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谢大家支持我的第一本书,正因为你们的支持,第二本书才得以这么快和你们见面。
如各位所知,我的罪案写作基本是通过描写罪案发生的背景和经过,还原罪犯的成长环境和社会关系,讨论那些令人发指的杀人罪行究竟是怎样出现的。
可是,我也慢慢地发现,这种写法令许多读者产生了不少错误想法。
所以,我需要先把“我们应当如何分析罪案”这个问题讲明白。
第一,我反对“罪犯也是被逼无奈”的说法。
一些媒体在描写罪案时,往往会集中报道罪犯“创业失败”“投资失败”“欠债过多”等经历,向公众展示:这个杀人犯也有自己的难处,他是被逼到这条路上来的。
我想说,这完全是误判。
从客观来看,许多杀人犯都有严重的瘾症,沉迷赌博、毒品、性和暴力。这些明显的性格与人格缺陷,导致他们“在社会中被排挤”或者“欠下一大笔钱”。对这些缺陷视而不见,反而突出那些生活中的“难处”,是明显的本末倒置,没有理清基本的因果关系。这样的文章和报道,根本不是客观的。
第二,我反对“这都是社会的错”“这都是家庭的问题”的说法。
同一个故事讲给不同的人听,每个人的接受程度、思考深度、讨论方向都会不同。在同一种社会境遇和家庭环境下成长的人,也并不意味着只有一条路可走。许多亲兄弟长大后会从事完全不同的职业,获得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便是很好的例证。
所以,将一切结果归罪于社会、家庭等外因,忽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这是严重错误的想法。所有的犯罪都存在着主观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意图,这正是法庭的量刑依据之一。
第三,我反对“我们要体谅犯罪者”的说法。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遭遇或大或小、程度不同的挫折与失意。大多数人之所以能够不断变得更好,是因为从失败、挫折中得到了教训,从失意、怅然中获得了冷静思考的机会,从羞愧、愤怒中学会了克制和自省。
可是,犯罪者没能学会这些。
他们自身的弱点,让悲剧成为必然。
一个个对未来充满期待的生命,被他们无情地夺去了。
所以,我们不能也不该体谅犯罪者。
真正值得惋惜、需要关注的,是那些受害者以及他们的家属。
我相信凡事皆有成因,相信每一个犯罪者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然而,在看故事时,我们不应该只着眼于他们的不幸,更应该重视他们面对不幸时的选择,观察他们是怎样不断选择一条条邪恶的道路,最终越陷越深导致万劫不复的。
这才是看待恶性罪案、看待犯罪者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