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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与棠

要烧好一道正宗的“琨玉煠紫”,食材得选取5斤以上的野生大乌青,在到达码头时活摘鱼肝。鱼肝必须活取,死鱼的肝味道会发苦。

回音岛什么都缺,鱼虾还是相对易得的食材。海务抢修天线的时候,随船送来不少补给,全冻在冷柜里。不强求活杀的新鲜度,正好练手。

宴晚取出化冻后的海鲈鱼,“先把肝剖出来。”

盛烨依言照办,手法流利,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花哨动作。毕竟是第一次用“明月切”,尚未磨合熟练,耗时15秒,已算难得。

那刀果然称手,老式半月型,轻巧顺滑,切入鱼腹毫无阻力。

“好刀要配好厨子。能用一次这么漂亮的刀,就算被它割伤了手也值得。”

他一边赞叹,一边清水冲洗刀具,再拿软布擦拭。刀要边用边保养,防止鱼肝里的酸性油脂侵蚀。

宴晚笑笑,不去接他递来的鱼刀,直接拿起另一尾化冻好的鲈鱼,右手执两根竹筷,从鱼口平行戳入。也看不清鱼腹内是怎样动作,不过三秒,平行的两根筷子上带出全部内脏,整条鱼从外表看依旧完整。

刀锋画出鱼鳞的手,净如纨素。是隐喻及暗示,提醒她有关过去岁月的一切。

盛烨看呆了,眼睛都不舍得眨。

宴晚仔细净过手,缓缓地舒了口气,说:“什么样的厨子叫好厨子?名器生来寂寞,能落入有心人之手,无论技艺高低,都不算枉费。”

“……那什么才叫有心人?”

“谁知道呢?”她摇摇头,“人心难看,一半是鬼。”

“你也太悲观了。”

“你能不能专心点?”她扫一眼案台,“如果我做评委,你现在已经出局了。”

砧板上全是化冻的冰渣,混着鱼鳞和血水。高档餐厅的厨房,大多是Open Kitchen(开放式厨房)所以必须时刻保证料理台的整洁。严格来说,一个专业主厨的桌子,每10秒就要擦一次。

宴晚语气冷冰冰,“还要等我来给你擦吗?这不是在邮轮上,没有助手。比赛的时候也没人盼你赢,只会有数不清的眼睛等着挑你的刺,凡事必须亲力亲为。”

她说的都是事实,盛烨不得不向自己的处境低头,老老实实用清洁剂抹擦。小玫瑰真是他遇到过最严厉的老师,任何纰漏都逃不过那双冰雪般的眼睛。稍微走个神,一记擀面杖就敲上脑门。

“你先按自己之前的方法,把其中一块鱼肝做出来吧。”

一道完整菜品,至少得用掉15到20条青鱼的鱼肝。眼下条件有限,冰柜里的冻鲈鱼总共只有十条,经不起浪费。

他屏息凝神,先把鱼肝洗净切片,切成薄片,越薄越好,再加葱姜、黄酒、酱油和糖。海鲈鱼腥气重,腌制的时间要长些。这个步骤不难,主要讲究刀工和对分量的精准掌握。处理鱼肝时,先去净两侧的黑线,不能残留腥味,还要小心不弄破相连的鱼胆。

“琨玉煠紫”的点睛之笔,在于“煠”的过程。出锅时要保证肥嫩的鱼肝,每一块都形态完整,勾芡就尤为重要。

芡汁主要用蛋液调制,把鱼肝片包裹均匀,再放到油锅里完成最后的烹调。听着简单,要做好却相当费神。油锅的温度低了,蛋液会散成蛋花。油温过高,鱼肝就会四处爆裂,容易烫着人。

勾芡过后,盛烨顿住手,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

“别露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问题要先暴露,才能找出解决之道。”宴晚平淡地说:“有我在,你慌什么。”

算不上鼓励的话语,却给了他无穷底气。

有你在真好。如果能一直在,更好。

一阵大风撞向塔壁,之后噼啪下起雨来。怒潮如闷雷在头顶反复滚动,扰得人心烦意乱。

奇迹当然不会随便发生,他又一次毫无意外地失败了。

美好的愿景和信心,并不能保证得到想要的结果。

接下来半个多月,盛烨在严苛到不近人情的调教下,把参赛流程练了无数遍。从清洗食材到摆盘,任何微不足道的细节,但凡有丁点偏差,必须加以矫正。

厨房堆满了他用来练手的水果萝卜鸡蛋壳,还有切成各种匪夷所思形状的鱼片。

看似凡事都能凑合的小玫瑰,对厨艺却是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要求盛烨把刀工、切工、以及对时间和分量的把握,都演化成肌肉记忆,达到闭上眼睛也错不了的熟练程度。

但他始终做无法出“琨玉煠紫”。每次都功败垂成,毁在最后一步。鱼肝片从油锅捞出来以后,只有蛋壳成型,里面的鱼肝早就融化得无影无踪。即使把油温调到蛋液勉强不散花的程度,就会变成一坨糊糊。

还是不行,怎么都不行。

她也不着急,一副胸有成竹的淡定。夜里照看灯塔,从清晨睡到下午一点,再到厨房监督盛烨练习。空余时间除了写灯塔日记,就是擦拭海棠的叶片。手指细弱如蝶翼,在绿叶中扑扇穿梭。脸孔那么苍白,眼神却铺成绵密灼热的一张网,凝视之处似有火星溅落,像是与谁人对望。

他在厨房忙得焦头烂额,有时偷看她对着绿叶静坐,就觉得心里安宁。

回音岛荒僻,春意也来得浅而迟。温度稍有回升,总是不开花。

海棠,海与棠。

海上晓风残月,绿肥红瘦。呵,问君知否。

盛烨怀疑那盆枝骨嶙嶙的植物,从来也没开过花,或许永远都不会开。环境恶劣的海岛,根本不适宜陆地上的花卉生存。终究他不懂得,她到底在看什么。很久以后才知道,海岛上这番奇遇,并非因为他有多特别,靠悲惨的故事和笨拙的坚持打动了她。仅仅是因为,一切都跟那个叫周以棠的男人有关。

冷柜里的库存快要耗尽,做得好也罢不好也罢,宴晚吃下去没有任何表情。只在刚出锅的时候挟起,观其形,闻其味,指出不足之处。

海鲈鱼还剩三条的时候,盛烨把每个步骤都练到无可挑剔,除了“煠”。

最后三块鱼肝,用掉就彻底没了,他不敢再重复徒劳的失败。

那天下午,宴晚挽起袖子亲自演示,“我先做一遍,你认真看。”

阳光透过小方窗,洒在她秀致的颈窝,长发结成麻花辫子盘在脑后,清爽利落。几缕短碎发随着她的动作轻晃,一丝丝拂过颊边。盛烨站在斜后方,视线落在她耳后的小片皮肤上,玉一般薄白细腻。

备好食材,他再次被她的异想天开震惊。宴晚把所剩不多的鱼肝留给盛烨,决定用鱼脑。

鱼肝已经足够脆弱,受热立即消融。一碰就碎的鱼脑,比豆腐花还难处理,他完全不能想象。

鱼头隔水蒸三分钟,让鱼脑稍微定型后取出,再裹好蛋液放入圆匙,接下来就是过油。

她拿出准备好的一个白瓷大汤碗,问他:“你知道什么叫省油的灯吗?”

好的汤碗瓷胎偏厚,散热均匀,才利于保温。这个碗恰恰相反,四壁极薄,像圆球被剖开一半,连碗底的基座都没有,对光能透出手指,却是令食材在滚油中保持成型的关键。

复原“琨玉煠紫”的法子,是因为一盏油灯才琢磨出来。

省油的灯,世上还真有。

古时候用的油灯,灯台大多是瓷制或铜制。宋代有一种邛窑绿釉瓷灯,比铜灯省油许多。关窍藏在灯台内部——碗状的瓷灯内部中空,分为两层,上层蓄油,下层灌清水。

用现代科学原理来解释,是因为瓷导热不良,一层水一层油,就能利用水来降温,减少油的消耗。这种灯在唐宋以后逐渐失传,如今只能在博物馆见到。

宴晚教给他的秘诀,在于隔水滚油。

油遇火而沸,哪怕一度一度地加热,也很难精准控制油温。但如果——不让放油的器皿直接接触明火,便可以恰到好处地掌握“煠”。

她把成品从瓷碗里捞出沥油,小心托着,凑到他唇边。

“喏,做好了,你尝尝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香气四溢,揪回他失神的魂魄。

当然是,怎么会不是。真正的“琨玉煠紫”,就如同她是小玫瑰一样千真万确。

一小块炸好的鱼脑,颤巍巍,色泽浅金,外酥内嫩。盛烨就着她的手,轻轻卷入舌尖,每颗味蕾,都自沉睡中被符咒唤醒。鱼脑胜在娇软柔滑,虽然跟真正的青鱼肝没法比,口感之鲜润丰富,依旧称得上气象万千。

两个多月来,他第一次见宴晚露出这么敞亮明快的笑容。小小花骨朵般的女孩,似初夏盛放的玫瑰,砰然绽开。

最大的难关解决了,剩下无非是反复演练过程,力求掌握得更精准。盛烨用宴晚所教的法子,从难到易,先从鱼脑做起。最后一块鱼肝用尽,终于见她轻轻点头,“可以了。”

没有欢欣没有赞许,仿佛那是理所应当该做到的事。他既感激,又有些许失望。

大功告成,再没有借口羁留。刚登岛的时候,时间像凝固一样缓慢。现在却觉得,日升月落之迅疾,令人心生惘然。

冷冻后的海鲈鱼肝,毕竟不是正经食材。盛烨必须启程离开,在比赛开始前,还得找来青鱼多加练习。

临走那天清晨,宴晚一直把他送到岸边。

鼓鼓的行囊,走时空瘪下去,却多了满满的回忆。

她把那口木箱整个塞进他怀里,轻松道:“都送你了。”

磨刀石不是稀罕物,分量又太沉,已经被她提前取出。整套“明月切”,一把不少全在里面。

遥远的传说里,小玫瑰能用它们,在清水中把柔若凝脂的豆腐雕成宫殿。每秒十七刀的记录登峰造极,至今无人超越。

这馈赠非同小可,盛烨刚要开口拒绝,就被她精准地打断:“别废话,我不爱听。”想了想,又说:“东西留在我手里,已经毫无用处。你带上,去做你想做的事,让你在乎人不失望。”

“万一我还是输了呢?”他舌头打结,头脑热涨如煮沸,心里想的是,我在乎的人里,也包括你啊。

她仍无动于衷:“就把它们丢到海里去。”

盛烨只得把那口箱子牢牢抱紧,心头百味陈杂,脸上连牵强的苦笑也难以维持。她说不必归还,是否意味着后会无期。

这日天气晴好,海面风平浪静。目之所及,是白浪茫茫。补给船通常在九点左右抵岛,有时也会迟到。

他眼睛不敢看她,视线随几只海鸟忽高忽低,没个着落。好容易下定决心,说:“等事情结束,我一定回岛上告诉你结果。”

宴晚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随口换个话题:“配什么汤品想好了吗?”

“……还没。”

“那我再教你一个,用脑子记住就行,特别简单。”她凑近一点,神秘兮兮压低了声音:“听好了啊,香菇切碎用油煸香,豆芽去头,出锅的时候洒一点盐和葱花。别的什么都不要放,煮出的清汤会很鲜甜。”

“就这样?”

“对,就这样。”

他简直鄙视自己,动辄大惊小怪,“这算什么汤?听起来……真的很普通。”

“没有名字。非要取一个的话,就叫孟婆汤吧。”

“琨玉煠紫”的口感咸鲜浓郁,按道理配汤是该以清淡为主。但主料只有香菇和豆芽,会不会过分简单。

可宴晚认真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坚持道:“就算结果还是输,这碗汤或许会让你输得不至于太难看——如果幸运的话。”

身后是朗朗晴空,云霞艳若火烧。光线一点点染上伊人眉额,正拼尽全力,用绚烂涂抹苍白脸庞,勾勒出他永难忘却的一幅画卷。

时隔多年以后,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看到她那天的模样。旧玫瑰色的棉袍肩头破了个洞,眼睛比初生的朝阳还要亮。

“小玫瑰……”他总爱这样唤她,热切而忐忑,语调愈发温柔:“跟我一起去好不好?我想赢给你看。”

“该教的我都教了,赢不赢是你的事。”她果然不假思索地拒绝:“我不去岸上。”

“为什么?”

“因为我不敢。”宴晚生硬地转过头,“你可以嘲笑我是个胆小鬼,无所谓。”

“我不会笑话你——”他鬼使神差地冲口而出:“只会觉得惋惜。岸上或许没有那么好,也不一定有你以为的那么糟。岛会消失,船会沉,脚踏实地就有无限可能。最起码,挂念一个人可以去找他,难过了可以哭,吃到好吃的东西会笑。哪怕尝不出咸甜苦辣,也可以活得有滋味。”

雪白的潮水从海天交会处涌来,拍打礁石发出轰鸣。她只是低下头,选择了静默。目光越过他,投向虚无缥缈的远方。眉间心头,按不住滔滔不绝心事,一波一浪酿成暗涌。

“都说陆地有边沿,就像人生有涯,大海才是无边无际的。可能陆地真的有尽头吧,人心却没有。我分不清,只好离远一点。”

女孩子太聪明,太强硬,太透彻,就不容易快乐。她一定懂得他的心意,并且已经给出答案。

大风吹起长发覆在脸上,看不清表情。宴晚伸手拨开些,指着海平线上忽隐忽现的黑点,“看,你的船来了。”

那是接他的船,而她是世界之外的人。

船工放了锚,很快卸下补给,蹲在甲板一根接一根抽烟。不时探头朝这边张望,等得有点不耐烦。

没时间再犹豫,盛烨扳过她清瘦的肩,认真重复:“我会回来。”

还能再说什么呢?心头只是乱的很。深重之事,向来难以交付,不堪寄与,也不能强求回应和承担。

她听了,嘴角带笑,挥挥手算告别。

也曾跨越海洋和群岛,经过无数相遇分离。深深知道,走了的人不会再回来。慢慢地,也就相忘于江湖。

盛烨抱着那口木箱登了船,始终面朝她的方向。回音岛在海天一色间越退越远,红色的身影消失复又出现,凝固在灯塔最高处,像他来的那天。

“明月切”被带走,灯塔失去心脏,更加陈旧黯淡。

岛会消失,船会沉,唯其如此,才能深刻且孤独地占有回忆。

外头日光灿烈,塔内温度依旧很低。宴晚裹着毛毯,在灶台前给自己煮一碗热汤。捧在手心好暖,抿一口,令冰凉肺腑熨帖。

食物不仅仅做果腹之用,味道最终会变成情感的载体,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消亡。

比如香菇豆芽汤。

朴素简单,寡淡至极,清水能照见人影。

一碗平平无奇素汤,蒲公英般飘零的半生哭,她总是随身携带。就算早已凉透,仍是放逐年月里,最后一点支撑。

盛烨此去,无论谁输谁赢,回音岛都不再是清净之地。

总有些人不想再见,有些事不愿再提。所以那时候,她应该已经离开,会把这盆花一并带走。与植物长久安宁地相伴,也好过投身红尘浪涌。

在这之前,尚来得及做最后的告别。

回音岛的夕阳那么美,宴晚给海棠浇过水,坐在桌前,最后一次打开《灯塔日记》。从后往前翻,挑出一页空白,被余晖染成浅绯。

如同漂泊尘世的亡灵,在给她生前的往事做结尾:“这个故事不长。关于小玫瑰的一切,就到这里为止了。” 5wUdaV08ktTlRSttsr/yt9gkY6VSMkKO1EpI/g0lcR7QWrab8WLiq5L7q3Z+n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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