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诲,治平年间担任侍御史知杂事,即御史台二把手。因为在濮议中强烈反对英宗称呼濮王为“皇考”,吕诲与执政的韩琦、欧阳修势不两立,被罢黜,神宗即位后才召还。熙宁元年十二月,御史中丞滕甫调任知开封府,吕诲乃接替滕甫,拜为御史中丞。
吕诲之所以上章弹劾王安石,导火索是熙宁二年五月的几宗人事任免。
事情还得从滕甫说起。滕甫与王安石有嫌隙,一向合不来。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初议阿云案,神宗本欲下诏从王安石所议,时任御史中丞的滕甫却要求选官再议,以致阿云案刑名之争迄今仍未了结。王安石既执政,欲行新法,朝野议论汹汹,恐滕甫再生事端,便建议神宗将滕甫调离京师。
神宗对滕甫也有一肚子意见。原来,滕甫生性疏达直率,在神宗面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神宗本不以为忤,对政事有疑,常遣内侍持短封御札询问滕甫,谁知滕甫却将御札掏出来炫耀,称皇帝也要经常请教他云云。 神宗受不了,便疏远了他。王安石提议调走这个大嘴巴,神宗当然同意了。于是四月初二,滕甫徙知瀛州,开封府行政长官一职则由翰林学士郑獬接替。
郑獬与滕甫相友善,气味相投,都有市井气,人称“滕屠郑沽”,意思是说,滕甫像个杀猪的,郑獬像个卖酒的。王安石很不喜欢郑獬,曾对神宗说:“獬极险,不宜使在内。”郑獬知开封府不久,京城发生了一起刑事案:市民喻兴与妻子谋杀一妇人,案发后,杀手有“按问欲举自首”的情节,郑獬却不肯按“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的敕文裁断此案。神宗与王安石对此很是不满,所以五月初六,神宗解除了郑獬权知开封府的职务,移知杭州。
同一日,知谏院钱公辅出知江宁府,宣徽北院使王拱辰出判应天府。钱公辅被出,是因为他替滕甫鸣不平,又极力反对王安石擢用富有理财经验的薛向,引起王安石不快。王安石遂建议神宗逐走钱公辅。
至于王拱辰被黜,则是因为声名狼藉,执政团队都认为他不宜留在朝廷,曾公亮说:“拱辰在仁宗时已知其不正,不复任用。” 王安石也说:“拱辰交结温成皇后家,人皆知之。”因此,王拱辰亦迁谪在外。
郑獬是翰林学士,王拱辰更是三朝元老,属于大臣之列,按照惯例,他们的差除必须由宰相亲笔签署敕令,但五月上旬,首相富弼请假,次相曾公亮出使西京洛阳,赵抃刻意回避, 因此,将王拱辰、郑獬、钱公辅调离朝廷的敕令,便由参知政事王安石签署。外廷一看敕令上只有王安石副署,没有宰相签字,便怀疑是王安石“行其私意”,驱逐异己。
御史中丞吕诲表现得尤为愤怒,立即上书抗议郑獬等三人被逐:“三人无罪被黜,甚非公议。” 并将矛头指向王安石:“宰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传云御批付出,臣窃疑焉。陛下进退近臣必有常理,不应有加膝堕渊(爱憎无常)之意。如从执政进拟,则是自外制中,尤非圣哲驭下之体也。”
神宗将吕诲的奏疏出示给执政团队看,问:“王拱辰等出,外间纷纭知否?”
赵抃、王安石都说:“不知。”
神宗对王安石说:“诲为人所使,殊不知卿用心。”
王安石说:“此三人者出,臣但愧不能尽理论情,暴其罪状,使小人知有所惮,不意言者乃更如此。”
神宗怀疑吕诲受人指使,假如确有其事,不知指使他的是什么人,很可能是赵抃。
再说吕诲因上疏得不到神宗的正面回应,也窝了一肚子火。恰好这时,他又听到了另一件可以拿来大做文章的事情。
原来,早前有一个叫章辟光的小官,曾向神宗上书:“岐王、嘉王不宜居禁中,请使出居于外。” 岐王、嘉王是神宗同胞弟弟赵颢、赵頵。熙宁初,二王已经成年,按惯例应该搬出大内,但由于皇太后高氏疼爱儿子,神宗也讲孝悌,因此一直没有让弟弟搬出去。章辟光觉得亲王成年仍居于禁中,大不妥,便上书进言。
虽然章辟光的进言似乎有点僭越,但神宗并不以为非,还召见了他,勉励了几句。哪知章辟光为人轻妄,居然在外说自己“言岐邸事称旨,故召对”。 消息很快传入禁中,高太后震怒,认为章辟光用心险恶,是在离间皇帝与岐王、嘉王的关系,要求神宗严惩这个小人:“辟光离间兄弟,宜加诛窜。”
此时外廷亦议论纷纷,吕诲及一众御史杀气腾腾地要求把章辟光抓起来治罪。同知谏院范纯仁奏请将章辟光的疏章宣示御史台,以研判究竟有无过当的言论:“如别无过当之言,则可以安中外之心;如其言涉轻妄,则乞依台官所奏,早行责降,以戒憸佞。”
神宗被这件事烦死了,给王安石发御批:“朕误见此人(指章辟光),晓夕思之,甚为惭愧。” 又问:“如何处置?”
王安石说:“辟光疏有何险语?”
神宗说:“无险语,只言当防微杜渐而已。”
王安石说:“奏对云何?”
神宗说:“亦不过如此。”
王安石说:“辟光诚小人”,但他“言建外邸事,在召对之前,陛下不以为非。今因传播而罪之,是陛下纳其言而恶其播。恐累陛下至德”。
最后,执政团队一致建议:“亦须急与一差遣令出去。”即尽快给章辟光一个在外职务,让他离开京城这个是非之地。神宗同意了。
吕诲见章辟光未被治罪,忿恨不已,便转而攻击王安石,声称“辟光之谋,本安石及吕惠卿所导”,故而王安石才尽力营救章辟光。 吕诲为什么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攻击王安石的机会?因为他讨厌王安石。当时士论都因吕诲等台谏官在“濮议”中奋不顾身而视其为英雄,唯有王安石不以为意。依王安石之见,英宗宜称呼濮王为“考”,至于称“皇考”或“皇伯”均非正论。后来王安石回忆说:“台谏乃欲令先帝称濮安懿王为皇伯,欧阳修笑其无理,故众怒而攻之,此岂是正论?……司马光尝问臣,臣以此告之,并谕以上曾问及此事,臣具如此对。吕诲所以怒臣者,尤以此事也。”
五月廿一日,吕诲上了一道火药味浓郁的弹章,对王安石提出严厉弹劾:“臣伏睹参知政事王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斯众所共知者。臣略疏十事,皆目睹之实迹,冀上寤于宸鉴。一言近诬,万死无避。” 吕诲所论王安石“奸诈十事”如下:
安石向在嘉祐中判纠察刑狱司,因开封府争鹌鹑公事举驳不当,御史台累移文催促谢恩,倨傲不恭。相次仁宗皇帝上仙,未几,安石丁忧,其事遂已。安石服满,托疾坚卧,累诏不起,终英宗朝不臣。就如有疾,陛下即位,亦合赴阙一见,稍存人臣之礼。及就除知江宁府,于私计安便,然后从命。慢上无礼,其事一也。
安石任小官,每一迁转,逊避不已。自知江宁府除翰林学士,不闻固辞。先帝临朝则有山林独往之思,陛下即位乃有金銮侍从之乐,何慢于前而恭于后?见利忘义,岂其心乎?好名欲进,其事二也。
人主延对经术之士,讲解先王之道,设侍讲、侍读,常一员执经在前,乃进说,非传道也。安石居是职,遂请坐而讲说,将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真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况明道德以辅益聪明者乎?但要君取名而已,其事三也。
安石自居政府,事无大小,与同列异议。或因奏对,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而下,以塞同列、阻公论。是则掠美于己,非则敛怨于君。用情罔公,其事四也。
安石自纠察司举驳多不中理,与法官争论刑名不一,常怀忿隙。昨许遵误断谋杀公事,力为主张“妻谋杀夫,用按问欲举,减等科罪”,挟情坏法,以报私怨。两制定夺,但闻未详,亦皆畏避。挟私报怨,其事五也。
安石初入翰林,未闻进一士之善,首率同列,称弟安国之才。朝廷与状元恩例,犹谓之薄。主试者定文卷,不优其人,遂罹中伤。小惠必报,纤仇必复。及居政府,才及半年,卖弄威福,无所不至。自是畏之者勉意俯从,附之者自鬻希进,奔走门下,惟恐其后。背公死党,今已盛矣。怙势招权,其事六也。
宰相不视事旬日,差除自专。逐近臣补外,皆不附己者,妄言尽出圣衷。若然,不应是安石报怨之人。丞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意示作威,耸动朝著。然今政府,同列依违,宰相避忌,遂专恣而行,何施不可!专威害政,其事七也。
凡奏对黼座(借指天子)之前,惟肆强辩。向与唐介争论谋杀刑名,遂致喧哗,众非安石而是介。介,忠劲之人,务守大体,不能以口舌胜,不幸愤懑,发疽而死。自是同列尤甚畏惮,虽丞相亦退缩,不敢较其是非。任性陵轹(欺压)同列,其事八也。
陛下方稽法唐尧,敦睦九族,奉亲爱弟,以风天下。而小人章辟光献言,俾岐王迁居于外。离间之罪,固不容诛。上寻有旨送中书,欲正其罪。安石坚拒不从,仍进危言,以惑圣聪,意在离间,遂成其事。朋奸之迹甚明,其事九也。
今邦国经费要会在于三司。安石居政府,与知枢密者同制置三司条例,兵与财兼领之,其掌握重轻可知矣。又举三人者勾当,八人者巡行诸路。虽名之曰商榷财利,其实动揺于天下也。臣未见其利,先见其害,其事十也。
据说吕诲入对、进疏之时,恰好在殿外遇见准备赴经筵讲课的司马光。司马光悄悄问他:“今日请见言何事邪?”
吕诲举着衣袖说:“袖中弹文,乃新参政。”
司马光公愕然说:“以王介甫之文学行艺,命下之日,众皆喜于得人,奈何遽言之。”
吕诲正色说:“安石虽有时名,上意所向,然好执邪见,不通物情,轻信难回,喜人佞己,听其言则美,施于用则疏,若在侍从,犹或可容;置之宰辅,天下必受其祸。”
司马光劝他暂时莫弹劾王安石:“与公素为心交,苟有所怀,不敢不尽。今日之论,未见有不善之迹,似伤匆遽。或别有章疏,愿先进呈,姑留是事,更加筹虑,可乎?”
吕诲拒绝:“上新嗣位,富于春秋,朝夕所与谋议者,二三执政而已,苟非其人,将败国事,此乃心腹之疾,治之惟恐不及,顾可缓邪?”
话未说完,閤门吏已过来催促吕诲上殿,司马光只好先行告退,但他心里一直好奇吕诲究竟弹劾王安石何事。据说京城士大夫间,时有人传阅吕诲的弹章,都颇不以为然,认为吕诲言过其实。不久,新法陆续出台,“百姓骚然”,议者始“愧仰叹服”,承认见识不及吕诲。司马光亦感叹万端:“吕献可(吕诲)之先见,吾不及也。”
但司马光这话纯属“事后诸葛亮”。其实,吕诲攻击王安石,既非先见之明,也与王安石变法毫无关系,纯粹是出于私怨,因为当时新法尚未出台,吕诲根本不可能知道未来的新法究竟是何面目。
神宗读了弹章,将札子退还给吕诲,并令内侍李舜举前往传谕调解。但吕诲固执得像一只斗志昂扬的斗鸡,绝不肯退让半步,很快又上了《论王安石奸诈十事》(第二状)。
这是王安石执政以来第一次遭受这么猛烈的抨击,如何忍受得了?次日即上书请辞。神宗当然没有同意,派中使前往宽慰,并封还辞职信:“昨日已曾面谕朕意,谓悉谅也。今得来奏(指王安石的辞职书),甚骇朕怀。今还卿来奏。天下之事,当变更者非止一二,而事事如此,奚政之为也!卿其反思职分之当然,无恤非礼之横议,视事宜如故。”
五月廿九日,王安石入见,神宗对他说:“诲殊不晓事,诘问又都无可说。”又说:“吕诲言卿每事好为异,多作横议,或要内批,以自质证,又诈妄希朕意,此必是中书有人与如此说。朕与卿相知如高宗(指殷商之明君高宗武丁)、傅说(辅佐武丁之贤臣),亦岂须他人为助?”
王安石说:“高宗用傅说,起于匹夫、版筑(傅说出身于筑城的奴隶)之中,所以能成务者,以旁招俊乂,列于庶位故也。”
神宗又说:“近臣只有吕公著,又与吕公弼相妨。”神宗的意思是,吕诲可罢御史中丞,吕公著是最合适的接替人选,只是吕公著之兄吕公弼为现任枢密使,按惯例,执政官与台谏官不可有亲嫌关系,所以神宗心里又有些踟蹰。
王安石说:“富弼在(枢)密院时,妇翁晏殊为相,此亦近例。如吕公著行义,陛下所知,岂兄弟为比,用以负陛下?今富弼、曾公亮大抵欲逆流俗,不更弊法,恐如此难恃以久安,难望以致治。”
六月,吕诲罢御史中丞,出知邓州,由吕公著接掌宪台。吕公著以兄长为枢密使,理当避嫌,请辞任命;吕公弼亦提出辞职,以成全兄弟。不过神宗都没有批准。这种情况下,台谏官当然又站出来抗议:“近用吕公著为御史中丞,与兄公弼职任相妨,臣等亦曾论列,陛下不以为听也。切闻陛下始欲用司马光为中执法,安石力荐公著,而欲罢公弼枢府之任,公著以人言不协、又于兄弟之义难安也,遂亦辞免。陛下乃听安石之言,遂两用之,此得为允当乎?” 看,虽然“刺头”吕诲已罢御史中丞,但御史台与政府之间还是吵吵嚷嚷,没几日安宁。
吕诲事件的出现,让王安石意识到,应该选拔支持变法的人员进入御史台。但宋朝有一项惯例:为保持台谏官的独立性,政府不可以干预台谏选人。不但不可干预,还有避嫌的义务。王安石希望打破这项惯例,便向神宗提意见:“举御史法太密,故难于得人。”
神宗说:“岂执政者恶言官得人耶?”他让中书将妨碍言官得人的旧法检索出来。王安石说:“旧法,凡执政所荐,即不得为御史。执政取其平日所畏者荐之,则其人不复得言事矣,盖法之弊如此。”神宗遂诏令“悉除旧法,一委中丞举之”。
由于新任御史中丞吕公著是王安石欣赏、信赖的好友,因此,他相信,如果赋予御史中丞遴选御史的更大权力,那些支持变法的年轻人便可以顺利进入御史台。看起来好像也是如此:未久,条例司属官程颢、王子韶经吕公著推荐,成为监察御史里行(资历最浅的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