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里默街比博加特街要高档。那里住的人是搬运工、消防员和一些店铺老板。老板们挺有钱的,不必住在店铺后边的房间里。
公寓有间浴室。浴缸是椭圆形的木盆,里面衬着锌皮。浴缸装满水的时候,弗兰西惊奇极了。她之前从没见过这么多水。在一个婴儿眼中,它就像汪洋大海。
他们很喜欢这个新家。凯蒂和约翰尼把地窖、走廊、屋顶和屋前的人行道打扫得干干净净,用劳动来抵房租。这里没有通风井,每间卧室有一扇窗,厨房和前屋各有三扇窗。在这里的第一个秋天很舒适,整天都能晒到太阳。第一个冬天也过得十分暖和。约翰尼的工作相当稳定,酒喝得也不多,还有钱买煤取暖。
到了夏天,孩子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户外的门廊上。这栋楼里只有他们这两个孩子,所以门廊上不会没地方坐。弗兰西快四岁了,她得照应快三岁的尼利。她在门廊上坐了很久,瘦瘦的胳膊抱住瘦瘦的双腿。微风缓缓吹拂她棕色的直发,风里带着海水的咸味。那片海就在附近,但她从未见过。她一边留心在台阶上爬上爬下的尼利,一边坐着来回摇晃身子,心里想着许多事情:风为什么会吹?草是什么?为什么尼利是个男孩,而不是像她一样的女孩?
有时候,弗兰西和尼利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彼此。尼利的眼睛和弗兰西一样深邃,形状相似,但颜色不同。尼利的眼睛是明亮的湛蓝,而弗兰西的则是有神的深灰。两个孩子之间保持着不间断的沟通。尼利的话很少,弗兰西说得多。有时候,弗兰西会说啊说啊,一直说到这个友善的小男孩都听得睡着了。他坐在台阶上,脑袋靠着铁栏杆,就这么睡了过去。
那个夏天,弗兰西开始学习女红。凯蒂花一分钱给她买了一块小方布,和女式手帕一样大,上面有个图案,是一只坐在地上吐舌头的纽芬兰犬。她还花一分钱买了一小卷红色的刺绣棉线,又用两分钱买了一对小箍。弗兰西的外婆教她如何缝针。孩子很快就能运针如飞了。女人们路过时会停下来,啧啧两声,对这个小小的女孩既同情又钦佩。在女孩右边眉毛内侧,已经出现一条深深的纹路,她在紧绷的布上把针扎进扎出。尼利凑到她身边,看那根亮闪闪的银钢针像魔法一样消失,然后再次穿过布料出现。茜茜给了弗兰西一个又小又厚的布头草莓,是用来擦针的。每当尼利坐不住的时候,弗兰西就会让他把针在布头草莓上戳一会儿。这种小方布要缝上百片才能拼成床罩。弗兰西听说,有几位女士真的这样做成了床罩。她也把这当成自己的宏伟目标。整个夏天,她都在断断续续地缝着小方布,可是等到秋天,床罩只完成了一半,得留到之后再缝了。
春夏秋冬,循环往复。弗兰西和尼利在不断长大。凯蒂越来越勤劳,而约翰尼的工作却越来越少,酒越喝越多。凯蒂依然在给孩子们念书,不过有时候她晚上累了,会跳过一页。但大多数时候,她还是坚持了下来。他们现在已经读到《尤利乌斯·恺撒》了。舞台指示
中的“号角声”令凯蒂很困惑。她认为这可能跟消防车有关。每次念到这个词,她都会大叫“当啷、当啷”。孩子们觉得这棒极了。
锡储蓄罐里的分币越攒越多。有一次,弗兰西膝盖上扎了一根生锈的钉子。凯蒂只能扯开罐子,取出两块钱付给药剂师。还有十几次,他们撬开了储蓄罐的尖头,用小刀捞出一枚五分钱,让约翰尼乘车去上班。但他得按规矩从自己小费里拿出一毛钱放回去。这样一来,储蓄罐还挣了钱。
天气暖和的日子里,弗兰西一个人在街上或者门廊上玩耍。她渴望有玩伴,却不知道怎么和别的小女孩交朋友。其他孩子不爱跟她玩,因为她说话很滑稽。由于每晚都听凯蒂念书,弗兰西说话的方式别具一格。有一次,在被一个小孩嘲笑时,弗兰西反驳道:“哎呀,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
还有一次,在试着跟一个小女孩交朋友时,她说:
“你在这儿等着,我进屋去得我的绳子,我们一起玩跳绳吧。”
“你是说,你要去‘拿’你的绳子。”小女孩纠正她。
“不,我要‘得’我的绳子。东西不是‘拿’的,是‘得’的。”
“‘得’?什么是‘得’?”那个年仅五岁的小女孩问道。
“‘得’,就像夏娃‘得’该隐。”
“你好蠢,女士才不拿拐杖
呢。只有没法好好走路的男人才拿拐杖。”
“夏娃‘得’了,她还‘得’了亚伯
。”
“她拿也好,不拿也罢。你知道吗?”
“什么?”
“你说话就像个南欧佬。”
“我说话才不像南欧佬,”弗兰西大声说,“我说话像……像上帝。”
“你说这种话,是会被天打五雷轰的。”
“我不会。”
“你脑袋抽风了吗?”小女孩拍拍她的额头。
“才没有。”
“那你为什么这样说话?”
“这些事情是我妈妈读给我听的。”
“那你妈妈的脑袋抽风了。”小女孩改口道。
“哼,不管怎样,我妈妈可没你妈妈那么邋遢。”这是弗兰西唯一能想到的反驳。
这种话小女孩听多了。她明智地没有争辩,而是说:“哦,我宁愿要一个脏妈妈,也不要一个疯妈妈。我宁愿没有爸爸,也不要一个酒鬼爸爸。”
“邋遢鬼!邋遢鬼!邋遢鬼!”弗兰西激动地大叫。
“疯子!疯子!疯子!”小女孩重复着。
“邋遢鬼!肮脏的邋遢鬼!”弗兰西尖叫着,无可奈何地哭了起来。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走了,蓬蓬的鬈发在阳光下一跳一跳。她口齿清晰地高唱道:“棍棒石头,能打断我骨头。侮辱谩骂,却不伤我分毫。当我死后,你将哭泣忏悔。一切恶语,都成为你的罪。”
弗兰西的确在哭泣,但不是因为一切恶语,而是因为她很孤独,没有人想和她玩。野孩子觉得弗兰西太安静,乖孩子似乎又躲着她。弗兰西隐约知道,这不全是她的错。这和经常来家里的茜茜姨妈有关——茜茜经过的时候,社区里的男人都会盯着她看。这也和爸爸有关,他回家时,有时候连路都走不稳,在大街上跌跌撞撞的。这还跟邻居家的那些女人有关,她们对弗兰西问东问西,想打听爸爸妈妈和茜茜姨妈的事情。弗兰西没有被她们的花言巧语哄骗。妈妈告诫过她:“别让邻居欺负你。”
于是,在温暖的夏日,这个孤单的孩子坐在门廊上,假装对人行道上玩耍的孩子们不屑一顾。弗兰西和自己想象出来的伙伴玩耍,说服自己他们比真人更好。但她的心一直在跟着孩子们唱歌的节奏跳动。孩子们手拉手,围成一圈走动,唱着一首悲伤的歌:
野花野花浇了水,
亭亭玉立开得美。
我们和花一样美,
也如花般易枯萎。
永葆青春唯有谁?
唯有莉齐·维纳尔。
百花之中她最美,
躲躲藏藏很害羞。
转过身来告诉我,
你的情郎他是谁?
她们停下来,对着那个被选中的女孩又是哄又是劝,费了一番口舌之后,女孩终于低声说出一个男孩的名字。弗兰西心想,如果她们让她一起玩的话,她会说哪个名字呢?要是她轻轻念出约翰尼·诺兰,她们会嘲笑她吗?
莉齐低声说出名字时,小女孩们欢呼雀跃。她们再次拉起手,围成一
圈走动起来,热情地给那个男孩做着宣传:
他是赫米·巴赫迈,
青年才俊惹人爱。
来到莉齐的门前,
手拿礼帽把门敲。
莉齐匆匆跑下楼,
穿着一身的丝绸。
明天明天喜事来,
金童玉女把婚结。
女孩们停下来,兴高采烈地拍着手。然后她们没来由地情绪一变,绕圈的速度放缓,头也低了下来:
妈妈妈妈,我病了,
请你找个医生来。
快点快点,快点来!
医生医生,我怎样?
这次我会送命吗?
会的会的,亲爱的,
迟早都会送命的。
送葬马车有几辆?
你和家人都够装。
在其他社区里,这些歌的歌词不太一样,但基本上是相同的游戏。没有人知道这些歌词是哪儿来的,它们在小女孩中间口口相传,成为当时布鲁克林最流行的游戏。
还有其他游戏。比如两个小女孩坐在门廊台阶上就能一起玩的抛接子游戏。弗兰西自己和自己玩,一开始做自己,然后假装对手。她会跟假想的对手说话。“我抓三个,你抓两个。”她会这么说。
还有一种游戏叫“跳房子”,男孩先玩,接着是女孩。两个男孩把一个锡罐放在电车轨道上,然后坐在马路牙子上,专业地看着电车轮子碾平罐头。他们把压扁的罐头对折,再次碾压。很快锡罐就变成了一个又扁又重的金属块。等人行道上画好格子,标上数字,就该女孩们上场了。她们单脚跳着,把金属块从一个方格子踢到另一个方格子。谁能用最少的步数跳完那些格子,谁就获胜。
弗兰西做了金属块。她将罐子放上轨道,专心地皱着眉头,看电车碾压罐头。听到罐子被压扁的嘎吱声,弗兰西高兴又害怕地颤抖了一下。她心想,要是电车司机知道她利用电车压罐子,会不会生气呀?她画好了格子,但只会写数字1和7。弗兰西从头跳到尾,非常希望能有人跟她一起玩,因为她很自信,认为自己能用最少的步数赢过全世界的女孩。
有时候,街上会有音乐演出。这种演出弗兰西就算没有伙伴,也可以独自欣赏。有一支三人乐队差不多每周会来一次。他们穿的外套平平无奇,但戴的帽子却很滑稽,有点像电车司机的帽子,只不过顶部瘪瘪的。当弗兰西听到有孩子大喊:“巴特巴巴乐队来了!”她就会跑上街去,有时候还会拽着尼利一起。
乐队由小提琴手、鼓手和短号手组成。他们演奏着维也纳的老歌,哪怕表演算不上好,至少声音足够响亮。小女孩们拉着彼此跳起华尔兹,在暖洋洋的夏季人行道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总会有两个男孩怪模怪样地跳舞,模仿女孩的样子,还粗鲁地去撞她们。惹了女孩生气后,男孩会夸张地朝她们鞠躬(鞠躬时屁股肯定会撞上另一对跳舞的女孩),花言巧语地道着歉。
弗兰西希望自己能像那些胆子大的孩子那样,不跳舞,而是站到吹号手边上,吧嗒吧嗒地吸吮着滴水的大泡菜,听得短号手也直流口水,口水都流进短号里了,这让他非常生气。要是把他招惹得狠了,他会用德语骂上一长串话,最后一句听起来像“该死的犹太人”。在布鲁克林,大多数德国人都习惯管惹恼自己的人叫“犹太人”。
乐队收钱的方式吸引了弗兰西。演奏完两首曲子,小提琴手和短号手继续奏乐,鼓手则四处走动,手里拿着帽子,厚脸皮地收着别人施舍给他的分币。他在街上讨要了一圈后,就站在马路牙子的边缘,抬头看向房子的窗户。女人们用一小片报纸包住两分钱,把钱往下扔。包报纸是很重要的。如果分币是散着扔下去的,男孩们就觉得可以捡。他们会争先恐后地去抢钱,捡起来沿着大街就跑,任由愤怒的乐手在他们后面追赶。但出于某些原因,他们不会试图去拿包好的分币。有时候,他们还会捡起来交给乐手。什么钱归谁,这似乎是个约定俗成的事情。
弗兰西通常会拽着尼利一起,追着乐手们一站一站跑,
从一条街追到另一条街,直到天黑了乐手们散伙为止。
如果乐手们挣够了钱,就会再演奏一首歌。如果他们挣得少,就会继续往前走,希望下个地方能更有赚头。弗兰西通常会拽着尼利一起,追着乐手们一站一站跑,从一条街追到另一条街,直到天黑了乐手们散伙为止。有许多孩子着了魔一般跟着乐队,弗兰西只是其中之一。许多小女孩拖着小弟弟、小妹妹一起。有些小宝宝坐在家里自制的四轮车里,有些则坐在破旧的婴儿车中。音乐的魅力太大,让他们忘了吃饭,忘了回家。小婴儿们啼哭着,尿了裤子,睡着了,醒来又试图哭,又尿了裤子,又睡着了。与此同时,《蓝色多瑙河》在不断地演奏着。
弗兰西认为,乐手们的生活很美好。她定下计划,等尼利长大些,他可以上街拉“手手”(这是他对手风琴的称呼),她自己则敲铃鼓。人们会朝他们扔分币,他们就会发大财,妈妈就再也不必工作了。
虽然弗兰西追着乐队跑,但她更喜欢街头手摇风琴师。有个男人经常过来,每次都使劲拉着一架小风琴,风琴顶部坐着一只猴子。猴子身穿带有金色穗带的红夹克,头戴一顶红色的平顶小圆帽,帽带系在下巴下面。它的红短裤上有个小洞,方便它把尾巴伸出来。弗兰西很喜欢那只猴子。她愿意把自己留着买糖的宝贵的一分钱交给猴子,只为了看它向自己脱帽行礼,这让她很开心。如果妈妈在场,也会拿出本该存进锡储蓄罐里的一分钱,交给那个男人,义正词严地让他不要虐待猴子。如果她发现他真的虐待动物,她会举报他的。这个意大利人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总是会给出同样的回应。他脱掉自己的帽子,膝盖微微弯曲,谦卑地鞠了一躬,嘴里热切地大嚷着意大利语:“好的,好的。”
如果来的是大风琴,情况就不同了。那场面仿佛是个节庆。拉大风琴的男人有着黑色的鬈发,牙齿很白,身穿绿色的棉绒裤和棕色的灯芯绒夹克,夹克上挂着一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他还戴了一只环形耳环。帮他一起拉风琴的女子穿着一条大裙摆的红舞裙和一件黄衬衫,也戴着大大的环形耳环。
尖锐的乐声叮当响起,演奏的是《卡门》或者《游吟诗人》中的歌曲。女子摇着一面脏兮兮的、饰有缎带的铃鼓,随着音乐用胳膊肘无精打采地敲着鼓。一曲终了,她会突然旋转起来,露出脏脏的白棉袜包裹住的粗腿,五彩缤纷的衬裙也随之闪现。
弗兰西从没注意过铃鼓手的肮脏和懒散,只一心听着音乐,看着五光十色的场面,感受着鲜活的人物所散发出的魅力。凯蒂警告弗兰西,千万别跟着大风琴师跑。她说做那种打扮的街头手摇风琴师都是西西里人。全世界都知道,西西里人是黑手党,会绑架小孩,索要赎金。他们抓走孩子,留下字条,写明让对方在墓地里留下一百块钱。字条上印着一个黑手印。对于那些街头手摇风琴师,妈妈就是这么说的。
街头手摇风琴师到来后的几天里,弗兰西自己饰演起风琴师来。她哼着威尔第的曲子,用胳膊肘撞击着一个旧的馅饼烤盘,假装那是一面铃鼓。游戏的最后,她在纸上描出自己手的轮廓,并用黑色蜡笔涂黑。
有时候,弗兰西也会犹豫。她不知道长大后是加入乐队好,还是敲铃鼓好。要是她和尼利能有一架小风琴和一只可爱的猴子就好了。这样他们可以跟猴子玩一整天,而且不必花钱,还可以带着它四处表演,看它脱帽行礼。人们会给他们许多钱,猴子可以跟他们一起吃东西,晚上或许还能睡在她的床上。弗兰西觉得这个职业好极了,她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妈妈。但是凯蒂给她泼了盆冷水,告诉她别犯傻。猴子身上有虱子,她是不会让一只猴子爬上她干干净净的床铺的。
弗兰西随意地想象着自己当女铃鼓手的样子。可这样一来,她就必须成为西西里人,去绑架小孩。虽然画黑手印很好玩,但是她不想绑架小孩。
这里永远充满音乐。在那些久远的夏天,布鲁克林的街头载歌载舞。日子本该是欢乐的。但在那些夏天、那些孩子身上,却带着悲伤的气息。孩子们虽然身体瘦巴巴的,但脸上还保留着婴儿的圆润。他们围成圈玩着游戏,唱着千篇一律的悲伤的调子。他们不过才是四五岁的孩子,却太过早熟地照管着自己,这是件很悲伤的事情。街头乐队演奏的《蓝色多瑙河》也很悲伤,而且还很糟糕。那只猴子在它鲜红的帽子下面,藏着一双悲伤的眼睛。街头手摇风琴师演奏的曲调看似欢快嘹亮,却也暗藏着悲伤。
甚至连来到后院里的游吟诗人,吟唱的也是悲伤的句子:
如果我有妙招,
绝不让你变老。
这些人都是忍饥挨饿的流浪汉,没有什么唱歌的天赋。他们有的,其实只是胆量。他们敢于站在后院,手拿帽子,大声歌唱。悲伤之处在于,你知道他们不可能凭借这种胆量取得任何成就。日落时分,他们看起来和所有布鲁克林人一样迷茫。此时此刻,即便阳光依然明亮,照到你身上也很微弱,它无法给你提供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