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鹤南出院的前一天,周瀛那边又出问题,据说是挟持了护工,差点跑出来。
宝琳匆匆赶回去料理,临行前跟欢喜商量好,暂时瞒住父亲。还不到二十岁的女孩,遇事头脑清晰,非常镇定,反而比年长好几岁的周瀛更有担当。
按之前的约定,周鹤南痊愈后,欢喜陪他飞往巴黎。他去见朋友,谈生意倒在其次,主要为了带欢喜去看那一年Cirque Du Soleil(太阳马戏团)的大帐篷巡演秀《LUZIA》。
在西班牙语中,“LUZ”代表光,而“Liuvia”是雨水的意思。光代表精神,雨水则舒缓灵魂。
蓝色黄昏、流浪儿、红马车、梧桐遮住了舞蹈的鞋……舞台效果盛大华美,声光幻化成极具震撼的力量,呈现诗意与现代科技的完美结合。
那是欢喜那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走出庄园,重新踏进这繁华世间。她有点不适应,本能地排斥人多喧嚣的地方,非常拘束而警觉。
生活一直往前,需要作出妥协和改变。陪周鹤南出入公共场合,不能再穿得像以往那么潦草。尽管他没有要求,她仍主动换了裙装。妆容很淡,耳边戴一双白玉耳坠子,和皮肤的质地一样通透。
演出结束后,他们又去了那家拉丁区老餐馆。故地重游,当真感慨万千。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石板路上,雨后的空气很清新。她跑在前面,一脚踩进积水的洼地里,像踏碎了一地的水晶。
周鹤南是怀旧的人,记性也好,甚至点了一模一样的食物。
欢喜还是不大习惯西餐,一年多与世隔绝,几乎完全忘记了学过的繁琐礼仪。周鹤南也不注重这些,由她随意。他不觉得像她这样的人,有什么必要用规则来约束。
同样的位置,洒落同样的月光。他对她说,“我现在依然觉得,追去日本把你带回来,是最正确的决定。”
欢喜放下酒杯,安静地抬起头。
她知道他有话要说,却没想到他接下来讲的是:“修复龙袍的报酬,我已全部打入你的私人账户。”
欢喜好讶异,“可我还没有做完……”仿佛突然明白什么,“你要让我离开了。”
她的出现,带来太多意料之外的颠覆。发展到这种程度,甚至破坏了他的生活。周鹤南向来理智,想要止损也是人之常情。即便如此,这份恩义永远值得感念。
可他仍摇头,“不是,你怎么会这么想。”
周鹤南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纸袋,推到她面前。仿佛昨日重现,姿势也没有任何不同。
上次是三千法币的定金,这次又会是什么呢?她疑惑地打开看一眼,彻底糊涂了。
他说:“合同一式三份,我和夏同恩手里的那两份全都在这里。你可以拿走,撕了或者烧了都行。”
这意味着他们之间,不再存续任何法律约束。
“周先生,我不明白……”
“选择权在你。”他侧过脸看向窗外,继续道:“从个人角度,我当然希望能看到龙袍彻底修复完成的样子。可是,如果那不是你心甘情愿想要做的,我又何必勉强。以财势压人,得到的结果必然跟心中所想背道而驰。”
“那如果我走了,你能把周忱接回来吗?”
“不能。”他笑容苦涩,“走了的人,就不会再回来。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你我都明白。当然我可以去看望他,他的外祖父母不会阻止。或许等他长大了,对今日之事,会有自己的判断。”
欢喜内疚难当,心事重重地低下头:“对不起。”
“你没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道歉?当时让你签下这份合同,我承认我有过一点私心,算是趁人之危了。”周鹤南还是不看她,语调有令人心酸的温和,“上次生病是个意外,我不知道会让你那么害怕。”
生活在玛歌庄园那一方天地里,不问世事断绝社交,会造成一定的退化。过分的保护,让人失去应对外界的能力。这种并不稳固的安逸,反而会消磨她的勇气、斗志和判断力。一旦发生变故就是两眼一抹黑,非常茫然被动。纵然她甘愿,却未必是对她好。
周鹤南意识到了这一点,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只能是亲手打破。
欢喜摇一摇头,把纸袋推回他面前:“你实在不必如此。”
他很坚持:“以后你就不用担心,哪天我突然死了,或者发脾气把你们赶出去,你和孩子——”
她打断他:“你不会的!”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呢?”他自嘲地笑笑,“没有这些身外物的加持,我跟一切令人讨厌的老男人没有任何区别。”
“周先生……”
“拿着吧。我给出去的东西,从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他用指尖在纸袋上点了点,“如果不愿再留下,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情。考虑清楚再决定,不用管我怎么想。”
修复龙袍的全额报酬,加上之前从Jade夫人处赚取的薪资和拍卖会佣金,这笔钱足够她和女儿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安身立命。最大的慷慨和尊重,是给予一个人选择的权力,且不求回报。
他不再以此约束她,她自由了。
演出已经落幕,周鹤南无心在巴黎继续逗留。
回到圣让卡普费拉,欢喜整个人还是懵的。是顺水推舟拿钱走人,让他的生活恢复平静,还是厚着脸皮留下来,假装一切如常?
都是历经世事的成年人,尤其周鹤南这个年纪,不会再轻率地去问什么爱不爱,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之类浅薄愚蠢的问题。给对方留有余地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他骨子里非常骄傲,不打算给人拒绝的机会。欢喜想起宝琳的话,知道周鹤南永远不会开这个口。庆幸之余,也有点自己都琢磨不明白的复杂滋味。
女人对男人的爱,总带着点崇拜和仰视。男人对女人的爱,里面多少会夹杂同情,或者说怜悯。
无论相爱与否,它都是这世上至为无奈的一件事。
那晚谁都没睡好。
周鹤南知道她做事情从不拖泥带水,要走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他不喜欢分离的场面,曾特意嘱咐她,不必再当面告别了。
天色熹微,侧耳听不到一丝风声。今年的春天来得晚,去得却这样早。
他醒了就再也睡不着,遂披衣而起。四周好静,仿佛从未热闹过。那些充盈过的欢笑和啼哭声,消散如昨宵不真切的一场梦。
周鹤南踩在厚实的地毯上,脚步很轻,生怕惊扰了什么。不自觉走近那间书房,光线好昏暗,显然没有人。再往前,绕一个拐角就是欢喜的房间,门大开着。那么空,望过去一览无余,她已经不在里面。
意料之中的结果,他还是忍不住幽幽叹一口气。
太阳照常升起,日子依旧要一天天过下去。
园里的植物都很精神,香气湿漉漉。周鹤南漫不经心地走着,穿过薄荷、石楠、迷迭香、百里香和薰衣草,来到东南角的小花圃。天还很早,却有三两个人在忙碌。
园丁都穿黄褐色工作服,其中有一个细瘦的背影蹲在花丛边,白衣如素,黑发满肩。
他心头一跳,抬手挡住照在脸上的金色日光,看不清是谁。
欢喜似是意识到什么,扭过头,见有人穿过渺茫的光线走近。
她缓缓自地上起身,站直身体。
很快,她穿越绿叶起伏,如穿越茫茫人海,奔至他面前。呼吸略急促,额角有汗珠清莹,一闪一闪发着光。
“你不是说,让我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吗?”她以手背抹一把额,带上数道泥痕,“这就是我现在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
人要往前看。她在心底默默地想,必须试着摆脱过去,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也不知道这一次,能够停留多久?
起码在此刻,她听从了自己的心,选择留下。
周鹤南看着她,微微张口,却说不出话来。
那天早上,他也加入了久违的劳作。卷起袖子,跟花匠一起掘动泥土,把被姜若萱压倒的一小片紫玫瑰重新栽好。
“以前奶奶还在的时候,也喜欢花。不过她腿脚不方便,照料不来。我就学着侍弄,屋前屋后种了好多呢。”
他心情大好,快活地吹了声口哨,“看得出来,这方面你比我强多了。”
欢喜把一株花冠沉甸甸玫瑰枝扶稳,脑海里却响起遥远的回音:今生种花养草,善待植物,来生会有漂亮衣裳穿。
欢喜就问,那如果今生做了好多漂亮衣裳呢?
会有好姻缘。沈望如此说。
她那时候多年轻,听什么都信。不懂得迂回和掩饰,眼睛里都是直截了当的情意。
刹那失神,冷不防被玫瑰上的尖刺扎破了手指。
一阵锐痛缠住心脏,她不动声色地把血珠揩在擦汗的毛巾上,突然说:“我不肯走,是舍不得龙袍。好不容易都快做完一半了……”
周鹤南是聪明人,立即懂了她的意思。竖起食指比在唇间,轻声笑道:“好了,我明白。”风度依然很好。
过一会儿太阳愈发大了,晒得背脊热辣辣。两人到树荫底下休息,他细心地拧开瓶盖,把水递给她:“你和孩子肯留下,已足够令我开心。人对难得的福气,不会提出什么非分的要求。”
周鹤南真是一个男人。懂得给人面子,一点也不小家子气。不会历数我付出了这个,你必须要回报给我那个。明明什么都是他先给予,却说得像欠了她好大的人情。
她端详他的脸,气色非常好。这个男人站在这里,就算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也能带来无限的安全感。
周鹤南平日里忙碌依旧,只是回来的次数明显增多。没有了周忱,庄园到底变得冷清了。
一起吃饭的时候,长桌上依旧按习惯摆出空置的餐具,只是没有人。没有他的妻子,也没有他的儿子和女儿。
宝琳每个月打电话回来,周瀛的情况时好时坏,基本上还是老样子。欢喜几次提议把他接回家照顾,都被周鹤南拒绝了。
走了的人不会再回来。这是他的选择,从不自欺欺人。
第二年,欢喜完成龙袍上的另外三十一处修复。剩下四十三处,进度已经过半。
繁星两岁生日,周鹤南抽空带她们到斐济度假。
他对她说:“小孩子慢慢长大,要接触外面的世界。见陌生的人,习惯不同场合。你不能长年累月把她关在屋里,看再多的书学再多东西,认知都是残缺的。”
欢喜想想也有道理,便同意了。
南太平洋气候温暖宜人,正值炎夏。碧海白沙水天一色,海风柔柔吹拂面颊,比若即若离的亲吻更缱绻。
小姑娘第一次看到海,乌溜溜的眼珠跟着白色鸥鸟到处转,发出兴奋的尖叫。她长得好看,路过的游客都忍不住来逗。
小小的孩子,一点也不怕生。从未受过伤害,对陌生的环境没有恐惧。见了什么都好奇,总是试图从欢喜怀里挣出来,光着脚丫在沙地上钻来钻去。路还走不大稳,跑得急了扑通摔一跤,白沙被汗粘了满脸。额角红红的,原来磕到半块贝壳残片。都以为她要哭,睫毛湿漉漉扑闪着,正酝酿一场透明雨。谁知她憋了半天,忽然咧嘴笑出声。
繁星玩得尽兴,累了就爬到周鹤南膝上趴着,小脸红扑扑。他很有耐心,把五颜六色的热带水果捣成泥,一勺一勺喂给她吃。又从灿若云霞的扶桑花里摘出一朵,小心地簪在孩子的衣襟前,“这是斐济的国花。当地人把它的名字,叫快乐。”
他只想让她们快乐,别无所求。
繁星吃过果泥便心满意足,很快睡熟了。海滩风太大,欢喜让随行的女佣把她抱房间。
不远的海滩上也有中国游客,用点唱机播了几首中文老歌。海平面上日落如火,银沙粼粼闪烁。
音乐浮荡在半空,欢喜听得出神。侧耳仔细分辨那曲调,只觉熟悉又陌生。
“我的命中命中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历史在重演这么烦嚣城中
没理由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
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
然后睁不开两眼看命运光临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暗涌。是二十多年前的粤语老歌了。远离人世太久,她已经不知道外面的人现在穿什么衣服,街上流行什么曲子。
周鹤南把一朵深酒红白蕊的扶桑花别在她鬓边,坐下道:“你喜欢听戏吗?我从小生活在南洋,家里老人都爱听地方戏。南音的吊嗓很难学,小一辈里只有我唱得好,还扮过女旦。”
欢喜惊讶掩口,“你?不会吧……”
他喝一口白兰地,样子很舒展地两臂摊开,“我会唱山伯临终,还有山伯临终。”
她噗呲笑出来,没办法把一个成熟精明的商人跟痴情种梁山伯联系在一起,“哎,我不信。”
“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脸上充满笑意,“一开头是这样:人世无缘同到老,楼台一别两吞声……数寒更悲独听,听来断肠似雨霖铃,不是读书声,不是钟鼓鸣,不是关雎咏,更不是长亭十八里叮咛——”
“好听的。”欢喜垂目赞叹,“就是太悲了。”
“中国梁祝的悲剧跟罗密朱丽叶不同,它不是纯粹的悲剧,有理想的精神在里面,婉转又隐忍。”他看着她,眼神宽和温柔,“比方说山伯爱上祝英台,他不会说我第一眼就爱上了你。他会告诉她,自从见过你的脸,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心似宣纸柔软,有清凉水渍迅速浸开。她掩饰地捋了捋头发,“我奶奶也爱听梁祝,绍兴戏和昆曲。我连话都还不会说的时候,就被她抱着去逛戏园子,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是啊。”他点点头,“……都是上年纪人的爱好。”
欢喜向远处灯火眺望,尴尬地红了脸。他年长她那么多,是明摆着的事,何必反复提醒这一点。以后一定要记住,不可再轻易造次。无论如何,在他身边是快乐的,两人都笑得那么真实。
周鹤南并不介意,站起来邀她跳支舞。
欢喜把手轻轻搭在他肩上,诚恳地说:“你舞跳得真好,比我还要好。”
他叹口气,和着远处音乐的拍子,声音细不可闻,“我确实老了,没什么可避讳的。伊丽莎白一世执掌多铎王朝,在位半个多世纪,保证了英格兰的统一,临终遗言却是:‘惟愿以我的一切,换取你一刻时间’。”
欢喜静了一瞬,拉起他的手放到脑后,摸停在手术疤痕的位置:“每个人都会老的,我也是。刚查出肿瘤复发那会儿,医生说我不可能活到三十岁。我当时多么渴望能有变老的机会,还有好多事想做却来不及。周先生你不一样,时间在你身上,只是丈量成就的刻度。很多人庸碌一生,活一百年跟活一天没区别。”
“你真的这么觉得?”他笑笑,“原来我在你眼里,有那么厉害。”
她用力点头。
周鹤南叹口气,揉一揉她的头发,“我这一生该干的事,都完成得差不多了。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几乎一眼可以望到头。你就不同,未来的日子还很长。等到了三十岁,会比现在更强大,更聪明美丽。而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个鹤发鸡皮的老头子。”
“那又怎么样?周鹤南还是周鹤南。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怕。”
他什么都知道,可唯独此刻不知道该怎样答她。这如花美眷,这似水流年……到底今生不再了。
到周鹤南这个年纪,总有太多的事,不可以让爱的那个人知道。每个人有秘密,有波折,时间的冲刷令他们失去坦荡与平滑。明明内心的感情激越丰沛,却只能克制自己移开目光。对深知美好的东西,保持若即若离最安全。
一定是慢拍子的舞曲令人伤感,那么美月色银滩,竟然在谈论生老病死,太不应景。
她便也跟着沉默。周鹤南停住步子,下了很大决心似地,突然说,“过来,我要抱一下你。”
他没像以前那样,提出任何要求之前先问她是否可以,大约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吧。
欢喜稍犹豫了几秒钟,很驯顺地,朝他再靠近一点,靠近她的遇到与投奔。令人心酸的是,他的动作一点也不从容,甚至是惊讶而生硬的。如果有旁观者,一定会以为是年轻女孩在试图强抱保守的中年男人。
她的呼吸平缓,很快令他恢复自然。有力的胳膊环住她,很紧很郑重。在岁月里这样地辗转,终究孤独太久了。干净温暖的怀抱互为慰藉,胜过垂云与星海的怀拥。
一个总是游刃有余的人,不经意流露的那一点点拙,尤其朴素珍贵。好多好多年后,她都依然记得。
胸腔里的空气快被挤干,欢喜忍不住喘一口气。他旋即放开,仿佛已从她那里得到至大的安慰。
两人踏着月色往回走,比来时更安静。昏暗的光线遮去些许赧然,周鹤南咳嗽一声,“别担心。我说过的,不会勉强你。”
欢喜跟在后面,每一步都正好都踩进他踏实的脚印里,“我从来没担心过这个。”
他实在对她太好。而那数秒的犹豫,就是他们之间无法消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