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就有喜欢写字的习惯,这是由于家庭环境的关系,我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善于写字的。祖父拣泉公是师法颜清臣、董玄宰两家,父亲 斋公早年学欧阳信本体,兼习赵松雪行草,中年对于北朝碑版尤为爱好。祖父性情和易,索书者有求必应。父亲则谨严,从不轻易落笔,而且忙于公事,没有闲空来教导我们。我幼小是从塾师学习黄自元所临的欧阳《醴泉铭》,放学以后,有时也自动地去临摹欧阳及赵松雪的碑帖,后来看见父亲的朋友仇涞之先生的字,爱其流利,心摹取之,当时常常应酬人的请求,就用这种字体,今日看见,真要惭愧煞人。
唐·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局部)
记得十五六岁时,父亲交给我三十柄折扇,嘱咐我要带着扇骨子写。另一次,叫我把祖父在正教寺高壁上写的一首赏桂花长篇古诗用鱼油纸蒙着钩模下来。这两次,我深深感到了我的执笔手臂不稳和不能悬着写字的苦痛,但没有下决心去练习悬腕。二十五岁左右回到杭州,遇见了一个姓陈的朋友,他第一面和我交谈,开口便这样说:我昨天在刘三那里,看见了你一首诗,诗很好,但是字其俗在骨。我初听了,实在有些刺耳,继而细想一想,他的话很有理由,我是受过了黄自元的毒,再沾染上一点仇老的习气,那时,自己既不善于悬腕,又喜欢用长锋羊毫,更显得拖拖沓沓地不受看。陈姓朋友所说的是药石之言,我非常感激他。就在那个时候,立志要改正以往的种种错误,先从执笔改起,每天清早起来,就指实掌虚,掌竖腕平,肘腕并起地执着笔,用方尺大的毛边纸,临写汉碑,每纸写一个大字,用淡墨写,一张一张地丢在地上,写完一百张,下面的纸已经干透了,再拿起来临写四个字,以后再随便在这写过的纸上练习行草,如是不间断者两年多。一九一三年到北京大学教书,下课以后,抽出时间,仍旧继续习字。那时改写北碑,遍临各种,力求画平竖直,一直不断地写到一九三〇年。经过了这番苦练,手腕才能悬起稳准地运用。在这个期间,又得到好多晋唐两宋元明书家的真迹影片,写碑之余,从米元章上溯右军父子诸帖,得到了很多好处。一九三三年回到上海,重复用唐碑的功。隋唐各家,都曾仔细临摹过,于褚河南诸碑领悟较为深入。经过了遍临各种碑帖及各家真迹的结果,到了一九三九年,才悟到自有毛笔以来,运用这样工具作字的一贯方法。凡是前人沿用不变的,我们也无法去变动它,前人可以随着各人的意思变易的,我也可以变易它,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在这里,就可以看出一种根本法则是什么,这就是我现在所以要详细讲述的东西——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