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会上,朱熹指斥陆九渊“太简”,陆九渊指斥朱熹“支离”。这次争论主要集中在认识论上,但也表现了他们在世界本原论、人性论、伦理观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分歧。
朱熹把独立于人的知觉之外的理(客观精神)作为世界本原,陆九渊则把人的知觉(心)作为世界本原。基于此,朱熹主张“性即理”,陆九渊主张“心即理”。
“性即理”,意即人性是从天上降到人心里来的理。从这里出发,朱熹严格地区别了心和性两个概念,认为“心”指人的感觉、欲望和动作,“性”指人的伦理观念,两者不是一回事。他说:“性是理,心是包含该载敷施发用底。”(《朱子语类》卷五)他曾将二者比喻为饺子皮和饺子馅的关系,说是“心将性做馅子模样”,因此,只能说“心具众理”,而不能说“心即理”。例如,人的视、听、言、动,这是心的作用,但是,视、听、言、动必须合于礼才是理。他说:“心只是该得这理,佛氏原不曾识得这理一节,便认知觉运动做性。”(《朱子语类》卷一二六)禅宗认为,佛性就体现在人体各器官的“作用”(功能)上。《菩提达摩传》说:南天竺国王曾向波罗提询问:“性在何处?”波罗提答曰:“性在作用。”并说一偈:“在胎为身,处世为人,在眼曰见,在耳曰闻,在鼻辨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偏现具该沙界,收摄在一微尘。识者知是佛性,不识唤作精魂。”(《景德传灯录》卷三)朱熹这里所指斥的“认知觉运动做性”,即指禅宗的有关思想。朱熹认为,必须将人的知觉、动作和关于知觉、动作的伦理规范,即心与性二者严格区分开来。如果混为一谈,必将承认人的活动无时不是理,无处不是理,这就会导致对个人道德修养的放松和废弃。他说:“若便以日用之间,举止动作便是道,则无所适而非道,无时而非道。然则君子何用恐惧戒慎,何用更学道为?”(《朱子语类》卷六二)
人具有视、听、言、动的能力,同时人又为自己制定了关于视、听、言、动的种种伦理规范,前者是人的生理本能,后者是一定阶级、集团或派别的社会利益的反映。朱熹区分二者是正确的,但是,他把后者看作是从天上降到人心里来的,这就错了。
“心即理”,说的是人的知觉、动作就是理。陆九渊认为,人的知觉和人的伦理观念本质上是相同的。他说:“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无少缺,不必他求,在乎自立而已。”(《语录》,《陆九渊集》卷三四)耳聪目明,属于听觉和视觉,孝与悌则属于伦理观念。在陆九渊看来,听觉和视觉是人所固有的,孝悌等伦理观念也是人所固有的。
前文指出,朱熹主张区分人的生理本能和人的伦理规范,陆九渊却将二者混淆起来,从理论思维的发展看,这是一种退步;从实际的社会作用看,这种混淆有时倒有一点积极意义。这就是易于流为“认欲为理”,从而放松和废弃儒学道德修养,为异端思想的滋生提供条件。虽然陆九渊并不是一个不重视儒学道德修养的人,而只是对“存诚持敬”的修养方法不满,但是他的学说流行的结果,确实出现过“猖狂妄行”的情况。这一点到明末表现得特别明显。这是陆九渊始料未及的。
由于对儒学伦理的认识不一,体认的途径和方法也就因之而异。朱熹认为,在和气的结合过程中,作为世界本原的理分化为在物之理和在心之理,因此既可以向外通过物去体认,也可以向内在自身探求,这就产生了向外用功和向内用功两条途径。陆九渊则认为,既然理是人心所固有的,充塞宇宙之理不过是人心之理的扩张,因此自然“不必他求”,没有必要去向外体认什么在物之理,直接向自己的心中去寻找就是了。他认为,朱熹的向外用功完全多余。通过穷万物之理以发扬天赋于人心之理在陆九渊看来,这是绕圈子,走岔道,叫作“支”。而且,天下万物不胜其烦,如何一一研究得了?即使研究得了,又怎能解决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在陆九渊看来,这就叫作“离”。他说:“勤学之士,反为之迷惑,自为支离之说以自禁缠……岂不重可怜哉!”(《与曾宅之》,《陆九渊集》卷一)
在体认儒学伦理的方法上,朱熹主张“零零碎碎凑合将来”,即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今日穷一理,明日穷一理,从体认分殊在万事万物上的理做起,铢积寸累,一步一步,最后“一旦豁然贯通”,体认出派生万事万物的总的最高的理,完成个人的道德修养。陆九渊则主张“先立乎其大者”(《语录》,《陆九渊集》卷三四),即首先体认人心固有之理,明确地在思想上确立儒学伦理的基本原则,不必去细微之处零零碎碎下功夫。他说:“有本自然有末”,只要“本”树立起来了,那就会“一是即皆是,一明即皆明”(《语录》,《陆九渊集》卷三五),不然的话,舍本逐末,舍大就小,问题就大了。
朱熹认为,圣贤们的著作乃是理的完备体现,因此他强调“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且主张读书时要在“求其义”上狠下功夫。例如穷究孝之理时就要去研讨《论语》中许多论孝的地方,要在文字和注解上“格”。所以他主张多读、多讨论,谨慎地思考,细致地分辨,经过广泛的观览之后,达到在思想上确立儒学伦理基本原则的目的。陆九渊则不那么强调读书,不赞成“苦思力索”,孜孜于章句、传注之间。他认为,最重要的是“先发明人之本心”,当人心固有之理被体认到了的时候,“六经皆我注脚”,不过是对人心固有之理的注解罢了。在陆九渊看来,如果思想上还没有确立儒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就去“泛观博览”,什么书都读,那就会读出毛病来。他说:“田地不清洁,亦读书不得,若读书,则是假寇兵,资盗粮。”(《语录》,《陆九渊集》卷三五)这等于给了贼寇以兵力和粮食的援助。
陆九渊强调“六经皆我注脚”,目的在抬高“我”心固有的儒学伦理的地位,以之作为审察一切的最高标准。他说:“使书而皆合于理,虽非圣人之经,尽取之可也”;“如皆不合于理,则虽二三策之寡,亦不可得而取之也。”(《取二三策而已矣》,《陆九渊集》卷三二)这就是说,只要合于理,即使不是圣人之书,也可以全盘吸收;如果不合于理,即使是圣人之书,也不能相信。他反对“师古”,主张“择其当于理者而师之”,“惟理之是从”(《策问》,《陆九渊集》卷二四)。这些地方,“理”的地位是抬高了,但是“六经”等儒学经典的地位却相对降低了。
陆九渊主张:“自立自重。不可随人脚跟,学人言语。”又主张:“自得、自成、自道,不倚师友载籍。”(《陆九渊集》卷三五)强调的是自己,儒学经典和圣贤权威的地位就更低了。所以朱熹批评他,“如今都教坏了后生,个个不肯去读书。”(《朱子语类》卷一〇四)又批评他“好为诃佛骂祖之说,致令其门人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个个学得不逊”(《朱子语类》卷一二四)。其实,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心学在强调“我”心固有之“理”的同时,也就强调了“我”;在适当的历史条件下,“理”的内涵就有可能发生变化,“我”的个人之见就可能代替儒学规范,这样异端思想就可能脱颖而出。这不是陆九渊所愿意看到的,却是他的理论有可能产生的后果。
朱熹主张克人欲,存天理,通过省、察、克、治、主敬等办法扑灭思想中一切违背儒学伦理的念头,陆九渊则反对天理、人欲的区分,主张从正面去发扬人心固有之理。他说:“主于道,则欲消。”(《陆九渊集》卷三五)陆九渊的这一思想在晚明时发展为泰州学派的“制欲非体仁论”。这一派认为,只要体认到了天赋于人心之“仁”,一切欲念就无从产生。
朱熹反对陆九渊的上述修养方法,认为这是“禅家之说”。陆九渊则自称他的方法简便易行,连愚夫愚妇也能掌握。
这就是通过鹅湖之会所暴露出来的朱熹和陆九渊之间的主要分歧。
在鹅湖之会以后,淳熙十四年(1187)至淳熙十六年(1189)期间,朱熹和陆九渊及其兄陆九韶(子美)之间又曾以通信方式展开过关于“无极”“太极”问题的辩论。
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有“无极而太极”一语。无极表示最高、最根本的范畴,它是世界万物的本原,太极表示阴阳未分之前的混沌元气。“无极而太极”,是说从无极中产生太极。这一思想,实际上是《老子》一书中“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翻版。
陆九渊、陆九韶反对“无极”这一范畴。陆九渊说:“极”字就是“理”字,“此理乃宇宙之所固有,岂可言无?”他认为,讲太极就够了,太极上面再加上无极,乃是“床上之床”,这是“老氏之学”,“老氏之学不正”,是要不得的。朱熹则认为:“无极而太极”,说的是无形而有理。无极就是无形,是说明太极的特征的。他并说,无极是周敦颐的真知灼见,他说出了别人不敢说的话,“真得千圣以来不传之秘”。
这次辩论还涉及对于“阴阳”的认识等问题。陆九渊认为阴阳是道,是形而上的;朱熹则认为阴阳是器,是形而下的,只有支配阴阳的理才是形而上的。
辩论进行得很激烈,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陆九渊揭露朱熹哲学的一些常用语,如“太极真体”“不传之秘”“无物之前”“阴阳之外”“不属有无”“不落方体”等都来源于禅宗。他讥笑朱熹道:“莫是曾学禅宗如此?”(《与朱元晦书》二,《陆九渊集》卷二)朱熹则以同样的方式回敬,他揭露陆九渊“心即理”的说法来源于禅宗的“作用见性”说,说是:“往往只是于禅学中认得个昭昭灵灵能作用底便谓此是太极。”(《答陆子静》,《文集》卷三六)其实,心学也罢,理学也罢,都和佛教的禅宗有不解之缘。
明末的黄宗羲说:“(朱、陆)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象山学案》,《宋元学案》卷五八)因此,尽管二人有时攻讦得很激烈,但实际上,他们的思想却是彼此渗透、互相吸收的。鹅湖会后,陆九渊就表示,人必须读书、讲学、讨论,朱熹也承认自己确有“支离之病”,花在讨论、讲学上的精力多,而在最紧要的道德修养上却“多不得力”。
淳熙十一年(1184)至淳熙十三年(1186)之间,正当朱熹和陈亮展开“义利、王霸”之辨时,朱熹在《答陈肤仲》中说:陆学固然有的地方似禅,但比“婺州朋友”们专事耳闻目见,不在自己身心上用功要好得多。朱熹这里所指的“婺州朋友”,就是以陈亮为代表的功利学派。他要学者们暂时放下朱陆异同之争,尽量吸收陆学的长处。
什么是陆九渊学派的长处呢?据朱熹说,就是“尊德性”,“多持守可观”,意即在按儒学伦理进行修养上很有成绩。他说:“比来深欲劝同志者兼取两家之长,不可轻相诋訾,就有未合,亦且置勿论,而姑勉力于吾之所急。”(《答诸葛诚之》,《文集》卷五四)意思很清楚,为了反对功利学派,他要和陆九渊搞统一战线了。
孟子讲过一个故事:赵简子派王良为他的嬖臣奚驾车打猎,整天打不到一只禽兽。奚回来报告:“王良是天下最低劣的驾车人。”有人把奚的话告诉王良,王良要求再来一次。结果,一个早晨打了十只禽兽。奚回来报告说:“王良是天下最好的驾车人。”赵简子于是派王良专门为奚驾车,王良拒绝说:“我不为小人驾车。”孟子肯定了王良。他认为,按法度驾车,即使打不到禽兽也没有关系,不按法度驾车,即使打到的禽兽堆积如山,也不能干。
孟子这个故事讲的是义利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这是一场开始得很早而又绵延不断的争论。
孔、孟讲义,反对讲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战国时,各诸侯国纷纷变法,梁惠王曾经满腔热情地欢迎孟子,问他:“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梁惠王期望孟子能提出一些富国强兵的办法来,但是,孟子却迎头一盆凉水浇了过去,回答道:“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与孔、孟相反,墨子、荀子、韩非等则不反对讲利。墨子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他说:“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他认为,义不能和利分离。当有人和他谈到义时,他就诘问:“子之所谓义者,亦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乎?”(《墨子·鲁问》)荀子认为,人不能没有义,也不能没有利,但义要占支配地位,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荀子·大略》)荀子的学生韩非则激烈地攻击孔、孟的仁义,指责其为“乱国之俗”(《韩非子·五蠹》),他赤裸裸地宣言,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对自己有利。
义利之辨随着先秦百家争鸣时期的结束而沉寂,但是到了北宋却再度趋于激烈。神宗时,王安石锐意变法,他明确表示,要讲求“富强之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为国家“兴利除弊”。司马光则指责王安石“大讲财利之事”(《司马温公文集》卷七四)。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也说,一个国家的存亡,“在乎道德之深浅,而不在乎强与弱”(《苏东坡续集》卷十一)。程颢则在《论王霸疏》中称:尧、舜得“天理之正”,“本乎人情,出乎礼义”,实行的是“王道”;齐桓公、晋文公、管仲等假借仁义,实行的是“霸道”,是“仲尼之徒”所羞于提到的,因此不值得效法(《明道文集》卷一)。这样,哲学上的义利之辨就和政治上的王霸论争结合起来了。显然,朱熹、陈亮之间的辩论是先秦、北宋以来这一论争的继续。
朱熹强调义。他认为,古代圣贤治天下,一定把仁义放在首位,而不急于追求功利。他说:“古圣贤之言治,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送张仲隆序》,《文集》卷七五)在朱熹看来,讲仁讲义,那就万事合宜;讲功讲利,那就要亡人之国,自灭其身。因此,他反复颂扬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说法,要人们正义明道,把体认儒学伦理,成圣成贤当作头等大事,而不要去牟利计功。他说:“不知自家一个身心都安顿未有下落,如何说功名事业!”(《朱子语类》卷一一六)关于王良打猎的那个故事,他完全同意孟子的评价,说是不能“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六)。
陈亮则强调功利与“适用”,认为人才在使用中才可以见出能否,军力和财力在使用中才可以见出盈虚。他主张广泛地研究有关国计民生、拒敌御侮各方面的问题,批判当时信奉道学的儒生麻木不仁,处于“艰难变故”的严重民族危机中,却只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为何物”;只知“节义之当守”,而不知“形势之为何用”;其结果必将“尽废天下之实,百事不理”(《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卷一)。他愤慨地责问朱熹:如果什么事情都“担当”不起来,“开廓”不出去,仁义又在什么地方呢?(《又甲辰秋书》,《陈亮集》卷一一)关于王良打猎的那个故事,陈亮说:驾车有法度,发必命中,才能称为“君子之射”,哪有拉弓搭箭,瞄准目标却又甘心空手而返的人呢(《与朱元晦秘书》,《陈亮集》卷一一)?
与义利之辨相联系的是王霸之争。
朱熹认为:三代以上,尧、舜、禹等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所谓“密旨”相传授,只有天理,没有人欲,行的是仁、义之政,所以是“王道”;三代以下,不能谨守尧、舜、禹相传的“密旨”,立心之本全在功利,虽然也有成就,但尧、舜、周公、孔子之道不行,不是天理之正,因此是“霸道”。在他看来,历史是不断退化的,三代以下的中国史完全漆黑,尤其是汉、唐,“只是架漏牵补”,勉强度日,就像王良第二次打猎一样,“获禽”虽多,但车驾得不正,既不值得肯定,更不值得羡慕。(《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六)
否定三代以下的中国史,当然,许多对中国历史做出过贡献的人物也会被一概否定。朱熹说,管仲“心乃利欲之心,迹乃利欲之迹”(《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六),从动机到行为都不怎么样。汉高祖被斥为有“私意”,唐太宗被说成是“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文集》卷三六),魏徵被认为“全只是利”(《朱子语类》卷一三六)。在朱熹看来:三代之下的好人,只有一个诸葛孔明。你有“功”吗?但是,“天理人欲之分,则有毫厘必计,丝发不差者”。只要你的动机中“有一毫利心”,“便是霸者之习”(《朱子语类》卷二五),就要严肃批判,“皆秉法义以裁之,不少假借”(《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六)。他主张以“尧、舜相传之心法”为准则,评价历史和历史人物,“就汉祖、唐宗心术微处,痛加绳削”(《答陈同甫》,《文集》卷三六)。
陈亮坚决反对朱熹的看法。他说:程颢等人认为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这一说法本来就不能使人信服;近世儒者进一步说什么“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更是一种谬论。针对朱熹的历史退化观,他驳斥道:“信斯言也,千五百年之间,天地亦是架漏过时,而人心亦是牵补度日,万物何以阜蕃,而道何以常存乎?”(《又甲辰秋书》,《陈亮集》卷二八)
辩论中,陈亮在汉、唐不如三代这一点上,对朱熹有所妥协,但是他仍然在充分肯定三代以下的历史,坚持“道”没有什么神秘,也不难获得,就同阳光普照大地一样,开眼就可见到。如果认为三代以下“道”未尝一日得行,岂不是认为二千年之间,所有的人都是瞎子吗?这是对朱熹很有力的反驳。陈亮又进一步指出,三代时的人心也不是都“净洁”,不是“都无利欲”,这就直捣朱熹的老巢了。
对于朱熹否定的许多三代以下的人物,陈亮都给予充分肯定。管仲协助齐桓公进行改革,使齐国国力大振,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王猛任苻坚宰相,压制豪强,发展生产,统一了黄河流域。陈亮满怀感情地叹息说:“管敬仲、王景略之不作久矣!”他高度肯定汉高祖和唐太宗,称赞他们的“大功大德”。他并由此推论,汉高祖、唐太宗的动机也一定有好的地方,“其初心未有以异于汤、武也”(《问答》,《陈亮集》上卷三)。这里,陈亮表现出了一条和朱熹相对立的评价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标准,这就是功利。
分歧还表现在做人的理想上。
朱熹要陈亮做儒者。前文指出,朱熹曾趁陈亮因事下狱的机会,劝诱陈亮“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以后,他又反反复复、唠唠叨叨地说,只有学儒,才能成人,离开了儒者之学,就要“叛弃绳墨,脱略规矩”,传播开去,就要坏人心术,使得义利之别不明,舜跖之路不分,那是很危险的(《与陆同甫》,《文集》卷三六)。
陈亮则神往于做一个建功立业的“英雄”。在回信中,他说:研究义理的精微,辨析古今的同异,讲究自我反省,考较礼仪细节,搞什么积累、涵养,这些我陈亮比起你们这些儒来是不如,但是,“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如世俗所谓粗块大脔,饱有余而文不足者,自谓差有一日之长。”(《又甲辰答书》,《陈亮集》卷二〇)他更明确表示:“学者,所以学为人也,而岂必其儒哉!”(《与朱元晦秘书》,《陈亮集》卷二〇)
在其他问题上,朱熹和陈亮之间也存在许多分歧。例如:朱熹主张理在天地之先,陈亮则主张理在事物之中,认为“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勉强行道大有公论》)。又如:朱熹认为人的圣贤智愚决定于先天的气禀,陈亮则认为决定于后天的锻炼。他说:“人只是这个人,气只是这个气,才只是这个才。譬之金银铜铁,只是金银铜铁,炼有多少,则器有精粗。”(《又乙巳春书之一》,《陈亮集》卷二〇)
对于陈亮的思想,朱熹既敌视,又恐惧。他说:“陈同父学已行到江西,浙人信向已多。家家谈王伯(霸),不说萧何、张良,只说王猛;不说孔、孟,只说文中子,可畏!可畏!”(《朱子语类》卷一二三)
在讲学中,朱熹攻击陈亮,说他“议论却乖”“心地不清和”,又说他历史读坏了,领会的全是“劫盗底道理”,甚至说他摔到“利欲胶漆盆中”去了(《朱子语类》卷一二三)。曾经有人劝朱熹休战,但他坚决不同意,声称“区区之意,岂为一人发哉?”(《答程正思叔》,《文集》卷五〇)
哲学上的分歧常常反映着政治上的分歧。在南宋王朝所面临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面前,朱熹主张发挥儒学伦理的作用,属于伦理派,而陈亮则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富国强兵,抗金北伐,属于事功派。这里,朱熹和他的门徒蔡某之间有一段对话,很能说明问题,整理如下:
蔡:今兵政如此,终当如何?
朱:须有道理。
蔡:是否须改革法制?
朱:这如何成?同甫(指陈亮——笔者注)主张将今之法制重新洗换一番方好。在某看来,即使改换了,按井田的办法管理,使民皆为兵,如果无人统率,一样是大乱之道。
蔡:然则如之何?
朱:只就这腔里自有道理。这极易,只呼吸之间,便可以转弱为强,变怯为勇,振柔为刚,易败为胜,直如反掌。(《朱子语类》卷一一〇)
可见,陈亮主张“将今法制重新洗换一番”,他自然要面向现实,注意现实,强调功利,这就易于走向唯物主义;而朱熹则反对改革,迷信“这腔里自有道理”,这自然要走向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