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下政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得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孙子说:大凡用兵之法,若能保全敌国,不必用武力去击破,令其自来降服,这方是上策,若用兵击破敌国,使之屈服,这就次一等了;保全敌队的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为上,击破它就次一等了;保全敌军的一旅——五百人为一旅——为上,若击破它就次一等了;保全敌军的一卒——一百人为一卒——为上,若击破它就逊一等了;保全敌军的一伍——五人为一伍——为上,若击破它也就逊一等了。所以,百战百胜,这不是善于用兵的所称善的;不用战争,而令敌军屈服,这才是善于用兵的人所称善的。
所以,当敌人才在谋划时,我军即进攻破之,这才是用兵的上策;其次当敌军方兴兵交合时,我军即进攻破之;其次俟敌军兵形已成,然后进兵争胜;至于围攻城池,那乃是用兵的下策。攻城之法,必至不得已始为之。因为,修理大楯和登城的大车子,以及其他攻城的器械,须三个月方能完备;在城下积土为山以便乘之登城,又须三个月方能完功。在这个时期,将帅若不胜忿怒,不待攻城的设施完备即下令攻城,兵士像蚂蚁一般缘着城墙上登,死伤三分之一,而城仍攻不下,这乃是攻城的“灾祸”。
所以,善于用兵的:屈服敌人的军队并不用决战,占领敌人的城池并不用围攻,毁灭敌人的全国并不用需时过久,惟用万全之计争胜于天下。所以,他从不顿兵血刃而利可以全收,这正是因为他善设奇计,谋攻敌人。
所以用兵的方法:我方的兵若十倍于敌人,则加以包围;我方的兵若五倍于敌人,则加以攻击;我方的兵若多敌军一倍,则分兵夹击之;我方的兵若和敌人相等,则设奇兵以应战;我方的兵若较敌军少,则逃去勿与决战;我方的兵若势力不及敌军,则暂且避开,徐设别计。弱小的军队若不自量力,坚持要和强大的敌军决战,必被敌人所擒了。
将帅乃是一国的辅佐。辅佐若才能周备,国家必然强盛;辅佐若才能缺乏,国家必因之衰弱。
国君患于不明用军之道的,共有三种:不知道军队不可以前进,强令军队前进;不知道军队不可以后退,坚令军队后退,这所谓羁绊军队,使其不能成事。不知道军事的特性,而欲以治国的方法去治军队,使军国一政,军士必至惑乱。不知道兵家权谋的人,而使彼同任将帅的职务,军士就疑贰了。军士既疑惑不定,诸侯乘隙而至,这所谓使自己的军队扰乱,引敌人来胜我!
用兵若合以下这五种条件,那取胜是可以预料的:知道可以战则进攻,知道不可以战则退守,这样必定可以取胜;懂得怎样应用多的兵去胜过少数的敌军,怎样应用少数的兵去击败多数的敌军,这样必能取胜;将士上下的意见一致,同心协力,这样必可取胜;我军戒备有素,以待敌人的疏懈,这必定可以获胜;将帅有才能,国君委以全权,不加干预,这样必定可以取胜。用兵若在这五种情形下,胜利是可以预测的。
所以说:知道敌军的虚实,兼知自己的情况,百战而无危险;不知道敌人的形势,惟知道自己的实力,若和敌人交战,胜败的可能性各占半数;既不知道敌人的情况,又不知道自己的实力若何,那每战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