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入京,王安石在京城只待了一年多:从庆历五年岁末至庆历七年(1047)四月。其间,他担任过一些临时性的差遣,如庆历六年(1046)正月,王安石被任命为礼部试点检试卷官,权同知贡举(主考官)则是翰林学士张方平,这应该是张方平与王安石第一次共事,但两人很快就闹翻了。张方平后来回忆说:“某知贡举院,或荐安石有文学,宜辟以考校,姑从之。安石者既来,凡一院之事,皆欲纷更之。某恶其人,檄以出,自此未尝与之语也。”
因意见不合,张方平打了一份报告,将王安石请出贡院,二人自此交恶。
王安石自己并不愿意在京任职,恨不得早日离开京师。
按宋朝官制,凡高中甲科的新科进士,一任秩满,便可申请参加馆阁考试,考试合格即授馆职,成为馆阁官,这叫“试馆职”。
宋时的馆阁是负责文献管理与学术研究的机构,因而馆阁官是文学高选、清贵之官。宋人说:“国朝馆阁之选,皆天下英俊,然必试而后命。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其高者,曰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直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次曰集贤、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
馆阁实际上还是国家储才机构、高级官员储备库:“馆阁之职,号为育才之地。今两府阙人,则必取于两制;……两制阙人,则必取于馆阁。……自祖宗以来,所用两府大臣多矣,其间名臣贤相出于馆阁者,十常八九也。”
王安石获得殿试第四名,扬州签判任满,按惯例可进呈平日创作的诗文,申请试馆职。这是多少初入仕者梦寐以求的机会,但王安石放弃了:“例当进所业试馆职,安石独不进;特召试,亦固辞。”
王安石的愿望是到地方任职。庆历七年四月,他终于如愿以偿,赴明州(今浙江宁波)鄞县任知县。
王安石离京的这一年暮春,京城睦亲宅的汝南郡王府迎来了一件喜事:汝南郡王赵允让第十三子赵宗实大婚,新妇闺名高滔滔。
睦亲宅是赵宋宗室聚居的住宅区,位于东京皇城天波门外,原址为皇家宫观玉清昭应宫。天圣七年(1029),玉清昭应宫被大火焚毁;景祐二年(1035),仁宗下诏在玉清昭应宫旧地营建王府,赏赐给赵氏宗室聚居,并赐名“睦亲宅”。坊间曾有术士神秘兮兮地与人密语:睦亲宅风水极佳,“当出二天子”云云。
当时人们都不相信,因为赵允让儿时虽有被宋真宗抱养于宫中的经历,好像真的有望成为嗣君,但仁宗出生后,赵允让便被送回王府;赵宗实儿时也曾被仁宗认为嗣子,养于宫中,同时曹皇后也把她的外甥女高滔滔接入宫中作为养女抚养,但过了几年,仁宗有子出生,赵宗实与高滔滔也被送回家。看来术士的预言似乎只猜中了开头,没猜中结局。不过,赵宗实与高滔滔儿时都被养于宫中,因而二人的婚事被时人称为“天子娶妇,皇后嫁女”,成为一桩美谈。
次年,即庆历八年(1048)四月初十,汝南郡王府又有了喜事:新妇高滔滔平安诞下一名男婴,取名赵仲鍼,是赵宗实的长子。相传小仲鍼出生时,“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气成云”。
不过汝南郡王府的事情暂时与王安石没有关系。此时此刻,王安石正在千里外的鄞县主持兴建水利工程。以前王安石在州级政府工作,担任的是幕僚官,并无决策权,难以大展身手;如今虽然下放到县级政府,却是一县行政长官,一把手,鄞县的公务是由他拍板的,总算可以一展抱负了。
鄞县跨江临海,水源充沛,水道纵横,本无旱涝之灾,但由于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沟渠淤塞,陂塘淤浅,以致“山谷之水,转以入海而无所潴”,因而“邑民,最独畏旱,而旱辄连年”。
王安石到任不久,便上书两浙路转运使,提出要“大浚治川渠,使有所潴,可以无不足水之患”。
为实现“大浚治川渠”的目标,庆历七年冬,王安石用了十余天走遍鄞县十四乡,对每一条需要疏浚的川渠、每一处可以兴建的堤堰,都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动员乡民积极投身于水利建设。
王安石将这个过程记录在《鄞县经游记》中:
庆历七年十一月丁丑(初七),余自县出,属民使浚渠川。至万灵乡之左界,宿慈福院。戊寅(初八),升鸡山,观碶工凿石,遂入育王山,宿广利寺。雨,不克东。辛巳(十一日),下灵岩,浮石湫之壑以望海,而谋作斗门于海滨,宿灵岩之旌教院。癸未(十三日),至芦江,临决渠之口,转以入于瑞岩之开善院,遂宿。甲申(十四日),游天童山,宿景德寺。质明(十六日),与其长老瑞新上石,望玲珑岩,须猿吟者久之,而还食寺之西堂,遂行至东吴,具舟以西。质明(十七日),泊舟堰下,食大梅山之保福寺庄。过五峰,行十里许,复具舟以西,至小溪以夜中。质明(十八日),观新渠及洪水湾,还食普宁院。日下昃,如林村。夜未中,至资寿院。质明(十九日),戒桃源、清道二乡之民以其事。凡东西十有四乡,乡之民毕已受事,而余遂归云(二十日)。
庆历八年秋,王安石又重修了东钱湖水利工程。东钱湖是鄞县大湖,“周回八十里,受七十二溪之流,四岸凡七堰:曰钱堰,曰大堰,曰莫枝堰,曰高湫堰,曰栗木堰,曰平湖堰,曰梅湖堰。水入则蓄,雨不时则启闸而放之。鄞定海七乡之田资其灌溉”。
这么重要的一个湖泊,却久未维修,堤堰损坏,淤泥堵塞,“旱则滴水如油,涝则民居漂没”,直至王安石来到鄞县,才“重清东钱湖,起堤堰,决陂塘”,使东钱湖恢复“水陆之利”。
——对,这也是后来熙宁变法之农田水利法的滥觞。
王安石还在鄞县试行了小额农业贷款,效果很好。原来,鄞县的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往往家无余粮,便以田地为抵押,向富户贷款,秋收后再还贷,但这借贷的利息很高。王安石“特出官钱,轻息以贷,至秋则田亩之入,安然足偿”,使鄞县农民免受高利贷之苦。
——没错,后来王安石主持熙宁变法时,将鄞县经验推行于全国,即青苗法。
王安石治鄞三年,政声斐然。其时,王安石的同僚谢景初知余姚县,其弟谢景平知会稽县,韩缜知钱塘县,这些县都在吴越地区,所以这几位也皆有贤名,江南士人便将王安石与他们合称“吴越四贤”。还有友人在书信中将王安石与欧阳修、尹洙、蔡襄等时贤相提并论,不过王安石觉得愧不敢当,复信说:“书称欧阳永叔、尹师鲁、蔡君谟诸君以见比。此数公,今之所谓贤者,不可以某比。”
皇祐二年(1050)三月,王安石知鄞县秩满,解官离任,鄞县士民十分感念,给他立了生祠;多年后王安石去世,鄞县人又自发为他修建了祠堂;即使在熙宁新法被清算的元祐年间,鄞县的王安石祠堂还是香火旺盛,祭拜者众;南宋时,王安石已被污名化,唯鄞县邑人没有忘却王安石的功德。
鄞县秩满,王安石的寄禄官超升为殿中丞(从五品)。这次超常转官,乃是出于九月国家明堂大礼的恩典。次年,即皇祐三年(1051),朝廷考虑到王安石历任数官,都没有主动请试馆职,便下了一道特旨,叫他入京试馆阁,但王安石给朝廷打了一份报告,说“祖母年老,先臣未葬,弟妹当嫁,家贫口众,难住京师”,婉拒入京。
不久,朝廷委任王安石通判舒州。通判,知州之副手,州政府第二把手;舒州,今安徽潜山,距江宁府稍远,王安石不想接受这一任命,因为家中母亲年迈,希望就近奉养,且携家带口赴外地,生活难免困顿,所以他给宰相文彦博写了一封信,请求安排一个就近差遣。
文彦博没有同意王安石的请求,但他向仁宗举荐了王安石:“殿中丞王安石进士第四人及第,旧制,一任还,进所业求试馆职,安石凡数任,并无所陈。朝廷特令召试,亦辞以家贫亲老。且馆阁之职,士人所欲,而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乞特赐甄擢(提拔)。”
于是仁宗下旨,再令王安石赴阙试馆阁。
此时王安石已准备赴舒州就任,与入京供职相比,他宁愿待在舒州,因此又上书乞免就试:“比尝以此自陈,乞不就试,慢废朝命,尚宜有罪,幸蒙宽赦,即赐听许。不图逊事之臣,更以臣为恬退。……今特以营私家之急,择利害而行,谓之恬退,非臣本意。兼臣罢县守阙,及今二年有余,老幼未尝宁宇,方欲就任,即令赴阙,实于私计有妨。伏望圣慈察臣本意,止是营私,特寝召试指挥,且令终满外任,一面发赴本任去讫。”
请求秩满再赴阙,获朝廷批准。
至和元年(1054)夏,王安石通判舒州任满,返回京师。这一年恰好欧阳修亦赴阙,他对王安石十分赏识,便推荐王安石充任谏官,但未获仁宗同意。朝廷还是希望王安石试馆职,这么优秀的文学才俊,不试馆职,岂非馆阁之憾?但王安石再次推辞了,坚决不就试。仁宗也不好勉强,下诏:给王安石安排一个在京差遣。
九月初一,朝廷除王安石为群牧判官。这一任命也是出自欧阳修之荐。宋朝设群牧司,掌牧马之事,是一个比较有油水的部门:“比他司俸入最优,又岁收粪墼钱颇多,以充公用。”
群牧判官为群牧司的中层领导,是一个美差。但王安石再度力辞——他并非不识好歹,而是希望调到地方工作。
有一个叫沈康的馆阁校勘,看王安石一再推辞就任群牧判官,便跑到中书面见宰相,“自言屡求为群牧判官而不得,王安石不带职,又历任(资历)比康为浅,安石既不肯为,愿得为之”。
当时的宰相是陈执中,他将沈康教训了一通:“安石辞让召试,故朝廷优与差遣,岂复屑屑计校资任。且朝廷设馆阁以待天下贤才,亦当爵位相先,而乃争夺如此,公视安石,颜何厚也。”沈康被说得羞愧难当,灰溜溜地走了。
王安石既不肯就职,宰相陈执中又让欧阳修前往劝谕,王安石这才接下群牧判官的差遣。
很快,大半年就过去了。至和二年三月廿一日,王安石的上司群牧使杨伟上书:“判官、殿中丞王安石文行颇高,乞除职名。”
请求授予王安石馆职之名。宋时,文官带职名,就好比今天的官员兼教授、博士生导师、工程师等学术头衔,是一种清誉。中书检索档案文书,发现是王安石之前屡次上书辞试馆职,这才迄今未带职名。这下中书的人明白了,以王安石的脾气,让他再试馆职,必定是拒绝不从。王安石既然不愿意就试,那就免试吧。仁宗于是下诏,特授王安石集贤校理的职名。在馆阁官序列中,集贤校理属于第二层级,比初入馆阁的馆阁校勘、史馆检讨要高一个层级。可以说,朝廷对王安石是青睐有加了,不但破例免试,而且初授便是中级学衔,多少人求之而不得啊。
次日,即三月廿二日,中书派人将除授集贤校理的敕牒送到王安石的办公室,但王安石没有接受,而是上状请辞馆职;之后,中书又分别于四月五日、四月九日,两度差人送来除授集贤校理的敕牒,王安石亦再三上状辞免;四月廿四日,中书发下札子:奉圣旨,王安石你不许再辞让集贤校理了,这个馆职就是你的了。但王安石又一次上书请辞馆职——这个集贤校理我不能要。
为什么王安石这么固执不肯接受馆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馆阁官收入微薄,难以养家糊口。王安石自己说:“馆阁之选,岂非素愿所荣。然而不愿就试,正以旧制入馆则当供职一年,臣方甚贫,势不可处。”
按制度,入选馆阁,须供职一年以上,才可以外放为官,虽然朝廷特予推恩,向王安石承诺:“不候一年,即与在外差遣”,但王安石认为,“一年供职,乃是朝廷旧制,臣以何名,敢当此恩,而累朝廷隳废久行公共之法?”
那么王安石又何以敢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馆职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生活在宋朝,这个时代士大夫的尊严、意志受庙堂尊重,用王安石本人的话来说,“臣闻之古人曰‘明主可以理夺’,又曰‘匹夫不可夺志’,臣敢守此语,以至于再三”。假如王安石生活在明清时期,恐怕给他一百个胆子都不敢如此固执。
王安石的愿望是外放到东南某个州郡,一者,外郡长官的俸禄、职田、津贴足以养亲;二者,在州郡任行政长官,恰好可以实验他的政治理念、施展他的治理才干。所以,嘉祐元年(1056)岁末,他致信参知政事曾公亮,请朝廷于“东南宽闲之区、幽僻之滨,与之一官,使得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学”。
嘉祐二年(1057)四月,王安石终于外放,出知常州(今江苏常州)。六月,王安石抵达常州,在报告中书的公文中,他请求久任常州,认为唯其如此,州郡长官才有足够的时间整顿地方治理。
王安石对兴修水利仿佛情有独钟。常州有运河,但年久失修、河道淤塞,王安石便决定调集辖下各县夫役,将常州境内运河浚通,既利于航运,亦利于农田灌溉。但此举未能得到各县积极配合,知宜兴县司马旦便极力反对兴役,说:“役大而亟,民有不胜,则其患非徒不可就而已。请令诸县岁递一役,虽缓必成。”
这位司马旦乃是司马光之兄。不过王安石没有采纳司马旦之议,坚持开河。不想时值秋天,秋雨连绵,浚河的民夫叫苦不迭,督役之人托病不出,工程只得停下来。
未久(嘉祐三年二月),王安石转任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调离常州,开河工程半途而废,这成为王安石心头一大憾事。在赴任江东提刑路上,他给友人刘敞写信说:“河役之罢,以转运赋功本狭,与雨淫不止,督役者以病告,故止耳。今劳人费财于前,而利不遂于后,此某所以愧恨无穷也。”
王安石在江东提刑任上大约只干了半年,嘉祐三年(1058)十月,朝廷即召他赴阙,任三司度支判官。但王安石不乐意接受这一任命,他上书宰相富弼,请辞度支判官,乞一闲郡,但未获同意。
次年春,三十八岁的王安石携家进京。这一次,这位一心想逃离京师的古怪官员,将在东京城待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