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看似坚定的选择,不过因为没有别的指望。
一整夜,他咣咣地拍砸殷宛华的房门。动静那么大,吞没一切的声音,要把天灵盖从颅顶炸开。
屋内静了很短的片刻,琴声又起。悠悠扬扬无动于衷地盘旋往复,辨不出始与终。
殷重黎抬起脚,猛地踹开了房门。
即使所有人都对他关上门,她不可以,她没这个权利。
殷宛华坐在琴凳上,看着他,双手紧紧抓着弓和琴。
这么多年她总是这样一副姿态,要么抱着琴挡住自己,要么就按着心口按着额,有什么地方痛似的。待有人问,便笑着说没什么。
他兽似地扑过去,要拿开她的琴。她没出声,只是抵死不肯松开,双手抠得死紧,用力踢他。
她越挣扎他越着力,殷宛华终于抵不过,大提琴嗡嗡砸断在地。她听到“啪”的一声响,怔怔盯住自己的手,指甲刮断了两根,在他脸上留下巴掌印和血痕。
两人都不说话,怔了一下。她心里又急又痛,一脸都是泪和汗,突然伸头过去狠狠咬上殷重黎的耳朵。那么用力,只晓得疯狂啃咬。迸得牙根发酸,恨不得咬死他,把这暗无天日的世界咬个稀巴烂。
他痛得哇地叫出声,一掌掐住她的脖子。耳骨发出清脆的裂响,凉凉的,然后是血的温热。
殷宛华没了力气,沉沉软倒在地,一张口吐出半片耳朵,给血呛得咳嗽。他也滑坐在地,脖子湿乎乎,一摸全是新鲜的血。
一通发泄过后,剧烈的痛楚反而让他恢复冷静。爬去柜子边,拿出棉花和纱布捂着半边脑袋,止了血,又取出针剂,想给自己注射。
手上沾满了血迹,又湿又滑,针管好几次掉在地上。殷宛华缓过来,默不作声地捡起,从他的大腿注射进去。
类固醇不再令他愧疚。药液缓缓推入血管,带来一种难以解释的冰凉宁静。他闭上眼长叹,感觉到指尖和针头轻微的颤动,就像她在他体内。
他精神好了些,整个人却松弛下来,呼吸极细微短促。转过身伏在沙发上,背对着月光,脸朝向她。
殷宛华揉揉眼睛,仿佛带着惊讶地笑了一声,“哎,你有那么多皱纹。”
可不是。他摸摸自己的面庞,血逐渐干涸,扯得皮肤紧绷绷。多少年了,他在她心里一直是长不大的小弟,阴鸷敏感的少年。光阴多么残忍,如今相对的变成两老人。
她也摸自己的脸,“我也一样吧?”声音倒愈发轻快,似随口一问,也并不真的在乎答案。
世上又不是没有镜子,她会不知道吗。可他依然坚定地答,“没有。”
在他心里,她也永远是那个坐在晨曦里拉大提琴的少女。
殷宛华喟然,“两个老妖怪,你哄我,我哄你,一辈子就过去了。”
“阿姐,这些年辛苦你。”他说话时语气轻柔至极。
“辛苦怎样,不辛苦又怎样?人活一世,无非就是这么回事情。我是个没本事的女人,没得选,只好认命。”
“我从来不信命。”
“你只信自己……我知道。”殷宛华咽一下嗓子,被满嘴腥甜的血熏得胸口发闷,有点喘不上气。缓了缓,又说,“人哪有从不出错的呢。”
他浅浅笑道:“错和输是两回事。”
“赌桌上能赢的,不在于出千出得多好,而是离场的火候能不能把握精准。我早劝你差不多就行了,钱哪里赚得完。你不肯听,结果让别人抢先下手——那时候,你是真的打算跟她结婚吧?”
她指的是叶翠微。女人就这点小气,无论多大年纪,到底是在意的。大难临头且不顾,只计较这些。
“跟谁都无所谓。我以为我结婚了,你会比较安心。看我们的父母,再有你和周繁如,我一直觉得婚姻是很恐怖的事,没有最好。这一生,必定是你我走到最后。”
“……莫要乱讲。”她骇笑,掩饰地把脸埋入更深的阴影里。
“你儿子迷上的那个小贱人,竟然是顾玉山的女儿。阿姐,我们快没有时间了。”
虚张声势并不是什么高明的手段,庞氏骗局也不是,但不妨碍它们在特定的人面前管用。
人有心魔万千,或因贪念,或因恐惧。
殷重黎想了很久,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想不出,也没什么意义。二十年前的恩怨了,他做事向来不留首尾,又有耐心。苦等到周元亭死后第八年,才把顾玉山也一并料理干净。
知情的人全都死光,怎会留下一桩又一桩证据?不是没怀疑过有诈,可周以棠提起重审的那几份物证,千真万确跟他有关,并非伪造而成。如此一来,他不敢盲目乐观,去赌林宴晚还捏在手里的杀手锏是假。
跌出一场大梦,世事洪荒已迫在眉睫。
背了那么多民事诉讼在身,慢慢撕扯,起码要耗上五年——这是他留给自己的护城河。一千八百多个日夜,足够策划一场最完美的人间蒸发。从未想过真去服那二十年刑期,他还有几个二十年?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现在来不及了。无论在香港还是新加坡,投毒、谋杀、买凶嫁祸、贿赂司法人员等,都是相当严重的罪名,比诈骗严重得多,容不下一丝幻想余地。
一旦补充证据被法庭采信,过不了多久,他连保释后的这点自由都要失去。
反复权衡,不得不把逃亡计划提前。
殷宛华摇头,清楚道:“我不跟你走。”
海外那家空壳公司确实在她名下,可那些交易的具体细节,她一概不知。没在合同上签过字,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她是共犯。
不管怎么说,她是周以棠的亲生母亲。做儿子的,总不至于赶尽杀绝。但殷重黎不一样,周以棠兄妹不会放过他,现在还要加上柴玉、叶翠微和林宴晚。
司法审计向银行取证的过程中,不是没遇到过阻碍。亦有很多富豪顾虑名声,不愿把事情闹开,既损失得起,就想息事宁人。中间种种不为人知的交涉和协调,都有薛岱缮老爷子暗中出手的痕迹。
哗啦啦墙倒众人推,他现在成了商帮五大家族的众矢之的。
“一辈子说短不短,也快熬到头了。你我就到这里吧,我很累。小弟,你心里明白。”
多少年了,她始终坚持在没人的时候叫他“小弟”,像某种无谓的提醒,尽管他表现得毫不在乎。错也错到现在,还有什么所谓。
时间把殷宛华蚕食成华丽腐朽的空壳子,一个幽怖的空洞,什么都填不满摇摇欲坠的塌陷。她不想再继续这种徒劳的挣扎,很盼着能停下来,长歇口气。
回想这一生,都是任人摆布,哪件要紧的事都不能自己决定,或许是她那个时代的女人共同的悲剧。其实细数数,事情也并不多。只是对她来说,每一件都来得太剧烈。桃花太艳,过年的鞭炮又太吵。比如家道中落,母亲出走,比如叔伯分家……再后来父亲便逼她嫁人,她无论如何要把小弟带在身边……然后生下她并不爱也不想要的孩子,生完一个又添一双……她应该爱的,但爱不起来,所以他们都恨她。
恹闷的日子无穷无尽,却并非不可忍受。她咬牙忍下来,习惯到不觉得是在忍。当时觉得很大的事,过后就轻若霜雪,冷而薄,转眼成云雾,再也不复记忆了。
她也不觉得她在纵容小弟。第一次是怎样开始呢……很自然就发生了,是谁先主动已经不重要。他们都很明白,除了彼此,不可能再从任何人身上得到那种类似“爱”的东西。两个人的事情都半世了,牵牵扯扯。好也有好的时候,到底还是难堪。难堪到无论她怎样转过脸,都躲不开。
半个多世纪光景,如果让她明白了什么,竟然就是没有用。她自己没有用,念书念不好,学琴学不久,生意的事搞不懂,做什么也都没有用。
所以那些有用的人怎样想,她不是很明白。最出息的小儿子,张口只肯叫她“太太”。做周太太她一世生儿育女,死了一个,剩下两个比陌生人还不如,还不是把她一个人丢在老宅里。儿女都是泼出去的水,当时痛也白痛。小弟就一门心思强出头,无儿无女不娶妻,什么都敢做,捱来捱去谁死了他都不死。
不死又怎样,姐弟两个现在人不人鬼不鬼像住在乱葬岗。谁也没比谁少老一些,脸上爬满皱纹,手脚筋脉肿起是蓝的。他们说好,往后不管谁先死,剩下那个给对方撒骨灰,撒得远远的,不要阴魂不散。
谁知岁月那么长,等来等去都不死,不过快了快了。她已经等得好不耐烦。这一生明明看到头的了,熬到这把年纪,不可能指望有什么人来改变她的命运。
当然她可以走,但再也没必要。太多未知的旅程,是属于另一些人的。她只想站在属于自己的终点,目送小弟。
他站起来依然好高,那么老的人还那么高。少掉一只耳,脸孔一半皱纹一半血。
“你啊……认命认了一辈子,为什么会觉得现在就有得选?”殷重黎扳住她的肩,面不改色说:“当我离开,你会变成唯一的靶子。你的儿子、女儿都不会善待你——阿姐,你忘了吗?那件事他从十一岁就开始怀疑。”
这是殷重黎第一次在姐姐面前目露凶光,为的是提醒她,那桩不可磨灭的罪恶,把他们永远拴在一起,谁也别想撇下谁。
周繁如死后二十多年,她再也不曾踏入厨房,没亲手熬煮过什么汤汤水水。反正佣人婆子一大堆,做太太要有做太太的样子,也不必演给谁看了。
疑心生暗鬼,也许。她的鼻子大概坏掉了,总还能闻到不存在的,肉骨茶的气味。当黄昏渐入夜,就幽幽地飘散出来。一丝一缕浮荡着,在老房子里盘旋不去。
周繁如有很多间书房,分别用来接待重要程度不同的客人。其中一间从不让外人出入,但殷宛华可以。
每天傍晚,年轻温顺的妻子都会端着亲自熬好的羹汤,送到丈夫面前。
那两年周繁如的身体开始每况愈下,心脏病逐渐恶化。到医院各种检查,也只查出心脏病。长子周元亭虽然感到疑惑,也摸不出别的头绪。
殷宛华身为发妻,无疑是尽职尽责的。面面俱到百般照顾,所有人都没理由怀疑到她头上去,连周繁如也不例外。当年因为裴怀光的母亲,他一度想要下决心离婚,被程立桥劝住了。殷宛华颇忍得,没闹出什么令门楣蒙羞的动静,不久后又坚持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女。从这方面,他对她是有所歉疚的。尽管她那不省心的弟弟,早已把夫妻间的感情消磨得差不多了,相敬如宾还是能做到。只能也必须,这样维系下去。
他还不知道,野心勃勃的妻弟,从两年前就开始谋划,在他身体最脆弱的位置,埋下一粒凶险的果实。日日以茶水羹汤浇灌,等待它最终破土而出,长成一个符合殷氏姐弟所期待的未来。
氯胺酮这种特殊药物,一般人是接触不到的,甚至连听都没听过。它无色无味,在日常饮食里少量添加一点,很难被察觉。长期积累的毒性,会对心脏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形成心脏纤维化。
漫长的投毒过程,持续了两年半。当所有人都接受了周繁如有心脏病的事实,就可以炮制他因病发猝死的假象。真正动手的那天晚上,殷宛华没有送去任何汤水,而是称病卧床,让佣人代劳。
煮安神汤的泉水里,加入了比平时多五倍剂量的氯胺酮。周繁如临睡前喝下安神汤,当场引发心力衰竭。
他们一直分开睡,为了维持表面的和谐,两个房间只隔着一堵墙。殷宛华蒙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竖起耳朵捕捉任何轻微的动静。不久便传来肉体沉重倒地的声音,想必有过一番挣扎,又打翻了台灯和瓷器。好在地毯厚实,衰微的求救持续时间并不长。
她唯一做的事,就是什么也没做。躺在另一张床上,无动于衷地等了近一个小时,才听见去取餐具的佣人发出尖叫。
耽搁太久,错过最佳救治时间。周繁如送入医院时已回天乏术,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那两年多……你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她用凝视噩梦般的眼神望着他,双眉深锁,仿佛强忍着莫大的痛楚。
“九百四十七。”殷重黎纠正道,“一共九百四十七天。”
他记得很清楚,只是出于天性,而非对果报的敬畏。殷重黎是这样一种人,无论去到哪里,都要确保自己随身携带着所有的卑劣和贪婪。时不时去清点它们,就像一个凶悍又懦弱的乞丐,时不时去摸一摸口袋里有几块钱,才能心安。
殷宛华长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被抬上救护车的那刻,她透过氧气面罩和不停闪烁的红蓝灯,寻找小弟的身影。
她发现,殷重黎一次也没有回头看。他从来不认为周宅是他们的家。
那栋坚固老旧,灯火辉煌的大房子,是他倾注数十年心血鸠占的鹊巢,以权势富贵造就,宛如星洲的第二颗心脏。周家的三个孩子在那里出生,长大,周繁如在那里死去,她套着周太太的黄金枷,在里面被囚禁一辈子,耗尽了青春,以血肉和罪恶滋养他。
如今到了破茧的时候。
他已决意远走高飞,对过去弃如敝履,毫无留恋,亦无丝毫内疚狼狈。带着从不衰退的自信,依旧昂然迈步向前。
有些事会变,有些不会。殷宛华也还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不得不装病助他逃亡。
罪孽是最深的羁绊。谁都可以抛弃他,姐姐不可以。
他只问了她一句:“如果你儿子知道周繁如之死的真相,你猜他会如何对你?”
妥协是唯一的出路,无论她是否甘愿。
看起来那么正常又那么突然,一个很平淡的夜晚。庭院里有植物潮湿的香气,弥漫在夜雾里。客厅还亮着灯,电视在无声地播放连续剧。唱机转动,传出《杰奎琳之泪》无伴奏组曲。
殷宛华突然觉得,她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小弟。那个雨夜里藏进她怀中哭泣的小男孩,是几时变成眼前冷酷的杀人凶手呢。他到底在想什么?是要带着他永不服输的斗志,去另外一个遥远陌生的地方,缔造另一场肮脏的繁华?到那个时候,她又该被放置在怎样的处境。他的背影,真的是她有生之年唯一的目标吗?
她不懂得他在外面做的那些事,以及如何得到这一切,没有真正思考过这些所作所为带给她的各种可能性,只是在一座金玉囚笼里,麻木顺受地生活着,平静又恐怖。现在,躺在救护车里的她,必须开始思考,然而比平时更难找到头绪。
逃亡进行得太仓促,让结果充满不确定。
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弃保潜逃,显然不是最好的时机,可他不能也不敢再等下去。一旦林宴晚提交的补充证据被法庭采信,他就要被送往香港出席听证会,想脱身会更麻烦。
殷重黎竭尽所能安排,找到一名从事偷渡的马来籍男子,以十万新币的价钱达成交易。计划是在潜逃当晚,从樟宜(Changi)码头坐船到新加坡海域附近的奎笼,再换另一艘快艇,继续走水路偷渡到马来西亚柔佛,最后以陆路的方式进入泰国境内。从泰国潜往别的国家,就容易得多。
姐弟俩想要不引人注目地双双离开周宅,没有比装病更好的选择。
急救车是假的,司机也提前买通过,是马来仔的手下。跟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马来人没什么区别,样子普通甚至有点丑。戴一顶旧棒球帽,胡乱套件带着汗酸气的细蓝格子衬衫,领口敞开两粒扣,露出的胸膛倒很结实。
殷重黎从背后观察,只能从后视镜看到司机的下半张脸,皮肤黢黑粗糙,厚嘴唇,颧骨高耸。他的视线在方向盘上停了几秒,马来仔的右手背上,有块很突兀的疤。在手背正中,圆形,深褐色,周围皮肉扭曲地皱在一起。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穿透过,但没有得到及时的医疗处理。
是枪伤,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