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女子裹足现象,大作家冯骥才在他的代表作《三寸金莲》中通过对一个名叫戈香莲的小姑娘的刻画而有具体且形象的描述:
“裹脚这天,奶奶换一张脸。脸皮绷得直哆嗦,一眼不瞧香莲,香莲叫也不敢叫她,截门往当院一瞧,这阵势好吓人呀——大门关严,拿大门杠顶住。大黑狗也拴起来。不知哪来一对红冠子大白公鸡,指头粗的腿给麻经子捆着,歪在地上直扑腾。裹脚拿鸡干嘛?院子当中,摆了一大堆东西,炕桌、凳子、菜刀、剪子、矾罐、糖罐、水壶、棉花、烂布,浆好的裹脚条子卷成卷儿放在桌上。奶奶前襟别着几根做被的大针,针眼穿着的白棉线坠在胸前。香莲虽小,也明白眼前一份罪等她受了。”
“奶奶拉过木盆,把她脚涮净擦干,放在自己膝盖上。这就要裹了,香莲已经不知该嚷该叫该求该闹,瞅着奶奶抓住她的脚,先右后左,让开大脚趾,拢着余下四个脚趾头,斜向脚掌下边用劲一掰,骨头嘎儿一响,惊得香莲‘嗷’一叫,奶奶已抖开裹脚条子,把这四个脚趾头勒住。香莲见自己的脚改了样子,还不觉疼就又哭起来。”
“奶奶手好快。怕香莲太闹,快缠快完。那脚布裹住四趾,一绕脚心,就上脚背,挂住后脚跟,马上在四趾上再裹一道。接着返上脚面,借劲往后加劲一扯,硬把四趾煞得往脚心下头卷。香莲只觉这疼那紧这踒那折,奶奶不叫她把每种滋味都咂摸过来,干净麻利快,照样缠过两圈。随后将脚布往前一拉,把露在外边的大脚趾包严,跟手打前往后一层层,将卷在脚心下的四个脚趾头死死缠紧,好比叫铁箝子死咬着,一分一毫半分半毫也动弹不了。”
“香莲连怕带疼,喊声大得赛猪嚎。”
“转天脚更疼。但不下地走,脚趾头踩不断,小脚不能成形。奶奶干脆变成城隍庙里的恶鬼,满脸杀气,操起炕扫帚,打她抽她轰她下地,求饶耍赖撒泼,全不顶用。只好赛瘸鸡,在院里一蹦一跳硬走,摔倒也不容她趴着歇会儿。只觉脚趾头嘎嘎断开,骨头碴子咯吱咯吱来回磨,是扎心疼,后来不觉疼也不觉是自己的了,可还得走。”
冯骥才不愧是一流的作家、功底深厚的语言学大师,这几段描写,就让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的人可以全面而详尽地了解到裹足是如何的一种酷刑。这种酷刑,让人不寒而栗,同时也让人有足够的理由诅咒发明裹足和倡议裹足的那些变态者。
不过,冯骥才还说:“历史一段一段。一朝兴,一朝亡。亡中兴,兴中亡。兴兴亡亡,扰得小百姓不得安生,碍吃碍喝,碍穿碍戴,可就碍不着小脚的事儿。打李后主到宣统爷,女人裹脚兴了一千年,中间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小脚不一直裹?历史干它嘛了?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渔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红玉,谁不裹?猴不裹,我信。”——关于这一段话,却颇有考量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里,是否真的“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渔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红玉”,谁都脱离不了裹脚的命运?
不是的。
实际上,裹脚一直就不是全民的事,从来不是。
甚至大清入关,在下剃头令的时候,也曾经严令旗人不准裹脚、汉人必须放足。
这算得上是大清入关后做的极为值得称道的善事。但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大清统治者有什么高尚的觉悟,从人性出发,爱护百姓。它那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促进社会发展,充分利用一切有生劳动力。
试想想,女子要都裹脚了,连走路都困难,还能从事什么样的重体力活?不但不能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反而成了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累赘,太亏了。
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不难想象,女子裹脚,一直以来,主要是富贵人家的事。贫苦人家,哪有经济能力养一个只能消费不能创造社会价值的小脚女人?
要说,小脚女人行走不便,做一些纯手工的活还是可以的,但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农业劳动有多少是纯手工活?
所以,清人徐珂在《清稗类钞·农商类》中说:“男女并耕之俗,广东、广西、福建最多,江苏、浙江、江西、安徽亦有之,且有见于湖南者。”也就是说,他所游历的八个省,见到的农村大部分妇女都参加田间生产,这些妇女,都是不裹脚的。
徐珂也因此说:“盖其地之妇女皆天足也,常日徒跣,无异男子。”
康雍间的官僚李绂到云南赴任,在荆襄至常德的路上,见“妇女皆徒跣,治田畴”,“与男子杂作水田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徐珂的见闻,湖南、湖北妇女都是下田干活的。
而嘉庆年间的《松江府志》也记有松江府妇女“耘获车灌,率与男子共事”的字样,苏州人沈德潜更写有“磨镰霍霍割上场,妇女打晒田家忙”的诗句,可见南方妇人参加农耕劳动是极其常态的事,且南方妇女大多和男子一样是大足,没有包裹过。
无怪乎顺治年间的王沄到了福建,感叹说:“泉漳之间,弓步绝迹。”
乾隆时的袁枚也在其所著的《随园诗话》中说:“江宁城中,每至冬月,江北村妇多渡江为人佣工,皆不缠足。”
光绪年间的《奉贤县志》称,该县“务农者多,妇女不裹足,不避寒暑风雨”,能肩负致远。
独逸窝居士所辑《笑笑录》也说,广西“乡村妇女率大足,肩挑负贩,与男子同”。
与南方地区相比,那北方的情形又如何呢?
光绪年间的《玉田县志》明确记载有河北玉田县妇女采棉摘豆、割禾打麦的劳动场景,河北蠡县人李塨在《恕谷后集》中提到有妇女“农时躬耨”的事。
但相对南方来说,北方妇女下田少,裹脚女人比较多。
钱泳在《履园丛话·裹足》里说:“足之小者,莫如燕赵齐鲁秦晋之间。”
当然,宋元以降,统治阶级都把缠足作为考察妇德、妇容的一项指标,认为只有三寸金莲的女子才可能有教养,才美丽,无论南方、北方,富贵人家都会在裹足问题上大做文章、严格要求。
名士方苞写信给他的兄弟,说“余每见农家妇,耕耘樵苏,佐男子力作。时雨降,脱履就功,形骸若鸟兽”。方苞认为女子不裹脚,脱鞋下地干活,那是禽兽一样的行为。
以前有一句歇后语,叫“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说明裹脚布是比较臭的东西。可是,偏偏有人为之痴迷不已。
晚清怪才辜鸿铭就特别喜欢妻子的小脚,常常让妻子脱掉鞋子给自己嗅,如闻花香。有时写作没了灵感,就让妻子进书房,如痴似醉地嗅裹脚布的味道,用手捏妻子的小脚,自得其乐……
正是方苞、辜鸿铭之类文人的导引,上层社会人家的女子纷纷裹脚以迎合,终于构成了一个病态的社会阶层——小脚妇女群。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个病态的阶层其实也并不是上层社会人家的全部。
诚如清代江苏人钱泳所说:“两湖、两广、云贵诸省,虽大家亦有不缠者。”
吴震芳在《岭南杂记》中也说:“岭南妇女多不缠足,其大家富室闺阁则缠之,奴婢俱赤足行市中,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诟厉之,以为良贱之别。”
所以,小脚女人,只是中国宋元以后女子中的一部分,并非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