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小引

夏晓虹

三联书店的“闲趣坊”拟集谈茶、说酒的文字各为一册,由出自平原门下的一对弟子夫妇分任其事。主持者亦为其早先的学生,知平原善茶,本人贪杯 (实则酒量有限) ,遂邀我二人各领一册,撰写书前“小引”。

我最初对于酒的认识是受了李太白的误导。“文革”中读他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将进酒》) ,便信以为真。当时,这位“法家”诗人的另几句诗也牢记不忘:“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很惭愧,这次为作文,查找出处,才发现它竟然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同出一源,也就是说,上引数言实为《月下独酌》第二首的前半篇。这对于古代文学出身、至今尚在此道中谋生的我,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如此开篇,并不表示我野心很大,希图留名青史才餔糟歠醨,其实,我想强调的只是那种“名人好酒”的先入为主的印象,尤其是它还关联着“会须一饮三百杯”的惊人酒量。不过,此书的文章多少修正了一点我的想象,因为我发现,那些真知酒趣、文章佳妙的名家,倒很有些自认“不会喝”或“并没有好大的量”,起码周作人、老舍、张中行这三位可以为我佐证。甚至接受了中国酒文化协会委托、征稿编辑《解忧集》的吴祖光先生,也承认自己“完全算不上是个嗜酒者” (《〈解忧集〉序》) 。至于坦言“对于酒,根本我便不大喜欢”的马国亮,以及“从来不知酒滋味”的姜德明 (分见《酒》与《无酒斋闲话》) ,也在本书中留下了好文章,更证明了好酒与名气没有必然的联系。

探讨酒与文的关系将是一篇大文章,我这里想说的只是酒量大小对酒话的书写有什么样的影响。依照我的观察,撰写此类文字的最佳状态,应该是作者“爱喝酒,但是酒量并不大” (刘大杰《喝酒》) 。如果完全不喜欢酒,便只能像马国亮与姜德明一样,谈一点酒事。而酒趣需要日积月累的培养与品味,于是,毋庸置疑,爱酒应该是第一位的。但鲸吸百川式的豪饮不醉,则可能因“杯莫停”,而错过了酒中味。当然,也有真正的“好酒”者感觉“妙处难与君说”,索性搁笔。所以,好酒量不见得有利撰文。被人画在大酒坛边的鲁迅,以及女儿眼中“‘泡’在酒里的老头”汪曾祺 (汪朗同题文) ,或许都为此没有留下传世酒文。至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方在台湾冒出、去年才引进大陆的唐鲁孙先生,确是酒道中的高手,不过,其“酒话连篇” (借用其文题) 之日,却已在“举杯为敬”之时 (见《说烟、话茶、谈酒》) 。当年的豪举氤氲化为纸上的墨迹,追思起来才更显韵味深长。

上面说的拿捏好“醉与不醉”之间的分寸这点作文意思,古人其实已经先我而言。“不会喝酒”的胡山源在编辑《古今酒事》一书时,序言开头便称引了范成大的话:“余性不能酒,士友之饮少者,莫余若;而能知酒者,亦莫余若。”胡氏借用此言,是为了表示他的“虽不能至 (酒国) ,心向往之”的心情。《古今酒事》的集成即为其“知酒”的凭据。

还可以略加申说的一个话题是文人与酒的关系。现代作家对于各地酿酒业的贡献实在非同小可。不便说是“一经品题,身价百倍”,但无论如何,文人的反复言说,确实积淀、造就了不同的酒格,赋予佳酿以深厚的文化意蕴。于是,讲到绍兴酒,就会想到周作人;提起北京大酒缸,也总忘不了张中行。而且,在这些文字的品鉴中,你分明可以读出绍兴老酒的文人气与北京白酒的平民味。即使是唐鲁孙这样的贵族子弟,见多识广,喝遍天下,一旦讲起绝品名酒来,照样透着几分平易亲切。

不过,酒到底与茶不同,后者一律受到文人的青睐,其为大雅之物自不待言。酒却不然,雅士固有深好,俗人更加垂涎。因此,文人说酒也少不得道及此中恶趣。其他还有分别,最招人嫉恨的一定是劝酒。周作人谓之“苦劝恶劝” (《谈劝酒》) ,谌容更是专门作文痛批,呼吁饮酒的“宽松”与“自由” (《劝酒》) 。不过,这仍然是见仁见智。生长于京城的肖复兴,即从中体味出“北京人淳朴古老的遗风”,被劝得尽醉方休,“这才叫喝好了酒,这才叫不把自己当外人” (《北京人喝酒》) 。或许正因为酒的通俗性,谈酒的文字反不及说茶俯拾即是。编者于此愈发感激吴祖光先生的高明,由其主编的《解忧集》确是至今为止最好的现代酒话录,选文时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

因《古今酒事》的取材截止于清季,《解忧集》又全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新作,中间、后面尚有很大的空子可钻。于是,才有了《酒人酒事》这一本书。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于京西圆明园花园

尽管在本书编选、出版阶段,我们和三联书店一直在尝试多方努力,希望取得入选稿件作者的出版授权,但迄今仍有部分作者未能取得联系,请版权持有人见书后惠函三联书店,以便寄奉样书和稿酬。

编 者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zvut+xOSCxh+5vK3Ws1MOnWu77XBwoqI1t0SGcsFIw4aiz+xAIlPTM/qclu/Awu+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