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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民生思想研究

先秦诸子的民生思想反映了社会大变革时期民生凋敝的现实图景。道家从自然生态的角度论证了关注民生的理想图景;儒家从自上而下的角度论证了民生关怀的政治和伦理价值;墨家从利益的角度论证了民生关切的经济价值:法家从法律治理的角度论证了民生关切的行政价值。他们的民生观虽然角度不同,但内容中无不充满着对劳动人民的深刻同情和道德体恤。

一、道家的民生思想

道家的民生思想非常丰富,本文仅选具有代表性的老子的民生思想作为论述的主要内容。老子的民生思想可谓一朵奇葩,至今仍熠熠生辉。老子民生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以“人心”作为民生分析的价值核心。老子具有强烈的爱民重民情结,他指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在这里,老子要求将百姓的想法作为统治者制定大政方针的基本依据,鲜明地体现了他的以“民心向背”为分析价值的民生思想。老子对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兼并、征战频繁、百姓困苦等种种社会现实感同身受,所以他特别重视百姓所承受的疾苦。他指出“人”是宇宙中最伟大之创造物。在“天地人”三和的自然秩序中,“人”是最值得称道的。他指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所指称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必衍生为“芸芸民众百姓”。故此,老子提倡执政者要以尚民为先,其次要“爱民治国”。

其次是崇俭抑奢的美德民生观。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对“德”的探讨基本上是在关注民生的前提下进行的。老子的“节用”思想可以说体现了“百家争鸣”时期“经世致用”思想的核心理念。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俭”即“节省”之意。谈到个人“节俭”美德的养成,老子的思想便走向了对欲望的有效控制上。其提倡为政者要“塞其兑,闭其门”,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不要过分放纵自己的私欲去追求感官的享乐。应说明的是,老子的“节欲”观并没有脱离人民群众的民生视角。他所说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是建立在对人类生理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认识上的,是人的生理自然之欲。不论王侯,还是百姓,如整日沉溺其中,必会导致“益生”(“益生”是指对个人发展极其有害的一种习惯和行为)。过分纵情,将加速个人生命的提前终结。所以,老子大力呼吁“俭,故能广”。

再次是慎刑薄赋的民生观。“德刑相辅”从来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流“工具理性”话语。老子提倡“慎刑”。老子认为,刑罚的主要作用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而不是限制人们的行为。刑罚的使用应该尽量做到公正合理,不能有任何偏差。老子认为,只有这样的“刑罚”才是真正有利于百姓的法治,否则就是专制。基于此种看法,老子还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执政理念,并借此来反对统治阶级的苛捐杂税。老子指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他认为,百姓之苦往往超出统治者的想象,而国家的赋税又往往名目繁多。他一再强调,即使不能让老百姓获得即时的实惠,执政者也不能广征赋税,而是要推行“无为”之治,减轻百姓的负担。

最后是正义治国的价值民生观。在中国古代,“正义”概念的歧义性并没有泯灭思想家探索“良好正义社会”的美好追求。老子提倡公平正义,指出“以正治国” 是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道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样的社会里,“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 。而“公正”则是民生要求的首要的价值支撑。离开了正义的导向,统治者的政策无疑是执行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的必然结果。故此老子提出了自己的“天道正义民生观”。老子指出:“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这是说“天道”好比弓弦,如果想把弓调好,就应该把装高的弦弄低,把装低的弦提高,把多余的弦去掉,把不足的弦补上。只有这样,“天道”才是公正的,否则,统治者就会以“天道”之名行“剥削”和“压迫”之实。道家民生思想自老子之后,经由后世的庄子和很多其他思想家的发挥,已呈多姿多彩的态势,道家所阐发的自然正义民生思想亦为今天的许多学者所承继。

二、儒家的民生思想

儒家创始人孔子曾提出统治者要“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和以“民之所利而利之” 的民生思想, 这一思想被孟子所承继,发展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的“民贵君轻”的民生政治思想,鲜明展现了中国古代民生思想的本质所在。儒家的民生思想基本上属于自上而下的“权威主导型”民生观,尽管这种民生思想体现了统治阶级对自身政治统治的强化和对人民权利的极大约束,但“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 。很明显,这些“重民”思想客观上起到了利民、裕民的作用,对解决集权统治所带来的弊端,减少老百姓对政治的负面话语评价不无裨益。儒家民生思想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治民生思想:强化政治道德关怀。儒家一般认为,百姓是君主和政权的基石,离开百姓的拥戴,任何强固的政权和高高在上的君主都将丧失原有的地位。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提倡“仁政”学说,指出实施仁政对于统治者的意义就是“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孟子深刻认识到人民的拥护对于统治者的重要意义。他精辟地概括道:“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儒家对民生高度关注,视民生为社会问题的重大内容。著名学者钟金雁指出:“儒家治国理政以民为本,以民为本,其实就是以民生为重。” 孔孟把“民生”和“国计”相提并论,视“民生”问题为国家政治的中心。孔子民生思想的基本内容就是解决和改善百姓的生活,即“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孟子则强调“暴政”对民生的破坏作用。孟子指出,暴政就是鱼肉百姓,无视百姓生死,那种“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的局面尽量不要重现,因为那是“率兽而食人也”。 孟子以其卓越的战略家的眼光看到了“民生”之于国家的恒久价值和深远意义,他指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除了关注民生别无他途,“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不仅如此,儒家还充分认识到了国家政治的基础作用。儒家指出:“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 儒家特别重视并关照大多数人的基本权益。孟子强调,对待百姓,应该采取“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的民生策略。由是观之,“民生为重”是儒家的基本执政理念,也是儒家政治民生思想的主导性价值。

其二,经济民生思想:惠民的制度理念。儒家希望通过正当的经济制度设计来改善百姓的生计,以实现“惠民、利民、富民”的目的。其“惠民富民”的经济制度设计和经济政策走向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儒家主张通过土地制度的设计和施行,来保障百姓正常的生产活动,从而保障民生。孟子特别注重农业生产,强调国家制度要首先保障百姓拥有基本的生产资料,并提出了“恒产论”这一民生主张——“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此处的“制民之产”,是保证民众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孟子还提出了通过减轻刑罚而发展生产的主张。他说:“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 儒家还主张通过专门规划保障小农经济利益的小土地制度,来达到保障民生的目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其三,社会民生思想:对弱势群体的民生体恤。孔子曾指出:节省百姓的劳役,减轻百姓的赋税,百姓就会富裕;加强对百姓的教育,使其远离犯罪与疾病,他们就长寿了,充分彰显对民生疾苦的体恤。保护弱者,同情弱者始终没有超出“治者”和“被治者”的双重博弈逻辑。儒家秉承中华民族“恤弱抑强”的民生逻辑,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并且把能否做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作为衡量民生好坏的基本尺度。儒家特别重视改善老幼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水平,追求“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的民生理想。孟子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给予了极大关照。在孟子看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 由此可知,孟子要达到的民生福祉的最高境界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政”局面。当然,孟子的这一想法尽管代表了春秋时代广大百姓的心声,但其空想色彩也是不容忽视的。儒家重视老弱妇孺的社会民生思想不仅树立了提高民生质量的基本的价值目标,而且也有利于统治者民生政策的制定、贯彻和调整。

三、墨家的民生思想

墨家学说的民生价值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但同时也涉及了道德、文化和军事领域。具体讲,墨家的民生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性之“爱”为核心的民生伦理思想。墨子以“兼爱”学说表达他对民生疾苦的认识。在他看来,人民是社会生活灾难的主要承担者,因而人民是最需要感情呵护的。对于如何体察民众的疾苦,墨子提出要遵循“爱”的道德理念,指出,只有“兼相爱”才能做到爱而无私、爱而无痕。墨子强调:“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 由此看来,墨子的“兼爱”思想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博爱”民生学说。基于此,墨子提出了他的“民生平等”思想,指出:“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 墨子认为人生来平等,这是上苍赋予人的一种不可被剥夺的权利,统治者和平民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墨子的“兼爱”思想保证了社会最底层民众的一些权利,比如生存权和选举权等。“兼爱”是跨越等级封锁线的开始,是平等意识的萌芽。若“兼爱”得以盛行,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就有可能被打破。“兼爱”思想体现了一种大爱无疆的精神,倡导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这是政治民生思想的最基本体现。

2.以“交相利”为理念的经济民生思想。经济民生思想是墨家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之一。针对社会动荡给人的心灵带来的巨大创伤,墨子深刻理解劳动人民的生息和苦楚,理解社会下层的庶民对于社会稳定、有序生产的强烈渴求,因而也就更关心国家和劳动者的社会经济生活。在这种背景下,墨子的“交相利”思想自然代表了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意志,体现了浓厚的经济民生特色。应说明的是,墨子的“交相利”的经济理念不仅体现在交换领域,而且贯穿于生产、分配、消费等诸多领域。

3.以“非攻”为目的的战争民生思想。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墨子“非攻”策略是对政治稳定的一种保证形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墨子“非攻”理论的逻辑起点仍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中国古代社会“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福苦”转换逻辑,使得劳苦大众始终是社会不稳定的最大受害者。墨子对此深有感触。墨子指出:“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上,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拨劫,往而靡毙腑冷不反者,不可胜数;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碎折靡毙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 针对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墨子一再强调要保障民生就必须减少战争。据记载,墨子曾经游说各诸侯国,并要求他们停止相互之间的战争。《公输》有云,墨子“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墨子此去的主要目的就是游说楚王停止攻打宋国。在墨子的极力劝说下,楚王只好“善哉!吾请无攻宋” 。墨子阻止了这次战争,避免了很多无辜百姓的伤亡。由此不难看出,墨子之所以不辞劳苦奔走于战乱频仍的春秋年代,完全是为了劳苦大众的根本利益。另据记载,墨子出生于手工世家,具有较高的机械制造才能,谙熟当时各种兵器、机械和工程建筑的制造技术。然而他研习兵器主要不是为了攻城略地,而是为了打消别人进攻的想法。墨子的这种高屋建瓴的民生哲学,鲜明地体现了他“非攻”式的战争民生思想。

4.以“立法为公”为基础的法治民生思想。墨子是中国第一个主张依法治国的思想家。在《墨子·法仪》中,墨子将工匠依规矩画方圆推而广之,批评当时的执政者“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他主张:“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 在其看来,依法治国就要限制统治者的权力,赏罚不能仅看君主的心情,而应以民众的利益为基本的价值原则。墨子认为,只有保障了民众最基本权利的法才是“仁法”。他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5.以“节用”为导向的社会民生理论。会用则生,节用则存。墨子指出君王铺张奢侈的生活开销多来自从劳苦大众那里收缴的苛捐杂税,统治者的铺张浪费就是对劳动人民的横征暴敛。为此,墨子呼吁:“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 墨子主张勤俭节约,主张扩大生产,主张节葬,反对奢侈享乐的生活。

四、法家的民生思想

法家民生思想中最具特色的当属商鞅的法治民生理论。正如毛泽东所说:“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 商鞅变法的历史贡献主要表现在:“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度;以农业为“本业”;统一度量衡。商鞅变法使得当时的秦国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措施,秦国成为诸侯国中最强大的国家。商鞅变法取得如此的成功,应该说与他所奉行的“为民”的民生理念不无关系。

第一,以“为民、治民、立民”为核心的民生法制观。商鞅非常重视如何管理好或约束好普通民众。他说:“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曰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 由此出发,商鞅认为,要管理好民众,就必须为民众提供良好的法律秩序,必须让百姓建立自己的事业。他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 为此,他反对“民道弊而所重易也” ,主张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政策、重农政策、货币政策等民生措施来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来提高人民的福祉。这些都鲜明地体现了商鞅以“为民、治民、立民”为核心的法制民生思想。

第二,以“好利”为民生准则的“民性论”。商鞅认为,人是好利的,人性好利本性主要表现在生存欲望和生存需要上。他指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由于人的生存需要,人在利弊的权衡中,自然取利去弊。他还认为,人好利的本性,并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人的一生,是追逐名利的一生,而且好利的本性又是不可改变的,“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 。由于人的一生都是在计较名利,追逐权势,因而礼义法度对于人的行为不起任何约束作用。他举例说,做贼抢窃,上触犯国法,下失臣民的礼义,名声可耻,生命危险,然而他还敢干,为的是什么?求“利也”。又如,古代有些士人,过着“衣不暖肤,食不满肠”的生活,常在“苦其意志,劳其四肢”,甚至“伤其五脏”的状态中生存,然而他却胸怀广阔,怡然自得。为的是什么呢?求“名也”。因而他说:“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 因此,商鞅认为,礼义法度约束限制不了人的好利本性,也改变不了这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商鞅强调,人们好利的目的主要是富贵,在政治上谋求爵禄,在经济上索取田宅。商鞅认为,人们有这样的欲望并非坏事,君主可以因势利导,充分利用人们好利的本性,用田宅和爵禄来争取民众,君“操名利之柄”以致功,国家通过行田宅、赏军功,来鼓励民众勤于农事,勇于攻战。这样,民众通过务农、参战,就会获得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民众好利的本性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而国家也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因而,按照商鞅的思想逻辑,民众有好利的本性,恰恰是合理的,是富国强兵的根本动力。在战国诸子中,商鞅是第一个从人性“好利”的角度来论述经济民生的思想家。虽然把人性归结为“天性”,是一种非科学的认识,但他的“民性说”客观上起到了富国安民的目的。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与他的为民众谋现实利益的经济民生思维是分不开的。

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由于“民”的力量的伟大对“治者”和“被治者”提出了基于同质逻辑的挑战,更是由于“生”的活动向全体人类展示了生理存在的恒久价值。民生现象不仅仅是吃饭穿衣等简单的生活现象,在广泛的社会视域里,民生现象涵括了鲜明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综合意义。民生关怀既是人类对自身生命价值的关注,也昭示着“政治作为”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刻反思。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引领者,诸子民生思想较为贴切地诠释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特点,也在特定的意义上,为当今中国预设了民族复兴的路径特色。

(原载《史学集刊》2011年第3期) 3l09xNHVhKhieMMqL9+qlfO435dEah448GbDK4rsT1E4kLaNIIiy6k0ISxq7nk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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