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利家都是性格要强的女人,而诺兰家则是软弱却有才华的男人。约翰尼家族的人快绝种了。诺兰家的男人一代比一代英俊,也一代比一代软弱、迷人。他们虽然容易陷入爱情,但是却逃避着婚姻。这就是他们快绝种的主要原因。
露西·诺兰结婚没多久,就和她年轻英俊的丈夫离开爱尔兰,来了美国。他们每年生一个,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米基·诺兰三十岁时死了,露西继续过日子,拉扯大四个孩子,让安迪、乔吉、弗兰基和约翰尼读完了六年级。每个男孩到十二岁时,就得离开学校,出去挣钱。
男孩们长大了,英俊潇洒,会玩乐器,能歌善舞,把姑娘们都迷得团团转。虽然诺兰家住在爱尔兰镇最破旧的房子里,但家里的男孩们是那片邻里中穿得最体面的。他们家厨房里常年架着熨衣板,因为一直有人需要熨裤子、领带或者衬衫。诺兰家的小伙子身材高大,一头金发,相貌堂堂,是这个贫民窟的骄傲。他们的鞋子擦得锃亮,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他们的裤子非常贴身,帽子神气地戴在头上。但他们没活到三十五岁就全都死了——都死了,四个人里,只有约翰尼留下了子嗣。
安迪是最年长、最英俊的一个,一头金红的鬈发,五官精致迷人。他也得了肺痨。他和一位名叫弗兰西·麦兰妮的姑娘订了婚。他们不断推迟婚期,想等他身体好一些再成婚。可惜他从没好起来过。
诺兰家的小伙子们是歌手兼服务生。他们组成了诺兰四重唱乐队,后来安迪病得厉害,没法工作,于是就变成了诺兰三重唱。他们挣的钱并不多,大部分都花去买酒和赌马了。
安迪最后一次卧病在床时,兄弟们花了七块钱,给他买了一个真正的天鹅绒枕头,想让他在死前奢侈一回。安迪觉得这是个极好的枕头。他用了两天,最后吐出一大口鲜血,把全新的枕头染上一片红褐色。然后,安迪就死了。他的母亲在尸体前痛哭了三天。弗兰西·麦兰妮发誓她永不嫁人。诺兰家剩下的三个男孩则发誓,他们永远不会离开母亲。
六个月后,约翰尼和凯蒂结了婚。露西讨厌凯蒂。她本希望把自己的好儿子们都留在家里,一辈子陪着自己,直到她死了或者他们死了。在此之前,儿子们都拒绝成婚。但是那个姑娘——那个姑娘,凯蒂·罗姆利!她居然敢这么做!露西断定,约翰尼是被哄骗结婚的。
乔吉和弗兰基都很喜欢凯蒂,但认为约翰尼太不厚道,自己溜之大吉,把母亲留给他们照顾。不过,他们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件事。他们想找样礼物祝贺两人新婚,决定把买给安迪的、没用多久的高档枕头送给凯蒂。母亲缝了一个新枕套,遮住那摊安迪临终时留下的丑陋血迹。就这样,这个枕头被传给了凯蒂和约翰尼。他们觉得它太高档了,不舍得在平时用,只有有人生病了才会拿出来。弗兰西管它叫“病人枕”。凯蒂和弗兰西都不知道,那个枕头曾经睡过死人。
约翰尼结婚大约一年后,弗兰基(很多人觉得他比安迪更英俊)一天晚上在聚会上喝多了酒,摇摇晃晃地往家走,路过一户爱好园艺的布鲁克林人家。那家人在门廊前插了几根尖锐的小棍子,拉上铁丝网,圈出一平方英尺
的草地。弗兰基被那紧绷的铁丝绊倒了,其中一根棍子戳进了他的胃部。不知道他是怎么爬起来回到家里的。他当天夜里就死了。死的时候孤身一人,最后关头,没有神父来赦免他所有的罪。于是他的母亲在余生中,每个月都会做一场弥撒,愿他在炼狱中徘徊的灵魂得以安息。
这才一年多的时间,露西·诺兰就失去了三个儿子:两个死了,一个结婚了。她为这三个儿子伤心不已。乔吉一直陪在她身边,但他在三年后也死了,终年二十八岁。那时,诺兰家的男孩就只剩下二十三岁的约翰尼。
这就是诺兰家的男孩们。全都英年早逝。全都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或者糟糕的生活方式暴毙而亡。约翰尼是他们中唯一一个活过三十岁生日的。
作为他们的孩子,弗兰西·诺兰继承了罗姆利家和诺兰家所有的特点。她和贫穷的诺兰们一样,有着显而易见的缺点,也有对美的热情。她身上融合了罗姆利家外婆的神秘、她讲故事的本事、对万事万物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弱者的同情。她很顽强,具备罗姆利家外公的残酷意志。她继承了一部分艾薇姨妈的模仿天赋,一部分露西·诺兰的占有欲,还有茜茜姨妈对生活以及孩子们的热爱。她虽然没有约翰尼的好相貌,但却和他一样多愁善感。她拥有凯蒂全部的温柔,但只学到了凯蒂一半的强硬。她是由所有这些优缺点组成的。
当然,她身上也不止这些。她是在图书馆读过的书本,她是棕色罐子里的鲜花。院子里茂密生长的树木,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是和自己心爱弟弟的激烈争吵,她是凯蒂私底下的绝望哭泣,她是爸爸醉醺醺回家时的羞愧难当。
她身上有这所有的一切,但还有些东西,并非来自罗姆利家或者诺兰家,也不是她从日复一日的阅读、观察和生活中获得的。那是她与生俱来的东西,也只属于她自己——不同于她父母家庭中的任何一个人。那是上帝或者类似上帝的神明赋予每个灵魂的特性,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正如地球上不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