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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十二年前的1900年,那也是一个布鲁克林的夏天,约翰尼·诺兰初次见到了凯蒂·罗姆利。当时他十九岁,她十七岁。凯蒂在卡瑟·布里德工厂上班。她最好的朋友希尔蒂·欧戴尔也在那里工作。虽然希尔蒂是爱尔兰人,而凯蒂的父母出生在奥地利,但她俩相处得很好。凯蒂更漂亮,不过希尔蒂更奔放。希尔蒂有一头金发,脖子上系着石榴红的雪纺绸蝴蝶结,喜欢嚼森森牌口香糖,对所有的新歌了如指掌,舞也跳得很棒。

希尔蒂有个男朋友,这个花花公子每周六晚上都会带她去跳舞。他的名字叫约翰尼·诺兰。有时候,他会在工厂外面等希尔蒂。他总是会带些小伙子和他一起等人。他们游手好闲地站在街角,讲着笑话,哈哈大笑。

一天,希尔蒂让约翰尼带个人来,给她的好友凯蒂找个伴,下次他们好一起去跳舞。约翰尼答应了。他们四人乘坐电车前往卡纳西 。小伙子们戴着草帽,草帽的带子一头系在帽檐上,另一头系在外套翻领上。猛烈的海风吹落了帽子,小伙子们拉着绳子扯草帽,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约翰尼和他的女朋友希尔蒂去跳舞了。凯蒂拒绝和介绍给她的男伴跳舞,这小伙子头脑空空,讲话粗俗。有一次凯蒂从洗手间回来时,他说:“我还以为你肯定掉下去了呢。”不过,凯蒂还是让他给自己买了一杯啤酒。她坐在桌边,看约翰尼和希尔蒂跳舞,心里想着:约翰尼真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小伙子。

约翰尼双腿修长,皮鞋擦得锃亮。跳舞时,他脚尖朝内,脚跟、脚尖随着优雅的节奏一摇一摆。跳舞很热,约翰尼将外套挂在椅背上。他的裤子很贴身,勾勒出臀部线条,白衬衫松松垮垮地垂在皮带上方。他穿着一件高领衬衫,系着圆点领带(这和他草帽的带子很搭),淡蓝色的缎带袖箍套装在手臂上。凯蒂怀疑袖箍是希尔蒂为他做的,非常嫉妒,嫉妒到她余生都讨厌这种颜色。

凯蒂的视线没法从他身上移开。他很年轻,身材修长,一头金色鬈发闪闪发光,蓝色的眼睛深邃迷人,还有着挺拔的鼻梁和宽阔的肩膀。她听隔壁桌的姑娘们说,他穿得可真漂亮。她们的男伴则说,他舞也跳得漂亮。虽然他并不属于自己,但是凯蒂仍然为他感到骄傲。

当乐队奏响《甜美的露丝奥加》时,约翰尼出于礼貌,前来邀请凯蒂跳舞。感受着那搂住自己的胳膊,凯蒂本能地跟上了约翰尼的节奏,她知道,这就是她想要的男人。往后余生,她只求能看到他的身影,听见他的声音。她当场决定,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这辈子做牛做马也值了。

或许,这个决定是她犯下的大错。她应该再等一等,等到出现一个对她也抱有这种感觉的男人。然后她的孩子们就不会忍饥挨饿,她自己也不必靠擦地板维持生计,他会成为她回忆里温柔的白月光。然而,除了约翰尼·诺兰,她谁都不要。她开始去接近他。

接下来的周一,凯蒂展开了有计划的行动。下班的哨声一响,她就冲出工厂,抢在希尔蒂之前赶到街角,用动听的声音喊道:

“你好,约翰尼·诺兰。”

“你好,凯蒂,亲爱的。”他回应。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能和他说上几句话。约翰尼发现,自己也很期待在街角和她聊天。

一天,凯蒂借用了那个万能的女性借口,和她的女工头说自己来例假了,不太舒服,提前十五分钟下了班。约翰尼已经和朋友们等在街角了。他们吹着《安妮·鲁尼》的调子打发时间。约翰尼把草帽斜扣在头上,双手插兜,在人行道上跳了一段踢踏舞。路人们纷纷驻足欣赏,巡警大声说:

“哥们,你这是在浪费时间。你应该上大舞台表演去。”

约翰尼看见凯蒂来了,停下表演,冲她咧嘴一笑。她穿着一件灰色的紧身套装,模样妩媚动人。衣服上饰有工厂的黑色穗带,曲曲折折地缠绕着,旨在将注意力引向她大小适中的胸脯,不过紧身胸衣上的两排褶边已经让它足够醒目。为了搭配灰色套装,她头上斜戴着一顶樱桃红的塔姆帽 ,脚上穿着铬鞣小山羊革的高帮纽扣皮鞋,鞋跟是线轴跟。她棕色的眼睛闪闪发光,脸颊红扑扑的,既兴奋又羞愧。她想,自己肯定能让人眼前一亮——为了追一个小伙子,她居然做到了这种地步。

约翰尼向她打招呼,其他小伙子纷纷离开。凯蒂和约翰尼完全不记得,他们在那个特殊的日子对彼此说了什么。他们的谈话漫无目的,却又重要无比,伴随着美妙的停顿和暗潮汹涌的激情,他们知道彼此深爱着对方。

工厂的哨声响起,姑娘们从卡瑟·布里德工厂蜂拥而出。希尔蒂穿着一身泥土色的棕黄套装,金灿灿的头发高高梳成蓬巴杜发型 ,用一枚看起来很像凶器的帽针别着一顶黑色水手帽。看到约翰尼时,她宣示主权般地微微一笑。但当她发现凯蒂和他在一起,她的笑容抽搐了,受伤、恐惧和憎恶的感觉朝她袭来。她冲到他们面前,从水手帽上拔出那根长长的帽针。

“他是我男朋友,凯蒂·罗姆利!”她尖叫道,“你不能抢走他。”

“希尔蒂,希尔蒂。”约翰尼用柔和的语气不急不缓道。

“我想,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凯蒂说着扬了扬脑袋。

“自由不是让你来抢人的!”希尔蒂大喊,用帽针朝凯蒂刺去。

约翰尼拦在两个姑娘中间,脸颊上被划了一道。这时候,卡瑟·布里德工厂的姑娘们围了过来,看着他们,兴奋地交头接耳。约翰尼一手抓着凯蒂的胳膊,一手抓着希尔蒂的,将她们带到街角,挤进一个门道。他伸手将两人拦住,对她们说话。

“希尔蒂,”他说,“我没有那么好。我不该骗你,因为现在我发现我不能娶你。”

“都是她的错。”希尔蒂哭着说。

“是我的错。”约翰尼大大方方地承认,“遇到凯蒂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真爱。”

“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希尔蒂可怜兮兮地说,仿佛约翰尼犯了某种乱伦之罪。

“可现在,她是我最好的女朋友,这点没什么可说的。”

希尔蒂哭泣着、争辩着。最终,约翰尼让她安静下来,解释了他和凯蒂的深情厚谊。到最后他说,希尔蒂有她的路要走,而他也有自己的路要走。他很喜欢这种说辞,于是又重复了一遍,享受着当下戏剧性的场面。

“所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吧。”

“你的意思是,我走我的路,你走她的路吧。”希尔蒂愤愤不平。

最后,希尔蒂独自离开。她耷拉着肩膀,沿着街道一路向前。约翰尼追了上去,在大街上拥抱她,温柔地和她吻别。

“我也不希望我们变成这样。”他悲伤地说。

“你才不这么想。”希尔蒂没好气地说。“如果你真这么想——”她又开始哭泣,“——你就该和她分手,重新跟我约会。”

凯蒂也在哭泣,毕竟,希尔蒂·欧戴尔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亲吻了希尔蒂。希尔蒂的眼睛近在咫尺,眯缝着,充满泪水和恨意。凯蒂别过头,不敢去看。

就这样,希尔蒂走了她自己的路,约翰尼则走了凯蒂的路。

他们交往了一阵,订了婚。1901年元旦,他们在凯蒂所在的教堂结了婚。结婚时,两人认识还不到四个月。

托马斯·罗姆利绝不原谅他的女儿。事实上,任何一个女儿结婚,他都记恨着。他的育儿观念很简单,就是让自己有利可图:一个男人要享受做父亲的乐趣,尽量花最少的钱和精力抚养孩子,然后等他们一到十几岁,就让他们出去给自己这个父亲挣钱。凯蒂十七岁,结婚时才工作了四年。托马斯觉得她还欠着他钱呢。

托马斯·罗姆利什么人都讨厌,什么事都憎恶。从来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他是个身材结实的英俊男人,狮子一般的脑袋上顶着铁灰的鬈发。当年为了不被征去当兵,他带着新娘逃离了奥地利。虽然他痛恨自己的故国,但也十分顽固,拒绝喜欢他的新国家。如果他愿意,其实能听懂英语,也会讲英语。但是每当有人用英语跟他说话,他就拒绝开口回答,在他家里也禁止讲英语。他女儿们懂的德语很少。(她们的母亲坚持让姑娘们在家只说英语,理由是懂的德语越少,就越不容易发现父亲的残酷。)因此,四个女儿在长大过程中很少跟父亲交流。除了咒骂,他没对她们说过别的话。他把粗话脏话挂在嘴边,讲得像打招呼那么频繁。在气极了的时候,他会管发火的对象叫俄国佬。在他看来,这是最下流的脏话。他恨奥地利。他恨美国。但他最恨的是俄国。哪怕他从没去过那个国家,也从没见过俄国人。既然他对那个国家和那里的人民不甚了解,那他的仇恨从何而来呢?这件事没有人弄得明白。这就是弗兰西的外公。弗兰西像自己的妈妈和姨妈们一样讨厌他。

玛丽·罗姆利,托马斯·罗姆利的妻子,弗兰西的外婆,是个圣人。她没有接受过教育,不会读书,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她记得一千多个故事和传说。有些是她编出来哄自己孩子开心的,其他的则是从她妈妈和奶奶那儿听来的古老民间传说。她知道许多故国的歌曲,也理解所有至理名言。

她极为虔诚,了解每一位天主教圣徒的人生故事。她相信鬼怪、精灵,相信所有诡异的民间传说。她懂得各种药草,可以给你煮成药,也可以给你做出符咒——只要你不用它去做坏事。在故国,她因为智慧而受到尊重,许多人来向她寻求建议。她是个无可指摘、清清白白的女人,却能理解罪人们的感受。她极其严苛地约束着自己的道德,却能容忍其他人的弱点。她敬上帝、爱耶稣,但她也理解为什么人们常常会背弃这两位圣者。

她结婚时是个处女,卑微地顺从了丈夫粗暴的爱。他的粗暴在一开始就扼杀了她所有潜在的情欲。但她能明白,对爱的迫切渴求会让姑娘们——像人们指指点点的那般——走上歪路。她能明白,一个因为强奸罪被社区驱逐的小伙子,或许内心依然是善良的。她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撒谎、偷东西、彼此伤害。她懂得所有可怜的人性弱点,也懂得许多残忍的力量。

但她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

她的眼睛是温柔的棕色,清澈又纯洁。一头闪亮的棕发梳成中分,垂在耳侧。肌肤苍白,接近透明,嘴唇也很柔软。她说话的声音低沉、柔和,温暖人心、悦耳动听,能令听众感到舒心。她所有的女儿和外孙女都继承了她这样的嗓音特点。

玛丽确信,她无意间犯下了某种罪,所以嫁给了魔鬼本人。她真的相信这点,因为她丈夫就是这样告诉她的。他经常对她说:“我就是魔鬼本人。”

她常常看着他——两绺头发在他脑袋两侧翘起,冷冰冰的灰眼睛眼角上挑。她叹口气,心想:“没错,他就是个魔鬼。”

他会凝视着她那张圣洁的脸,用一种虚情假意的语气指控耶稣做了不可告人的事。这可把她吓坏了。她从门后的钉子上取下披巾,包住头、冲上街,不断走啊走啊,直到因为担心孩子才回家去。

她去三个小女儿上学的公立学校,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告诉老师,一定要鼓励孩子们只说英语,绝不能再说一个德语词或者短语。那样她就能保护她们不受父亲的伤害。她的孩子们上完六年级就必须离开学校出去工作,这让她很难过。看着她们嫁给不中用的男人,她也很难过。她们生下女儿时她哭了,因为她知道生为女人,就意味着要一辈子谦卑顺从,吃苦耐劳。

每次弗兰西开始祷告,念到万福玛利亚,满有恩典,主与你同在时,外婆的脸就会出现在她眼前。

茜茜是托马斯·罗姆利和玛丽·罗姆利的长女。她在父母刚到美国三个月后降生,从来没上过学。在她应该入学的时候,玛丽不知道像他们这样的人能接受免费的教育。虽然法律规定要送孩子们去上学,但是也没有人来找这些无知的家长强制执行。等另外几个女儿到了上学的年纪,玛丽才了解到有免费教育。可茜茜当时已经超龄太久,不适合跟六岁的孩子们一起入学。于是她便留在家里帮母亲干活。

十岁时,茜茜的身体就已经完全发育,像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成熟。所有男孩都在追求茜茜,茜茜也在追求各种男孩。十二岁时,她开始和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谈起稳定的恋爱。她父亲狠狠揍了那小伙子一顿,拆散了他们。十四岁时,她开始和一个二十五岁的消防员约会。这一回她父亲没揍成消防员,反而被消防员轻松解决。所以这场恋爱谈到最后,消防员娶了茜茜。

他们去了市政厅,在那儿茜茜发誓自己已经年满十八岁,于是一位职员给他们办了结婚手续。邻居们都很震惊,但玛丽知道,对她如此早熟的女儿来说,结婚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消防队员吉姆是个好人。他念完了小学,被认为是受过教育的人。他挣的钱很多,在家的时间很少,是个理想的丈夫。他们在一起非常幸福。茜茜对他没什么要求,只求多和他享受做爱的快乐,这让他十分高兴。虽然有时候,他也会因为妻子没文化而有些羞愧,但茜茜机灵又聪明,还非常热心,把日子过得其乐融融。渐渐地,他也不在乎她不识字了。茜茜对母亲和妹妹们非常好。吉姆给了她不少家用补贴,她花得很节省,经常能有多余的钱交给妈妈。

茜茜在结婚一个月后就怀孕了。虽然她的身份是已婚妇女,但实质上仍然是个顽皮的十四岁女孩。邻居们心惊胆战地看着她在街上和其他孩子们跳绳,毫不在意自己那沉甸甸的大肚子里有个即将出生的婴儿。

茜茜把一天的时间分配给煮饭、打扫、做爱、跳绳,还试图和男孩们一起玩棒球,余下的时间里,她为这个即将出生的婴儿做着准备。如果是个女孩,她打算让她跟母亲一样叫玛丽。如果是个男孩,那就叫他约翰。不知为何,她对约翰这个名字颇有好感,甚至开始用约翰称呼吉姆。她说她想用孩子的名字称呼他。起初,这只是个爱称。但很快所有人都管他叫约翰了。许多人以为这就是他的真名。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生得很轻松。街区的产婆被叫了过来,一切都顺顺当当的。茜茜的分娩只花了二十五分钟,快得令人惊叹。整件事唯一的问题在于: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个死婴。婴儿出生和夭折的当天,恰好是茜茜的十五岁生日。

她悲痛了一阵子,悲痛改变了她。她干活更加勤快,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对母亲更加贴心周到;不再像假小子一样调皮。她确信是跳绳让她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她安静下来,看上去更显小、更像个孩子了。

到了二十岁,她已经生了四个孩子,全都是死胎。最终,她得出结论,这不是她的过错,是她丈夫的问题。生完头胎之后,她就再没跳过绳,不是吗?她告诉吉姆,她不再爱他了,因为他们爱情的结晶只有死亡。她让他离开自己。他争辩了几番,但最后还是走了。起初,他会时不时给她送钱来。有时候,茜茜寂寞了想找男人,就会从消防站跟前经过。吉姆坐在外面,椅子斜靠在砖墙上。她会放慢脚步,面带微笑,扭着屁股。吉姆见到,便会擅离职守,带着她跑去公寓,两人寻欢作乐,在一起度过半小时左右。

后来,茜茜遇到了另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她家里人都不知道那个男人真名叫什么,因为茜茜直接就管他叫约翰。她的第二次婚结得很简单。离婚程序复杂,价格昂贵。而且她是个天主教徒,不相信离婚。她和吉姆是由市政厅的职员办理的结婚手续。她觉得自己没去教堂结婚,认定这不算真正的婚姻。所以,为什么要让它妨碍自己呢?于是,她用自己婚后的名字又在市政厅结了婚,对上一段婚姻只字未提。不过这次办理手续的是别的职员。

她的母亲玛丽很伤心,因为茜茜没有在教堂结婚。茜茜的第二段婚姻给托马斯提供了折磨妻子的新手段。他经常警告她,他要去找警察告发茜茜,让他们以重婚罪将她抓起来。但没等到他去报警,茜茜便断定这第二位“约翰”也不是她要找的人。他们结婚四年,她又生了四个孩子,但也全是死胎。

她直截了当地解除了婚姻关系,告诉她丈夫:他是个新教徒。由于天主教堂不承认她的这段婚姻,所以她也不承认。她宣布自己又自由了。

“约翰”二号平静地接受了。他喜欢茜茜,和她在一起相当快活。但茜茜太多变了。尽管她极为坦率、极为天真,可他其实对她一无所知。他厌倦了和一个谜一般的人一起生活,所以分手并没有让他太过难受。

茜茜二十四岁时就已经生过八个孩子,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她认定是上帝反对她结婚。她在橡胶厂找了一份工作,告诉大家自己是个老处女(这话谁也不信),回家和妈妈一起生活。在她的第二段婚姻和第三段婚姻之间,她交往了许多情人,都管他们叫作约翰。

每经历一次徒劳的分娩,她对孩子的爱就加深一分。有时候她陷入了糟糕的情绪里,要是没个孩子来让她爱,她觉得自己会发疯。她将这种无处可给的母爱全倾注到了和她上床的男人身上,还有她的两个妹妹:艾薇和凯蒂,以及她们的孩子们。弗兰西很喜欢她。虽然她私底下听人说,茜茜是个坏女人,但她还是非常喜欢她。艾薇和凯蒂想冲这个老是犯错的姐姐发火,但她对她们实在太好了,她们没法继续生她的气。

弗兰西十一岁生日后不久,茜茜第三次在市政厅结了婚。第三位“约翰”在杂志社工作,通过他,弗兰西每个月都能获得那些好看的新杂志。为了这些杂志,她希望茜茜姨妈的第三段婚姻能够长长久久。

玛丽和托马斯的二女儿伊莉莎没有其他三个姐妹漂亮,也不像她们那么热情。她普通、无趣,对生活漠不关心。玛丽想送一个女儿去教堂,于是选中了伊莉莎。伊莉莎十六岁时进了修道院,选择遵守极为严格的教规,只有在父母过世的时候,才能离开修道院的大门。她的教名是厄休拉。厄休拉修女对弗兰西来说,像一个虚幻的传说。

在托马斯·罗姆利的葬礼上,弗兰西见过她一次。厄休拉修女离开修道院,来参加父亲的葬礼。当时弗兰西九岁,刚领完第一次圣餐,全心全意想把自己奉献给教堂,认为自己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一名修女。

弗兰西兴奋地期待着见到厄休拉修女。想想看!自己有一个修女姨妈!这多光荣啊!但是当厄休拉修女俯下身亲吻她时,她看到对方上嘴唇和下巴上有细细的茸毛。这可把弗兰西吓坏了,她以为,所有小小年纪就进修道院的修女,脸上都会长出胡子来。于是弗兰西决定不当修女了。

艾薇是罗姆利家的第三个女儿。她也早早地结了婚,丈夫是威利·弗里特曼——一个英俊的黑发男子,小胡子如丝般顺滑,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像个意大利人。弗兰西觉得他名字很滑稽,每次一想到就会偷笑。

弗里特曼没什么出息。他倒也算不上懒汉,只是为人懦弱,成天哭哭啼啼的。不过,他会弹吉他。罗姆利家的女人有个弱点,会被有创造力或者有表演才华的人吸引。任何音乐家、艺术家,或者有讲故事才能的人,在她们眼里都很棒,她们觉得自己有责任去滋养和呵护他们。

艾薇是这个家里比较有教养的人。她住在便宜的地下室公寓里,紧邻一个非常高档的社区,研究着怎样让自己更上一个台阶。

她想成为大人物,想让孩子们得到自己从没享受过的特权。她有三个孩子:一个男孩跟爸爸同名,一个女孩叫布洛瑟姆,还有个男孩叫保罗·琼斯。她培养孩子的第一步,就是让孩子们离开天主教主日学校,送他们去圣公会主日学校。她相信,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有修养。

艾薇很喜欢音乐,但她自己缺乏天赋,于是积极在孩子们身上发掘。她希望布洛瑟姆会喜欢唱歌,保罗·琼斯会拉小提琴,小威利则可以弹钢琴。但孩子们身上也没有音乐细胞。艾薇迎难而上,不管他们想不想学,都必须热爱音乐。就算他们生来没有天赋,那或许也可以通过一小时一小时的课程,给他们一点点灌输。她给保罗·琼斯买了一把二手小提琴,跟一个自称“小快板”教授的人讨价还价,把学费谈到每小时五毛钱。他教了小弗里特曼一些可怕的刮擦声,年底的时候,还教了他一首《幽默曲》。艾薇觉得这很好,儿子能拉首曲子了。这总比一直拉音阶好吧……呃,总是好一点的。所以,艾薇有了更大的野心。

她对丈夫说:“既然我们给保罗·琼斯买了小提琴,那小布洛瑟姆也能上这门课,他们俩可以用同一把琴练习。”

“但愿时间不会撞上。”丈夫没好气地说。

“你觉得呢?”她气呼呼地回答。

于是,他们每周多凑出五毛钱,塞进布洛瑟姆手里。虽然布洛瑟姆很不情愿,但也被送去上了小提琴课。

关于女学生,“小快板”教授恰巧有个小怪癖。他会让她们在拉琴的时候,脱掉鞋子和袜子,光脚站在他的绿地毯上。这一小时里,他不会给她们打节拍或者纠正指法,只会痴痴地凝视着她们的双脚。

有一天,艾薇看到布洛瑟姆在做课前准备。她注意到那孩子脱了鞋和袜子,仔仔细细洗着自己的脚。艾薇觉得这虽然精神可嘉,却显得有些古怪。

“你现在洗脚做什么?”

“我要上小提琴课呀。”

“你拉琴是用手,又不是用脚。”

“要是脚很脏,我站在教授面前会害臊的。”

“他难道能看穿你的鞋子?”

“他不能,所以他总是让我把鞋子和袜子脱掉。”

艾薇一听,跳了起来。她对弗洛伊德一无所知,她贫瘠的性知识中也不包括这些癖好。但常识告诉她,“小快板”教授不应该收五毛钱一小时,却不好好工作。从那以后,布洛瑟姆再也不用上音乐课了。

问到保罗·琼斯时,他说上课时除了帽子,从没被要求脱掉任何东西。于是艾薇让他继续上课。他学了五年,拉琴的水平和他父亲弹吉他的水平差不多。可他父亲这辈子没上过一节课。

除了会点音乐以外,弗里特曼姨夫是个很无聊的人。他在家时,唯一的话题就是:那匹拉送奶车的马鼓手是怎样捉弄他的。弗里特曼和那匹马已经斗了五年,艾薇希望他们尽快做个了断。

虽然艾薇真心爱着她的丈夫,但她还是忍不住要去模仿他。她站在诺兰家的厨房里,假装自己是那匹马鼓手。她惟妙惟肖地还原了弗里特曼姨夫试图往马身上挂饲料袋的场景。

“那匹马就像这样站在马厩里。”艾薇弯下腰,直到脑袋几乎碰到膝盖,“威尔拿着饲料袋走过去。他刚要把袋子挂上去,马突然抬起了头。”讲到这里,艾薇猛地将头高高昂起,发出马一样的嘶鸣。“威尔在边上等着。马又把头低了下去。”艾薇夸张地垂下头,“威尔又拿着饲料袋过去,结果马再一次扬起了脑袋。”

“后来呢?”弗兰西问。

“后来我走了过去,把饲料袋挂到了马身上,事情就是这样。”

“马让不让你挂?”

“马让不让我挂?”艾薇对凯蒂说了句,然后将头转向弗兰西,“马甚至会跑到人行道上来迎接我,我还没举起饲料袋,它就把头伸了进去。它让不让我挂?”她气愤地嘀咕着,再次将头转向凯蒂:“你懂的,凯蒂,有时候我觉得我男人是在嫉妒,看到鼓手那么喜欢我,他在吃马的醋。”

凯蒂张大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哈哈大笑。艾薇和弗兰西也大笑起来。两个罗姆利家的姑娘,加上弗兰西这半个罗姆利家的女孩,为了彼此共同的秘密——一个有关男人弱点的秘密,站在那里放声大笑。

这就是罗姆利家的女人们:妈妈玛丽,她的女儿艾薇、茜茜和凯蒂,还有弗兰西。她也会成长为一个罗姆利家的女人,哪怕她姓诺兰。她们全都身材苗条、纤纤弱质,有着好奇的眼睛,以及温柔又带着急迫的声音。

可她们的小身板,是看不见的薄钢板。 /C9uL2HnO18r+B6C40OCWRB912KP4GbthFA9Q7g9yuqoAhMzidY9VHkVDgiAr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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