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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海之角

第二次登上回音岛,是个晴朗好天气。

临出发前,盛烨换了件干净的海蓝格子衬衫,仔细刮过胡子,把自己打理得清爽整洁。

岛上风还是很大,光线剧烈如芒,令人头晕目眩。他轻车熟路地在礁石间跳跃,朝那座沉默的灯塔靠近。

比游子归家的心情还急切。用最快的速度攀爬,汗水很快打湿了衣裳,粗糙的石块擦伤了手臂,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很快就能见到她了,他们将相逢在幽暗的灯塔里,跻身狭窄的厨房,在温暖的火光前分吃一锅热腾腾的红薯粥。他会把苹果雕成玫瑰的形状,听她说,好香。

门没锁,轻轻一推就开了。从明亮日光下,陡然进入逼仄幽暗的高塔内,眼前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最先感受到的,还是无处不在的潮湿和阴冷。逐渐适应之后,他穿过狭窄的房间,走向那扇小窗。从高处俯瞰,没有飞鸟的影踪,海浪蓝得惊心动魄,如一个久违的幻觉。

这层塔室明显空置许久无人居住。桌面收拾得空空如也,落了层薄灰。空气里浮动着若有若无的霉味,洗脸架上的毛巾和弧形床上的枕头被褥都不见了,也没有书和衣服。

不留任何私人物品,找不出丝毫小玫瑰存在过的痕迹。

从登岛的那刻,他就有隐约预感,她早已离开。

听东舟镇上的人说,再过十来天,等塔内需要人工操作的重型设备彻底移除完毕,这座使用了近百年的灯塔便正式废弃,以后可能会开放成旅游景点。

盛烨坐在硬砖水泥砌成的圆弧床上,双手用力握紧,关节发出咯咯声,掌心捏住满把黏湿冰冷的汗水。

他赢了。用她所教的一切,赢得毫无悬念。

“明月切”重出江湖,再度奏响失传已久的绝唱。

形制独特的坤刀,整套价值逾百万,曾属于蜚声业内的玫瑰女厨林宴晚。至今还有许多人记得这个名字,津津乐道于她在国际赛事上的屠龙壮举。一同钻入耳内的,还有那些捕风捉影的香艳逸闻,依稀跟星洲的董事周以棠有关。

盛烨震惊而无措,谁问他什么,都只会摇头说不知道。

谈判意想不到地顺利。周以棠的态度,在比赛结束后发生一百八十度逆转。竟突兀地表示,愿意答应老盛提出的任何要求,包括完整保留盛源记。唯一的条件是,告诉他“明月切”真正的主人身在何方。

盛烨开始有点明白,就算他把“琨玉煠紫”做得稀巴烂,也会是唯一的赢家。

他很愤怒,却弄不清为何愤怒。心中有无数疑惑,却不知该如何获得答案。一言不发,站起来甩门而去。

如果她想被人找到,就不会再三要求他守口如瓶。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盛烨必须为她遵守。

周以棠锲而不舍地追问,简直可算低声下气,给出的优待不断加码。老盛越想越不对劲,指着那套刀,忧心忡忡跟儿子说,“你要是拿了人家什么要紧的东西,赶紧给还回去,别再惹事。”

他低着头闷声反驳:“那不是周以棠的东西。他再来你别开门就行了,不用搭理。”

其实盛烨也懊恼。他知道明月切珍贵,但真的不晓得那么贵,否则无论如何不会收下。竟然就这么不客气地拿走了——还记得她说,你要是赢不了,就把刀扔海里。如今回想,简直想骂自己一万句蠢材。

老盛一巴掌呼上他后脑勺,“那到底是谁的东西,听说值钱得很,你从哪儿弄来的?总不能是天上掉的,地上捡的,神仙托梦送你的?”

“对,就是神仙送的。”

道别那天,他忍不住问,“既然你不想要回报,又为什么要帮我呢?就因为我想赢?”

宴晚这样答:“他们想赢,是为了征服,为了证明自己无所不能永远正确。但我始终觉得,他们想要证明的那种东西并不存在。你想赢,是为了家人,为了自由的意志不被剥夺。这是我愿意把‘明月切’交给你唯一的理由,请善待它。”

周以棠日日登门,带来的礼物补品堆得快比桌子还高。老盛腿脚不便,躲都没处躲,愁得饭也吃不下。

盛烨不胜其烦,只同意按事先约定的,盛源记保留原有招牌,自主经营不得干涉,其余一概免谈。

合同很快签完了。白纸黑字画押盖章,一场闹剧尘埃落定。

胜利的喜悦荡然无存,被深深的失落和惆怅代替。

待父亲的腿伤养得差不多,他在一个月色清凉的夜晚背上行囊,悄然离开家乡。

像志怪小说里的傻书生,进京赶考放了榜,一心惦记着要去寻途中搭救过他的陌路红颜。好不容易重返故地,迎头却见幻术湮灭。野岭深处华美的宅院,不过是断瓦颓垣,满园春色变作荒烟蔓草,依稀还能听见里面回荡着昔日的歌舞欢笑声。

玫瑰如海市蜃楼般消失,仿佛从未出现。

“盛名都是过眼云烟。想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只需在山顶小坐片刻。你要实在想去,就去看看无妨。”

原来赢了那些人的感觉,也不过如此。她什么都知道,总是提前猜中结局。

墙壁的裂缝里,缓缓爬出一只细长腿的蜘蛛。他想他认得它,是陪小玫瑰写日记的那只吧。

日记——

盛烨打个激灵。

一种难以解释的,强烈的直觉,蓦地涌上心头。

说不清为什么,他认定宴晚不会带走那本属于灯塔的日记。

角角落落翻找无数遍,连灶台底下的灰都扒开过,还是一无所获。他累得筋疲力尽,喘着气瘫坐在地。深塔太静,细微的响动也很清晰。他的手掌忽然撑到一块松动的地砖,边缘凹凸翘起,不太平整。

——就是这里了。

吹掉浮尘,打开水果刀沿缝隙插入,小心翼翼抽掉那块砖。厚实的砖块底下,果然露出他要找的东西。方方正正的黑壳记事本,只用一张油纸随便包起,潦草地塞进去。

天空由湛蓝到灰蓝,镀上一点暗红的光泽,再逐渐变灰。

那天黄昏降临得尤其迅疾。入了夜,塔里更冷清。生活用电已被切断,也没有能燃烧的东西照明。盛烨去外面捡了点枯枝做柴,在铜盆里生起火堆。树枝半干半湿,一点着就冒出滚滚浓烟,呛得他赶紧推开窗。大风凶悍地倒灌进来,也吹不散阴冷的墓穴气息。

他钻进睡袋,重新翻开日记,用手电的光照着,从头开始阅读。蓄水池剩余的淡水还够用,这几天他就一直把自己关在灯塔,靠背囊里带的食物生存。

光阴在此停顿,失去意义。依稀来过一场风暴,持续数日,令海面船只变得稀少,雨下了很久没停。

他几乎是不眠不休地读那本日记,着了魔一般,在林宴晚的往事里越走越远。

那些句子由漫长的不为人知的泪水凝固而成,有时宁静有时喧嚣,残酷又温柔,动荡又缱绻,比海洋更辽阔深远。

只要打开它,无需辨认亦来不及思考,记忆的潮水就会推着他一直往前漂流,根本不容抗拒,不得不随着汹涌的潮水载沉载浮。

有些东西是注定无法被岁月带走的,它们会留在过去的某个时间里,风化成礁石,还保留了最初的轮廓——这是她用以忘却和记忆的姿势。

他在字里行间触到她遗留的温度,声音和气息。仿佛看见她就站在斗室中间的一小片月光里,羽毛般轻盈,雨丝般透明。最终形成一面清亮的镜子,映照出海洋、天空和陆地,并尘世的万种盛放凋零。

小玫瑰的记忆过于剧烈,真实与虚幻难以分辨,带来一场漫长的海啸,把他当头拍晕。

原来被称作“阿无”的年轻人,玫瑰花心心念念的狐狸,就是周以棠。

他很难把那个狡猾犀利的南洋富商,跟日记里所描述的男人联系起来。波谲云诡,生死缠绵,究竟是真实发生的么?

更是完全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经历这些事情。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又该怀着怎样的心情继续活下去。她是多么心灰意冷,才自己把关进灯塔不问世事,每日点灯熄灯,悉心浇灌一株海棠。他惭愧于自己肩膀的菲薄,原来无法承受,更乏力于负担这么丰盛浓烈的秘密,或者说,幻觉。

人易老,事多妨,梦难长。

活着就是要被时间生生消磨的。她执意把灵魂变成一座孤岛,隐没所有前往的路径,兀自苍翠繁茂。以大海隔绝了尘世,也不需要任何人来记得。

生命的得失如此令人疲累。世上的事,总是懂得少一点才会比较容易快乐。他突然觉得伤心,在梦里放肆哭了一场,酣畅淋漓。

这时有白花花的闪电劈开暗色天幕,暴雨从窗口溅入,冰凉地滴在额间。

骤然惊醒过来,手电的光已微弱至即将熄灭。而不远处,靠墙站着一个模糊的人影。见他醒了,也不跟他说话,只静定望住他。风吹起空荡白衬衫,指间似乎有幽绿的微芒闪烁。就那么维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不知等了多久,如一尊石像守着烟花散尽的海。

盛烨抬手摸了摸面孔,湿湿凉凉,分不清是雨水还是睡梦中流下的眼泪。

难道眼花?这种鬼天气,怎会有船带人上岛。他抓起只剩一点微光的手电朝对面照去,黯蓝的阴影里,确实站着一个男人,脸孔有点熟悉。

周以棠缓缓开了口,“她在哪儿?”

嗓音低沉沙哑,仿佛来自胸腔裂缝里的叹息,荡出难以名状的回音。

不等他靠近,盛烨扬起手,把那本日记朝窗外用力掷出,扔进了漆黑的夜海。

……

惊蛰,雷声隐隐震动大地,雨水汩汩冲过山林和岩石。意味着蛰伏的动物,要从深埋的泥土中苏醒。

海棠湾南面的滕海渔村,却不见有雨落下。背山面海的小岛,一年里绝大多数日子都是晴天。

滕海的原住民不多,至今还以打渔为生。村子不大,十五分钟就能逛完。距离最近的现代化城镇,也有三十多公里。一眼望不到头的银色海滩,坡度非常平缓,海水退潮快,涨潮慢。游出百米远,水深也不会没过头顶。

渔村码头少有外人踏足,有一座早已废弃的灯塔,落日如坠入世界尽头般绝美。在风浪小天气好的时候,每天清晨或傍晚,会有海鲜集市,能买到当天刚打上来的海鱼。新鲜瓜果蔬菜就盛在竹筐里兜售,大狗懒洋洋趴在路边。

附近有两片海湾,东面皇后湾显然更受欢迎。每隔十几步就有一家冲浪俱乐部,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冲浪爱好者,游客也比前几年多。这些水上运动玩家,出海、潜水样样拿手,被村民戏称为“浪人”。

白天日光暴晒无比,傍晚四点过后,炎热褪去,气氛才会热闹起来。人们在沙滩上燃起篝火,喝酒唱歌,醉生梦死地打发光阴。音乐鼓点声依稀飘来,晴朗的夜晚,能望见对面的烟火升腾,带灯的风筝浮在天上,好似长串流星。

相比之下,滕海村就显得无人问津。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老人和孩子。日常生活就是打渔、晒网、喝茶、晒太阳,吹着海风发呆。

平静的海滩卷不起大浪,海面上除了渔船,基本是见不到人的,冲浪客都集中在皇后湾。

山海照寂,高大灌木丛投下阴影,不知名的红色花朵开得漫山遍野,似大团烈火随风摆荡,燎原般朝山丘下烧去,冶艳而深静。

海边有栋白色房子,分上下两层,原是一家民宿客栈。生意太冷清,渐渐把房间都用来放冲浪滑板和潜水器具,皮艇和阳伞之类的杂物都堆在里面,租金也便宜。

大约半年前,庄潜因病故去,彼时宴晚还在东海守灯塔。因找不到能暂替的塔工,只能按规定寸步不离,连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

他人生的最后几年,就在滕海村开了这家客栈。

负责清扫房子的夏伯年事已高,左腿微瘸,走路不大灵便。庄潜怜贫恤老,就收留了他,反正也没什么重活儿,平时还能有个人说说话,下几盘棋。夏伯的孙女夏晴天刚满二十二岁,已经拿到AIDA国际自由潜资格,每年寒暑假都回岛上打工挣生活费,大学毕了业也不想留在城市,在皇后湾做冲浪教练。

她是土生土长的海南人,很小的时候,父母出海打渔时发生意外,双双遇难,由爷爷拉扯大。庄潜去世后,晴天就把夏伯也接去皇后湾方便照顾。

宴晚找到这里她并不惊讶,说庄伯伯生前交待过,你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把代为保管的钥匙物归原主,马上激动地问:“盛烨哥哥呢,他什么时候回来?”

路远马亡,人的来路与归途,冥冥中自有定数。宴晚就明白了,何以盛烨能千里迢迢找去回音岛。

滕海村又称后海,和著名的蜈支洲岛登岛点相邻,南接永兴,老盛父子的第七家盛源记就开在皇后湾,是那边年头最长生意最好的老字号之一。也不光做游客生意,主要客源还是长居于此的村民。小岛上鸡犬相闻那么近,差不多人人都认识。海滩边晃一圈,看到谁在吃饭,过去一坐就开吃,下次再轮流请回来。

宴晚把房子重新整理一下,就住在庄潜生前的房间。也不打算再开什么客栈,遂在一楼弄了个小吧台,卖点鲜榨果汁和刨冰、冰激凌之类的冷饮。淡季的时候,一星期都见不到一个客人。

晴天常来照顾生意,动不动把学员带来买椰子汁喝,顺便取换滑板用具。年轻的男女成群结队,皮肤晒成深古铜色,抱着滑板在沙滩上追逐打闹,脸上都有慵懒满足的神情。

海棠湾的审美与别处不同,反倒是晴天这样怎么都晒不黑的人比较困扰。肤色越深,代表冲浪的时间越长,资历越深。其实她是天生蜂蜜色的皮肤,在外面总被挑剔不够白。

这也是她不喜欢城市的原因。到处充斥着信奉形式的虚荣,越是疲于奔命越难得到满足。晴天自幼生长在海边,还不会走路就会游泳,最爱冲浪潜水,决定以此为职业,念完书便回来定居。在海天之间长大的女孩子,天性活泼开朗,两处海湾朋友遍地,总能找到好玩又有趣的事情。

宴晚觉得她很美,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总穿运动背心和短裤,搭一双长到小腿的白色滑板袜,笑容明亮牙齿雪白,散发着植物般辛辣蓬勃的生命力。听到她响亮的笑声,有时候会想起花明。

这些年轻人厌倦了大都会的喧嚣,追求闲云野鹤般自在,很多人来了就不想离开。

他们中有人以前是演员,现在卖手工咖啡和卷烟;有走过很多地方的流浪歌手,边在酒吧唱歌边学冲浪;有开汉堡店的专业摄影师,平时给游客拍拍照片;有从大理骑机车一路流浪过来的脏辫儿画家,也有生意失败在这里反而重振旗鼓的纹身师。白天冲浪玩滑板,晚上有酒有音乐,过着一种很嬉皮士的生活。

渔村的日子特别朴素,花不了多少钱。租一间能看到海的房子,才不到一千块。想穿什么都可以,踩一双凉拖到处走,没有人会指指点点好或者不好。买一瓶水或一瓶酒,我喝完之后递给你,再递给他,再递给她,都愿意互相分享。

赶上天气不好不能下海,就走远一点,去森林边上的集装箱聚会Party、去对面码头上的岩石烧烤野餐。

天之涯海之角,永远是不知疲倦的夏天。 HaxGJswEybekZi58Ps8nTjGHq+CWNUT4l80VaYlTB4mrl95FtXbI9rVTYWFVlB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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