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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无法忘记那段日子。

他们整天吵架,在客厅里吵,在卧室里吵,东一句西一句的,但我始终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吵。以往,和洪雪娇吵架的时候,谢福哉像个被扎了一针的气球,吵着吵着就蔫下去了。但那段时间不一样,他像只愤怒却没有牙齿的疯狗,经常铁青着脸冲洪雪娇咆哮。当然,洪雪娇是勇敢的,从不会因为他的疯狗嘴脸而敛声屏息。因为生气,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像两枚被精心照料的大杏子。气极了她就挠谢福哉,用肩膀撞他。谢福哉虽然像疯狗,但并不还手,倚在衣橱上、门上、墙上让她撞。

洪雪娇撞着撞着就说要离婚,这样的日子她一刻也忍受不了了。

谢福哉就大叫,像抓住了洪雪娇的小尾巴一样地叫:“我说什么来着?我就知道你是为了逼我离婚!”

他当然不肯成全她。

就像当初明知她不愿意嫁给他,他死皮赖脸也要娶一样,现在,早就知道洪雪娇去意已决,他死缠烂打也要把她缠在这婚姻里。他跟我说,我们这个家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让我改邪归正,放学也别出去胡闹,让我去洪雪娇单位写作业,写完作业陪洪雪娇一起回家。

我当然不肯,因为我知道,谢福哉让我这么做,并不是希望我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是让我成为特务,盯洪雪娇的梢。有我跟着,洪雪娇下班也没法出去浪。

因为不爱或者讨厌谢福哉,洪雪娇经常下班不回家,谁也不知她浪到哪里去了。谢福哉生气,她不在乎,说她结婚前就这样,受不了就离婚,让他永远不要指望她像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老婆,除了上班就是柴米油盐,像只被养熟的母鸡,为了下蛋而活着。

谢福哉问她到底想怎样。

洪雪娇说:“如果你是刘德华、周润发或者比尔·盖茨,我可能也会像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老婆一样。”说到底,还是那句话,谢福哉配不上她。

从我记事起,我们家从买菜、做饭、洗衣服、拖地板到擦马桶、挣钱、养家,都是谢福哉,他像老黄牛一样埋头耕耘,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洪雪娇安心待在这个家里做他的老婆。

有天晚上,吃着吃着饭,洪雪娇突然跑厕所去吐了。谢福哉冷眼看着她,没半点关心的样子,好像洪雪娇是在用这种方式谴责他做的饭恶心,这让他有点愤怒。

我知道,等洪雪娇从厕所出来,一场恶战又将开始。我不想参战也不想观战,咽下最后一口饭菜,说和小伙伴约好一起做手抄报就出去了。

其实,我撒谎,我和谁都没约,谢福哉也知道我撒谎,但他心思不在我身上,所以,明知是谎言也不会戳穿。这让我觉得悲凉,像秋天走进了海里。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后来,街上下起了小雨,雨越来越大,砸在脸上,冰冰凉,就像遭到了老天劈头盖脸的唾骂。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哭没哭,雨太大了,弟兄们都被家长关在了家里。我百无聊赖,像头败兽在雨里徘徊,最后钻进一家烟雾缭绕的网吧躲雨,玩到凌晨回家。

我不知道他们后来打没打架,家里黑乎乎的。谢福哉可能睡了,就算不睡,也不会给我留灯,或许,他们是在用这种方式表达对我已完全丧失期待了吧。

我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闻到自己身上散发着属于网吧的浑浊气息,冲了个澡就睡了。第二天早晨,几个警察来敲门,我才发现在家睡着的只有洪雪娇,谢福哉不在。

其中一个年轻警察说他们是市刑警队的,他叫陈枢。

洪雪娇像只被关在笼子里机械地吃着饲料长大的菜鸡,傻乎乎的,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样子。

陈枢说有人在辽宁路上发现了一具男尸,他们是根据男尸口袋里证件上的地址找过来的。洪雪娇还穿着睡衣,睡眼蒙眬的,说什么男不男尸,让陈枢把话说明白点。

陈枢说:“你是谢福哉家属吧?”

洪雪娇说是。

陈枢说:“谢福哉死了,死在辽宁路街头。”

我已醒了,坐在床上,拼命地想谢福哉死了是怎么回事。我跳下来,冲到门口,问洪雪娇谢福哉去辽宁路干什么。

洪雪娇脸色有点发白,看着我,喃喃了半天,像被人一棍子敲蒙了一样,晕头转向地团团转,说:“死了?他怎么会死了?”

她喃喃自语的样子好像谢福哉是永远不会死的神仙。

但,从天而降的事实是,他死了。洪雪娇往日飞扬跋扈的嘴脸全然没了,她赤着脚,在地板上转来转去,好像在找什么佐证,证明这不过是个梦魇。

我冲到她跟前,问:“我爸昨晚是不是出去找我了?”

辽宁路上有很多网吧,是我的乐园,如果我彻夜不归,谢福哉只要去辽宁路,就能把我从某网吧里拎出来。但是谢福哉会去练歌房找洪雪娇,却从没去辽宁路找过我,我的心情曾为此非常灰败。

洪雪娇看看那个叫陈枢的警察,又看看我,怯怯地点了点头。

也就是说,我彻夜不归那么久,谢福哉终于出门找我了,却死了。

我长到十二岁,从没像那个早晨那么悲伤,泪水夺眶而出。

洪雪娇自始至终没掉一滴眼泪,她紧紧抿着嘴唇,脸色苍白,一句话也不说,好像被谢福哉的死吓着了。

谢福哉是被人捅死的。警方初步判断是被某个上网上到山穷水尽的小混混杀死的,杀人动机应该是抢劫。因为谢福哉的钱包被丢在地上,里面的钱没有了,只有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和工作证。

陈枢带我们去了刑警队的刑事技术实验室。谢福哉躺在一个不锈钢的冷冻抽屉里,脸苍白得像一张没被人类触摸过的纸,他的身体硬邦邦的,成了一块冻肉。

洪雪娇站得离谢福哉有两米远,好像靠近了,谢福哉就会跳起来把她拉进冷冻抽屉。

我用指尖摸着谢福哉的脸,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滚。

陈枢拿来谢福哉的遗物,只有我们一家三口合影的钱包、工作证和半包被雨水泡过的哈德门牌香烟,问我们认不认识这些东西。洪雪娇说认识,是谢福哉的。陈枢又问有没有少什么。洪雪娇从不关心谢福哉就像谢福哉从不关心我们家附近的那只流浪猫是不是还活着。所以,她并不知道谢福哉平时都随身携带些什么,也就说不上来还缺了啥。我问他们掏过谢福哉的口袋吗,陈枢说都掏遍了。我说他的钥匙串哪儿去了。

陈枢问钥匙串的样子。我说上面的钥匙,一把是我家大门的,一把是他自行车的,一把是他单位更衣室的,一把是我家信箱的,还有我家阳台和各房间房门的钥匙,以及两枚被谢福哉摩挲得锃亮的铜子弹壳,那是我爷爷从朝鲜战场带回来的。谢福哉喜欢带着一大串稀里哗啦的钥匙,或许掌握着家里每扇门的钥匙,能让他找到当家作主的威严感。我能把谢福哉的钥匙说得如数家珍是因为我打小喜欢听金属相互碰撞在一起的声音,我还是个屎孩子的时候,谢福哉就喜欢提着钥匙串在我眼前抖来抖去,让它们发出稀里哗啦的响声,逗我笑得哈喇子奔涌出嘴巴。

谢福哉的钥匙,曾是我幼年最挚爱的玩具,没有之一。现在,它不见了。

陈枢让一位警察把我的描述详细记在本子上,在洪雪娇签了字后,让我们回家了,说有消息他们会通知我们。

那个让我瞧不起的、讨厌的、失望的谢福哉死了,我却心如刀绞,甚至觉得是自己杀死了他。

如果不是我出去了,谢福哉就不会去找我,如果他不去找我,就不会被人抢劫捅死。他的死,让我成了罪人。我的叔叔,也就是谢福哉唯一的弟弟,在谢福哉的葬礼上表示,他这辈子最不能原谅的人就是我。

谢福哉的手被刀子捅穿了一个大洞,我猜是和劫匪抢钱包抢的。他是个抠门的人,一年四季只穿邮局的工作服,团岛农贸市场里的卖菜大叔大妈都特别讨厌他,因为他善于砍价,恨不能人人都学雷锋,唯他是个葛朗台。

如果他不抠,歹徒抢劫他就给了,或许歹徒就不会对他下狠手,他也就不会死。想到这里,我就更痛心疾首,恨不能阴阳两界穿越,耳提面命谢福哉:命比那几个菜钱重要。

谢福哉身上从不超过五十块钱,这钱是他用来下班路上买菜的。市井小民谢福哉为了捍卫五十块钱的主权献出了生命,我想想都替他羞愧。

可洪雪娇不这么认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我和她顶嘴,她就恶毒地甩出一句:“你害死了自己的亲爸。”我就哑口无言地收拢起身上带毒的尖刺。

那会儿,还没有天网工程,监控摄像头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加上豪雨瓢泼,现场没有目击者。谢福哉一共中了两刀,一刀刺穿了右手手掌,一刀刺穿了心脏的大动脉,体内血液不断流失,连送到医院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雨大,谢福哉流出来的血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现场没凶器,除了谢福哉少得可怜的几十块钱和手机不见了,对警方来说,这是一场毫无线索的谋杀案。 hlMSPvZF//82TohHrx7M8THvedflkCf9sCYIeQ61pWe7yeRMgkbxvbuKGiqezm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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