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像它研究的内容,充满着疑问。看似是事实,其实不是。
我说“偷钱是错的”只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陈述句,也就是表达了一个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的命题。就像我写下“偷钱!”,通过惊叹号的形状和粗细这种适当的惯例表达一种特殊的道德不赞同感,其中显然也没有任何为真或为假的明确依据。
总结一句
形而上学、美学、伦理学、神学,都是没有意义的学科,因为它们所说的一切事物无法被证实。
同场加映
大卫·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22章)
索尔·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第27章)
卡尔·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第39章)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4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