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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你可以用“幽静”这个词去形容纽约的布鲁克林,尤其是在1912年的夏天。光是看词语,“幽暗”更好,但它不适合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大草原”惹人喜爱,“仙纳度” 发音悦耳,但你没法把这些词安在布鲁克林身上。“幽静”是唯一贴切的词,特别是对一个夏日周六的午后。

傍晚时分,阳光斜照在弗兰西·诺兰家爬满青苔的院子里,把破旧的木篱笆晒得暖洋洋的。看着那缕阳光,一种美好的感觉涌上弗兰西的心头。她回忆起一首诗歌时,内心也是这样的感受。那首诗她在学校里背过:

这里是原始森林。

松树和铁杉在喃喃低语,

留着苔藓胡须,披着满身翠绿,

在黄昏中朦胧模糊,

站得像年迈的德鲁伊 僧侣。

弗兰西院子里的那棵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它尖尖的叶子沿着绿色的枝条生长,枝条从大树枝上朝四面八方伸展,令整棵树看起来像许多把撑开的绿伞。有些人管它叫“天堂树”。无论它的种子落在哪里,都会努力向着天空生长。它生长在被木板封起的空地里,生长在遭人忽视的垃圾堆中,它是唯一能在水泥地中发芽的树,只在廉租公寓小区里枝繁叶茂。

如果你在一个周日下午,散着步,来到一处很好、很高档的社区,看到有一棵小小的天堂树,穿过铁门,朝着某个人的院子生长,你就能知道:要不了多久,布鲁克林的这片区域,就会变成一个廉租公寓小区。树木有灵,先觉先到。之后,贫穷的外国人逐渐涌入,把静谧的褐砂石老屋改装成一间间公寓,将羽毛褥垫推到窗台上透气,而天堂树则在这里郁郁葱葱,充满生机。它就是这样一种树,它喜欢穷人。

弗兰西的院子里,也有这么一棵树。它的“伞”卷曲着,伸到她家三楼太平梯的顶上、周围、下方。坐在这太平梯上的十一岁女孩可以想象自己是住在树上的——这是夏日里每个周六午后,弗兰西都在幻想的情景。

哦,布鲁克林的周六美妙极了!哦,到处都是美好的事情!人们在周六领薪水。周六是一个休息天,而且没有周日的条条框框。人们有钱外出、有钱购物。他们会吃顿好的、一醉方休,约会、做爱,彻夜狂欢;也会唱歌、奏乐、打架、跳舞,因为接下来是自由的一天,他们可以睡个懒觉——至少能睡到晚场弥撒开始前。

周日,大多数人会挤去参加十一点的弥撒。哦,也有些人,少数人,参加的是六点的早场弥撒。人们为此夸赞他们,但他们根本不配,因为那些人在外面玩得太晚,到家时已经是清晨了。于是他们来参加早场的弥撒,草草应付过去,然后回家安心睡上一整天。

对弗兰西来说,周六是从去废品回收站开始的。和布鲁克林的其他孩子一样,她和弟弟尼利会收集一些破布、纸张、金属、橡胶之类的废品,放在上锁的地窖箱子里,或者藏在床底的盒子里。周一到周五,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弗兰西都走得很慢,目光紧盯着排水沟,寻找烟盒上的锡纸,或者口香糖的包装纸。这些东西要放在一个瓶盖里熔化。收废品的人不要没有熔化的锡箔球,因为有太多孩子会在中间塞上铁垫圈,加重分量。有时候,尼利会找到一个苏打水瓶。弗兰西帮着他掰下瓶嘴,熔化成铅。收废品的人不会买下完整的瓶嘴,怕被卖苏打水的人找麻烦。苏打水瓶的瓶嘴是好东西,熔化后,值五分 钱。

每天晚上,弗兰西和尼利都会去地窖里,清空升降架上当天堆积的所有废品。因为弗兰西的妈妈是清洁工,所以他们拥有这项特权。他们会把架子上的废纸、破布和可回收的瓶子统统拿走。废纸不值什么钱,十磅 重的废纸只能卖一分钱。破布一磅两分钱,废铁则是一磅四分钱。铜是好东西,一磅值一毛钱。有时候,弗兰西运气好,找到一个废弃的洗涤锅锅底,就用开罐器将它掰下来,对折、敲打,再对折、再敲打。

周六早上,九点刚过,孩子们就开始从各个巷子往外窜,拥上主干道——曼哈顿大道。他们沿着大道慢慢走进斯科尔斯街。有些孩子怀里抱着废品,其他一些则将废品放在四轮车里。那车是用木头肥皂箱做成的,底下有牢固的木轮子。还有几个孩子推着满满当当的婴儿车。

弗兰西和尼利将所有废品装进一个麻布袋,一人抓着袋子一头,拖着它在街道上走。他们走上曼哈顿大道,经过毛耶街、坦恩·艾克街和斯塔格街,前往斯科尔斯街。这些街道名字很漂亮,但样子却很丑陋。每条陋巷里都有成群结队的小孩子冒出来,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加入卖废品的队伍。在去卡尼废品站的路上,他们会遇到其他空手归来的孩子。那些人已经卖掉了废品,还把卖得的钱挥霍一空。现在,他们大摇大摆地往回走,嘲笑着其他孩子。

“捡破烂的!捡破烂的!”

听到这个称呼,弗兰西脸颊发烫。她知道,嘲笑她的人自己也捡破烂,但这并不能带给她任何安慰。她知道,之后她弟弟也会跟一伙人一起,空着手、散着步往回走,以同样的方式去嘲笑后来的人,但弗兰西依然觉得很羞愧。

卡尼废品站开在一个摇摇欲坠的马厩里。弗兰西拐过一个弯,就看到两扇门被钩子钩住,热情地大敞着。她想象着那个晃动的磅秤用它那平平无奇的大刻度盘“眨了眨眼睛”,对她表示欢迎。她见到了卡尼——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胡子,还有那盯着磅秤的铁锈色的眼睛。卡尼喜欢女孩多过男孩。要是在他捏女孩脸颊的时候,对方没有退缩,他会多给那女孩一分钱。

考虑到可能获得这份额外的奖励,尼利站到一边,让弗兰西把麻布袋拖进马厩里。卡尼往前一跳,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在地板上,一上来就捏了捏她的脸颊。趁他把东西堆到磅秤上的时候,弗兰西眨了眨眼睛,适应这里的黑暗。她闻到空气里有苔藓的气味,还有潮湿破布的臭味。卡尼的视线转向刻度盘,开了一个价。弗兰西知道他不让讨价还价,只能点头答应。卡尼把废品掀翻在地,让她等着。他将废纸堆在一个角落,把破布扔进另一个角落,并分拣出金属物。做完之后,他才将手伸进裤子口袋,掏出一个系着蜡绳的旧皮袋,数出一枚枚旧分币来。那些分币都发绿了,看起来也跟破烂差不多。她低声说:“谢谢您。”卡尼用他那铁锈一般肮脏的眼睛盯着弗兰西,狠狠地捏了捏她的脸。她坚持住,没有动。卡尼微微一笑,多给了一分钱。然后,他态度陡然一变,扯着嗓子,手脚利索起来。

“来吧。”他朝队伍里的下一个人喊道。那是一个男孩。“弄快点!”他等着他们发笑,“我指的可不是弄废品。”孩子们捧场地大笑起来,笑声听上去就像是迷途羔羊在咩咩叫唤,但卡尼似乎很满意。

弗兰西走到外面,告知她弟弟:“他给了我一毛六分,还有一分是捏脸的钱。”

“那一分钱归你。”他说。这是他们的老规矩。

她将一分钱放进裙子口袋,把余下的钱递给他。尼利十岁,比弗兰西小一岁。但他是男孩,所以钱归他管。他仔细地将钱分好。

“八分钱存起来。”这是规矩。不管他们从哪里得来钱,都要放一半进储蓄罐里。储蓄罐是一个锡罐,被钉在壁橱最黑的角落里。“你拿四分,我拿四分。”

弗兰西把要存的钱用手帕包好,打上结。她看着自己的五枚分币,高兴地想:它们可以换成一整枚五分硬币。

尼利卷起麻布袋,夹在胳膊下面,往查理廉价店里挤。弗兰西紧随其后。查理廉价店是一分钱小卖部,就开在卡尼废品站边上,方便去废品站的人光顾。周六结束时,小卖部的钱箱里总是装满了发绿的分币。根据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一家属于男孩的商店。所以弗兰西没有进去,在门口停下了脚步。

男孩们的年纪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穿着松垮的灯笼裤,戴着破旧的鸭舌帽,模样都差不多。他们懒散地站着,双手插兜,驼着背,消瘦的肩膀向前紧绷着。他们长大后也会是这种模样,用同样的站姿聚作一堆。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嘴里似乎总会叼上一根香烟。那根烟会随着他们说话时的口音一上一下。

现在,男孩们紧张地东张西望,瘦瘦的脸先转向查理,再看向彼此,然后又转回查理那边。夏天快到了,弗兰西注意到,有几个男孩已经剪了头发——头发剃得极短,理发剪子贴得太近,把头皮都给划伤了。那些剃头的幸运儿把帽子塞在口袋里,或者倒扣在头上。而那些还没有剃头的,头发在脖子后面微微卷起,还带着几分幼稚。他们为此感到惭愧,用帽子紧紧压着头发,遮住耳朵。哪怕磕磕巴巴地说着脏话,这发型依然让他们有点像女孩一样。

查理廉价店并不廉价,店主的名字也并不叫查理。但他用了这个名字,而且商店顶篷上也是这么写的,弗兰西便相信了。花上一分钱,你就能在查理那儿抽一次奖。柜台后面挂着一块木板,上面是五十个编了号的钩子,每个钩子上挂着一个奖品。有些奖品很不错,比如旱冰鞋、棒球手套、头发是真发的娃娃等等。其他钩子上挂的则是吸墨纸、铅笔,以及其他一分钱的东西。弗兰西看着尼利花了一分钱抽奖。他从破信封里取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二十六!

弗兰西带着希望看向木板。他抽中了一分钱的擦笔布。

“要奖品还是糖果?”查理问他。

“糖果,这还用问?”

又是同样的结果。弗兰西从没听说过有谁赢了超过一分钱的奖品。事实上,旱冰鞋的轮子都生锈了,娃娃的头发也蒙上了一层灰。这些奖品似乎在那里等待了很久,就像《小男孩之死》 里的玩具狗和小锡兵。弗兰西下定决心,有朝一日,等她有了五毛钱,她要买下所有的编号,把木板上的奖品都赢来。她想,这笔买卖肯定划得来:旱冰鞋、棒球手套、娃娃,以及其他各种东西,总共只要五毛钱。哎呀,光是旱冰鞋,就值它的四倍了!到了那个伟大的日子,尼利必须一起来,因为女孩们很少光顾查理廉价店。没错,那个周六,店里是来了几个女孩……但都是胆大、粗俗、早熟的女孩。她们嗓门很大,爱和男孩打闹,邻居们断定她们以后不会有好前途。

弗兰西穿过马路去吉姆培小卖部。吉姆培是个跛子。他为人和善,对孩子很好……至少大伙都这么认为,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把一个小女孩拐进了自己的阴暗密室……

弗兰西纠结着是否要拿出一分钱,去买吉姆培特卖品:福袋。莫迪·多纳文跟弗兰西偶尔能算朋友。莫迪打算买一个福袋。弗兰西挤了过去,站到她身后,假装花钱的是自己。莫迪想了又想,然后动作夸张地指向玻璃柜里一个鼓鼓的袋子。弗兰西紧张地屏住呼吸。如果让她来选,她会选小一点的袋子。她的目光越过朋友的肩膀,看见她掏出几块过期的糖果,仔细打量自己的奖品——一条粗糙的麻纱手帕。有一次,弗兰西抽中了一小瓶刺鼻的香水。她再度纠结起来,不知道要不要花一分钱买福袋。哪怕里面的糖并不能吃,但是收获一份惊喜也很不错。不过,弗兰西心想,莫迪买福袋的时候,自己已经跟她一起惊喜过了,那感觉几乎一样好。

弗兰西走上曼哈顿大道,经过许多条街,大声念出它们好听的名字:斯科尔斯街、梅塞罗尔大道、蒙特罗斯大道和约翰逊大道。最后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居住的地方。一片名为“犹太区”的区域从西格尔街开始,涵盖摩尔街和麦吉本街,并且经过百老汇街。弗兰西径直朝百老汇街走去。

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街有什么?没有别的——只有全世界最好的五分十分店!商店很大,亮堂堂的,里面有世界上所有的东西……至少,在一个十一岁女孩看来是这样。弗兰西有五分钱。她有能力,几乎可以买下那家店里的任何东西!这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她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来到店里后,弗兰西在过道里走来走去,把玩她喜欢的各种东西。将某件物品拿起来,在手里放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触摸它的表面,然后再小心地放回去——这种感觉美妙极了。她的五分钱给了她这样的特权。如果有店员来问她是不是打算买东西,她可以回答是的,然后去付钱,让店员见识一下自己的能力。她认定,钱是样很棒的东西。在把商品尽情摸够之后,她买下了计划要买的东西——粉白相间的薄荷味威化饼干,价值五分钱。

弗兰西沿着格雷厄姆大道往家走,那里是一个犹太街区。她兴奋地看着装得满满的手推车,每一辆车都是一个小摊,四周围着情绪激动的犹太人在讨价还价。手推车散发出这个社区特有的气味:烤酿馅鱼、刚出炉的黑麦酸面包,还有某样东西,闻上去像煮沸的蜂蜜。她盯着留胡子的男人,他们头戴羊驼呢的无檐便帽,身披充丝薄棉外套。她很好奇:为什么他们的眼睛那么小,又那么凶?她看着简陋的小商铺,闻着桌上胡乱摆放的衣料。她注意到窗户里露出了鼓鼓的羽毛褥垫;太平梯上晒着东方风格的鲜艳衣物;排水沟里,半裸的孩子在嬉闹玩耍。一个大肚子的孕妇耐心地坐在马路牙子上,身下是一把硬邦邦的木椅。她坐在炎炎烈日之下,看着街上的芸芸众生,同时守护着体内的独属于她自己的生命奥秘。

妈妈曾告诉弗兰西,耶稣是个犹太人。弗兰西记得,自己当时惊讶极了。她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但是妈妈无所不知。妈妈说,在犹太人眼里,耶稣只不过是个讨厌的犹太男孩,不愿意做木匠的活,不愿意结婚定居,也不愿意养家糊口。妈妈说,犹太人认为,他们的救世主弥赛亚尚未出现。想到这点,弗兰西不禁呆呆地盯着那个犹太孕妇。

“我想,这就是犹太人得生那么多孩子的原因吧。”弗兰西心想,“她们如此安静地坐着……等待着,不觉得自己肥胖的身材丢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也许能生出真正的小耶稣。难怪她们走路的姿态那样骄傲。相比之下,爱尔兰女人看起来总是很羞愧,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绝不可能生出耶稣,只会生出又一个爱尔兰佬来。等我长大了,知道自己要生孩子了,我会记得要骄傲地放慢脚步,哪怕我并不是犹太人。”

弗兰西到家时已经十二点了。没多久,妈妈拿着扫把和水桶进了屋,砰的一声扔在角落里。这意味着,周一之前,她不会再去碰它们了。

妈妈二十九岁,黑发棕眼,手脚勤快,身材也很不错。她是一名清洁工,负责打扫三套廉租公寓。谁会相信妈妈靠擦地板养活他们一家四口呢?她是那么漂亮、那么苗条,明艳动人,永远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哪怕她的手被加了苏打粉的水泡得红肿开裂,也依然保持着美丽的手形,椭圆的指甲带着可爱的弧度。大家都说,凯蒂 ·诺兰是个挺漂亮的女人,她不得不出去擦地板为生,真是可惜了。他们又说:但她还能怎么办呢?想想看,她嫁了那样一个丈夫。他们承认,无论你从哪个角度看,约翰尼·诺兰都是个英俊又讨人喜欢的男人,比这个街区的其他男人强多了。但他是个酒鬼。他们是这么说的,这是实话。

弗兰西让妈妈做个见证,看着她将八分钱放进锡罐里。她们猜测着储蓄罐里有多少钱,高高兴兴地猜了五分钟。弗兰西觉得,肯定有大约一百元了。妈妈说,八元更接近些。

妈妈让弗兰西出去买午饭,吩咐她:“从那个裂口的杯子里拿八分钱,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要确保是新鲜的。然后再拿五分钱,去索尔温的店里买舌根肉。”

“但是得和他有交情才能买到。”

“告诉他,是你妈妈说要买。”凯蒂坚持道。她考虑了一下:“我在想,我们是应该花五分钱买甜面包呢,还是应该把钱存起来。”

“噢,妈妈,今天是周六。你说了整整一周,我们周六可以吃到甜点。”

“好吧,那就买甜面包。”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来买犹太黑麦面包的基督徒。弗兰西看着店员把她那四分之一块面包塞进纸袋子里。面包皮外脆里嫩,面包底则是粉粉的口感。她想:这面包在刚出炉的时候,肯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面包。接着,她不情不愿地走进了索尔温的店铺。在他那里买舌头得碰运气,有时候他很好说话,有时候则难以商量。切片舌头七毛五分钱一磅,只卖给有钱人。但在快卖完的时候,如果你和索尔温先生关系够好,就可以用五分钱买到四四方方的舌根。当然,舌根上并没有多少肉,基本都是些软软的小骨头,以及勉强带点肉味的软骨。

那天碰巧是索尔温先生好说话的时候。“舌头昨天就卖完了。”他告诉弗兰西,“但是我给你们留了,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吃。我喜欢你妈妈。你得把这话告诉她,听见了吗?”

“好的,先生。”弗兰西小声说。她低头看着地板,觉得脸颊发烫。她讨厌索尔温先生,她是不会替他和妈妈传话的。

她在面包店挑了四个甜面包,精挑细选,拿了面包上糖最多的那几个。她和尼利在店外碰头。他朝袋子里瞥了一眼,发现有甜面包,欢欣雀跃。虽然今天早上已经吃过四分钱的糖果,但是他依然很饿,催着弗兰西一路跑回家。

爸爸没有回家吃饭。他在餐厅充当自由歌手,并不是经常有工作。周六早上,他往往会等在工会总部,希望能找到活干。

弗兰西、尼利和妈妈美美地吃了一顿饭。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片厚厚的“舌头”,两块香喷喷的、抹了无盐黄油的黑麦面包,一个甜面包,以及一杯浓浓的热咖啡,边上放着一勺加了糖的炼乳。

诺兰家的咖啡很特别。那是他们享受的一大奢侈。妈妈每天早晨会煮上一大壶咖啡,并在午饭和晚饭时重新加热。渐渐地,咖啡越煮越浓。壶里绝大部分是水,咖啡非常少,不过妈妈在里面放了一块菊苣 ,让它味道又浓又苦。一人每天能喝三杯加了牛奶的咖啡。而黑咖啡则无限供应,什么时候想喝都可以。在无所事事的雨天,当你独自待在屋里的时候,能有点东西吃总是好的,哪怕那只是一杯苦涩的黑咖啡。

尼利和弗兰西喜欢咖啡,但很少喝它。今天,尼利像往常一样,没把炼乳加到黑咖啡里,而是抹在面包上吃了。但出于礼节,他还是抿了一小口黑咖啡。妈妈给弗兰西也倒了咖啡,还往里面加了牛奶,尽管她知道,这孩子是不会喝的。

弗兰西喜欢咖啡的香味和热气。她在吃面包和肉的时候,用一只手握住杯子,享受着它的温度。她时不时地会去闻一闻咖啡那苦中带甜的香气,那感觉比喝了它更美妙。吃完饭,咖啡就会被倒进水槽里。

妈妈的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经常来家里。她们每次看到妈妈倒掉咖啡,都会数落她浪费东西。

妈妈解释道:“弗兰西和其他人一样,可以每顿饭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掉好,那也没问题。我想,我们这样的人,偶尔能浪费一点东西,那感觉还挺好的,就好像我们有许多钱,不必担心要讨饭。”

这种奇怪的观点令妈妈很满足,也令弗兰西很高兴。它是一种纽带,把受到剥削的穷人和挥霍无度的富人联系在一起。这让女孩觉得:即便她拥有的比威廉斯堡的任何人都少,但在某种意义上,她比他们都要富有。因为她是有东西可以浪费的。她慢慢吃着自己的甜面包,不愿让甜味太快消失。咖啡逐渐冷却。她动作优雅地把咖啡倒进排水管里,漫不经心地奢侈了一回。倒完咖啡,她准备动身去罗什面包厂,给家人去买够吃半周的陈面包 。妈妈告诉她,她可以用五分钱买一块陈馅饼,只要别买太碎的就好。

罗什面包厂给社区的商店供货。那些面包没有用蜡纸包裹,很快就不新鲜了。罗什面包厂会从商店回收陈面包,半价卖给穷人。工厂直销店紧挨着面包店。店里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外两边则是又长又窄的凳子。柜台后面敞着一扇双开的大门。面包店的马车往后倒车,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这样的面包五分钱两块。每次卸货时,大家都挤破了头,抢着要买。面包供不应求,一些人要等到卸了三四车才能买上。因为价格便宜,顾客得自备包装纸。大部分顾客都是孩子,一些孩子把面包夹在胳膊下面,大摇大摆地走回家,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是穷人。自尊心强的孩子会把面包包起来,有些人用的是旧报纸,其他人用的是或干净或脏的面粉袋。弗兰西带的是一个大纸袋。

她没有试图立马买到面包,而是坐在凳子上观望着。十几个孩子推推搡搡,朝着柜台大喊大叫。四个老头在对面的凳子上打盹。那些老头靠家里养着,被家人差遣出来跑腿,照看孩子。对于威廉斯堡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工作。他们不急着去买面包,会尽可能多等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很喜欢罗什面包厂的面包香味,也很喜欢阳光照进窗户,暖洋洋晒着他们老腰老背的感觉。他们坐着打盹,任由时间流逝,觉得是在打发时间。这种等待,短暂地给了他们一个人生目标,让他们几乎以为自己又变得有用了。

弗兰西打量着最老的老头,揣摩别人是她最喜欢的游戏。老头稀疏的头发缠作一团,和他凹陷的脸颊上的胡茬一样,都是脏兮兮的灰色,嘴角还沾着干掉的口水渍。他打了个哈欠,张开没牙的嘴。她观察着,既被吸引,又觉得恶心。他闭上嘴,抿着嘴唇,直到完全看不见嘴为止,动作幅度大到快让下巴碰到鼻子了。她打量着他的旧外套,磨损的袖缝里露出了外套的衬料。他的双腿张得很开,无力地瘫坐着休息,裤子门襟处油乎乎的,还少了一枚纽扣。她看见他的鞋子很破,鞋头还开裂了。一只鞋子系着打了许多结的鞋带,另一只鞋子系着有点脏的绳子。她看见鞋子里露出了两个粗大的脚趾,脏兮兮的,长着皱巴巴的灰指甲。她展开了各种遐想……

“他年纪很大,绝对超过七十岁了。在他出生的年代,亚伯拉罕·林肯大约还活着,正在为当总统做准备。当时威廉斯堡肯定是个小乡村,或许,弗拉特布什还生活着印第安人。那太久远了。”她一直盯着他的脚,“他也曾是个宝宝,一定也干干净净、讨人喜欢,妈妈会亲吻他粉嫩的小脚趾。或许,在打雷的晚上,妈妈会来到他的婴儿床前,给他把毯子盖盖好,低声告诉他:不必害怕,妈妈在这里。然后她把他抱起来,用脸颊贴着他的脑袋,说他是自己的心肝宝贝。他童年时或许也像我弟弟一样,在房子里跑进跑出,砰砰地摔着门。虽然妈妈会责骂他,但依然对他抱有希望,觉得他日后说不定能当上总统。后来他长大成人,年富力强,无忧无虑。当他走在街上,姑娘们都笑嘻嘻地转头看他。他也会回以微笑,或许还会朝最漂亮的那个眨眨眼睛。我猜,他肯定结过婚,有过孩子。在孩子眼里,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爸爸,努力工作,会在圣诞节给他们买玩具。现在,他的孩子们也和他一样,越变越老。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都不想再要老人,都在等着他死。但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哪怕他已经那么老,再也没有多少福可享了。”

这个地方静悄悄的。夏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涌进房间,裹挟着尘埃,斜斜地照在地板上。一只大大的绿头苍蝇嗡嗡地在阳光下的尘埃里飞进飞出。这个地方空空荡荡,只有打盹的老头和她自己。等着买面包的孩子们跑去外面玩耍了。他们的高声尖叫似乎离得十分遥远。

弗兰西突然间跳起来。她的心跳得很快,十分害怕。她没来由地想到一架手风琴,风箱拉到最大,拉出一个饱满的音调。然后她想象着那风箱被逐渐推紧……推紧……推紧。一种无名的、可怕的焦虑席卷了她,她意识到:许多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可爱宝宝,有朝一日都会变成这个老头的样子。她必须离开这里,否则她也会变成这副样子。她会在一瞬间变成一个没牙的老太婆,一双脚让人犯恶心。

在那一刻,柜台后的两扇门砰的一下打开,一辆装着面包的货车倒车进来。一个男人站到柜台后面。货车司机开始朝他扔面包,他将面包堆在柜台上。街上的孩子们听到开门声,纷纷挤进店里,围在已经来到柜台前的弗兰西身边。

“我要买面包!”弗兰西大喊。一个大个子女孩狠狠推了她一下,想让她识相点。“没事,没事!”弗兰西对她说。“我要六块面包和一个馅饼,别太碎的!”她叫嚷着。

柜员被她激动的样子吓了一跳,推给她六块面包,并从回收的馅饼里给她挑了一块最完整的,收了她两毛钱。在从人群里往外挤时,她掉了一块面包,但要捡起来很困难,因为店里挤得根本没有空间让她弯腰。

来到店外,她坐在马路牙子上,把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子里。一个女人经过,推着一辆儿童车。车里的婴儿在空中摇着双脚。可弗兰西看到的,不是婴儿的脚,而是一只大破鞋里的畸形怪物。恐慌再次席卷而来,她一路跑回了家。

屋子里空无一人。妈妈已经打扮好,跟茜茜姨妈一起出门看日场演出了,她们买的是一毛钱的顶层楼座。弗兰西将面包和馅饼放好,把纸袋子整齐地叠起来,留到下次再用。她走进和尼利共用的那间没有窗户的小卧室,坐到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中等待心情平复,不再恐慌。

过了一会儿,尼利进来了。他爬到自己的小床下面,拽出一只破破的棒球手套。

“你要去哪里?”她问。

“去空地打球。”

“我可以一起去吗?”

“不行。”

她跟着他走在街上。他的三个伙伴在等他。一个拿着球棒,一个拿着棒球,还有一个什么也没拿,但穿了条棒球裤。他们朝绿点社区 附近的一块空地走去。尼利看到弗兰西跟着,什么也没有说。其中一个男孩轻轻推了推他,说:

“喂!你姐姐在跟着我们。”

“是的。”尼利承认道。那个男孩转过身对弗兰西大叫:

“滚一边去!”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兰西声称。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对男孩重复道。他们不再管弗兰西。她继续跟着他们。她现在闲着也是闲着,直到下午两点,社区图书馆重新开门,她才有事可做。

男孩们一路走得很慢,推搡嬉闹着,时不时地停下来,在排水沟里找锡纸、捡香烟屁股。他们会把香烟屁股攒起来,等到雨天的下午,就在地窖里抽烟。他们还欺负一个犹太小男孩打发时间,在他去犹太会堂的路上扣下他,然后一起讨论要怎么处置。男孩等在一边,笑得一脸谦卑。最终,基督徒们在放走他之前,给他立了规矩,详细规定了他下一周的行为。

他们命令他:“不许来迪沃街。”

“我不来。”他保证道。男孩们很失望,他们以为他会反抗一下。其中一个男孩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小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一条波浪线,命令道:

“你绝对不能踩过这条线。”

小男孩意识到,自己妥协得太容易,反而得罪了他们,便决定顺着他们的想法来。

“我难道连把一只脚踩到排水沟里也不许吗,哥们?”

“你连朝排水沟里吐口水都不行。”他们告诉他。

“好吧。”他假装认输地叹了口气。

其中一个大一点的男孩心血来潮地说:“离基督徒的女孩子远一点,你懂我的意思吗?”他们走远了,只剩那个男孩瞪着他们的背影。

“妈呀!”他低声说,转了转他那双犹太特色的褐色大眼睛。那几个异教徒居然觉得他够格肖想任何女孩,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异教徒。他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不断说着:“妈呀!”

男孩们走得很慢,偷偷看着刚才那个提到女孩的大男孩,期待他再带头说些下流话。但还没开始讲,弗兰西就听见她弟弟说:

“我认识那小子。他是个犹太白人。”尼利听爸爸用这个词形容过一个他喜欢的犹太酒保。

“根本没有什么犹太白人!”大男孩说。

“呃,假设有犹太白人,”尼利既顺着大家的意思,又顾着自己的观点,一副脾气很好的样子,“那么他就是那种人。”

“绝不可能有犹太白人,”大男孩说,“哪怕在假设里也不可能。”

“我们的主就是个犹太人。”尼利引用了妈妈的话。

“但其他犹太人背叛他,杀了他。”大男孩一锤定音。在深入探讨神学之前,他们看到另一个小男孩从洪堡街拐到了安斯利街,胳膊上挎着一只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破旧但干净的布,一角伸出一根棍子。棍子上面挂着六块双圈状的咸脆饼干,就像挂着垂头耷脑的旗帜。尼利那伙人里的大男孩一声令下,他们都一窝蜂地朝饼干小贩跑去。那个男孩站在原地,张嘴大喊:“妈妈!”

二楼有扇窗户突然打开,一个女人拢着又薄又皱的睡袍,遮住外扩下垂的胸部,大吼道:

“你们这些坏透了的小杂种,别碰他,滚出这条街!”

弗兰西迅速捂住耳朵,这样在做忏悔的时候,她就不必告诉神父,她站在那里听了脏话。

“我们什么也没做,夫人。”尼利说,他露出一个总是能赢得母亲欢心的讨好微笑。

“你们最好赌咒没有,只要我在,就不许你们撒野。”然后她用同样的音调对儿子喊道,“你,给我上楼来!吵醒我睡午觉,看我不教训你!”卖饼干的小男孩上楼了,尼利小团伙继续往前溜达。

“那女人好凶。”大男孩的头猛地向后一转,对着那扇窗户。

“就是。”其他人应和道。

“我家老爸也很凶。”小一点的男孩说。

“关我屁事!”大男孩懒得搭理。

“我就是说说而已。”小男孩抱歉道。

“我家老爸不凶。”尼利说。男孩们哈哈大笑。

他们闲逛着往前走,有时会停下来,深呼吸,嗅一嗅纽镇溪的气味。那条狭窄的溪流沿着格兰德街向上,艰难地流经了好几个街区。

“天哪,真臭。”大孩子评论道。

“没错!”尼利的语气确信无比。

“我打赌这是世界上最难闻的臭味。”另一个孩子夸张地说。

“是啊。”

弗兰西也轻声表示赞同。她为这味道自豪。这表示附近有水道。即便它很脏,但照样能汇入大河,流进大海。对她来说,这熏天的臭气代表着远航的船和探险的路,所以她喜欢这种味道。

男孩们来到空地上,那里被踩出了一个并不规整的菱形。一只小小的黄蝴蝶从野草丛里飞过。男性的天性是要捕获一切会跑、会飞、会游、会爬的东西,于是他们追起了蝴蝶,人还没跑到地方,先扔出了自己的破帽子。尼利抓住了蝴蝶。男孩们粗略地看了看,便很快失去兴趣,开始打起了自创的四人棒球比赛。

他们比得很激烈,骂骂咧咧的,浑身是汗,相互挥着拳头。每当有游手好闲的人经过,在场边逗留片刻的时候,他们就会有意表现自己,卖弄炫耀一番。据说,在周六下午,布鲁克林棒球队有上百名球探漫步街头,观看空地上的比赛,寻找有潜力的球员。比起当美国总统,布鲁克林的男孩们都更想为棒球队效力。

弗兰西看他们打了一会儿球,看得有些厌烦。她知道,他们会一直玩球,打来打去,卖弄自己,直到该回家吃晚饭为止。现在是下午两点,图书管理员应该吃完午饭回馆里了。弗兰西往回朝图书馆走,心情愉悦,很是期待。 JP2x9JdropEnzi4kG3QhRUoVX5GmWZG9jqsFs+UVZeWEQOMHS/qAp/X0D3MzyT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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