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用毛笔写字,实在不如用钢笔来得方便,现在既有了自来水钢笔,那么,毛笔是不久就会废弃掉的。因此,凡是关于用毛笔的一切讲究,都是多余的事,是用不着的,也很显得是不合时代的了。这样说法对吗?就日常一般应用来说,是对的,但是只对了一半,他们没有从全面来考虑;中国字不单是有它的实用性一方面,而且还有它的艺术性一方面呢。要字能起艺术上的作用,那就非采用毛笔写不可。不要看别的,只要看一看世界上日常用钢笔的国家,那占艺术重要地位的油画,就是用毛笔画成的,不过那种毛笔的形式制作有点不同罢了;至于水彩画的笔,那就完全和中国的一样。因为靠线条构成的艺术品,要能够运用粗细、浓淡、强弱各种不同的线条来表现出调协的色彩和情调,才能曲尽物象,硬笔头是不能够奏这样的功效的。字的点画,等于线条,而且是一色墨的,尤其需要有微妙的变化,才能现出圆活妍润的神采,正如前人所说“戈戟铦锐可畏,物象生动可奇”,字要有那样种种生动的意态,方有可观。由此可知,不管今后日常写字要不要用毛笔,就艺术方面来看,毛笔是不可废弃的。
“大明万历年制”款毛笔
我国最早没有纸张的时候,是用刀在龟甲、兽骨上面刻字来记载事情,后来竹简、木简代替了甲骨,便用漆书。漆是一种富有黏性的浓厚液体,可以用一种削成的木质,或者是竹的小棒蘸着写上去,好比旧式木工用来画墨线的竹片子一样。渐渐地发现了石墨,把它研成粉末,用水调匀,可以写字,比漆方便得多。这样,单单一枝木和竹的小棒子,是不适用的了,因而发生了利用兽毛系扎成笔头,然后再把它夹在三五寸长的几个木片或者竹片的尖端去蘸墨使用的办法,这便是后来毛笔形式的起源。曾经看见龟甲上有精细的朱色文字尚未经刀刻的,想必当时已经有了毛笔,如果没有毛笔的话,那种字是无法写上去的。不知经过了多少年代的改进,积累经验,精益求精,直到秦朝,蒙恬才集其大成,后世就把制笔的功劳,一概归之于蒙恬。蒙恬起家便做典狱文学的官,想来他在当时也和李斯、赵高一样,写得一笔好字,可惜没有能够流传下来。
在这里,我体会到了一件重要事情,就是我国的方块字和其他国家的拼音文字不同,自从有文字以来,留在世间的,无论是甲骨文,是钟鼎文,是刻石,是竹简木版,无一不是美观的字体,越到后来,绢和纸上的字迹,越觉得它多式多样地生动可爱。这样的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我国的字,一开始就具有艺术性的特征。而能尽量地发展这一特征,是与所用的几经改进过的工具——毛笔有密切而重要的关系的。因此,我国书法中,最关紧要和最需要详细说明的就是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