几个小时。”那天晚上,日记作者范尼·伯尼望着这人为的万丈火光,似乎感到整个伦敦的司法界都被火焰所吞没。“我们的广场被正在焚烧海德法官物品的火光照亮……另一边则是从新门监狱燃起的大火,考文特花园那边的火光烧的是菲尔丁法官的房子,而另一场发生在布鲁姆斯伯里的大火则是点燃曼斯菲尔德勋爵的府邸所致。”所有这些传递出的是民众对于不断变革的英国司法制度的愤怒情绪,而这些的根源正是美国革命。 [3]

这些是英国史上最为严重的骚乱,发生的根源是普遍的反天主教情感,以及对1778年《天主教救济法》的反应——至少名义上如此。但是,伦敦的监狱和伦敦司法界精英的府邸遭到如此巨大的破坏,却并不仅仅是宗教偏见的结果,美国革命本身也是造成巨大伤害的元凶。伊格内修斯·桑乔和范尼·伯尼言之凿凿所记录的,其实正是人们对英国新秩序的激烈反应。新秩序彻底颠覆了之前的司法和惩戒体系,是为了应对美国革命所引发的犯罪、混乱和恐惧危机而蓄意打造的新体系。伊格内修斯·桑乔在1780年夏天所描绘的疯狂堕落图,是多年来蓄积的压力达到巅峰时井喷的结果。这场始于五年前——1775年——的战争,已经蔓延到了英国的美洲殖民地之外,把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共和国都拖进了全球大旋涡之中,继而威胁着整个世界。这原本是一场帝国的内战,结果却变成帝国主义的世界大战,战火已经越过遥远的大西洋西海岸,不断向更远更深处延伸。随着战区的快速扩张,英国已从边线移到前线,英国人也从安居在岛国要塞中的超然观察者,转变为时代创伤中的积极参与者。

如今,威胁似乎已经逼近本土——入侵的外敌、革命的同情者和胆大包天的罪犯,似乎转眼间出现在各个角落,这种情况令人焦虑不安。英国曾自以为是地认为,战胜美国是件轻而易举的小事,那是他们命中注定的胜利。如今英国却被惧怕、偏执和恐慌的情绪所笼罩,国家情绪发生了彻底改变。对不同政见、不够忠诚的人以及犯罪和混乱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强硬,直接促发了英国历史上最为严重的民众暴力事件。而那些骚乱,反过来只是证实和强化了英国对于脆弱国力的最深重恐惧,对革命时代所引发的危险的最强烈恐慌。伦敦被战争蹂躏得千疮百孔,当伦敦人在残瓦碎砾中搜寻和清理时,这个国家则开始了精神与制度的重构。重新思考如何对抗革命,重塑英国的国内政策,将有助于其在未来的动荡岁月中遏制犯罪,阻止混乱,抑制革命浪潮。

在首都伦敦的街道上一眼就可以看出美国革命不是寻常冲突的迹象,也能够明白英国不可能幸免于大洋对岸那场革命的危险——1775年之后的几年里,伦敦的犯罪行为和混乱景象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这本身是极不寻常的。在英国的历史上,一般情况下,战争时期的犯罪率都会下降,因为最有可能犯罪的人——穷困的年轻男子——都被征召入伍并派到国外参战去了。然而,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犯罪率却直线上升,与历史的既定模式呈相反态势。1779年至1782年间,伦敦的起诉率上升了50%,而且均是在美国战争结束后的几年中才增长起来的。犯罪激增的部分原因是,实实在在的全球冲突给英国人民带来了巨大压力。18世纪的犯罪率很大程度上是男性所推动的,而战争却见证了一个极不寻常的现象,即男性和女性都成为犯罪增长的根源。战争使留在家中的士兵与水手的妻子们举步维艰,越来越多的人将犯罪视为生存之道也便不足为奇了。玛丽·麦克丹尼尔诉说了她堕入犯罪深渊的悲惨原因:“我们稀里糊涂地做出些不计后果的事儿,其实也是自然的,先生。我的丈夫和儿子都死在美国了。”在丈夫和儿子都死在大洋彼岸之后,像麦克丹尼尔这样的穷困妇女,并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只能从事些低贱卑微的工作,比如在富裕的邻居家里做清洁工或者女仆之类。她在法庭上说:“我出去辛辛苦苦干些杂活,就是为了口面包。”由于没有可靠的收入,再加上喝酒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常,她就越发难挣到钱。于是,麦克丹尼尔开始偷窃,目标是那些刚刚发财的士兵。他们跟她丈夫不同,他们活着从战场上回来了。像这样因绝望而犯罪的人并非少数,她绝不是鲜见的个案。 [4]

在战事纷乱的绝望年代,各种犯罪活动便会空前激增,呈现暴发之势,而在所有的犯罪活动中,最令英国政府担忧和恐惧的、最能引发混乱的就是走私。许多在绝望中蠢蠢欲动的英国人紧紧抓住战争赋予的机会,一股脑地加入了蓬勃发展的走私贸易的行列,使得英国海岸混乱不堪。美国人可能会对像茶叶这样的常用“奢侈品”征收关税感到愤怒,而其实这种税收与英国居民要缴纳的茶叶、烟草与烈酒的类似关税别无二致。这些税收在军事支出日益增长的国家至关重要,战争时期自然会提高。在冲突不断的18世纪,这些资金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5]

东印度公司对茶叶进口的垄断只会使问题变得更糟。这家公司利用其特权地位控制茶叶的销售量,哄抬价格,人为造成了茶叶成本的飙升,使茶叶价格比欧洲其他国家高出很多。在阿姆斯特丹,茶叶价格是每磅六便士,而伦敦的价格是五先令,甚至更高,英国价格中的四先令九便士是关税直接作用的结果。由于茶叶价格的差距如此之大,而荷兰和英国之间的距离又如此之近,因此几个世纪以来,与低地国家和英伦诸岛之间的合法贸易相伴随的是相当火爆的非法贸易。 [6]

对消费税的深仇大恨是一种跨大西洋现象,只要关税存在,英国和美洲之间的走私活动就一定会无比猖獗。人们对高昂的消费税和激增的走私活动无比愤怒,那些胆大包天绕过海关的人都发了横财。“七年战争”及其引发的美国革命正是滔天怒火的大爆发。在美国革命期间,持续增长的经济刺激引发了英伦诸岛的走私浪潮。

走私行为无比猖獗,据估计,截至1783年,参与走私活动的大型船只有一百二十艘,小型船只有二百艘,全天候参与走私的人数达两万人之多。要知道,18世纪末的英国人口大约是八百万人,因此非法贸易的庞大规模,绝对会成为关注的焦点。无论是通过走私直接获取利润,还是通过供应廉价的茶叶、烟草、烈酒和丝绸间接获得收入,从走私活动中受益的人数越来越多,而英国政府却在最关键的时刻损失了大量税收收入,这是它无法承受的。1783年,英国海关总署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中估计每年走私到英国的茶叶多达两千一百一十万磅,政府因此损失巨大。据估算,仅通过海峡群岛进行的非法贸易所导致的税收损失就高达一百万英镑。 [7]

关税的不断增加并非18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黑市活动惊人增长的唯一刺激因素。随着美洲战事的爆发,英国陆军和海军对人员的需求持续增加,海关部门的人力迅速流失,去填补了英国军队的缺口。于是,在海岸巡逻的人员和船只越来越少,为走私者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环境。对于1783年在萨塞克斯的库克米尔港活动的走私人员来说,他们更害怕的是秋天海水的汹涌狂暴,而不是海关人员。据报道:

两三百名走私者骑着马到库克米尔,从船上接收各种不同的货物,最后所有人都满载而归,大获全胜。整个过程对皇家职员可谓公然冒犯。大约一个星期之前,有三百多人在那个地方出现。尽管海浪如山般汹涌,但乘着小快艇的勇敢船员们还是成功登陆了。 [8]

由于走私的回报高得不可思议,因此几乎全民都参与其中,或者至少会在黑市充当同谋。尽管有许多人积极地从事登陆、藏匿或者运输违禁货品的活动,但是其他人的罪行无非就是为逃税商品提供市场,或者有意对非法活动视而不见而已。到了18世纪末,英国已经成为一个热衷于饮茶的国家,大部分人一天要泡两次或者更多次香茶。而据政府估计,英国消费的茶叶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没有经过海关,都是非法走私而来。可以说,在18世纪,消费非法的茶叶、白兰地和烟草,与走私分子进行交易,已经成为英国人的日常。 [9]

尽管当地居民和许多当地官员都对走私抱以同情态度,或者至少有种矛盾心理,但是政府却不能对此网开一面。在国家风平浪静的最好时候,走私破坏的是国家收入;而在与美国、法国、西班牙、荷兰、马拉地和迈索尔的战争期间,来自关税的资金是决定英国生死存亡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时代,每一个先令都要用来支付军队、船只和武器的费用,于是走私就成为无法容忍之事。由于走私者和政府都受到战争时期高额利润和税收需求的刺激,暴力变得不可避免。

美国革命爆发之后,走私者与海关官员之间的武装冲突呈现血腥之势,反映出当时局势的紧张。随着法国、西班牙和荷兰于1778年也加入战争,双方的交锋愈演愈烈。1778年7月,奥福德的民兵被迫与当地一伙走私者交火,那些走私者当时正打算在萨福克海岸卸下一批未加工的货物。在海滩上巡逻的民兵准备上前盘查时,遭到了小艇上走私者的全力攻击,直到军队赶来才算真正制伏了走私者。五年后,萨福克海滩再次发生流血冲突,当时有七十名为了躲避侦查的蒙面走私者在索思沃尔德海滩上与由海关官员和骑兵们组成的联合部队发生了激烈冲突。硝烟散尽之后,留在萨福克海滩上的,只有一名走私者的冰冷尸体。 [10]

英国的东海岸不是唯一见证走私贸易可怕后果的地方。1784年7月,英国皇家海军单桅帆船“皇家海军”号船长威廉·艾伦收到情报说,走私者试图在多塞特郡基督堂港口外的穆德福德海滩卸载一批违禁白兰地和茶叶。于是,艾伦驾驶“俄瑞斯忒斯”号小艇,在两艘征税船的陪同下,从穆德福德海滩外绕行而去。接近事发地点时,他们发现两艘刚从海峡群岛驶来的、满载着走私货物的拖船。海滩上一片繁忙景象,三百多名走私者和同情走私的当地人正匆忙从船上卸载货物——大约有十二万加仑白兰地和二十五吨茶叶——并把它们搬到内陆的马车上,共有三百多匹马拉着五十多辆小车等在那里。艾伦船长知道,数量如此之大的货物所提供的收入,正是饱受战争蹂躏的舰队所迫切需要的。毫无疑问,他绝对不能让走私者们登陆。艾伦命令手下放下六艘小船,让全副武装的士兵登上小船,划到岸边去收缴走私者的拖船及违禁货品。

然而,岸上的人也注意到了税务人员的逼近。当地名声最响的走私者约翰·斯特里特立刻骑上马,跑到附近一家名为天堂屋的酒吧,招呼更多的人手来帮着运输茶叶和白兰地,抵制那些代表法律来收税的人。一些人帮着把货物搬上岸,指点着藏在哪些地方;另一些人则在海滩上挖起了壕沟,为战斗做准备。他们没来得及准备多久,艾伦船长就带领他的手下接近了拖船。他要求走私者投降,这一指令换来的是胆大妄为的罪犯们的迎头痛击。水手们报以猛烈还击,最终逼得走私者们撤离海滩,跑到天堂屋那里躲避。水手们追到那里,相互之间爆发了一场长达三个多小时的交火。

这场战斗的代价相当高昂。艾伦船长在交火不久就被击倒,之后很快便因伤去世。基督堂修道院被“俄瑞斯忒斯”号发出的枪弹射中,损毁严重,而天堂屋酒吧则几乎被夷为了平地。拖船被缴获,但是走私者们却带着货物逃掉了。只有一个走私者被捕,并以杀害艾伦船长的罪名遭到起诉。这个名叫乔治·库姆斯的罪犯因为走私行凶被处以绞刑,他的尸体被绞索挂在已成为废墟的天堂屋酒吧那里,用来震慑其他走私者。然而,社区的人并没有被吓倒,反而有人大胆砍断了绞索,让库姆斯的尸体入土为安。关税的利益太大,大到无论是政府还是走私者,都愿意为之奋斗,甚至为之献身。 [11]

到了1783年,事态变得越来越无可回避,必须要采取相关措施了。走私猖獗,税收的需求迫在眉睫,但是当前的情势对违禁货品和税收都几无影响。1783年4月,福克斯-诺斯联盟执掌大权,波特兰公爵接替谢尔本爵士出任首相,采取行动的时候到了。著名的演说家、哲学家和议员埃德蒙·伯克被任命为军队的财务主管,而他上任后很快便找到了平衡收支的办法。他要求海关委员会就非法贸易问题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令政府大为震惊,毅然决定采取相关行动。然而,海关推行的改革尚未完成,福克斯-诺斯联盟就被二十四岁的小威廉·皮特的新内阁取代,伯克的职位自然也随之被他人接替,他的《东印度公司法案》也被否决,联合政府退出历史舞台,但是迫切需要的海关改革却得到皮特的继续执行。

一些英国人很早就意识到,适度的关税事实上比重税能够带来更多的收入。道理很简单,适度的关税能够削弱逃税的动机。在1776年的经济巨著《国富论》中,亚当·斯密认为,高赋重税会制造合理的避税动机,因此不可避免地导致税收减少,无法实现税收意图。斯密没有指责走私者,走私只不过是市场条件下的理性行为。斯密认为,走私者“无疑是践踏国家法律的罪魁祸首,应该受到强烈谴责,但是如果法律自然公正,他们是绝对不会违法的。而且,他们天性良善,如果不是因为国家法律的原因,这些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会是优秀的公民”。拙劣的海关法制造了原本不应该存在的罪犯。因此,解决走私问题的办法不是提高关税或者去镇压,而是降低关税。 [12]

新上任的皮特将这个建议铭记在心,并于1784年开始对海关进行大规模的彻底改革。他将茶叶税从119%降到12%,白兰地税从每桶九十多英镑降到每桶四十三英镑。另外,皮特还简化了会计制度,取消了差别关税的做法。与此同时,他对继续从事走私贸易的人采取了强硬态度。随着1784年《悬停法》的实行,皮特赋予了政府相应的权力,只要在距海岸三英里范围之内发现载有咖啡、茶叶或酒的任何六十吨以下的船只,均可予以扣押。同样,任何载有桶装六十加仑以下烈酒的船只,一经发现均可被没收。1785年,当一场风暴将走私船送进港口时,皮特立刻不失时机地将其新原则付诸行动。他派了一个兵团的力量捣毁了那个赫赫声名的走私窝点,将所有看到的船只全部缴获并烧毁。随着关税的减少,针对那些胆敢继续藐视法律的人的措施也更加严厉。 [13]

皮特改革的影响可谓立竿见影,效果相当显著。改革前,依法通过海关进口的茶叶是四百九十六万磅。1785年,即减税措施实施仅一年之后,就有一千六百三十万磅的茶叶通过海关,增加了近三倍之多。事实证明,皮特和亚当·斯密都是正确的。减税方案既极大地减少了走私,国家税收也得到增加。与此同时,许多国人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将走私视为威胁,而不再是可以接受的日常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对走私者的惩罚措施也越发地严厉,从前以罚款方式进行处理的走私行为,如今都以死刑论处。到1785年,伴随美国独立战争而兴起的走私活动基本得到遏制,海关官员和走私者之间的激战也很快成为另一个时代的遗物。然而,美国战争导致的犯罪浪潮,却也迫使英国从根本上反思其司法制度,因为战争切断了英国传统的安全阀,导致犯罪行为和混乱局势日趋严重。 [14]

刑事审判数量的激增并不单纯是犯罪行为日益增加的结果,对混乱的恐惧也是诉讼增加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在前几次战争期间,政府通过加大赦免力度,尤其是对非暴力犯罪的赦免,作为对情势变化的回应。然而,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对国内混乱局势的高度关切意味着这种宽容策略无法再被接受。因此,随着战事日趋严峻,人们对于犯罪和混乱的忧惧日益加深,需要寻求新的措施来打击这种日益抬头的祸患。这种不断强化的恐惧首先体现出来的结果之一,就是在首都法庭出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暴力镇压。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老贝利”,随着当局开始减少赦免的数量,战争期间的死刑判决达到战前的三倍,而处决的罪犯人数则达四倍之多。鞭刑和烙刑这种惩戒偷盗行为的传统刑罚也在这几年呈激增态势,所有这些都是由于在被恐惧笼罩的时代对犯罪行为越来越无法忍受。受到惩罚的总人数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在1780年至1787年间,仅伦敦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就达五百人之多,人数达到过去八十年被处决人数总和的三分之一。 [15]

战争的结束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战争,尤其是像美国革命这样的全球性战争,使陆军和海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扩张,为一部分人提供了可以获得正常工资收入的生活前景。这部分人一般都是社会中朝不保夕、勉强糊口的阶层,他们日复一日靠四处打零工或者季节性劳动维生。不过,大规模的征兵动员也带来可怕的社会后果。长期以来,英国一直担心常备军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君主专制,就像海峡对岸的法国那样,因此,英国不允许职业军队在和平时期驻扎留守。这样的策略的确能够保护国家不会在内部形成暴政,但是随之产生了战争爆发时迅速扩充军队,战争结束时迅速遣散军队的需要。对于四处打工却无法找到固定职业的人来说,大规模征兵动员也许是一个福音,但是随后的大规模遣散则又将国家置于危险之中,因为这些武装精良、训练有素却没有工作或前途的人,有靠掠夺为生的潜在危险。在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与和平的边缘时刻,帝国英雄与罪犯恶徒之间的界限确实非常明晰。当他们远在美国或者印度为国王而战时,或者当他们在公海上为了保卫祖国浴血奋战时,他们是没有危险性的。士兵和水手也常常被描述为英国利益的维护者,是使战争机器正常运转的有用齿轮。一旦回到家乡,他们就立刻转变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有犯罪倾向的过剩人口。战争可以提供利用人口中的边缘分子达成战略目的的绝好机会,但同时也带来这样一个事实:穷困无着、收入微薄但训练有素的杀手,最终会登上英国海岸,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在18世纪,国际和平通常意味着国内混乱。每一次重大战争之后,犯罪浪潮就会接踵而至,因为数以万计过剩的士兵和水手会在一夜之间突然失业。各国政府都将战争的爆发视为一种追求战略利益的手段,同时也是英国消除边缘化过剩人口的手段。陆军和海军征兵的目标人群都是穷人和失业者,而这类年轻人最容易转而成为罪犯。在司法体制的每一层级——审判前、审判中和审判后——服役一直被用作刑罚的一种替代形式,罪犯们不用挤向绞刑架,而是扩充到军队之中。

18世纪军队的死亡率非常高,因此谁也不能保证他们能活着回来,而那些活着回来的人则几乎找不到任何工作,要么就是工资被严重拖欠。他们成群结队地回到伦敦或者南部的港口,致使犯罪率陡然飙升。1780年,退伍军人多达十三万人,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2%,占成年贫困男劳力的20%。饱受多年战乱蹂躏的国家无法迅速容纳这么多人,在与美国的冲突结束后的几年间,犯罪率上升了35%,甚至更多。之后的犯罪率一直处于令人震惊的高度,直到1793年,英国与革命中的法国宣布开战,局势才得以缓解。当时有人曾这样悲叹:“时代造就了优秀的士兵,却粉碎了职员的梦想,消灭了其服从精神,赋予了其过多的自由。” [16]

来自富勒姆的园丁约翰·菲茨帕特里克亲身体验过穷困退伍士兵的潜在危险性。1783年3月,菲茨帕特里克行进在伦敦与富勒姆之间的要道上。那时候,富勒姆还是个乡下村落,与伦敦隔着农田和荒野。当时无人不知进出伦敦的道路就是强盗们的猎场,因此当两个男人突然在“星光微明的黑夜”出现在菲茨帕特里克眼前时,他当场就被吓得魂飞魄散。那两个人用强盗才用的黑话命令心惊胆战的园丁站起来“送货”。其中一个拿刀的人“把他吓坏了”,于是菲茨帕特里克乖乖照办,把他的手表、表链,还有一些印章、一把钥匙、两个半克朗都给了那两个夜袭者。劫匪消失在夜色之后,菲茨帕特里克赶紧叫来了守夜人,其中一个嫌犯被守夜人抓住。几周后,菲茨帕特里克在利奇菲尔德大街认出了另一个劫匪,于是也将他捉拿归案。

经过审判,菲茨帕特里克之所以在案发数周之后能够认出劫匪的真相也大白于天下。那天晚上相当黑,只能凭借星星的微光隐约辨别劫匪的脸。可是,那个被指控在交通要道实施抢劫的嫌犯约翰·罗杰斯只有一只手。罗杰斯在法庭上解释说,他是被迫入伍的,之后被“编入康沃利斯勋爵的部队并派到美国作战。他的手在中枪六个小时之后被砍掉了”。即使是在良好的环境中,退伍的贫穷士兵都很难谋生度日,而他却少了一只手,犯罪似乎是他唯一的选择了。最后,连标示其效忠王室的创伤,也成为把他送上绞刑架的原因。法庭最终确认他有罪,判处他死刑。 [17]

士兵们,尤其是那些受伤的士兵,在这一时期的犯罪记录中呈现出令人沮丧的规律性。1782年,因盗窃手表受到指控的威廉·哈里斯后来被法庭撤诉并释放,因为法庭得知“自入狱之后,他一直处于精神错乱的状态”。法庭做出的回应是,“应该将其无罪释放,先生们,他是无罪的”。在战争中,哈里斯的脑部应该是受到了伤害。他告诉法庭说:“我在美国待了八年……我在美国跟随康沃利斯作战,辗转过五个不同的地方,头部足足中过三枪。去年11月我回到家乡,每到满月的时候,我的脑袋就变得晕头转向。” [18]

由美国战争引发的犯罪与判决的大规模增长势头,使得英国当局陷入了严重的两难境地。18世纪后期,《黑人法案》和《血腥法典》依然以病态的方式运行,律法相当严酷,任何金额超过一先令的偷盗行为都会被判处死刑。事实上,到18世纪末,能够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达二百多种。 [19] 然而,尽管三棵树绞刑台和英国其他绞刑台都忙碌不堪,从不缺少使用者,但是当时的情感倾向却并不像书面记录上所表现的那样血腥冷酷。

面对这样的犯罪浪潮,要想让所有的英国人都免于绞索,就需要用聪明的斡旋之策来解决数目庞大的死刑犯问题。毕竟,如果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将其条文律令发挥到极致,那么谁还愿意耕田种地、洗衣织布、餐前餐后地殷勤服侍呢?因此,我们经常会遇到上演各种闹剧的陪审团,他们发现十先令的硬币其实只值五先令,于是便虔诚地做出伪证,救下一个小贼的性命。尽管这些法律在实践中有时是非常荒谬的,却不能简单地予以改写或者加以改良。立法者们认为,法律的恐怖性和威严性是必不可少的,是惩罚顽固罪犯,给易受影响的年轻人立威树样所必需的。当严苛的法律和慈悲的心肠陷入矛盾时,恐怖与仁慈作为英国司法体系中的双重职能就需要协同联手,共同发挥作用,既要向恶人显示正义的复仇力量,又要对数以千计的小偷小盗及其他轻微罪行网开一面。 [20]

正如这一时期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这一棘手的法律困境在英国的殖民地那里找到了答案。自17世纪初以来,英属美洲殖民地一直是过剩的无地穷人的方便出口,于是那些负责改善刑事司法系统的人也转向了这里。他们将这块遥远的、令人愉快的垃圾场视为一个社会安全阀,即把那些因为太顽固而不能留在英国,但其危险程度又不足以彻底铲除的罪犯送到美洲,让他们在那里服刑七至十四年。

英国寻求新的惩罚措施,对于重塑大西洋世界提供了诸多帮助。它迫使大约五万人从旧世界转移到新世界,从而帮助英国缓解了人口压力,也为殖民地建设提供了急需的劳力。这种惩罚性迁移试验在詹姆斯一世时期就已经出现,到了17世纪末期有了将其编入法典法案的提议。不过,真正开始将罪犯大规模迁移到新世界的运动,是在1717年实施了《运输法》之后才开始的。这种开拓性的、看似非常人道的惩罚措施在18世纪逐渐流行起来,并于1765年达到顶峰,当时在伦敦被宣布送出国门的罪犯令人震惊地达到罪犯总数的73.1%。到了1775年,尽管一些法官和政治家对于将罪犯运送到越来越繁荣的美洲殖民地的行为是否还算严格意义上的惩罚表示怀疑,但是截至1775年战争爆发时,伦敦送出的罪犯数量占比依然高达一半以上。 [21]

资本很快就渗透到运送体系当中,这是资本主义的本性所致。承包商们开始争抢将罪犯运送到大西洋彼岸的权利,并通过出售他们运送的男女劳动力来弥补各种开支。罪犯们一抵达马里兰或弗吉尼亚,就会作为契约工被卖给切萨皮克潮水带那些急需劳动力的种植园主们,成为其他非自由农业工人、非洲奴隶和欧洲契约劳工的源源不断的补充。服刑工人的条件各不相同,不过,正如所有的强迫劳力一样,他们的处境大都相当凄惨。他们像奴隶一样,如果逃跑就会被全力搜寻、抓捕并且遣返。当时的报纸上充斥着诱人的赏金广告,吸引人们把逃走的罪犯仆人送回来。

美洲殖民者对于罪犯有着相当复杂的感情。一方面,在许多地方,罪犯是相对便宜的劳动力资源,是非洲奴隶的良好替代。大约有一半的罪犯被送往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他们在那里受雇于劳动密集型的烟草工业。乔治·华盛顿早在1774年就亲自购买罪犯,让他们在弗农山庄干活。对于切萨皮克的许多种植园主来说,罪犯劳力带来的好处货真价实,除了更为大众熟悉的悬赏抓捕逃亡奴隶的广告外,当时报纸上也充斥着悬赏抓捕在逃罪犯劳工的广告。例如,在1775年11月的《马里兰公报》上,马里兰塔尔博特县的詹姆斯·布拉多克就刊登了一则广告,悬赏五英镑捉拿并遣返两名罪犯。 [22]

罪犯的运送令美洲的许多人获利,但是这种做法也有其黑暗的一面。在美洲,几乎没有人信任罪犯劳工,关于他们那些耸人听闻的故事比比皆是,到处流传着他们罪恶深重、毫不悔改的犯罪行径。在18世纪70年代,当马里兰人聚集在一起讨论即将到来的政治秩序变革时,在考虑是否有可能终结罪犯运输时,他们就会想起约翰·斯威夫特残忍杀害约翰·哈瑟利的几个年少孩子的事情。约翰·哈瑟利是马里兰埃尔克里奇的一个烟草种植园主,拥有昌盛的家业。对许多美洲人来说,很明显英国把欧洲社会渣滓都送到了大西洋对岸,艰苦的劳作和变化的气候并不能改变这些顽固不化的垃圾。在美洲崭新而开明的自由帝国中,没有这些人渣的容身之地。 [23]

除了每年要接收大概一千名罪行确凿的重刑犯所带来的实际危险之外,作为整个运送体系的终端,即最后的接收方,也会产生不同寻常的心理影响,或至少在公共关系层面如此。美洲人对于塞缪尔·约翰逊尖刻的调侃感到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约翰逊说:“殖民者都不过是一群罪犯,我们没有将他们送上绞架,他们应该感恩戴德。”本杰明·富兰克林将这种运送罪犯的行为称作“一种侮辱和蔑视,也许是有史以来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做的最残忍的事情”。托马斯·杰斐逊则竭尽所能地想把这段肮脏的历史掩盖起来。在革命和罪犯运送结束后的几年中,他言辞凿凿地辩称:

被运送往美洲的罪犯人数不足以作为居住在美洲的三个阶层中的一个阶层来看待。罪犯运送的行为是在罪犯历史的晚期才出现的。我手头没有任何书籍能让我指出其开始的确切日期。但是,我认为运送的全部罪犯人数不会达到两千,而且这些人大多疾病缠身,几乎不可能结婚和生育。据我估算,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加在一起目前大约有四千人,只占全体居民的千分之一多点。 [24]

事实上,就在1775年战争爆发之前,依然有大量的重刑犯出现在美洲海岸。起初,罪犯运送只是因为战争不得已而中断,英国的封锁和美洲港口对英国船只的敌意导致罪犯船只难以靠岸。大多数人认为,这只是暂时性停运,运输体系并没有就此终结。及至1776年5月的时候,英国总检察长亚历山大·韦德伯恩依然坚信,“一旦美洲恢复宁静,便可能会继续采用这种习以为常的运输方式”。 [25] 而殖民者自己也不确定他们的临时政府对于罪犯运送的态度。1775年7月,一艘罪犯运送船在马里兰靠岸,当地观察委员会的四名成员代表与船长见面,并仔细检查了该船的航海日志,发现共有十四名罪犯从英国运送过来。于是,他们立刻依据抵制英国货品的规定,命令该船掉头。船长请求至少允许这十四名罪犯登陆,理由是最近一些罪犯抵达了安纳波利斯和巴尔的摩,当时就刊登了出售广告。代表团经过商议,最后决定罪犯可以登陆,但是风险由船长承担。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在国会的议事日程中,看不到与罪犯或者仆人相关的条例”。 [26]

可见,韦德伯恩的乐观情绪完全放错了地方。美洲人民下定决心,要建设一个独立于英国的、崭新的、更加完善的社会,对他们而言,罪犯的输入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殖民地的大多数人认为,犯罪移民堵塞了法庭,减缓了美洲社会的文明化进程。1751年,本杰明·富兰克林严厉谴责英国在这些问题的殖民立法上的不妥协态度。他说:“这些法律严重违背了公共事业,旨在阻止殖民地发展,阻止殖民地人民的进步。”以机智过人著称的富兰克林,把罪犯运输视为一种改良方案的逻辑彻底地翻转过来。他提出,也许英国人应该同意用美洲的响尾蛇交换英国的罪犯——也许双方需要的改革只是改变一下气候。他就此得出的结论是,至少“响尾蛇在试图做坏事之前会发出警告,而罪犯却不会”。在18世纪70年代,美洲的领导人再次深刻地意识到,如果他们的年轻国家打算向“国泰民安”的方向发展,摆脱可能滋生犯罪、抵抗和混乱等不利因素的话,那就不能让英国罪犯在他们的海岸登陆,即使作为廉价劳力也不能允许。由于不愿再顺从地接受这种不受欢迎的货物的进口,新生的美国各州都关闭了港口,禁止罪犯劳力输入。1776年4月,一艘孤独的囚犯运输船在弗吉尼亚靠岸,这是漫长的囚犯运输史上的最后一艘船。从这艘船的船舱中,最后一次向美洲海岸吐出了从英国法院带来的罪恶残渣。 [27]

通过关闭英国下层罪犯的主要出口,革命在帝国建设、殖民定居和司法理念等方面促进了革新。对罪犯运送持批判态度的美洲人士可能无法想象,对英国罪犯关闭港口这一措施将从根本上改变世界历史进程——不仅是英国与美洲的历史,还包括亚洲和大洋洲的历史。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为英国重犯寻求新的流放地的过程,推动了监狱的发展,促进了对印度的征服,也加快了澳大利亚的定居速度。

战争关闭了向殖民地流放的安全阀。尽管越来越严厉的惩罚措施已经成为常态,但是真的因为小偷小摸和其他轻微犯罪,就将成千上万的绝望灵魂推进万劫不复的死亡深渊,也是所有人都无法接受的。这成千上万的罪犯既不能轻易获得赦免,也不能仅因其行为失当就毫无压力地将其处死,因此需要理性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甚至从功利主义角度做出考量。罪犯运送的推行与实施,不仅仅是为了缓和英国法律的过度严苛,同时也是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口资源的一种手段。英国早就紧张而嫉妒地注视着英吉利海峡对岸的法国的人口数量优势。英国对国外贸易和殖民统治费用的担忧根深蒂固,因此,通过处死罪犯而导致宝贵的人力资源浪费,就显得越发不合情理,或者至少是非常糟糕的帝国战略。

查尔斯·达芬南是提出“贸易平衡”对国民健康具有核心意义观点的政治经济学家。他也这样宣称:

毫无疑问,人类的身体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财富和权力的第一要务就是人民,使一个国家获得平衡的是人民的劳动和勤奋。任何想要繁荣的政府都必须对人民的 增加 减少 给予密切的观察。也就是说,人民的增长要通过良好的行为和健全的法律来促进。如果战争或者其他偶发因素造成了减少,就应该尽快制订弥补方案,因为这是政治体制的一种缺陷,会对其他所有部分造成影响。 [28]

那些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其边缘人口的国家,比如穷人和罪犯,才会在日益全球化的竞争中占据优势。罪犯运送似乎完美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把潜在的尸体转变为定居者和廉价的种植园劳动力。然而,美洲对罪犯关闭了港口,于是就需要开辟新的惩罚方案,这个方案既要考虑惩罚力度的需要,也要考虑威慑力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国家利益的需要。

在几乎没有什么方案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当局在英国司法史上迈出了激进的一大步,即将监禁作为惩罚。当然,监禁其实已经实行几个世纪了,可是在18世纪末的危机到来之前,监禁通常都施用于债务人,或者是等待审判的犯人。然而,在美国革命期间,英国人却对监禁变得特别热衷起来。到战争结束的时候,仅在伦敦遭受过监禁的人数就达三万人之多,大约占到人口总数的3%。如果考虑到英国目前的监禁率是0.001%,甚至拥有世界上监狱人口最多的美国,其监禁率也只是其人口数量的0.9%,那么这个数字就显得更加惊人了。 [29]

在英国,监狱文化的诞生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孕育。都铎王朝时期的伦敦,在经济停滞时期面临人口的迅速增长,于是布里德威尔的一座皇家宫殿被改建成专门收容城市无业游民的机构。囚犯们通过在那里工作来纠正游手好闲和违法犯罪的习性。监禁和约束一时陷入穷困之人的想法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英国的许多城镇都出现了“济贫院”。在接下来的两百多年里,通过强迫劳动来改造罪犯或穷困人口——人们觉得穷人早晚会成为罪犯——的想法,就成为政治辩论的常规话题。1576年,英国议会要求每个英国乡镇都要建立济贫院。五十年后,詹姆斯一世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有权将运送到国外的判决更改为“在国内从事繁重而痛苦的体力劳动,并且被关押在教养院里”。1652年,由马修·黑尔爵士领导的一个委员会承担了法律改革可行性的调研活动,并提出了广泛的监禁制度,不过,当奥立弗·克伦威尔将建立这个委员会的“贝尔朋议会”解散时,它的建议自然也遭到拒绝。由小说家和治安官亨利·菲尔丁领导的一个类似的委员会也提出了建议,内容是判罚重刑犯到皇家船坞做工。但是,这个建议于1751年被上议院否决,因此也未能实施。 [30]

现在监狱和拘留所的悲惨状况业已被公众所了解,而在整个18世纪,人们却一直试图改良监狱制度,改善监狱条件。早在1729年,乔治亚殖民地的核心创立者詹姆斯·奥格尔索普就受命领导议会去调查国家监狱和拘留所的惨状。18世纪下半叶,这些改革者又开始呼吁用监禁代替死刑判决以及其他形式的体罚。在日益高涨的刑法改革大合唱中,也许最有影响力的声音属于意大利的理论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贝卡里亚于1764年出版了其极具影响力的作品《犯罪与惩罚》,他在书中主张要理性对待刑事司法,使欧洲的司法改革与启蒙精神中的秩序、协调和务实相辅相成。为此,贝卡里亚认为,惩罚的目的是使其最大化地为公共利益服务。以惩罚为重点的死刑对社会的价值不如监禁,因为监禁既有震慑作用,同时又提供了改造的可能性。 [31]

贝卡里亚的改革纲领,或者主要是他以监禁替代处决的倡议,对当时很多名人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包括杰里米·边沁、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然而,在英国,他的启蒙主义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充满新教福音派的意味,对刑罚改良史产生了长久而深远的影响。对于约翰·霍华德这样的英国最重要的慈善家和监狱改革家来说,如果监禁能起到改造的作用,那么首先要消除的就是监狱社交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强制性保持沉默并进行个体反思的制度。霍华德的改革观点是建立在其亲身经历的基础之上的。1755年,霍华德在去往葡萄牙的途中被法国人抓获并被关押在布雷斯特。因此,当他于1773年被任命为贝德福德郡的郡长时,他很快就了解到郡内监狱的可怕状况,并对此表示震惊。接下来的四年间,霍华德参观了英国和欧洲境内的很多监狱。1777年,他基于事实的调研之旅,以一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监狱状况》的著作画上了圆满句号。霍华德的作品不仅描绘了许多监狱条件恶劣的细节,揭露了囚犯们令人担忧的健康状况,同时也提出了一项迫在眉睫的改革议程。在一系列改良建议中,霍华德主张的单独囚禁方案,成为阻止疾病传播、确保有序监管、迫使囚犯反思罪恶及不良行径的主要对策。霍华德的思想被广泛接纳,赢得了其他改革家和慈善家诸如乔纳斯·汉威的大力支持。汉威认为,监禁是改造游手好闲和犯罪的穷困人口的良好方式。然而,在岁月静好之时,催促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行动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在危机到来的时候,政府才不得不采取行动。美国革命恰恰提供了这样一场危机。 [32]

随着战争的爆发和对殖民地的罪犯运送的中断,建立一个以监禁为基础,以宗教教化和劳动管束为措施的惩罚体系,成为政府的迫切需要,因此得到政府的嘉许。然而,对于改革者来说,不幸的是,现在的监狱既不能容纳更多的罪犯,也无法提供像汉威和霍华德所倡导的那种改造方式。臭名昭著的伦敦新门监狱就是个典型例子:人满为患、年久失修、疾病蔓延。“监狱热”——后来被确诊为伤寒——会定期暴发,囚犯大量死亡,给在监狱附近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也造成了健康隐患。约翰·霍华德估计,染病死亡的罪犯高达全体囚犯的四分之一,很多人甚至撑不到审判阶段。其实这是人所共知的,更多的嫌犯会死于监狱中恶劣凄惨的环境,而非死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死刑判决。监禁就是死刑判决的同义词。对于希望通过监禁来加强纪律教育、灌输道德理念的改革者来说,这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33]

为了解决这一缺陷,政府出台了一些措施:1774年通过了《目标法案》;为了预防疾病传播,对克拉肯威尔的新监狱等几所监狱进行了翻修。不过,现有的监狱依然空间狭小,无法为犯人从事一些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1776年,当威廉·史密斯参观伦敦的监狱时,他注意到监狱文化的一个有趣之处,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一点似乎令人感到兴奋,但在当时18世纪的刑罚改革者看来,它起到的作用恰恰相反。那时的许多监狱都是开放式的,囚犯们在一定的空间里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可以与其他囚犯交流,也可以与前来探望的朋友和家人见面。史密斯注意到,这种行动的便利性使得人们之间可以建立相互支持的伙伴关系,甚至可以建立友谊。他认为这对于改造罪犯是一种危险的障碍。按照史密斯的说法,囚犯们互相分享食物,进行社交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组建团体,对社会产生的后果将更加可怕”。 [34]

对于威廉·史密斯和约翰·霍华德这样的人来说,这种人为形成的社会团体阻碍了新司法改革的推进。在他们看来,囚犯们应该被分隔开来单独关押,这样他们就会反思自己的罪恶行径,也不会受到其他囚犯的唆使和污染。如果要让游手好闲和犯罪的穷人干活的话,他们那些关系密切的小团体就必须被消除和摧毁,代之以纪律和生产力的基督教伦理教育。史密斯坚持认为:“绝不能允许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犯相互交流,任何条件都不行,一分钟也不行。”有一个委员会就伦敦监狱的情况写了书面报告。用报告中的话来说,囚犯混在一起会导致“举止行为与道德思想的相互污染”,要使囚犯遵守纪律,使改造成为可能,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杜绝囚犯之间的交流。 [35]

当时的监狱设备简陋,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而如果美洲危机迫使刑罚改革必须推行的话,就需要为此专门建立新的监狱。但是,改革家们想象中的“全景图”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支持,随着战事的拖延,就需要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了。就在威廉·史密斯参观监狱的同一年,面对战争引发的日益严重的犯罪与混乱浪潮,议会通过了所谓的“罪犯”或称“巨轮”的法案。这就是一项权宜之计,该法案允许给重刑犯提供不同的惩罚方式。男性囚犯将被派去疏通和拓宽泰晤士河,使河道更适合18世纪末日益增长的航运量和更大型的船只。能够支撑这种项目运行的基础设施根本就不存在,于是当局转向了一项行之有效的务实策略。这项工作的合同授予了邓肯·坎贝尔,他本人是运输行业的老手,战前曾受雇于政府,负责向美洲运送重犯。坎贝尔没有为罪犯劳工建造住房,而是将两艘废弃的大船“审查”号和“正义”号改造了一下,改装成停靠在泰晤士河上的浮动监狱。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两艘大船就容纳了三百七十名男劳力,到了1779年,人数已经增至五百人之多。

“巨轮”法案的实施与美洲殖民地的《独立宣言》是在同一年,这不仅仅是巧合。颇有影响力的《伦敦杂志》在论及这项法案时也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明确向读者指出,“与美洲关系的破裂,迫使立法机构关注英国刑法的这一修正案”。战争迫使人们就罪犯问题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威慑力和功效性一直是争论的主要话题。“巨轮”法案通过监禁与斯巴达式艰苦条件共用的手段达到了威慑效果,而服苦役又符合国家利益,同时也是一种良好的改造办法。囚犯们的饮食非常简单,喝的也只有水。他们每天都被派去修筑堤坝、疏浚河道,提高泰晤士河的运量,使之具备容纳数千艘船的航运能力。这些船就像一块块肌腱,把首都与殖民地紧密相连,使伦敦成为美洲和亚洲的贸易中心。这个项目当然为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回报。但是,就如何使罪犯更好地为英国利益服务,当时还有一些其他建议,例如,有一项建议提出让罪犯在战争时期“到战船上工作,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36]

承担监狱功能的“巨轮”的条件没有任何改善。《威斯敏斯特杂志》的一位女记者参观了停靠在伍利奇的“巨轮”,并随后报道了她对这些“巨轮”的印象:“悲惨而可怜的人们,他们因违反和触犯了社会法律而被剥夺了自由。”她后来租了一艘驳船驶向三艘“巨轮”——其中一艘是报废的战舰,另外两艘是已经退役的东印度商船——她如实报道了一幅生动的场景:无休止的苦力、无尽头的苦难,与“美好得难以形容”的一天形成尖锐的对比。“甲板上挤满了重刑犯,铁链的叮当声震耳欲聋,”女记者这样写道,

船上有几个穿着整齐的人,可是其他大部分人裸露着上半身,突出的骨头昭示着贫穷的印记,那些挂在空中的晾晒的衣服,则传递出不幸人生的各种可能。吃完饭后(主要是无法下咽的硬肉干),他们两人一组步履缓慢地从“巨轮”上下来,他们所犯的罪行使他们遭受了怎样的惩罚——成为社会的弃儿——成为社会耻辱的活生生证明——对社会的恐惧怨责——这些都淋漓尽致地写在他们的脸上。

他们从改善泰晤士河的工作中返回时,举止的姿态都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

沉重不堪的劳作将他们的活力与生气剥夺殆尽,也可以说是使他们的神经懈怠疲惫:他们都低垂着头,或者说头就挂在那里。他们登上“巨轮”时带着显而易见的悲伤:他们的眼泪或许打湿了那粗糙得难以下咽、像是人生耻辱的饭菜。那眼泪不是因为悔恨——后悔曾经的为所欲为;那眼泪也不是因为无法洞穿他们正在承受的苦难——那是绝望的眼泪,是徒劳的、愤怒的眼泪。践踏了法律就必须付出代价,那法律就像钢牙铁爪,把所有疏于警惕和危险邪恶的人牢牢控制在其强力之下。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在泰晤士河上工作可没有半分通融:囚犯们不知道自己陷入了怎样的境地——管制严苛、饭菜粗粝、住所简陋,他们只能拖着沉重的身体苟延残喘,绞架反倒成了一种解脱。 [37]

这位不具名的记者对“巨轮”的恐怖印象是非常准确的。在“巨轮”出现的头两年,因为疾病死亡的囚犯超过两百多人,而他们的疾病就是因拥挤的居住环境、简陋的通风设施和极度的营养不良所引起的。面对如此可怕的条件,囚犯们并没有坐以待毙,1777年曾发生过试图大规模越狱的行为,1778年则发生过兵变。到1780年,逃离“巨轮”的囚犯大约有四十多名,不过他们大多最后都被抓了回来。他们对“巨轮”上恶劣条件的抗议也的确导致了一些改善,比如饮食条件的改善,并且建立了医疗保健制度。然而,尽管囚犯们严重控诉,公众们也普遍提出抗议,但是“巨轮”却依然存在,成为18世纪末和19世纪英国人生活中的一个熟悉特征,而那时候的美洲危机已经过去很久了。 [38]

除了肮脏卑劣的条件以外,“巨轮”还存在其他问题。在许多人看来,以监禁和苦役为特点的新的惩罚体制的关键之处在于,这些手段使罪犯完全摆脱了社会环境所带来的危险影响。要知道,只有通过阻断坏习性、灌输好习惯,才能真正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强迫他人成为有道德的高尚之人”从根本上是行不通的,要将一切消极影响去除,并允许其对罪过做出反思,才有可能达成美德。独立监禁的最主要倡导者之一,改革家乔纳斯·汉威认为:“孤独是使罪犯正确认识自身境况的最人道、最有效的方法。”杰里米·边沁对此表示赞同,尽管他对汉威论点中的宗教根基颇为不屑。在他设计的“圆形监狱”中,监狱要按照理性、功利的原则建立,边沁主张囚犯应该被关押在单独的牢房中,工作也应该单独进行,不能成群结队。另一些人则认为,夜间单独监禁,但是白天集体参加劳动,应该具有同样的效果。不过整体而言,总的原则并没有改变:劳动和隔离能够改变思想,使边缘人口受到约束,为国家和社会效力。 [39]

一些不是那么理性的观察家也同意,“巨轮”上的囚犯由于没有隔离关押,因此会削弱潜在的成功改造。1782年,伦敦的一个大型陪审团收到了关于“巨轮”情况的大量投诉,认为新近释放的囚犯会很快重返犯罪之路,在首都的守法市民中播下恐惧和混乱的种子。陪审团的结论是,这种危险太严重了,因此有必要“向国王陛下的各位幕僚和国务大臣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惩罚罪犯的方式。那些苦役期满的囚犯,面临着役期结束立刻被解雇的危险,要充分认识这种危险,并提供一些有效的补救措施,比如给他们施压或者发放补贴,或者任何其他有效的方式”。陪审团继续阐释道,“巨轮”并不能满足社区或国家的需要,“巨轮的功能本来应该是一座炼狱,在这里将过去的罪行洗刷干净。然而,这些‘巨轮’本质上更相当于神学院,在这里的每一种罪恶和腐败行径都得到极成功的专业人士的系统传授,并得到良好吸收。不久他们被释放,回到公众之中。那时候,他们在这所充满耻辱和毁灭感的可怕学校已经学业有成,能够娴熟地实施在这里学到的邪恶阴谋了”。“巨轮”提供了让囚犯为国王和国家工作的平台,却根本没有改造罪犯的功能。如果让新的惩罚制度真的起作用的话,那么身体和精神都要受到管束,因此,将囚犯们与社会分开,并将囚犯们彼此分开,便是唯一要采取的措施。 [40]

在与美国交战和大西洋的刑罚转运终结的背景下,实现这两个目的的唯一选择就是建立新的监狱系统。1779年,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授权建造一系列用来关押囚犯的专门“监狱”。这些监狱的设计理念是“不仅具有威慑作用,使其他人不敢再犯下类似罪行,同时也能达到改造个人,培育他们吃苦耐劳习惯的目的”。1779年由监狱改革家威廉·伊登和约翰·霍华德与著名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共同起草的《监狱法》,提出了白天从事劳役,晚上单独关押的制度,这将成为未来一百多年刑法哲学的标准。 [41] 监狱的建造本身就需要时间,再考虑到所涉及的费用,以及对英国国库的其他要求,建成时间则要更长。但是,监禁、苦役和隔离,很快就成为英国司法实践中的新常态。

尽管有许多人对“巨轮”上肮脏恶臭的环境予以谴责,但这最初的实验却被反复更新和拓展,最终历时长达八十多年,在与大革命和拿破仑时期的法国交战的过程中则被用来关押囚犯和战俘。在19世纪,监狱“巨轮”成为整个大英帝国的一种习以为常的特征。从伦敦到朴茨茅斯,再到科克、百慕大、霍巴特和悉尼,“巨轮”对帝国的伤害在后来的数十年中绵延不绝,它的根源恰恰就在美国革命的那些年。米尔班克监狱耸立的高墙在离泰晤士河不远的地方拔地而起,意味着新的刑事司法时代的到来,而其根源也可追溯到美国革命。美国战争切断了英国囚犯的传统出口,同时也制造了犯罪危机和犯罪恐慌,这从根本上重塑了英国的司法体系,对全球的刑罚系统也带来了长远而持久的影响。

将监禁作为惩罚罪犯的最主要方式,这种改变所产生的影响不可估量。在战争结束后的几个世纪中,一场自由的、进步的刑罚改良运动,渐渐演变得与之前的司法体制同样严苛残暴,毫无人道精神,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刑罚体系中的许多主要问题,都可以追溯到18世纪开始的改革。目前,英国被监禁的囚犯大约有九万人,美国则达两百多万。这种大规模的监禁直接反映了贝卡里亚的司法哲学,即认为确定性的常规惩罚措施要比不定期的严厉惩罚具备更加有效的威慑作用的观点。美国革命所强力推动的司法改革的另一个常被忽略的后果是,用监禁和放逐代替死刑,会使陪审团在严格执法、判处死刑时更加轻松。结果是,从前大多数的罪犯,甚至包括那些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原本都可以通过上交罚款或者承受鞭刑得以逃脱,而现在大部分人则被判处长期的流放、监禁和苦役。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18世纪的司法改革不但没有更加宽大仁慈,反而意味着惩罚措施比从前更加严厉。过去在判决死刑时犹豫不决的陪审员,现在则毫无压力地判决越来越多的犯人接受新的惩罚方式。我们如今的监禁水平正是从这些改革开始的。

监狱的崛起也带来了其他方面的长期影响。首先,将监禁作为一种刑事制裁而不仅仅是确保嫌犯出庭的方法,从根本上改变了预审程序的性质。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监禁的代价都是昂贵的。比如空间,就算能够提供也是非常有限的。如果监禁的潜在成本从预审期间便开始计算,那么司法系统就更有可能施压,要求加快审判进度,并且尽可能地允许保释。如果监禁的潜在成本要持续到审判之后,那么避免拖延或者允许保释的经济动机就削弱了。这样的结果对于现代被告来说是灾难性的,意味着他们在审判前要面临长期监禁,而保释则被视为强制达成认罪协议的一根棍棒。

直到最近,人们才开始意识到18世纪刑罚改革运动的巨大影响。主张单独监禁的福音派和功利主义者们,希望借此将罪犯和腐化他们的环境分开,使他们承担误入歧途的后果,有时间和空间反思罪恶,同时也有助于约束他们的思想,从事生产性的工作。到了现代,人们依然传承了这种司法理念,将单独监禁视为一种控制手段,一种被认为能够让顽固的罪犯认罪伏法的手段,从而可以建立秩序良好的监狱。无论监狱内部控制方法是否成功,现代监狱普遍采用的单独监禁手段,对于罪犯的身心健康都产生了惊人的影响。单独监禁不但没有将他们改造得更适应社会,反而使很多囚犯再也无法正常地生活。

现代刑事司法的重大弊病,如单独关押、延期审理、不平等保释和大规模监禁等,都是在18世纪刑罚改革时初露端倪的。这些改革长期以来一直激发着哲学家和慈善家的思想,美国革命则赋予了他们一直无法得到的国家支持。在英国和美国,政府为了寻求崭新方案,以解决边缘人口、帝国竞争等问题,应对混乱与恐慌,最后欣然采纳的是监禁制度,并将其作为一种控制人民、维持秩序的手段,同时还能将宝贵的人力资源服务于国家目的。我们现在依然生活在美国革命所孕育的刑罚世界中。

[1] Ignatius Sancho, The Letters of the Late Ignatius Sancho, An African (London, 1784), 269—270.

[2] Ignatius Sancho, Letters of the Late Ignatius Sancho, An African (Cambridge, 2013), vol.2, 174; Tim Hitchcock and Robert Shoemaker, London Lives: Poverty, Crim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City (Cambridge, 2016), 349; Peter Linebaugh, The London Hanged: Crime and Civil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London, 2006), 336.

[3] Sancho, Letters , vol.2, 176—177;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40, 349; Frances Burney , The Diary and Letters of Madame D’ Arblay (London, 1843), vol.1, 400—408.

[4] Old Bailey Sessions Papers (OBSP), t17840915—146;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53—355.

[5] Richard Platt, Smuggling in the British Isles: A History (Stroud, 2011), 129—131.

[6] Frank McLynn,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Oxford, 1991), 178—179.

[7] 出处同上,172—192。

[8] Platt, Smuggling , 48—49.

[9] McLynn, Crime and Punishment , 179.

[10] 出处同上,194。

[11] Platt, Smuggling , 54—55.

[12] McLynn, Crime and Punishment , 172.

[13] 出处同上,184—195。

[14] 出处同上,179,195。

[15] J.M.Beattie, Policing and Punishment in London, 1660—1750: Urban Crime and the Limits of Terror (Oxford, 2001), 424—432;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63.

[16] Douglas Hay,“War, Dearth and Thef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he Records of the English Court”, Past and Present 95 (May 1982): 125—142.

[17] OBSP, t17830604-56.

[18] OBSP, t17821204-7.

[19] J.M.Beattie, Crime and the Courts in England, 1660—1800 (Princeton, 1986).

[20] Douglas Hay,“Property, Authority and the Criminal Law”, in Douglas Hay et al., Albion’s Fatal Tree: Crime and Society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London, 1975).

[21] Roger Ekirch, Bound for America: The Transportation of British Convicts to the Colonies, 1718—1775 (New York, 1987);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22—323.

[22] Maryland Gazette , November 2, 1775.

[23] 出处同上,April 10,17,24,1751。

[24] James Boswell, 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 LL.D (London, 1823), vol.3, 316; Benjamin Franklin 引自Emma Christopher, A Merciless Place: The Lost Story of Britain’s Convict Disaster in Africa (Oxford, 2011), 33; Paul Ford, ed., The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 (New York, 1894), vol.4, 158—159。

[25] The Parliamentary Register, or the History of the Proceedings and Debate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 vol.IV (London, 1776), 106.

[26] Maryland Gazette , July 13, 1775.

[27] Emily Jones Salmon,“Convict Labor during the Colonial Period”, Encyclopedia Virginia (Virginia Humanities and Library of Virginia, 2011, online).

[28] Charles Davenant, An Essay on the probable Methods of making a People Gainers in the Balance of Trade (London, 1699), 50.

[29]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55.

[30] Adam J.Hirsch, The Rise of the Penitentiary Prisons and Punishment in Early America (New Haven, 1992), 14—18.

[31] Cesare Beccaria, Of Crimes and Punishments (London, 1778).

[32] John Howard, The State of the Prisons (Warrington, 1777).

[33] 出处同上

[34] William Smith, The State of the Gaols in London, Westminster and the Borough of Southwark (London, 1776), 35—36, 76.

[35] 引自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28—329。

[36] London Magazine , vol.46 (1777), 264; Town and Country Magazine , July 1779, 338.

[37] Westminster Magazine , September 1778, 455.

[38] Hitchcock and Shoemaker, London Lives , 334—337.

[39] Jonas Hanway, Solitude in Imprisonment (London, 1776), 4.

[40] The Universal Magazine , April 1782, 208.

[41] Penitentiary Act of 1779, 19 George III, c.74. FHGwy0elOZOqVpoEJDFxbs8LcKk/MRoy2i9aJjIhOBgfEwaAbx2wIti2sAChP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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