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哲学在当时称为道学,与明代王阳明的“心学”并称时,则称为“理学”。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对于这个体系,明清之际,《宋元学案》的编者之一全祖望曾经评价,“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这当然是一种极端的颂扬,但是,它确也表达了朱熹哲学的部分特征。
朱熹的哲学以孔孟思想为主干,兼取佛、道,特别是禅宗、华严宗的学说,广泛“综罗”了孔伋、董仲舒、王弼、韩愈、李翱、邵雍、周敦颐、程颢、程颐等唯心主义先行者的材料,容纳了张载等唯物主义者的部分观点,构成了一个集大成的体系。不同于一般粗糙的唯心主义,朱熹的哲学比较完整,比较严密,也比较精致,还比较狡猾。它是对中国剥削阶级统治人民、麻醉人民思想的一个理论总结。
朱熹哲学也具有很多合理的成分,这就是:对必然性、规律性以及事物之间的统一性和差别性的认识,某些方面向唯物论和无神论的靠近,对认识过程和知行关系的深入、细致的分析,对于矛盾两个方面对立而又统一关系的认识,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仔细地加以清理和剥离。
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的思维。”又说:“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 解剖朱熹的哲学体系,将有助于我们锻炼理论思维,端正思想路线,从而更好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