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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望海潮

“它是我的影子,也没有家。”花明轻柔地抚摸猫咪,“你有那么多的一时兴起,我不一样。既然把它带上来,就不会抛弃它。”

和宴晚疏远已成定局,她寂寞得想要拥抱任何温暖的身体,猫咪无疑成了最安全的选择。影子是只雌猫,长得漂亮,十分高冷倨傲,唯独对花明温顺。

阿无尴尬地站在一旁,试着理解她们之间诡异的气氛。他隐约模糊地有关于忠诚与背叛的概念,但很薄弱。抛弃这种词,从花明口中说出来,明显有弦外之音。他清楚意识到,两个女孩的隔阂跟自己有关。一个外来的闯入者,打破了她们之间原有的亲密。

他失落的东西里,是否也包括这样一种感情?总之,爱与憎。看着宴晚平静的侧脸,电光石火间,有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花明从不屑于掩饰敌意,大胆且随心所欲,向来是她犀利的武器。宴晚听懂了,却不知该如何回应。半晌,说:“何鸿一直等着抓你小辫子,要是被他发现这只猫——”

“他算个屁!”花明抬起头,挑衅地盯着阿无的脸。

“那行吧。”宴晚叹口气,“你好自为之,凡事多添小心。”

邮轮的生活方式,花明早已熟知根底,用不着反复规劝。各人有各人的选择,说多了徒惹厌烦。

空气里紧绷的弦无声断开,这成了一场失去对手的对决。无的放矢的愤怒,就像打在棉花里。

掌上莲花眼中刺,彼此间重新生出无边的力——吸引与推拒,挑剔与宽和,挑剔与容让。

宴晚的目光始终柔和,令花明觉得委屈。原本她是特地在这里等着,并专程来道歉的。但没必要了,她身边总是跟着那个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的男人。隔着他,就是隔着另一双耳朵,另一颗跳动的心,无数声音和捉摸不定的风还有云,使她已不能再靠近。

一朵厚重的积云飘走,露出遮挡的阳光,正好照在她面庞,为轮廓镀上一层金边。浓长的睫毛都似沾染金粉,青春的朝气如针如芒。

猫安静地躺在她怀里,不动也不叫,只是不安地抖动耳朵。尔后它跳出来,飞快地跑走。爪子锋利,一蹬腿就在花明小臂上挠出两道细红痕。

她眼中的晶光逐渐消散,看着猫消失的方向,对宴晚说,“下个周末,晚上在维罗纳有怀旧之夜的专场,记得来看我表演。”

说完转身走了,地上的影子拖很长。

若那时有谁经过,便会见到花明嘴角诡异悲哀的微笑。烈日晴空下,一种预感如当头棒喝击落。她想,这是一次告别。

宴晚目光安静地看着地面,鼻尖被晒得开始发红。

“晚晚。”阿无来不及去考虑更多,竟鼓起勇气去握一握她的手指,“回去吧。”

她感觉到男子唐突的气息,从沉思里惊醒,不好意思地闪躲开。

“你别介意。花明她——”宴晚顿了顿,“也是个苦命人。”

“嗯,你对所有人都很好。”他答得全不相干。

宴晚把她们在巴生港的相识告诉阿无,特意隐去花明流落中国城,只能靠偷窃谋生的细节。

“你知道什么是孤儿吧?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不在了,没地方可去。”

她说的每个字他都听得认真,点头表示理解。又道:“我知道人都有父母至亲,但想不起来。也……根本不愿努力去回想。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不是很想知道。”

阿无寥落地笑,神情中有些许自嘲。

潜意识里的逃避,是大脑在进行自我保护。他的思维有一点混乱,道德,亲情,价值,这一类东西跟记忆交汇的地方,大抵是造成危险和困惑的根源,使他不敢轻易触碰。

“人不需要去寻什么根。”这是林方宜带她上船那天说过的话。

那年宴晚才只有十岁,刚刚抹去前尘,随养母改姓林。漂泊的大船,收留这些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得不远离尘世的边缘人,为他们遮风避雨一视同仁。

她望向海平线,深深浅浅的蓝映入眼底,“每个早晨的太阳都不一样,人的内在,每分每秒都不停地生根、流动着。有遭遇,有面对,才有成长。就算找不到坚实的依靠,也要在虚空中攀援着上升或前行。世界那么大,总有安心之处可以建造家园。”

难怪宴晚总说,她的家在海上。没有任何自欺自怜的成分,完全是发自内心的。阿无站在那里,她在看海,而他在看她。眉心似乎有一道东西,慢慢沉下去,窜入心脏。

他喜欢听她唤“阿无”,两个字被她念得很温柔,像从唇间飞出的蝴蝶,轻灵地翕动着翅膀。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仿佛也不是那么重要。

就这样,凭着失去记忆以后重新滋生的记忆,没有理由地爱上了她。

雨季末期,天气懒惰却沉闷。

歌诗尼号再次调整航线,比原行程更长,全走完是二十天。第九天上,又到了关丹,泊在珍拉丁湾。

阿无被收留在船上。他对如何找回失去的记忆仍毫无头绪,却不再为此忧心惙惙,颇有些顺天知命的达观。有小玫瑰的地方,就是心之所在。对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这感情无疑是他最重要也最珍视的东西。却唯独,不可以让她知晓。

他从来没主动表示过,除了感激。如何去爱呢?宴晚在茫茫大海上,把她的家分享给他,他却不知道能拿什么来回报。

玄妙的缘分和离奇的际遇,取代了往事在阿无心里的重要性。他不愿意像其他失忆的人那样,反复纠缠自己,宁可穷尽一生去寻求那个或许并不如意的答案。

虽然这听起来太过凉薄,甚至荒诞。在无边无垠的大海上扎根,一点一滴构建新的未来,将是多么艰难的过程。真的可以吗?但人们必须在拥有之前,先学会相信。去相信那些遥远又渺茫的事,它是世界尽头的绮丽仙境,微弱然而不灭的火种。

上船不到一周,阿无身上的伤势基本恢复,就主动要求从宴晚的舱房搬出去。男女有别,同居一室毕竟不方便。

其实他很怀念那段短暂的日子,栖身之地只有用布帘隔开的一小角。宴晚让他有时睡床,有时睡沙发,根据航行时船身不同的摇晃角度来调换。她自己总是和衣而卧,很快就睡着了,呼吸比羽毛还轻。他开始还以为,久居海上的人根本不会晕船。直到有天晚上,宴晚突然从沙发摔落,很久都没爬起来,蜷在角落发出痛苦的低吟。

如果风浪颠簸太大,经验丰富的水手也一样会有晕船反应。常年在后厨忙碌,饮食作息都无法规律,让她年纪轻轻就有顽固胃疾。眩晕导致的恶心呕吐加重了疼痛,发作起来只能靠吃药扛过去,没有更好的办法。

阿无手忙脚乱地从抽屉里翻出胃药,用清水喂她服下。舷窗外漆黑如盲,船体默默承受着海浪剧烈的拍打,一切都在摇晃。女孩眉头深锁,紧闭着眼,淡玫瑰色的唇瓣咬出清晰牙印。揉皱的领口散开,露出小片皎洁的肌肤。

她不知道,这一刻他多么想从身后抱住她,分担她的疼痛。轻柔地,静默地,密而沉实的拥抱,如同月光洒向森林,白浪围绕岛屿。

可渐渐的,迟来的汹涌让他感到陌生和错愕,又那么自然而然,无可抗拒。跟隐秘的难堪搏斗了好久,最终只是伸出手抚摸她的眉间,探一探温度。苍白微凉的额,冷汗层层渗出,还好不发烧。

宴晚有点恍惚,以前花明也常这样做。他们似乎都很喜欢她的额头,洁白饱满,有永不气馁的骄傲。

舱房很小,她终于察觉到他呼吸的变化,但无法领悟更深的原因。宴晚对男人的了解很泛泛,单纯的经历让她意识不到,这种居处对他其实成了一种为难的折磨,还以为是风浪带来的不安和惊惧。于是打起精神来安慰,“……你是害怕吗?不要担心,这艘船很安全。歌诗尼号的航龄已经13年了,没出过事故。”

他局促地坐下,无声点头。

宴晚缓了缓,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小塔形状的东西,放在他耳朵边,“你听。”

那是枚拳头大小的玫瑰千手螺,骨螺科的贝壳里,能长到这么大的实属罕见。屋内光线昏暗,仍然能看出它的独特和美丽。褐色螺旋状斑纹晶莹剔透,长着一簇簇粉色珊瑚状的蕨叶状分叉,似细小绽放的玫瑰,又像千手观音。经过浸泡和清理,螺体上附着的杂质和海藻已经被剔除了,棱纹楚楚,摸上去却有温润的质感。

“海螺里藏着它们对海的记忆,每一颗都有故事。”她神秘地微笑。

阿无试着像她说的那样,把螺口紧贴耳畔,闭上眼睛。宛如深邃的琴弦开始拨动,他眼前晃过一道白光。跟着那道光走下去,沿着狭长的旋梯拾级而下,探入另一个幽微莫测的世界。

奇异的声音争相涌来,带着悦耳的回音。似柔嫩的花瓣层层打开,似微风拂过林梢,也似清露从草尖滑落。有欢笑,有啼哭,比云朵更细腻的音符如此美妙,水滴石穿的绵亘,清渺而迷人。

他仿佛被海螺内五光十色的声涛击中,无法抗拒地被牵进蔚蓝深处,不再对海感到惊恐。

宴晚凑上前调整螺口的角度,拿远一点,近一点,感觉完全不同。千手螺在小玫瑰手里,变成女巫的水晶球,蕴藏着无数秘密。

跟大海同频的浩瀚震荡,让躁动不安的心恢复平静。

两人并肩坐在沙发上,两只手都一起握着那只螺,像无邪的孩子一样。不知过了多久,宴晚没那么疼了,开始觉得困倦。头渐渐搭在他肩膀,又撑不住地往下滑。怕冷似的,微微瑟缩着。

“抱着你睡一会,好吗?”他低头问。

没有回应,宴晚已经睡熟了。阿无垂下眼帘,有点紧张地听着她的心跳声,用手掌托住她的脸轻放在怀里。

天花板是暗沉而柔和的颜色,他很轻很轻地抱着她,慢慢睡着。梦里有潮汐往复,繁花落尽。

闹钟还没响,宴晚提前醒来,发现自己整夜都枕着他的手。干燥温暖的掌心摊开,骨节脉络分明。能闻到令人安心的味道,像阳光下茂盛的田野。

他也醒了,睁开眼便和她的目光相接,两人都红了脸。

一阵沉默过后,宴晚腼腆地转过身去梳拢头发,低道:“我要去工作了。”

阿无想都没想就反对,“那怎么行,你胃疼还没好。”

她无奈地笑,“我啊……不能随便请假的。”

无论名声大小,风光背后的艰辛少不了。海乘说到底是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不能像游客那样在船上散漫地消磨光阴。

谋生是摆在眼前的现实,他要想留下,也必须自食其力。

庄潜打量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个子很高,面貌清秀斯文。看上去是副少爷身架子,一双手细腻得不同寻常。能让他干点什么好,让他很犯愁。就像当初对花明那样,阿无也被问过一模一样的问题。

他的回答令人更加无言以对,那就是没有答案。

对失忆的人而言,哪里都是异乡异国,任何人都陌生。如果硬要在下一个码头把他赶走,无非是再次流浪街头,还不如留在兰卡威教堂。

庄潜不愿再冒一次无谓的风险,可宴晚对他的态度,分明与旁人不同。只是因为救命之恩的缘故吗?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清楚。见惯人情世故的庄潜,更不这么认为。

但不管怎么说,他总归是宴晚的恩人,没道理撒手不管。万一他哪天真的想起来什么,未必愿意留在此地稀里糊涂地过下去。

帮人帮到底,庄潜好歹设法替阿无谋了个差事,当然还是只能先在后厨帮工,从最低一等的杂活做起。有阮花明的先例,倒也不太费劲。

跟花明不同的是,阿无适应得特别艰难,干什么都干不好。后厨不像渔村,是个纪律严明分工合作的地方。一个人手脚不利索,就得连累其他人。规定的时间内不出活儿,整个团队要跟着受罚,无形中增加了同事的工作量。

一天两天还好说,连续几个礼拜不见起色,其他人的不满与日俱增,难免看他不顺眼,动辄排挤挖苦。长一张漂亮的小白脸有什么用?绣花枕头全成了拖累。

这也在庄潜意料之中,他冷眼旁观,并不给予分外的关照。一个男人要是连靠双手养活自己都做不到,根本不值得宴晚维护。

后厨的杂活又脏又累,常要干到半夜才能休息。每晚收了工,他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把自己重重抛在床上,疲惫得连呼吸都提不起劲。狭窄憋闷舱房,在转角最糟的位置,白天也很难有光照进。

他开始不停地重复那个梦境,细节越来越清晰。红帆狮首的古船在海上颠荡着,一起一伏,像沉睡的怪兽。桅杆上熊熊烈焰直冲云天,烧红了整片海。可他太疲倦,再可怕的噩梦也无法让他惊醒。

迟到是不允许的,天还没亮透,又不得不爬起来洗漱。浑身虚弱无比,仿佛整颗心都被那艘大船带走,沉入深海谷底。

午后只有一个半小时左右休息,运气好的话会见到宴晚。后厨员工用餐,差不多到下午两点以后,必须跟游客们错开。晚饭就更没准点,赶上有酒会之类的活动,整晚都不得闲。

午餐是他们难得的自由活动时间。阿无要做完厨余清洁的收尾才能去食堂,通常只剩残羹冷炙。碗里黏糊糊的南瓜和鱼汤,有股涮锅水味儿,只有硬邦邦的面包能凑合几口。

宴晚总是跟庄潜他们坐一桌,阮花明倒是很少出现,不知去了哪里。大厨们的伙食标准比杂工好太多,品类也更丰富。她要保持味蕾敏感,饮食少而清淡,有调料汤汁的东西根本不碰。偶尔朝这边偷瞄一眼,发现阿无坐在固定角落,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除了面包和清水,几乎不吃别的。

她把没碰过的食物每样拣一些出来,重新装盘给他送过去,不在乎沿途探究的眼色。

“刚开始是这样的。吃不下就不要勉强,吃这个吧。”

工作时间,宴晚把一头长发尽数盘起,露出干净清爽面孔,低头向他一笑,仿若烈日生光。

“不用了,南瓜汤挺好的。”她执意分享自己的食物,他不肯去碰,更不敢让她看出歉疚。

宴晚劝不动,索性主动掰开他的手把筷子塞进去,“人的饮食习惯,差不多在八岁之前就养成了,要改变是很难的。”

八岁之前,多遥不可及。什么样的生活环境,才能养成这种敏感挑剔的味觉?不记得的那些事,在身体内外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口味习惯、对颜色的喜好,脱下的鞋子摆在床左边还是右边……凡此种种,时不时地冒出来。他必须忍耐,学着跟另一个陌生的自己共存。

后来宴晚就带他去网球场旁边的空地吃饭。很多人盯着看,阿无眼睛垂地,被她牵着袖口匀速向前走,对着朝食堂涌来的人流,逆流而行。

庄潜扭头面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午休时间他们都会出现在球场,逐渐形成默契,是一天里难得的放松。

谁知那天会迎面遇上何鸿。 fG/hF1P5JgbgBSpTAJX3cmLloHyP4LjW6Sf2Uw0SjfmA75coRdWDq3PT5+zxvN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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