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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蔓珠莎华夜

维罗纳提供种类繁多的窖藏红酒,是邮轮公司旗下最具有意大利浪漫主义色彩的概念酒吧。

红绿交错的菱格花砖一路向内延伸,像杂错野花开满曼谷潮湿黑暗的河边。空气里有一种燥热而贪婪的气味,兽类的气息。

白色尖牙,细细的爪,美丽且永不餍足。

名叫影子的黑猫在前面引路,脚步轻巧无声,似一匹黑亮绸缎,滑过女客光裸的小腿。尾巴毛茸茸拂过,痒得她们咯咯笑。

宴晚仔细牵住阿无衣袖,在黑猫的指引下缓慢穿行。她答应过花明,周末晚上要来看她表演。

人太多,摩肩接踵挤来挤去,一不小心便松脱。她匆忙回头去找,手指已被他卷入掌心握着。

怀旧之夜专场,只对头等舱位的客人开放。女郎们衣裙华美,柔软缱绻地延伸开。醇香的酒与这个迷人的夜晚正相衬,众人沉溺享受,阿无就有点点排斥。他不适应这种声色靡靡的地方,只是为宴晚而来。

黑暗降临,烦恼亦随之衍生。他不敢但总是一低头就看见她细腻后颈,红裙缠绕的脚踝。宴晚的手像一束冰凉姜花,带着少女香。他一点点轻抚而过,屈伸,绞缠,越来越收紧。两只手都微微出汗,仿佛有什么融化在里面,然而非常安心。

话筒短暂尖锐的鸣响过后,事物开始回归暗与静。有多久没想起蝴蝶了,如果不曾惊见花明的蜕变。

那种陆地上的昆虫,以丑陋的形态降生,在暗无天日的茧壳里封闭很久,拼了命用力,才把全身的血液挤压进翅膀,然后张开有细细绒毛、鳞片和花纹的,薄薄的翼。一双狡黠如豆的黑眼睛钻出裂隙转来转去,就长成了。

在岸上的时候,美丽只会带来危险和麻烦。在歌诗尼号上,花明告别了颠沛流离的少女时代。毛虫终于找到褪茧的栖息地,她飞快地长成一个妩媚动人的女子。

十八岁的阮花明,无疑是邮轮上最活泼动人的蝴蝶。仿佛一夜之间,她度过了灰暗的毛虫时期,裙下之臣突然多得前仆后继,从船头排到船尾还要再绕一轮。走到哪里都成为焦点,谁让她生得美,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同事们都晓得花明同宴晚关系非比寻常,即使后来不知为什么缘故疏远了,闲话还是很难传进宴晚耳朵里。于是她成了整艘船上,最后一个知道花明近况的人。

哪怕偶尔露出只言片语的风声,也是含糊不清的。阮花明能有什么问题呢,她唯一的问题就是太漂亮。

维罗纳的经理阿方索是意大利人,年纪跟庄潜差不多,甚至可能还更大一点,但看上去非常年轻。像浪漫小说里的那种男人,穿银灰西装,操流利英文,会品鉴红酒搭配生蚝。话很少,待人有礼貌,提出要求的时候会说“如果你愿意”或“你是否介意”……之类。最固执的地方是吃意面时,叉子务必缠绕三圈才送入口中。

花明早已不再用手抓食物吃,照旧记不住这些无所谓礼仪不礼仪的东西。他邀请她在另一间新开的餐厅吃饭,装潢打造成欧洲小镇风格,室内甚至硬生生挖出个“湖”。

邮轮上当然没有湖,只有虚假的电子屏造景。雪峰、草地和山谷里散落的木屋,天空蓝得使人目盲。在船上那么久,花明英文亦讲得很好,但两人之间很少对话,想不出有什么可问的。他不挑剔她用餐时的粗鲁举止,反而觉得大方自然。美人做什么都赏心悦目,番茄汁沾在嘴边,像口红涂出了界。

她不关心他家乡具体在哪里,可有兄弟姐妹或难得见面的妻子——那是一定的,对这件事,阿方索从未刻意隐瞒,甚至主动打开皮夹,让她看里面的家庭合影。花明毫无兴趣,却对电影里看到的黑手党感到浓烈好奇。阿方索便给她讲“死亡之吻”——Bacio della morte。

这是一种黑手党间的术语,也是传达死亡的特殊标志。一般是因为发现对方打算背叛自己,那么这个成员便会被死亡之吻所标记。他们会用亲吻对手嘴唇的方式来告之,你离死亡不远了。亲吻脸颊代表承认对方同等的地位,而落在手背上的吻,则意味着忠诚和服从。

Omerta缄默法则,令吻成为禁忌,封缄,谴责,臣服和死亡,充满优雅的暴力和血腥的浪漫。

阿方索的嘴唇落在她手背上,她便没有缩回。没想过什么爱与不爱,两者都不可能。蝴蝶那么美,却是天生色盲。世人为止沉迷的斑斓,都与蝴蝶无关。事情这样发生连花明都吃了一惊,但想想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当阿方索给她钱,她便欣然接过。空虚无名目的关系,总之与爱无关,有钱或其他,就撇清了。吃饭或约会,都坚持要带着猫一起。绿莹莹宝石眼睛,立成一线的瞳孔在黑暗里闪着光,如影随形。某些特殊时刻,她觉得自己的灵魂已脱离躯壳,附着在猫身上,冷冷地注视旁观。

不久后,花明提出要到维罗纳唱歌。

当时驻场的女歌手Serena也是意大利籍,跟酒吧签过长约,还有数年才到期。据说和阿方索之间,很有些捕风捉影的暧昧。

花明才不管。在这个荒谬的,不可以用常理理喻的世界,任何事情她都只考虑自己,她的感受,她的需要,她的意志能否得以实施。

女歌因此手心情欠佳,在舞台上出过几次尴尬事故。不算严重,但不能放任流言一再的发酵。阿方索焦头烂额好一阵,最后总算解除旧合约,让阮花明取而代之。

她想要证明,自己不是永远只能跟在小玫瑰身后,做个多事多扰的配角。眼风扫一扫,已有颠倒众生的端倪。偏爱来得如此轻易,她又是如此害怕寂寞,何乐而不为。

花明的短发从不留长,只勉强到耳垂下面一点。发质粗而硬,带着天然卷曲。经常睡一觉起来怎么都压不服帖,乌黑又倔强地翘起,如鸟翼飞展开。以前为了省钱,都是宴晚拿剪子帮她修剪。后来不大见面了,就自己剪。一绺一绺随意乱绞,后脑看不见的地方,更加乱来一气。她全不在乎,骨子里是个充满了惊人破坏欲的疯美人。

维罗纳周末怀旧之夜,是花明初次演出。她跟着阿方索入场亮相,几乎有他那么高。步子迈得又大,很快就走到他前面去。举动一派天真自然,没有露出漂亮女孩那种寻常可见的虚荣自得。场面陌生,但她并不试图去应付,只抱着游戏的心情而来。不搔首弄姿又真正漂亮,难能可贵的是,她对这种与生俱来的独特不以为然。

阿方索看到众人意外、艳羡、好奇甚至带几分嫉妒的目光,很替她高兴。那群摆poss摆到姿态僵硬的淑女,则对他的新欢十分讶异,纷纷侧目外加评头论足,说:“可惜是个没品位的美女,活像五十年代出道的三级片艳星。”

穿饰花马甲摆弄酒瓶的男人听了这场热闹口舌官司,只是暗中发笑,朝舞台边闲闲瞥一眼道:“美女披麻袋一样是美女,要品味来作甚?”

美即是天意。无分肤色,无分国籍,甚至不论性别。

呵,看来男人的眼光都不外如此。众淑媛们悻悻换过话题,以示矜贵。

花明还在候场,目光扫来扫去,仿佛在寻找什么,压根不理会旁人。晃着腿,五根手指间都夹了酒渍菠萝蜜,左一口右一口吃着。参差不齐的小鬈一圈圈贴在前额,中和了过分犀利的美艳,活泼又俏皮。

因为是华人和南洋混血,她的艳丽并不整洁精细,破绽里恰是诱惑藏身的地方。舞台妆非要自己亲手来画,不喜欢把脸擦得惨白,天生微深的肤色,透着光丽的淡杏子黄。

黑猫影子就盘踞在脚边,半眯着眼似睡非睡。她和猫都留在维罗纳,对阿方索来说,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她亦不愿深究。她知道自己永远永远,不会再回到海边阴暗潮湿的草棚里去;不会回到灯光惨白的后厨,日夜洗刷几百斤土豆;更不会穿着难看的制服,每天清理客房的床单浴巾,捏住鼻子刷马桶,倒空茶杯里的烟头,捡地毯上乱丢的避孕套。

台上台下,到底是不同的。

宴晚当然听过花明唱歌,在很多的深夜和清晨。调子随心所欲,哼来哼去仿佛没有尽头,偶尔夹杂些听不懂的马来语。好听还是好听,却没有一次比得过此刻带来的震撼。

当她真正开口唱,事物开始光亮与喧嚣。

“深宵独行盼遇路途上

像地上遗下废纸张

给风吹进这心窗

愿尽力忘掉却再想

……

蔓珠莎华

枯干发上

花不再香

旧日艳丽已尽放

……”

是老歌《蔓珠莎华》。没有什么比这遗世又舒缓的调子更适合今晚的氛围,一刹把时空拉回到九十年代的港岛。

花明的嗓音略带沙哑,低沉却通透,歌喉有种特别的韵味。副歌部分尤其出色,生命力蓬勃又舒展,一句“蔓珠莎华——”,气息从腹腔涌出喉嗓,真荡气回肠。如云雀般清亮欢快,转至低微,是流深的暗哑。

她粤语讲得不算很流畅,但唱起粤语老歌却听不出任何破绽,确然是下过苦功去练的,咬字发音标准得令宴晚惊讶。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阿无感觉到宴晚的手指紧了一下。

隔着人潮汹涌,脂正浓粉正香的那一个,就是阮花明了。全身散着幽幽的线光,声色浮华处,无人比她更耀目。

这年代,以净色式样为雅洁高贵,像新衣的新衣裳变成老土落伍的代名词,难免要遭人耻笑。放眼如云宾客,穿黑灰绸小礼服的女子占了多半。而花明有自己的固执,对所有饱和度低的色调,素净的中性的,从来缺乏兴趣。不管时下流行什么,打定主意要一生流连于七彩缤纷。最钟意明黄、燕青、暗紫、电光蓝之类原始花哨的料子,连绸缎包头都大花斑斓。但唯独,唯独不碰玫瑰红。

阿方索无限纵容她的糟糕品味,放任自流从未有过微词。昂贵品牌的衣饰随她挑拣,买下无数云霞灿烂的战袍,披挂招摇。

旁人不会晓得,当阮花明穿夸张洒蓬裙,戴一顶大檐如伞草帽往船栏边一站,勾起他多少青春回忆——那不勒斯的艳阳漫天。阿方索骨子里有意大利男人传统的浪漫,少年时便容易被这样打扮的女子吸引。

这段日子,是她这一生中最称心惬意的时光。过去已成为过去,未来还远远未曾明晰。只管心无旁骛地享受当下此刻,自在又舒适。有歌有舞有酒,什么都不去想,不用愁。

她根本也没打算过跟阿方索怎样,以何种名义厮混多久,不在考虑范围。反正不担名分,落得轻松。花明从乱世里学得的聪明,不用读多少书也会懂得这些道理。

但心底始终存有一丝阴影,叫小玫瑰。邮轮大得似一座城,毕竟也还是条船,想不碰面都难。如今过得这样任性这样好,既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

人多口杂的地方,背地里把阮花明传得不堪,都言她这样年轻便靠了意大利老头子,年纪足以当她爹。宴晚怎样想呢?是会同人争执理论,还是充耳不闻冷漠转身。

等了又等,她没来找过她。什么质问什么规劝,统统没有。

跟阿方索去餐厅订位置吃饭,甚至专门点庄潜的牌。庄潜公事公办,按规矩认真侍席,跟对待别的客人没两样,眼睛看也不看她。

东南亚长夏无冬那么热,雾都是发黄的。烦躁起来花明便忍不住发脾气。开了昂贵的年份红酒,喝一口说发酸,扬手全部倒入海。很久没有再自己酿酒,无端想念曼陀罗花酒的滋味,好渴。她的渴无法解决,喜怒无常得很。她的哀伤阿方索亦不懂得,谁都不懂,连她自己都不懂,以为是别的什么。

阿方索只咪咪嘴笑,看着她。年轻任性的女伴,时时带来刺激和惊喜,还有什么可抱怨呢。

这点不肯讨好,令她的予取予求更加无往不利。即使静静坐在那里,她整个人是不停流动的,流向繁华喧嚣的所有。天生尤物,有一种无论被爱与不被爱,都能活得风生水起的能力。

看到花明的瞬间,宴晚理解了何为“美即是攻击性”,也有一点懂得阿方索何以沉迷至此。她当然不看好这种关系,但自觉没有立场多嘴。

一支唱完又换一支。《渴睡的礁瑚》、《何日君再来》……调子出其不意转高降低,有些扭捏,却也非常狐惑。表情迷蒙似醉,但那不是真实的她,如一朵雕刻的花。

花明的嗓子到底不是甜得发腻那一款,质感沙哑低徊,唱男人的歌反而更有韵味,《春光乍泄》、《旧欢如梦》都信手拈来。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光点。不断有男女相拥滑下舞池,有没有酒都醉人。

连唱五首,她觉得燠热,脸颊和鼻尖微微泛起一点油光,更显得脂润粉滑。奈何生得高挑漂亮,人又年轻,很经得住俗艳的妆容。

过分斑斓丰富的色彩,使她看上去犹如热带雨林里一头雌兽,气质里欧典莫名的脏乱。美丽的,凶悍的,有毒的。自然界里那些鲜艳的植物和动物,长得缤纷绚丽只是天然保护色,为了吓退天敌,并不是为了让谁赏心悦目。

数不清的热热亮亮的眼睛,在黑暗里贪婪流转。中场休息的间隙,宴晚终于有机会走近同她讲两句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说,无非是表示祝贺。太嘈杂,要对住耳朵很大声才能让对方听见。好在四周的喧腾让气氛没那么尴尬,花明借酒遮脸,拉着她的手不肯放,命令道:“要听我唱完,不许提前溜走。”

阿无在角落站着,并没有跟过去。他对花明那张艳异逼人的混血面孔无感,总觉得她身上有股奇怪的香味,闻多了会令人晕眩。后来知道那是曼陀罗花蒸馏出的油脂,擦在耳背,一点点就能散发异香,教人销魂。

一束雪亮的追光灯晃过,照得宴晚身上洗旧的白衫微微发蓝,长发有阴艳的光泽流转。在乱花迷人眼的花明旁边,像张过时的明信片。可是裴怀光一眼认出她,那个在观望台上浇花还淋了他一身的女孩子,小玫瑰林宴晚。

原来她和台上的歌手认识,看样子还很熟。他离得远,听不清她们说什么。只见附耳拉扯间,唱歌的女孩出其不意在她颊边用力亲一口。当着泱泱众人,她脸上的讶异与惊怯,如云映月。

泛黄明信片般的女孩,无论神情、衣着还是举止,都有种时空倒退的凝固感。一直往回走,旧上加旧,退入到幽暗不知名的角落,再坠入梦中。是褪色的玫瑰,却更接近香气与泥土。

聚光灯再亮时,她的身影便消失不见。想是已藏进人潮,只留女伴在台上独揽风光。

红尘男女靡聚,摩肩接踵的温度太热,花明脸红红像喝醉,也可能真的醉了。索性端起一杯酒,跳上放音箱的台子边喝边唱。舞步旷野热烈,令红酒泼而出,洒向裸露的小腿和脚趾,还在殷殷流,像血。

“花落水流春去无踪

只剩下遍地醉人东风

桃花时节露滴梧桐

那正是神鬼话长情浓

青春一去永不重逢

海角天涯无影无踪

燕飞蝶舞各分西东

……”

啊白光的《魂萦旧梦》。

裴怀光怔了怔。犹记得小时候,母亲最爱的明星是白光。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艺人,既拍电影也唱歌,尤其擅演风骚妖媚的坏女人,歌曲更是红极一时。

周繁如宠她,好几十年前的原版唱片也找了来。母亲爱不释手,日也放夜也放,其中就有这首《魂萦旧梦》。年代太久远,音质并不清楚,甚至还有白噪音,懒洋洋的歌喉性感缠绵。多少年不曾入耳了,没想到今夜又重温。

什么柔情蜜爱,神鬼话长情浓。生前种种谁知真或假?若有情浓,何以令他们母子沦落至此。人都死了,问也不知该问谁去,永不重逢无影无踪就最好。

白光息影便隐居马来西亚,后来死于癌症——和他母亲患的是同一种。

末了都是一样的,男人女人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以为不一样,不过因为年轻。

他庆幸他还没有很老便懂得:擅长遗忘的人,会比较容易活下去。

就像Jill,已在场内寻获新的目标,同那样貌平平但一连开了十几瓶昂贵香槟的男子打得火热。Jill很开心,分道扬镳前还伸手拍拍他的脸,祝他今晚亦有好运气。

“小心你的心。”她说。

她的意思是,要仔细收存好你的心,勿要让最小的贪婪长成最大,反过来蚕食自己。 2Px17mjvKZls49PWppLPNjUXk0Biyi2FT9TQzqbYB5W9zeedCXCHFy3jfT19zw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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