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伯曰: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又曰: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一之。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王冰:脏位有高下,腑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有轻重。单方为奇,复方为偶。心肺为近,肝肾为远,脾胃居中。肠䐈胞胆,亦有远近。识见高远,权以合宜。方奇而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近而偶制,多数服之;远而奇制,少数服之。则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为常制也。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与其大也宁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则反佐以同病之气而取之。夫微小之热,折之以寒;微小之冷,消之以热。甚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声不同不相应,气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气,复令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也。
李时珍: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佐,即从治也。谓热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下膈之后,热气既散,寒性随发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下膈之后,寒气既消,热性随发也。此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之妙也。温凉仿此。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张从正: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肝肾及下部之病道远者宜之。王太仆以心肺为近,肾肝为远,脾胃为中。刘河间以身表为远,身里为近。以予观之,身半以上其气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气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张从正: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无兼证,邪气专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少而频服之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细呷是也。
刘完素:肝肾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下走,不能升发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易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谓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数也。
缓方 岐伯曰: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王冰:假如病在肾而心气不足,服药宜急过之,不以气味饲心,肾药凌心,心复益衰矣。余上下远近例同。
张从正:缓方有五:有甘以缓之之方,甘草、糖、蜜之属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恋也。有丸以缓之之方,比之汤散,其行迟慢也。有品件众多之缓方,药众则递相拘制,不得各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无毒则性纯功缓也。有气味俱薄之缓方,气味薄则长于补上治上,比至其下,药力已衰矣。
急方 王好古:治主宜缓,缓则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则治其标也。表里汗下,皆有所当缓、所当急。
张从正: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风关格之病是也。有汤散荡涤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有毒药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夺病势也。有气味俱厚之急方,气味俱厚,直趋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单方也。
张从正:奇方有二:有独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近者宜之。有药合阳数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宜汗。
偶方 张从正:偶方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古谓之复方,皆病在下而远者宜之;有药合阴数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仆言汗药不以偶,则气不足以外发。下药不以奇,则药毒攻而致过。意者下本易行,故单行则力孤而微,汗或难出,故并行则力齐而大。而仲景制方,桂枝汗药,反以五味为奇。大承气下药,反以四味为偶,临事制宜。
复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
王好古:奇之不去复以偶,偶之不去复以奇,故曰复。复者,再也,重也。所谓十补一泄,数泄一补也。又伤寒见风脉,伤风得寒脉,为脉证不相应,宜以复方主之。
张从正:复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数方相合之复方。有本方之外别加余药,有分两均齐之复方。王太仆以偶为复方,今七方有偶又有复,岂非偶乃二方相合,复乃数方相合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