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长雨季没能到来。
那真是一种可怕至极的经历,但凡经历过的农民永远也不会忘怀。离开非洲多年后,在北方国度潮湿的气候中,午夜时分,他会在突如其来的阵雨声中惊醒,高呼:“终于下雨了,终于下雨了。”
正常年份,长雨季从三月的最后一周开始,一直持续到六月中旬。雨季前夕,每一天都在变得更加炎热、更加干燥,如发高烧一般,很像雷雨前夕的欧洲,但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赛人是我的邻居,住在河对岸,那个时候,他们会点燃干透的平原,以期第一场雨为牛群浇灌出新鲜的绿草。平原上方的空气与熊熊烈火共舞,烟雾袅袅,如彩虹般五颜六色,层层叠叠,沿着草原滚滚蔓延,烧灼带来的高温与气味漫入耕地,仿佛是从熔炉里飘出来。
灰色的草地上方,庞大的云团正聚拢又消散,遥远的零星阵雨在地平线上划过一道斜斜的蓝色条纹。全世界只有一个念头。
一天晚上,刚刚日落,周遭风景渐渐向你聚拢,山峦近在眼前,周身呈清晰而深邃的蓝色与绿色,充满活力,意义非凡。数小时后,你走出门去,发现星星已经消失,你感到夜晚的空气温柔而深邃,充满恩惠。
当迅速增强的急速流动声回荡在你头顶上方,那是风呼啸着穿梭在林中高大的树木间,并非雨声。当那声音贴着地面奔涌时,那是风掠过灌木与高草丛,并非雨声。当那声音在大地上方沙沙或咔嗒作响时,那是玉米地里的风声,听起来太像雨声了,你会一次又一次上当受骗,甚至会从中获得一种满足感,好像你至少看到了自己渴望的事物登台演出,但那并不是雨声。
然而,当大地如共鸣板一般用低沉雄浑的咆哮来回应时,当世界全方位环绕你,上下左右万马齐鸣时,那才是雨。这感觉就像你离开大海很久很久之后,重回海边,仿佛回到恋人的怀抱。
但是有一年,长雨季没能到来。那时候,仿佛全宇宙都背弃了你。天气变得凉爽,有些日子甚至很冷,但大气中没有丝毫的潮湿迹象。万物都变得愈加干燥而坚硬,就好像所有的力量和优雅都撤离了这个世界。这并不是坏天气或好天气,而是拒绝了所有天气,仿佛天气被无限期推迟了。一阵凄风,如一股穿堂风,吹过你的头顶,万事万物都失去了颜色。田野与森林也失去了气味。被强权抛弃的感觉重重压在心头。在南方,烧焦的平原漆黑平躺,废弃荒芜,布满一道道灰白相间的灰烬。
随着我们白白等待雨水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农场的前景和希望逐渐黯淡,直至彻底消失。过去几个月的耕地、修剪与种植都变成了愚人的劳作。农事慢了下来,停滞不前。
在平原和山丘上,水坑干涸,许多没见过的鸭子和鹅来到我的池塘。农场边界处的那片池塘,斑马在清晨与日落时分前来徘徊,一列列排成长队,足有两三百只,小马驹贴着母马往前走,我骑着马闯进去,它们也不害怕。但是为了牛群着想,我们还是试图撵它们走,因为池塘的水量在下降。
但去池塘依旧很愉快,在棕色的风景中,灯芯草长在泥淖之中,在棕色地表绘出一块绿洲。
大旱之中,土著人变得沉默寡言,接下来究竟会如何,我无法从他们口中得到只言片语,尽管你原本以为他们明明比我们更了解天气迹象。这就是他们危如累卵的生存问题,对他们或他们的祖先而言,绝不是什么闻所未闻之事,大旱之年,他们失去九成以上的家畜,农田干枯,只剩一些垂头丧气、枯萎凋敝的红薯和玉米植株。
过了一段时间,我从他们那里依样画葫芦,放弃谈论时事多艰,不再像个失宠之人那样怨声载道。但我是个欧洲人,在这个国家住得还不够久,尚未习得土著人身上那种绝对的被动,有些在非洲住了几十年的欧洲人就是这样的脾性。我还年轻,如果不想被农圃路上飞扬的尘土或平原上的烟雾吹走,就必须把精力集中在某件事上才行。于是我开始在晚上写故事、童话和浪漫小说,写作能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飘往别的国度与其他时代。
我一直把其中一些故事讲给一位朋友听,每当他来农场小住,我都会讲给他。
当我起身出门,烈风在吹,天空晴朗,布满亿万冷硬的星星,一切都干巴巴的。
一开始我只在晚上写作,但后来,我也常在早晨坐下来写作,而那时我分明应该去农场才对。然而在农场,很难决定是否应该重新翻一遍玉米田,重新种植,是否应该从树上摘下枯萎的咖啡浆果来拯救整棵树。要还是不要,我一天天拖延着决定。
我经常坐在餐厅里写,纸张铺满整张餐桌,因为写故事的间隙,我还有农场的账目和成本估算要处理,也有来自农场经理的绝望便条要回复。仆人们问我在做什么,当我告诉他们我正尝试写一本书时,他们将其看作是困难时期拯救农场的最后尝试,对此充满兴趣。后来他们会追问我的书进程如何。他们会走进来,长时间站在一边观察书的进展,一直背靠墙壁陪伴我,在镶了木板的房间里,他们的脑袋同嵌板的颜色实在太过相似,夜间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件件白色长袍。
我的餐厅朝西,有三扇长窗,开向铺了石砖的露台、草坪和森林。这里的地面向下倾斜,一直倾斜到在我和马赛人之间设下边界的那条河。你从屋里无法直接看到那条河,但可以通过沿河生长的深绿色金合欢树来追寻它蜿蜒的流径,这些金合欢树全都茁壮繁茂。河对岸,被林木覆盖的土地再次抬升,林地上方是一直延伸到恩贡山脚下的绿色原野。
“倘若我的信仰如此坚定,足以移动山脉,我要让那座山朝我走来。”
东风起,我的餐厅门朝背风处,因此长期开着,房屋西侧也由此深受土著人欢迎,他们自行其是绕着房子走,好随时摸清屋内状况。出于同样的动机,土著小牧童会带着山羊群过来,让它们在草坪上吃草。
这些小男孩带着父亲的山羊或绵羊群在农场上四处游荡,为羊群寻觅牧场,的确从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我的文明之屋与荒野生活之间的纽带。我的仆人并不信任他们,不喜欢他们进到屋里来,但孩子对文明怀有真正的爱与热情,对他们来说,这栋房子里没有任何危险,因为他们随时都能离开。对他们来说,文明的核心象征是挂在餐厅里的古老德国布谷鸟自鸣钟。在非洲高原上,钟表绝对是奢侈品。一年到头你都能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因为不必与铁路打交道,所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农事生活,时间变得无足轻重。但这座钟精美极了,在一簇粉玫瑰当中,每到整点,布谷鸟就会推开小门冲出来,用清楚傲慢的嗓音宣布时刻。它的出现每次都会给农场上的年轻人带来新鲜的欢乐。通过太阳的位置,他们能够准确判断钟表在正午的报时时刻,等到十一点四十五,我便能看到他们跟在羊群屁股后面,从四面八方朝我家走来——他们可不敢把山羊丢在后面。孩子们和山羊的脑袋在森林中的灌木与高草丛里穿梭,宛如池塘里的青蛙脑袋。
他们将羊群留在草坪上,无声无息地光脚进来。年纪大一些的十岁左右,最小的只有两岁。他们举止得体,来访过程中保持着某种自发的礼仪,方式如下:只要他们不碰任何东西,不坐下,除非有人同他们说话否则不能开口,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屋里自由活动。布谷鸟冲到他们面前时,孩子们便兴奋地骚动起来,克制的笑声在他们之中蔓延。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非常年幼的牧童,对羊群没有丝毫责任感,一大清早便独自过来,在小门紧闭、寂静无声的钟前杵上很久,用基库尤语同它说话,缓慢而抑扬顿挫地表达对它的爱,而后庄严肃穆地走出去。我的男仆们嘲笑这些牧童,对我说这些孩子也太无知了,竟然认为布谷鸟是活的。
然而男仆们自己也会过来围观打字机工作。晚上,卡曼特有时会在墙边站上一个小时,他的眼睛像睫毛下的黑色水滴一样来回滚动,仿佛想充分了解这台机器,从而可以把它拆掉再重新组装起来。
一天晚上,当我抬起头来,正撞上这双深邃而专注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夫人,”他说,“你相信自己能写一本书出来吗?”
我回答说我不知道。
一个人若要想象与卡曼特的谈话,那必须设想在每个短句之前都有一个漫长的、意味深长的、极有责任感的停顿。土著人全都是停顿艺术大师,由此把自己的观点加入到讨论中来。
此刻卡曼特就是在进行这样一个漫长的停顿,随后他说:“我不信你能。”
没人能跟我讨论我的书,于是我放下纸,问他为什么不信。这时我才发现,他其实一直都在思索这次对话,并做好了准备。原本他是将《奥德赛》放在身后站着,现在将书放到了桌子上。
“你看,夫人,”他说,“这是一本好书。从上到下都绑在一起。就算你拿起来,使劲摇晃,也不会散架。写这本书的人真是聪明绝顶。但你写的东西吧,”他继续说了下去,既轻蔑又怀有某种友善的怜悯。“这里那里到处都是。一旦人们忘了关门,就会被吹跑,甚至掉到地上去,你就会生气。这不可能是本好书。”
我向他解释,在欧洲,会有人将它们全都装订到一起。
“那到时候,你的书会和这本书一样重吗?”卡曼特掂了掂《奥德赛》,问道。
当他发现我有些迟疑,便将书递给我,好让我自行判断。
“不,”我说,“不会的,但图书室里还有其他书,你知道的,它们都要轻得多。”
“那也会这么硬吗?”
我说把书做得这么硬会很贵。
他一言不发地杵了片刻,随后从地板上捡起散落的纸张,放回餐桌,借此表达出对我的书抱有了更大期望,或许还为自己的怀疑感到懊悔。但他还是没有离开,依然站在桌边,等待着,随后严肃地问我:“夫人,这些书里都有什么?”
作为例子,我给他讲了《奥德赛》中英雄奥德修斯和波吕斐摩斯的故事,讲了奥德修斯如何自称为“乌有人”,如何弄瞎了波吕斐摩斯的眼睛,并牢牢攀在一只公羊肚皮下逃跑。
卡曼特听得津津有味,并表示在他看来,那只公羊肯定是和埃尔门泰塔的隆先生的绵羊是同一品种,就是他在内罗毕家畜展上看过的。他又回到波吕斐摩斯身上,问我他是不是也像基库尤人一样是黑人。当我回答不是时,他想知道奥德修斯是否是我的族人或家人。
“他是怎么,”他问,“用他自己的语言,说出‘乌有人’这个词的?说一下。”
“他说的是欧提斯,”我告诉他,“他管自己叫欧提斯,在他的语言中,欧提斯就是乌有之人的意思。”
“你必须写同样的东西吗?”他问我。
“不,”我说,“人们可以写任何自己想写的东西。我或许会写你。”原本在谈话过程中已经敞开心扉的卡曼特突然再度封闭起来,他低头看着自己,低声问我,我会写他的哪一部分。
“我可能会写你生病那时候,和羊一起在平原上,”我说,“那时你在想什么?”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飘忽不定,上下挪移,最后,他含糊地说:“塞朱利”。
“你害怕吗?”我问他。
停顿了片刻后,“是的,”他坚定地说,“平原上的所有男孩都会有害怕的时候。”
“你怕什么?”我问。
卡曼特默默站了一会儿,脸色变得镇静而深沉,他的眼睛是在凝视内心。随后他露出一丝揶揄的怪相看着我:
“害怕欧提斯,”他说,“平原上的男孩们害怕欧提斯。”
几天后,我听到卡曼特向其他用人解释,在欧洲,我正在写的书可以粘在一起,花上很大一笔钱就能做得像《奥德赛》一样坚硬,于是《奥德赛》再次被拿出来展示。然而他自己并不相信我的书可以染成蓝色。
卡曼特自有一种才能,在我家,这才能对他颇有用处。
我相信,他只要想哭就能马上哭出来。
要是我真的严肃训斥他,他就会在我面前挺直身子,直视我的脸,流露出一种警惕又深沉的悲伤,这是土著人瞬间就能做出的表情,紧接着,泪水上涌,沉重的泪珠一颗接一颗,沿着脸庞缓缓滚落。我很清楚这纯粹就是鳄鱼的眼泪,出现在别人脸上,绝不会对我有丝毫影响,但出现在卡曼特脸上,就是另一回事了。在这种情况下,他那扁平如木头般的脸孔又沉溺回那个暗无天日、孤独至极的世界,那个他栖居多年的世界。如此沉重而沉默的泪水,在他还是那个身在平原的幼童、被羊群环绕时,肯定也流下过。这些泪水让我感到不安,让我训斥他的那些过错摇身一变,变得如此微不足道,以至于我不想再继续谈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真的让人很泄气。但我还是相信,我们之间存在人类相互理解的真正力量,凭借这股力量,卡曼特心中一定知道,我看穿了他的忏悔之泪,并不是我小题大做,事实上,他自己也是更多地将这些眼泪看作面对更高权威的仪式,并不是想要蒙混过关。
他经常把自己说成基督徒。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理解这一称谓的,有那么一两次,我试图和他进行教义问答,但他解释说,他相信我所相信的,因此,我肯定知道自己相信的是什么,那么问他便毫无意义。我发现这不仅是一种逃避,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他确定无疑的预设,或者说是信仰表白。他已经将自己献给白人的上帝。在为上帝服务时,他随时准备好执行任何命令,但绝不会主动请缨,去给这套运作系统做什么解释,因为最终,这套系统可能会被证明并不合理,就像白人自己的工作体系一样。
有时我的行为举止可能会同他皈依的苏格兰教会的教义产生冲突,这种时候,他会问我哪个才是正确的。
原住民没有偏见,这一特质非常惊人,因为你显然认定能在原始人身上发现什么阴暗的禁忌。我相信这是由于他们同各色人种及部落都打交道,以及东非的活跃社交。这种交往活动最早都是象牙和奴隶贩子带来的,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则是由移民和大型狩猎者带来。几乎每一个原住民,哪怕是平原上的小牧童,都曾在他的人生中与一系列截然不同的民族面对面,这些人对他而言,就像因纽特人面对西西里人,他们是英国人,犹太人,布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的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人和卡维朗多人。就对不同观念的接受度而言,比起郊区或外省的殖民者或传教士,土著居民反而更像是世界公民,前者在整齐划一的社区中长大,有一套稳固的观念。白人与原住民之间的诸多误会都源于这一事实。
代表基督教面对土著居民是一种令人惶恐的经历。
有个给我帮佣的基库尤年轻人,来自基库尤保留地,名叫吉陶。他是个喜欢沉思的男孩子,是个善于观察、细心专注的仆人,我很喜欢他。三个月后的一天,他请我帮他写封推荐信,给我的老朋友阿里·本·萨利姆酋长,他住在蒙巴萨海滨的莱瓦里,吉陶曾在我家见过他,现在,吉陶说想去为他工作。这栋房子里的日常事务吉陶才刚刚上手,我不愿在此刻让他离开,于是我说宁愿给他加薪。他说他不是为了更高的薪水才离开,而是因为无法留下来。他告诉我,在保留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要么成为基督徒,要么成为穆斯林,只是还不知道究竟要做哪一个。所以他才来找我工作,因为我是个基督徒,他在我家待了三个月,看到了基督徒的本质,包括行事方式与生活习惯。他要离开我,去蒙巴萨的阿里酋长那儿,同样也待三个月,好研究穆斯林的本质,之后他将做出抉择。我相信,就算是位大主教,目睹这样的事也会像我一样说:“我的天啊,吉陶,你来这儿的时候就可以告诉我啊。”就算不说出口,至少也会这么想。任何肉类,只要不是阿訇以正统方式进行割喉,穆斯林就不会吃。游猎时,这往往很棘手,因为你只能带极少的补给,并且仆人的饮食全都依赖于你所猎杀的动物。当你射中一只东非狷羚,它倒在地上,你的穆斯林仆人会飞一般冲上前去,在它彻底断气前及时割断喉咙,你则忧心忡忡地注视着他们,目光焦灼,若是看到他们垂头丧气围着猎物,便意味着东非狷羚在他们抵达前已经咽气,你就得再去追踪另一只东非狷羚,否则你的扛枪手们就会挨饿。
战争伊始,我正要跟牛车队外出,出发前夜,碰巧在基加贝遇到了穆罕默德的后裔,我问他能否在远行期间豁免我的仆从。
这位后裔是个年轻人,但很睿智,他同法拉赫及伊斯梅尔交谈后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当她开枪时,她会说,或至少在心中默念——以上帝之名,这会使她的子弹等同于正统穆斯林的刀。因此在这段旅途中,你们可以吃她打死的动物。”
一个基督教会与另一个基督教会水火不容,这削弱了基督教在非洲的威望。
在非洲期间的圣诞夜,我经常开车到法国布道团去听午夜弥撒。一年里的这个时节往往天气炎热,当你驾车穿过金合欢种植园,便能远远听见布道团的钟声响彻清冽而温暖的夜空。当你抵达,会看到欢乐活泼的人群把教堂团团围住,内罗毕的法国店主、意大利店主及家人们都来了,教会女校的修女们也在场,土著会众身着盛装来回翩跹。数百支蜡烛和神父们亲手制作的巨大幻灯片点亮了高大美丽的教堂。
卡曼特来到我家的第一年,圣诞节来临时,我告诉他,我要带上身为教友的他一同去参加弥撒,并用神父们的方式向他描述他将在那里看到的美好事物。卡曼特全都听了进去,灵魂深受震动,于是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但是当车停在门口时,他心烦意乱地退了回来,说他不可能跟我一起去。他不想告诉我理由,对我的问题避而不答,最后他还是说出来了。不,他不能去,他现在已经意识到我要带他去的是法国布道团的教堂,在医院的时候他就已经接到针对那个布道团的强烈警告。我向他解释,这完全就是误会,他必须现在就去。但那一刻,他在我眼前逐渐石化,整个人面如死灰,眼睛上翻,只剩下眼白,脸上汗流如瀑。
“不,不,夫人,”他低声说,“我是不会跟你去的。那个大教堂里面,我清楚得很,有一个坏透的夫人。”
听到这话我非常难过,但我认为,现在我非得带他一起去不可,这样圣母玛利亚就能亲自开导他。在教堂里,神父们有一尊真人大小的纸板圣母像,全身蓝白相间,土著总能被雕像打动,却很难理解画像所传达的含义。因此,我向卡曼特保证,我会保护他,绝对寸步不离。当他紧贴着我步入教堂时,霎时忘掉了所有顾虑。这一次恰好是布道团举办过的最好的圣诞弥撒。教堂里有一幅巨大的耶稣降生图——洞窟里是神圣家族,画是从巴黎运来的,蓝蓝的天上星斗光芒四射,将画面照亮,画幅周围还环绕了一百只动物玩偶,有木制奶牛和纯白棉毛做的羔羊,完全没有考虑尺寸大小,这必定在基库尤人的心中引发了狂喜。
成为基督徒后,卡曼特不再害怕触碰尸体。
人生早期,他曾恐惧接触死尸,当一个男人被担架抬到我家露台,并在那里死去时,卡曼特和其他人一样,不愿帮忙将他抬回去。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往后退,一直退到草坪上,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露台上,立成一座小小的黑色纪念碑。为什么基库尤人对死亡不存半分恐惧,却如此害怕触碰尸体,而那些恐惧死亡的白人却可以轻松处理死者,我不明白。在这件事上,你又一次感受到他们的现实与我们的现实截然不同。但是,所有农场主都知道,在这一范畴内,你无法控制土著人,如果你打从一开始就立刻放弃这个念头,便能省去诸多麻烦,因为他们真的是宁愿死也不愿改变自己的行事方式。
现如今,恐惧已经从卡曼特心中消失,对亲友们的恐惧他则嗤之以鼻。他甚至想在这方面卖弄炫耀,就好像是要吹嘘上帝的力量。恰好我有机会测试他的信仰,卡曼特和我在农场生活期间,一起搬运过三次死尸。一个是基库尤小女孩,在我家门外被牛车轧死。第二个是基库尤青年,他在森林中伐木时遭杀害。第三个是年迈的白人男子,来到农场居住,参与农场生活,并在农场去世。
他是我的同胞,是个年迈的丹麦盲人,名叫克努德森。有一天我在内罗毕时,他摸索着走到我的车旁,做了自我介绍,请求我在我的土地上给他一间房,因为他在这世上再没有其他地方可住。适逢我正在裁减种植园里的白人员工,刚好有一栋空置平房可以借给他,于是他搬到农场上来,住了六个月。
在高地农场,他是个独树一帜的人,更像是个海洋生物,就好像我们身边有一只折翼的老信天翁。生活的艰辛、疾病与酗酒已经完全摧毁了他,身体佝偻弯曲,红发人特有的奇异发色也尽数变白,头上仿佛洒满了逼真的灰烬,又或者,他仿佛是被自身元素做了标记,被盐渍了一样。但是他心中依然有着难以扑灭的火焰,任何灰烬都无法掩盖。他出身于丹麦渔民家庭,曾是一名水手,后来无论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了非洲,他都成了最早来此的拓荒者。
老克努德森这一生中尝试过无数工作,他自己最喜欢的是同水啦、鱼啦、鸟啦有关的事,却没有一件能做好。有一次他告诉我,他曾在维多利亚湖拥有一桩相当不错的渔业生意,那数英里渔网放诸全世界也是数一数二的,他还有一艘摩托艇。但在战争期间,他失去了一切。在他讲述这段悲惨经历时,似乎有个至暗时刻,是一次致命误会或是一个朋友的背叛。我不清楚究竟是哪一个,因为这个故事他给我讲了无数次,可每一次都不大一样,每每讲到此处,就会让老克努德森心情极差。尽管如此,这个故事中还是有一些真实成分,因为和我一同生活期间,政府为了赔偿他的损失,给他发了一天一先令的养老金。
这一切都是他每次来我家拜访时对我说的。他常常来我这儿避难,因为困在自己的小平房里他浑身别扭。我给了他几个土著男孩当仆人,但他们一次又一次从他身边跑开,因为他会盲目朝他们冲过去,头冲前,用手杖胡乱摸索,因而吓到了孩子们。不过情绪高涨时,他会坐在我的门廊上喝杯咖啡,给我唱丹麦的爱国歌曲,活力四射。对我们俩来说,用丹麦语交流是件乐事,因此我们就农场发生的琐事交换了诸多看法,只是为了享受说话的乐趣。但我并非总能对他耐心十足,因为他只要来了,就很难让他闭上嘴离开,在我们的日常交往中,毫无意外,他更像是老水手或海上老人。
在渔网制造方面他曾是个伟大的艺术家,他对我说,那可是世上最优质的渔网,而在这里,在农场的小平房里,他制作“奇波科”,即用河马皮裁剪成的一种当地皮鞭。他会从奈瓦沙湖的土著或农民那里买一块河马皮,如果运气好,可以用一块皮革做出五十条“奇波科”。我到现在还留着一根他送我的马鞭,的确是非常好用的鞭子。这项工作让他的房子周围臭气熏天,和衰老秃鹫的巢穴周围缭绕的臭味异曲同工。后来,我在农场上挖了个池塘,几乎总能在池塘边看见他陷入沉思,倒影笔直地映照在脚下,宛若动物园里的一只海鸟。
在老克努德森瘦弱凹陷的胸口,蕴藏着属于小男孩的心脏,简单、凶猛、易怒、野性,体内熊熊燃烧着对争斗的热爱,他是个伟大的浪漫恶霸,也是战士。他真的很记仇,对于接触到的几乎所有人与机构他都满怀愤慨与怒火,他呼唤上天往他们身上降下大火与硫黄,并以米开朗琪罗的方式“将恶魔画在墙上”——我们丹麦人总这么说。能挑拨别人吵起来他就欢欣鼓舞,活像让两只狗或一狗一猫打起来的小男孩。老克努德森历经漫长而艰辛的人生,当他最终——打个比方——被冲刷到一条宁静的溪流中,他本可以偃旗息鼓躺下,可灵魂仍然渴望对抗与逆境,宛如小男孩的灵魂,真是令人钦佩又敬畏。这让我对他狂战士般的灵魂充满敬意。
他只用第三人称谈论自己,总是自称为“老克努德森”,张口便极尽夸夸其谈、自吹自擂之能事。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老克努德森无力承担且搞不定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拳击冠军是老克努德森打不倒的。但凡涉及他人,他就是个邪恶的悲观主义者,并预见别人的所有活动都会以灾难性的方式飞快结束,并且全都是他们罪有应得。但在自身利益上,他又极端乐观。他去世前不久,在我答应保密的前提下,他向我透露了一个惊天计划。这个计划最终能让老克努德森成为百万富翁,让他所有的敌人颜面扫地。他告诉我,他打算从奈瓦沙湖底部打捞起坠落于此的数十万吨鸟粪,都是创世以来由水鸟们制造的。在最后的奋力一搏中,他离开农场,跋涉至奈瓦沙湖,研究并制定计划细节。他在这计划的万丈光辉中去世了。这项计划包含了所有他挚爱的元素——深水、鸟类、隐藏的财宝,整件事甚至还有一丝不应跟女士谈论的味道。在他的脑海中,他看到了这个计划的高光时刻,旗开得胜的老克努德森手持三叉戟,控制住波涛。我不记得他是否向我解释过,那些鸟粪要如何从湖底捞上来。
对我豪言壮语的老人虚弱又无能,而老克努德森则立下丰功伟绩,处处卓越,在他向我讲述这些时,我感受到明显的矛盾,最终,你觉得自己是在同两个彼此独立、截然不同的个体打交道。老克努德森伟岸的形象在背景中崛起,战无不胜,高奏凯歌,是所有大冒险的英雄,而我所认识的却是他弯腰驼背、疲惫不堪的老仆役,永远不知疲倦地给我讲述他的主人。这个瘦小谦逊的人将维护并歌颂老克努德森的名誉当成毕生使命,至死不休。因为他真的见过老克努德森,除了上帝之外,再无其他人见过,所以他绝不容许任何人对此持有异议。
我只听他用过一次第一人称代词。那时距离他去世还有几个月。他曾有过一次严重的心脏病发作,这也最终成为他去世的导火索。那时我已有一星期没在农场见到他,于是就去他的小屋看看状况,结果发现他躺在床上,房间简陋而凌乱,被河马皮散发的恶臭包裹。他面如死灰,黯淡的双眸深深凹陷。我对他说话,他却不予回答,只字不言。过了很长时间,当我起身要走时,他突然用微弱而沙哑的声音说:“我病得很重。”那时,他没有提到老克努德森,因为老克努德森绝不可能生病,从无败绩,只是这个仆人,仅此一次,允许自己表达个人的悲惨与痛苦。
老克努德森在农场上闷闷不乐,因此时不时就锁上房门,远离我们的视野,消失无踪。我想,这往往是因为他听说有老朋友——从前光辉岁月里的拾荒者——来到内罗毕。他会离开一两周,直到我们几乎忘记他的存在,而他回来时总是病入膏肓,筋疲力尽,几乎无法拖着自己往前走,也没法开门。而后他会独自待上几天。我相信,在这些情况下他害怕我,因为他认定我百分百会反对他不计后果的冒险举动,我肯定会利用他的虚弱趁机击败他。尽管老克努德森有时会歌唱热爱海浪的水手新娘,但他内心深处对女人极为猜疑,并将其视为男性的敌人,她们总是凭本能与原则拼命阻挠他的乐趣。
在他离世的那一天,他也同样离开了两星期之久,农场上没人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但这一次,他必定是打算破个例,因为摔倒并身亡时,他正走在从自己家到我家的路上,这条小路恰好穿过种植园。傍晚时分,我和卡曼特出了门,正要往平原上寻些蘑菇,于是发现他躺在小径上,躺在短短的新草里,那是四月,正是长雨季的开端。
是卡曼特发现了他,倒也合适,因为在农场的所有土著人中,只有卡曼特对老克努德森表示过同情。卡曼特甚至对他颇感兴趣,那是一个偏离常轨之人对另一个异类的惺惺相惜,所以时不时就主动带鸡蛋给他,盯着他的那几个小仆人,让他们没办法一起跑掉。
老人仰面躺着,摔倒时帽子滚落到一边,眼睛并没有完全合上。在死亡之中,他看上去泰然极了。我心想,终于找到你了,老克努德森。
我想把他抬回他的房子,但我清楚,把任何可能在附近或自家农田里工作的基库尤人叫来帮忙毫无用处,他们只要一看到我为什么叫他们就会立刻逃走。我命令卡曼特回家去找法拉赫来协助我,但卡曼特没有动。
“你为什么要让我跑掉?”他问。
“你也看到了,”我说,“我一个人可扛不动这位老先生,你们这些基库尤人都是傻瓜,你们害怕扛死人。”
卡曼特露出意有嘲讽的无声笑容,“你又忘了,夫人,”他说,“我现在是个基督徒。”
卡曼特抬起老人的脚,我抱着他的头,一起把他抬到了他的小屋里。我们时不时就得停下来,把他放下,喘口气,然后卡曼特直起身子,直视老克努德森的脚,我认为这是苏格兰布道团面对死亡时的举动。
我们把老克努德森安顿在床上,卡曼特在房间里忙活,他去厨房,想找一块毛巾来盖住他的脸,结果只找到一张旧报纸。“医院里的基督徒们就是这样做的。”他对我解释道。
这个例子很好地证明了我的无知,很久以后,卡曼特只要一想到就扬扬得意。和我一起在厨房工作时,他会偷偷地心情大好,突然放声大笑。“你还记得吗,夫人,”他说,“就是你忘了我是基督徒的那次,还觉得我会害怕帮你抬那个白人老头?”
作为基督徒,卡曼特不再怕蛇。我听到他对其他男孩说,一个基督徒随时都可以用后脚跟踩住最大的蛇头,将它蹍个粉碎。我并没有见他试着这样做,然而当一条鼓腹巨蝰出现在厨房的屋顶时,我看到他动弹不得地站着,面色凝重,手背在身后,与小屋保持着一小段距离。家里的所有孩子散成一个大圈,围住这条蛇,他们高声哀号,如同风中的谷壳,法拉赫则进屋去拿来了我的枪,打死了鼓腹巨蝰。
事情过去、波澜平息后,锡克的儿子恩约尔对卡曼特说:“卡曼特,你为什么没有把脚后跟踩在那条大毒蛇的头上,把它给踩扁呢?”
“因为它在屋顶上啊。”卡曼特回答。
有一次,我尝试射箭。我是很强壮,但要将法拉赫找给我的万德罗博弓给拉弯还是很困难,不过到最后,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我还是成了娴熟的射手。
当时卡曼特还很小,我在草坪上射箭时他常常在一旁看着,似乎对这项事业充满怀疑,并且有一天对我说:“当你弯弓射箭时,还是基督徒吗?我以为基督徒都是用来复枪的。”
于是我向他展示了绘图本《圣经》中的一幅插图,描绘的是夏甲儿子的故事:“上帝与这个小孩子同在;他逐渐长大,栖居荒野,成为一名弓箭手。”
“好吧,”卡曼特说,“他和你一样。”
卡曼特对待生病的动物很有一手,一如他对待土著病人。他曾把尖尖的碎片从狗爪上取出来,还有一次治好了一只被蛇咬伤的狗。
有段时间,我在家里养了一只翅膀折断的鹳。它真是个醒目的角色,穿梭于各个房间,每当它走进我的卧室,便同镜子里的自己进行殊死决斗,仿佛手持轻巧细长的双刃剑,神气十足地拍打翅膀。它跟着卡曼特在房屋间进进出出,很难相信它不是在故意模仿卡曼特那僵硬迟缓的走路姿态。它们的腿几乎一样细。土著小男孩对这种夸张的效果异常敏感,每当这对组合经过,他们就会开心地大喊大叫。卡曼特能明白这个笑话,但他向来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派那些小男孩去沼泽里收集青蛙给这只鹳吃。
照顾露露的也是卡曼特。
露露从森林来到我家,就像卡曼特从平原来到我家。
我的农场东边是恩贡森林保护区,当时那里几乎全是原始森林。在我眼中,旧日森林被悉数砍倒,桉树与银桦鸠占鹊巢,真是令人难过,它本可以成为内罗毕独一无二的游乐场和公园。
非洲原始森林是一片神秘区域。你仿佛是骑马深入了一块老旧的挂毯,有些地方褪了颜色,其他地方则因岁月累积而愈加醇厚,绿色的深浅浓淡惊人丰富。在那里,你完全看不到天空,但阳光以形形色色的奇妙方式玩耍,穿过树叶洒落下来。树上的灰色真菌如同长长垂落的胡须,蔓生植物悬得到处都是,为原始森林平添了一丝隐秘而深奥的气息。星期天的时候,我常常和法拉赫一起在这里骑马,那时农场无事可做,我们便沿着山坡上上下下,穿过蜿蜒的林中溪流。森林中的空气如水清凉,馥郁着植物的香气,在长雨季伊始,藤蔓植物花开繁盛,我们骑着马穿过一簇又一簇的芬芳。一种名为非洲瑞香的树木,开奶油色、黏糊糊的小花,散发出势不可当的浓烈香气,宛如丁香,又像山谷里的野百合。空心树干用兽皮绳挂在树枝上,零星散落。基库尤人把它们挂在那里让蜜蜂筑巢,从而获取蜂蜜。有一回,当我们在林中一角转弯时,看到一只豹子蹲坐路上,真是花毯般的生物。
在这里,远离地面之处生活着一个喋喋不休、焦躁不安的族群,那就是小灰猴。但凡群猴所经之路,它们的气味便会久久残留在空气中,是一种干燥陈腐的老鼠般的气味。你继续骑马前行,会突然听到头顶传来仓促掠过的嗖嗖声,那正是一群猴子用自己的方式与你擦身而过。若是你在同一地点逗留一段时间,可能会看到其中一只猴子纹丝不动地坐在树上,片刻后,你会蓦然惊觉,周围的整片森林里全是它的家人,一个个如同水果挂在枝头,因为光照角度不同而呈现出灰色或黑色,长长的尾巴一水垂在身后。它们发出的声音很特殊,宛若一个响亮的吻,之后还伴随一点咳嗽声。如果你在地面上模仿它们的声音,就会看到猴子们装模作样地摇头晃脑,但你若突然动一下,它们会在刹那间一哄而散,飞快蹿上树梢消失无踪,如鱼群消失于海浪,你能追索的只有那逐渐消失的窸窸窣窣。
在恩贡森林,我也曾于赤日炎炎的正午,在一条穿过浓密草木的小径上看到过巨林猪,这真是罕见的角色。它突然打我身旁经过,同妻子及三只小猪崽一起,一闪而过,整个家族看起来整齐划一,仿佛是用黑色纸张剪裁出来,大小不一,它们背后是洒满阳光的绿林。这真是绚烂的景象,宛如森林池塘中的倒影,仿佛发生在一千年以前。
露露是一只年轻的薮羚,或许也是所有非洲羚羊中最漂亮的。薮羚只比黇鹿稍微大一点,生活在树林或灌木丛中,害羞且难以捕捉,因此不像平原上的羚羊那般常见。但恩贡山及周边地区最适合薮羚生存,如果你在山上扎营,并在清晨或日落时分出去狩猎,便能看到它们走出灌丛,进入林间空地,当阳光落在它们身上,被毛便闪烁着赤铜般的红色光泽。雄羚生有一对精美的旋角。
露露是这样成为我的家庭一员的:
一天早晨,我从农场开车去内罗毕。农场上的磨坊不久前烧毁了,我不得不多次开车进城办理保险理赔。一大清早,我的脑袋里充斥着数字和估价。我正沿着恩贡路往前开时,一群基库尤小孩在路边冲我大声嚷嚷,我看到他们正高举一只非常迷你的薮羚给我看。我知道他们肯定是在灌木丛里找到“这只小鹿”的,现在想卖给我,但内罗毕约好的会面我已经迟到,压根没有停车打算,所以我继续往前开。
晚上返程时,我又驾车经过了同一个地方,路边再次传来洪亮的叫喊,那个小团伙还在原地,有点疲惫,还有点失望,因为这一天里,他们可能已经尝试过把“这只小鹿”卖给其他路人,但此刻,他们急于在太阳落山前完成交易,于是高举着薮羚引诱我。可我在城里度过了漫长的一天,保险事宜也不大顺利,不想停车或交谈,因此直接驾车掠过了他们。我回到家,吃晚饭,上床睡觉,甚至没想起他们。
刚一睡着,我就在强烈的恐惧感中惊醒。那几个男孩和那只小薮羚的画面浮现眼前,此时此刻是如此完整而具象,那么清晰,仿佛是画出来的。我骇然坐在床上,仿佛有人试图扼住我的喉咙。我思索着,天气那么热,抓住小薮羚的那些人就这样站了一整天,小薮羚在他们手中,四条腿被攥在一起高高举着,下场会怎样?它显然过于幼小,无法自主进食。而我在同一天里两次驾车经过它,就像牧师与利未人的合体,完全没有顾虑过它,而现在,此时此刻,它在哪里呢?我万分惊恐地起床,叫醒了所有仆人。我告诉他们必须把小薮羚找到,早上带来给我,否则他们全都会被解雇。他们立即照做。这一天,有两个小男孩和我一起在车里,对那群小家伙或小薮羚都不曾展现出任何兴趣,此刻他们站了出来,给其他人列出了长长一串细节,详细说明了地点、时间以及那些孩子的家庭情况。这是个明月夜,我的手下全体出动,四散开去,热烈地讨论当前的状况。我听到他们在详细讨论说,万一找不到那只薮羚,他们全都要被解雇。
第二天清晨,法拉赫给我端茶来时,朱玛和他一同进来,怀里抱着那只小薮羚。那是一头母薮羚,我们给她起名叫露露,他们告诉我,在斯瓦希里语中这是珍珠的意思。
那时的露露只有猫咪那么大,有一双大而安静的紫色眼睛。她的腿是那么纤细,你会担心它们无法承受她躺下时折起、起身时再舒展。她的耳朵如丝绸般光滑,极富表现力。她的鼻子黑得像松露。小巧的蹄子让她看起来像传统学校里的缠了足的中国少女。手捧这样一个完美无瑕的小东西真是千载难逢的体验。
露露很快就适应了这座房子和其中的居民,表现得逍遥自在。最初几周,房间里抛光的地板是她的人生难题,只要迈出地毯,四条腿就朝四个方向去了,那情形简直惨不忍睹。但她并不是很困扰,并且最终学会了在光滑的地板上行走,脚步声就像怒敲指尖发出的一连串敲击声,声音小小的。她的行为习惯无不灵巧利落。小时候她就已经很固执了,但是当我阻止她做想做的事情时,她表现得好像在说:干什么都行,就是别吵。
卡曼特用奶瓶把她喂大,晚上则把她关起来,因为夜幕降临后,会有豹子在房屋周围出没,因此我们必须小心她的安全。所以她很依赖卡曼特,走哪儿跟哪儿。若他没有按照她的意愿去做,她就时不时用自己的小脑袋狠狠顶一下他干瘦的腿。她是那么漂亮,当你看到他们俩在一起时,很难不看成是“美女与野兽”这个悖论的新颖范例。凭借惊人的美丽与优雅,露露在这栋房子里为自己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所有人都对她尊重有加。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鹿犬外我从来没有养过其他种类的狗。没有比它们更高贵、更亲切的狗了。想必它们已经和人类一起生活了数百年之久,才能理解并融入我们的生活及环境。你也能在古老的画作和壁毯中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似乎倾向于通过自己的外表与举止,将周遭的一切都变成一张壁毯。它们能够带来一种封建时代的氛围。
我养的第一只猎鹿犬名叫达斯科,是我收到的新婚礼物,在我开始非洲生活时和我一同出发,乘着“五月花号”而来。它是个英勇、慷慨的角色。在战争打响后的最初几个月,我在马赛保护区用牛车帮政府跑运输,达斯科就一直陪伴在我身边。但是几年后,它被斑马杀死了。露露来到我家生活时,我已经有了达斯科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与非洲景观及当地土著极为登对。可能是由于海拔高度,这三者全都有着高地的旋律,因为放诸蒙巴萨的海平面高度,它就不那么和谐了。就像是壮阔、空荡的地貌,有着平原、山丘与河流,直到猎鹿犬也身在其中,才变得完整。所有猎鹿犬都是伟大的猎手,嗅觉比灵缇更灵敏,但它们是靠视觉猎杀,目睹两只猎鹿犬一起工作真是精彩绝伦。去禁猎区骑马时我都会带上它们,其实这样违反规定,因为它们会惊得斑马群和牛羚群满平原散开,仿佛空中的所有的星辰漫天狂奔。然而,当我在马赛保留地打猎时,只要身边有猎鹿犬在,就从未失去过一头受伤的猎物。
它们与原始森林也交相辉映,深灰色的毛皮掩映在暗绿色的林荫中。在这里,其中一只猎鹿犬全凭一己之力杀死了一只巨大的老年公狒狒,战斗中它的鼻子被狒狒径直咬穿,使得高贵的形象受损,但农场上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这是一道光荣的伤疤,因为狒狒是极具破坏性的野兽,土著居民非常痛恨它们。
猎鹿犬非常聪明,知道我的仆人中谁是穆斯林,他们不能接触狗。
在非洲生活的头几年,我有个名叫伊斯梅尔的索马里扛枪侍从,我还在非洲时他就去世了。他是旧时代的一名扛枪侍从,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工人了。他由20世纪初伟大的王牌老猎手们抚养长大,那时整个非洲都是真正的鹿园。他与文明的接触全在狩猎场上,他讲的是狩猎世界的英语,因此会谈论我大大小小的来复枪。伊斯梅尔回到索马里后,我收到一封他的信,收件人写的是“母狮布里克森”,开头是“尊敬的母狮”。伊斯梅尔是个恪守教规的穆斯林,一辈子都不会触碰狗,在职业生涯中,这一点给他带来了诸多麻烦。但他对达斯科破了例,从不介意我带它一起上骡车,他甚至让达斯科睡在他的帐篷里。他说,因为达斯科一看到穆斯林就能认出来,永远不会去碰对方。真的,伊斯梅尔言之凿凿,达斯科一眼就能认出谁是真正虔诚的穆斯林。他曾对我说:“我现在知道达斯科和你是同族的。它总冲人们笑。”
现在,我的狗们明白了露露在家中的权力和地位。同她相处时,伟大猎手们的傲慢就化成了水。她把它们从牛奶碗边推开,从火炉前它们最喜欢的位置推开。我在露露的脖子上系了缰绳,拴了个小铃铛,有一次狗狗们听到铃铛声穿堂而来、渐渐靠近,便乖乖从火炉边的温暖床铺上起来,去房间的其他地方躺下。当露露走过来躺下,举手投足全然是淑女一枚,端庄地将裙子拢在身体周围,绝不挡别人的路,没有任何人能比她更加举止温柔。她喝牛奶的神态彬彬有礼、吹毛求疵,仿佛是一个亲切过度的女主人强迫她喝的。她坚持要人给她挠耳后,摆出一副动人的克制模样,宛如年轻的妻子傲慢地允许丈夫爱抚她。
当露露长大,正是风姿绰约的曼妙年华,她出落成修长而适度丰满的母羚,从头到脚都美得不可方物。海涅有一首诗,吟唱的是恒河畔那智慧而温柔的瞪羚,露露看上去就像为这首诗精心绘制的插图。
但露露其实并不温柔,她有所谓的“恶魔”本性。她拥有最浓烈的女性特征,看起来似乎完全处在守势,专注于守卫自身的完整,可实际呢,她的身上蕴藏有一股力量,一门心思只想进攻。攻击谁呢?攻击全世界。她的情绪超出掌控,无法预估,如果我的马惹她不高兴了,她就会攻击它。我想起汉堡的老哈根贝克,他曾说过,在所有动物中,包括食肉动物,鹿是最不可靠的,你或许可以相信一头豹子,但如果你相信一只年轻的雄鹿,它迟早会从背后袭击你。
即便露露表现得像个不知廉耻、卖弄风情的豆蔻少女,她仍旧是这个家的骄傲,可我们却没能让她开心。有时她会离开家数小时,甚或一整个下午。有时,一旦她情绪上头,对周遭的不满达到顶峰,便会在屋前的草坪上来一场战舞,看似对撒旦进行了一场短暂的之字形祷告,只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
“哦,露露,”我心想,“我知道你强壮极了,能跳得比你自己还高。你现在对我们大发雷霆,你希望我们全都去死,实际上,若你真想费心杀死我们,我们必死无疑。但问题不是你现在想的那样,你觉得我们把障碍设得太高,让你跳不过去,我们怎么可能做到呢,你可是个伟大的跳跃者。我们根本就没有设置障碍。你身上有了不起的力量,露露,而障碍也同样在你心中,问题在于,时候未到。”
一天晚上,露露没有回家,我们找了她一个星期也没找到。这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是个沉重的打击。
一个清亮的音符离开了房间,使得这栋房子看起来与其他房子无异。我想起了河边的豹子,有天晚上我和卡曼特谈起了它们。
如往常一样,他要等上一段时间才会回答,好搞清楚我竟如此缺乏洞察力。直到几天后,他才就这个问题来找我。“你认为露露死了,夫人。”他说。
我不愿意这样直接说出来,但我告诉他,我在疑惑她为什么没有回来。
“露露,”卡曼特说,“没死。但她结婚了。”
这可真是个令人愉快而惊讶的消息,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哦,是的,”他说,“她结婚了。和她的主人一起住在森林里。”——主人在这里指丈夫或男主人——“但她并没有忘记大家,多数早晨,她都会回到房子这儿来。我把碎玉米撒在厨房后面给她,然后,就在太阳升起之前,她从树林里出来,走到那里去吃玉米。丈夫跟她一起,但他很怕人,因为他从没见过人。他就站在草坪另一边的那棵大白树下。但他不敢靠近房子。”
我让卡曼特下次看到露露时要来找我。几天后,日出之前,他来叫我了。
这是一个美妙的早晨。我们等待时,最后的星辰消失了,天空清澈而平静,但我们行走其间的世界依旧黯淡,一片死寂。草地湿漉漉的,树丛旁地势倾斜,露珠闪烁,如同朦胧的硬币。早晨空气凛冽,有刺骨之感,在北方国度这意味着霜冻不远了。我想,无论你经历过多少次,仍旧难以相信,在这样的凉爽与背阴之中,不出几小时,太阳的炽热与天空的刺目就会变得难以忍受。灰色的薄雾笼罩山丘,并由山体而获得了形状,真是不可思议。如果此刻水牛正在山坡上吃草,那一定像在云中一样寒冷。
头顶上广袤的苍穹渐渐清晰,宛如一杯斟满的酒。忽然间,山顶上温柔地洒下第一缕阳光,染红天际。随着地球向太阳靠近,山脚下青草如茵的斜坡缓缓变成了灿亮的金色,接着便是地势更低处的马赛人的树林。此刻,在我们这一侧的河岸,森林里高大树木的冠顶也染成了铜色。这是属于硕大的紫色珠颈斑鸠的飞翔时刻,它们栖息于河对岸,飞过河来吃我森林里的栗子。每年它们只在这里短暂停留一季。鸟儿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来,宛如空中的骑兵突袭。因此在这个季节,农场早间的鸽子射击活动很受我在内罗毕的朋友们欢迎,为了在太阳升起时准时抵达,他们会早早出门,以至于抵达我家车道时车灯还亮着。
像这样伫立在清澈的阴凉中,仰望金色的高峰与澄明的天空,你会涌出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实际上是在海底漫步,水流漫过身侧,而你仰起头,凝视海面。
一只鸟儿开始鸣唱,而后我听到不远处的森林里传来铃铛的声响。是的,这叫人喜悦,是露露回来了,回到了她的老地方!铃声越来越近,我能通过铃声的节奏追踪她的移动,她正走走,停停,再继续走。她在某个男孩的小屋旁转了弯,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到一只薮羚如此靠近屋舍忽然成了一件不寻常且有趣的事。现在她站定脚步,似乎已经做好了看到卡曼特的准备,但没准备好看到我。不过她没有逃走,她看着我,毫无惧意,也毫无回忆,不记得我们之间那些小小的冲突,也不记得自己忘恩负义、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
林中的露露是个高傲而独立的存在,她经历了心灵上的转变,如今完全掌控了自我。如果我碰巧认识一位流亡的年轻公主,当时她还是个篡位者,而后又在她恢复身份、稳坐王位后再次遇见她,我们的会面也会是这般光景吧。当路易·菲力普国王宣布,法国国王不记得与奥尔良公爵之间的积怨时,内心不怀丝毫卑鄙,露露所展现出的则更甚。她现在是完整的露露了。进攻的精神已彻底消退。她要进攻谁呢,又为什么要攻击呢?此刻的她安安静静行使自己的天赋君权。她记得我,足以感觉到不用惧怕我。她注视了我一分钟之久,那雾气朦胧的深紫色眼眸全无表情,眼皮一眨不眨,我想起神明从不眨眼,感到自己面对的是大眼睛赫拉。走过我身边时,她轻咬一片草叶,优美地跳了一小步,朝厨房后面走去,卡曼特已经在那儿撒了玉米。
卡曼特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我的胳膊,随后指向树林。我朝他指的方向望过去,看到高高的好望角栗子树下有一只雄性薮羚,小小的、褐黄色身影嵌在森林边缘处。他有一对漂亮的角,如树干般岿然不动。卡曼特观察了他一会儿,随后笑了起来。
“你看,”他说,“露露已经向她的丈夫解释了,这些房子周围没什么好怕的,但他还是不敢过来。每天早上,他都想着今天一定会走过来,可一旦看到房子和人,他胃里一沉,心凉了半截。”——这在土著人的世界里稀松平常,常常妨碍农场上的工作——“于是他就停在了树旁。”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露露每天清晨都会到房子这儿来。她清脆的铃声宣告着太阳已爬上山丘,我常常躺在床上等待这一刻。有时候她会离开一两周,我们很想她,开始谈论那些去山上打猎的人。但仆人们会再一次来宣布:“露露来了。”仿佛家里的已婚女儿回娘家一样。我又有好几次看到林木间那只薮羚的身影,但卡曼特是对的,他始终不曾鼓起足够的勇气走到房子这儿来。
有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卡曼特一直在厨房门外守候我,他上前一步,极为兴奋地告诉我,露露今天也来农场了,还带着她的托托——她的孩子。几天后,我也有幸在男孩们的小屋附近亲眼见到她,她万分警惕,一副不好惹的样子,脚边有只小小的小羚,动作小心而迟缓,我们刚认识露露的时候,她也是这般模样。这是长雨季刚刚过去的时候,在那些夏季月份,总能在房子附近发现露露,下午能看见,天刚破晓也能看见。甚至正午时分她也在周围,流连在棚舍的阴凉之中。
露露的幼崽不怕狗,会让狗狗上上下下地闻它,但它无法适应土著居民或我,如果我们试图去抓它,母亲和孩子就会离开。
自从第一次长时间离开家后,露露再也不会过于贴近我们当中的任何人,我们都无法触摸她。但其他方面她都很友好,她明白我们想看看她的幼崽,也会从我们伸出的手中吃上一片甘蔗。她走到敞开的餐厅门口,若有所思地凝视屋中的暮色,但再也没有越过门槛。此时她已经丢失了铃铛,来去皆无声息。
仆人们建议我让他们抓住露露的幼崽,留下它,就像曾留下露露一样。但我认为,露露对我们报以高贵的信任,这样做是对她的粗鲁回报。
而且在我看来,我的房子与这只羚羊间的自由联盟罕见而光荣。露露从野性世界而来,登堂入室,展示了我们能够与荒野友好相处,她让我的房子与非洲地貌融为一体,以至于没人能够分辨出一个世界在哪儿结束,另一个世界又从何处发端。露露知道巨林猪的巢穴在何处,看过犀牛交配。在非洲,有一种布谷鸟,酷热的正午,它在森林中央高歌,宛如这世界雄浑的心跳,我从来没有走运看到过,我认识的人也都没见过,因而没人能告诉我它的模样。但露露或许曾走在一条狭窄的绿色薮羚道上,就在布谷鸟栖息的树枝下方。当时我正在读一本书,讲的是中国古代的伟大皇后,儿子出生后,年轻的叶赫那拉氏前去探访老宅,她乘坐着挂满青色帷幔的金色轿子从紫禁城出发。我想到,此刻我的房子就像是那位年轻皇后的娘家宅邸。
整个夏天,一大一小两只羚羊都围着我的房子打转,有时,两次造访时间会隔上两周或三周,但其他时候,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它们。又一个雨季伊始,仆人们告诉我露露带着一只新的幼崽回来了。我并没有见到幼崽,因为这一次它们离房子不太近,但后来我看到过三只薮羚一起漫步林中。
露露及家人与我家之间的联盟持续多年。薮羚常常在房子附近徘徊,它们从林中走来,又回到林中,仿佛我的地盘也是野生王国的一个省份。它们多半在日落前出现,先是在林中穿梭,宛如淡淡的黑色剪影投射在树上,然而,当它们沐浴午后阳光走出来,在草坪上吃草,皮毛便如铜一般闪闪发光。其中之一便是露露,因为她会靠近房子,沉着逡巡,每当有车抵达或我们打开窗户,她便会竖起耳朵,狗也会认出她。随着年龄增长,她的毛色越来越深。
有一次,我和朋友一起开车回到家门口,发现露台上有三只薮羚,围着我撒给奶牛们的盐。
有趣极了,除了曾仰头伫立于好望角栗子树下的露露丈夫,还没有公羚羊与来到我家的那些羚羊厮混。我们似乎是在和森林中的母系氏族打交道。
殖民地的猎人和博物学家对我的薮羚兴趣浓厚,野生动物保护区监督员专程开车来农场看它们,并且真的看到了。有个记者在《东非标准报》上写了关于它们的文章。
露露和她的家人来到我家的那些年月是我在非洲最为幸福的时光。因此,我开始将我同林中羚羊的关系看作巨大的恩惠,是与非洲之间的友谊象征。整个国度都囊括其中,是好的兆头,古老的契约,还有这样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
求你快来。
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在非洲的最后几年,我越来越难见到露露和她的家人。在我离开前的一年,我以为它们再也不会来了。一切时过境迁,农场南部的土地已经分给了农民,森林被清理,房屋落成。拖拉机在曾经的林间空地爬上爬下。许多新移民都是狂热的狩猎爱好者,来复枪在这片土地上引吭高歌。我相信野生动物都退到了西边,进入了马赛保留地的林地。
我不知道一只羚羊能活多久,露露很可能早就已经去世了。
在天将破晓的寂静时刻,我常常,真的常常梦见我听到露露清脆的铃声,睡梦中我的内心充满喜悦,醒过来时满心期待着有什么奇妙而美好的事情发生,就在此刻,就在刹那之间。
当我躺着想露露时,我很想知道,她在林中生活时是否也曾梦到过铃声。她的脑海中是否会掠过一幅画面,画上是人们与狗狗,宛如水面上的倒影。
我想,如果我会唱一首非洲之歌,歌唱长颈鹿,还有它背上的非洲新月,歌唱田野上的犁和咖啡采摘者们满面的汗水,那么非洲是否也会唱一首关于我的歌?平原上的空气是否震颤着我曾穿在身上的颜色,孩子们是否会发明一种有我名字的游戏,满月是否会在车道的砾石上投下形如我一般的影子,恩贡的鹰会寻找我吗?
自从离开非洲后,我再也没有听到露露的消息,但我收到了卡曼特和其他非洲家仆们的来信。距离我上次收到他的信还不到一个月。但这些来自非洲的书信以一种奇怪且虚幻的方式来到我面前,更像是投影或海市蜃楼,而非真实的新闻。
因为卡曼特不会写信,他也不懂英语。当他或其他旧人想到要给我传递音信时,就会去找个职业的印度或土著信件写手,他们坐在邮局门口放着纸张、钢笔、墨水的桌子前,向写手解释信中应该写些什么。这些职业写手也不懂多少英语,很难说他们真的知道要如何写信,但他们自认为可以写。为了炫技,他们在信中塞上一大堆华丽辞藻,使得信件内容难以破译。他们还有个习惯,用三四种不同的墨水来写信,无论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都给人一种他们墨水短缺、正从一大堆墨水瓶中挤出最后一滴墨的印象。经过所有这些努力,就会出现人们从德尔斐神谕里获得的那种信息。我收到的信中有一种深度,你感到其中有某个至关重要的信息一直沉甸甸压在寄信人心头,从而让他长途跋涉从基库尤保留地一直走到邮局。但这至关重要的信息却被包裹在黑暗中。当信来到你手中,这一页便宜而肮脏的小信纸已经走过了数千英里,似乎在对你说啊说啊,甚至是冲你尖叫,却又什么都没告诉你。
然而,卡曼特在这方面和其他人不同,一如在大多数事情上都与他人不同。作为通信者,他有自己的行事方式。他把三四封信放在同一个信封里,并做好标记:第一封信、第二封信,诸如此类。它们都写了同样的内容,一再重复。或许他是想通过重复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每当有什么事是他特别想让我理解或记住的,就会像这样讲话。或许对他而言,当他感觉到与一个远在天涯的朋友建立联系时,就很难停下来。
卡曼特写到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惊讶,因为他真的是太曲高和寡了。我曾经培训过一位皇家厨师,并将他留在一个新殖民地。他所处的状况就像是“芝麻开门”的故事。如今咒语已经失落,盛满神秘宝藏的洞窟永远关上了石门。这位深思熟虑、满腹经纶的主厨所到之处,人们看到的只是个罗圈腿的小个子的基库尤人,一个面部扁平而僵硬的侏儒。
当卡曼特走进内罗毕,在贪婪自大的印度写信人面前表明来意,向他阐述一个要绕半个世界之远的消息时,他究竟是想说什么呢?信里的一行行文字歪七扭八,措辞混乱无序。但是卡曼特有着伟大的灵魂,认识他的人仍旧能从这磕磕绊绊的凌乱音乐中听到这灵魂的音符,甚至牧童大卫的竖琴回声。
这里有一封“第二封信”:
“我没忘记你夫人。尊敬的夫人。现在你的所有仆人,他们再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你从这国家离开。如果我们是一只鸟,我们就飞去见你。然后我们转头。然后你的农场,以前是母牛小牛犊和黑人的好地方。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了,奶牛山羊绵羊,他们啥都没了。现在所有坏人,他们都打从心眼里高兴,因为你以前的仆人,他们现在都成穷人了。现在上帝心里都知道这一切,有时帮助你的仆人。”
在某一封“第三封信”中,卡曼特给出了一个例子,表明土著人也能用自己的方式对你说漂亮话,他写道:
“写信并告诉我们你是否回来。我们认为你回来。因为什么呢?我们认为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因为什么呢?我们认为您仍然记得我们所有人的脸和我们母亲的名字。”
想对你说漂亮话的白人会写:“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而非洲人则说:“我们才没有想起你呢,倒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
12月19日的那天晚上,睡觉前我走出家门,看看是否有雨水将至。我相信,在那个时间,许多高地上的农民也在做同样的事。有时,在幸运的年份,圣诞节前后我们得到几场豪雨,这对稚嫩的咖啡果而言是件大事,在十月份的短暂雨水中,它们紧随花期结在树上。这天晚上没有下雨的迹象。天空一片宁静,奏响无声凯歌,一派星光灿烂。
赤道的星空比北方的星空更丰富多彩,你也更常看到漫天繁星,因为你在晚上外出更多。在北欧,冬天的夜晚凛冽彻骨,无法让人在凝视星星时获得多少满足,而在夏天,夜空清澈明亮,星星难以辨别,如同苍白的犬堇菜。
热带的夜晚像罗马天主教大教堂一样友好,相比之下,北方的新教教堂只让你处理宗教事务。在这个大房间里,每个人都来来去去,这正是各种事情上演的地方。对于阿拉伯和非洲而言,正午的烈日能杀人,夜晚才是属于旅行和经营活动的时间。这里的星星已经被命名,许多个世纪以来,它们都是人类的向导,引领他们穿越沙漠和海洋,走在漫漫长路之上,一条路线向东,另一条向西,抑或是朝向南与北。车辆在夜间行驶良好,头顶星辰开车很是愉快,你会养成习惯,在满月时去看望住在内陆的朋友。你在新月时开启游猎之旅,从而拥有一连串月光皎皎的夜晚。而后,当你回到欧洲探亲访友,发现城里朋友们的生活与月亮活动毫无关系,而且几乎对这些事一无所知,你会感觉很奇怪。上弦月对卡蒂贾的驼队头目而言是行动的标志,一旦上弦月出现在天上,他的大篷车就要出发。他面朝月亮,他是“从宇宙中的月光系统中剥离出的哲学家”之一。他肯定经常看她,将她作为自己的征服标志。
我在土著居民中有了名气,因为在农场上,有好多次,我恰好是第一个看到新月的人。新月就像是日落时分一弯纤细银弓。尤其是连续两三年,我都是第一个发现斋月新月的人,斋月也就是穆斯林的圣月。
农人慢慢转动眼睛,环顾地平线。先是向东,因为如果要下雨的话,雨水便会从东方而来,而处女座中的角宿一清晰地挂在那儿。而后向南,迎接南十字座,它是这伟大世界的门卫,忠诚于旅行者,并深受他们喜爱,更高处,在银河荧光闪烁的条带下,是人马座中的α星和β星。西南方向闪耀着在空中极为醒目的天狼星和殚精竭虑的老人星,而在西边,在恩贡山隐约可见的轮廓上方,此刻光芒四射的如一套完整的钻石饰品的是猎户座的参宿七、参宿四和参宿五。最后,他转向北方,因为我们最终会回到北方,在那里他迎面撞上大熊星座,只是由于视角的关系,现在它正镇定自若地倒立着,洋溢着憨态可掬的玩笑气息,鼓舞了北欧移民的心。晚上睡觉做梦的人知道一种特殊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并不存在于白昼世界,那是一种平静的狂喜,心灵的安逸,如同舌尖上的蜂蜜。他们也同样知晓梦境真正的壮丽在于它们无限自由的氛围。这不是独裁者的自由,独裁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这个世界,这是艺术家的自由,他没有意志,他是无拘无束的。真正造梦者的乐趣并不在于梦的实质,而在于:事情发生不会受到来自他的任何干扰,并且完全脱离他的掌控。瑰丽的风景自我创造,复杂而壮观的景象,丰富而细腻的色彩,道路,房屋,都是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陌生人出现,成为朋友或敌人,尽管做梦之人从未对他们做过什么。飞翔与追逐的主题反复出现在梦中,同样令人欣喜若狂。人人都能妙语连珠。千真万确,如果白天还记得做过的梦,它们将褪色并失去意义,因为它们属于另一维度,但是到了晚上,只要人们一躺下来,思绪再度闭合,他便想起梦境的种种优点。一直以来,巨大的自由感如同空气和光线一样环绕他,穿透他,是一种超自然的极乐。他是个拥有特权之人,他什么也不用做,但是为了他的充实与快乐,所有事物都被凝聚到一起;他施的国王将献上礼物。他参与了一场盛大的战斗或舞会,并一直想知道,在这些大事件中,他为何能享有如此特权,只要躺着就好。人就是在此时开始失去自由意识,当必要性的概念完全进入世界,当各处都有了匆忙或压力,要写一封信或赶上一辆火车,当你必须要去工作,让梦中的马驰骋,或让来复枪开火,那便是梦境正在衰落,并转为噩梦,那是最可怜也最庸俗的一种梦。
在清醒的世界中,最接近梦的就是大城市的夜晚(那里没有人认识你),或者是非洲的夜晚。在那里同样无限自由:那里有事情正在发生,命运在你周围形成,四周无不热闹非凡,而这一切都与你无关。
在这里,太阳一落山,空中就满是蝙蝠,喧哗逡巡,吵闹如汽车开上柏油路,夜鹰也同样展翅掠过:这种鸟会坐在路上,你的车灯光打在它眼中会闪烁红色光芒,在即将被你的车轮撞上的那一刹垂直振翅腾空。跳鼠在路上活动,用自己的方式挪动,按照一种节奏突然坐下再蹦起来,活像微型袋鼠。知了在高高的绿草中没完没了地鸣唱,气味沿着大地流动,陨落的星辰划过夜空,如泪滴划过脸颊。你是特权人物,一切都送到你面前。他施的国王们将奉上礼物。
几英里之外,在马赛保留地,斑马正在转场,鸟群在灰色的平原上漫游,宛如地面之上的浅色彩带,水牛出动,在长长的山坡上吃草。我农场里的年轻人会从旁经过,三三两两地,一前一后地走,仿佛草坪上两道窄窄的黑影,他们正走在路上,径直奔向自己的目标,他们不是在为我工作,因此与我无关。看到屋外面我那点燃的烟头,他们放慢脚步,明确了自己所处的位置,他们向我敬礼,但没有停下来。
“你好,夫人。”
“你好,年轻的勇士们,你们要到哪儿去?”
“我们要去卡特西古的村寨。今天晚上卡特西古有个大型恩格玛鼓。再见,夫人。”
如果一起走的人更多一点,他们就会带着自己的鼓去跳舞,你能从很远的地方听到那鼓声,仿佛夜晚指尖的微弱脉搏一样跳动。突然间,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耳朵来说,传来的与其说是一种声音,不如说是空气的深深震动,是远处一声短促的狮吼。它在行动,它在狩猎,有事发生,就在它所在之处。那声音没有重复,但已然拓宽了视野;谷地和水潭映入眼帘。
正当我站在房前时,一声枪响,距离不太远。一枪。而后夜晚的寂静再一次紧闭四合。过了一会儿,仿佛他们之前一直停下来在谛听,此刻又重新开始了,我听到知了在草丛中鸣唱它们单调的小曲儿。
夜晚的一声枪响蕴含着某种奇怪的决定性与致命性。就好像是有人用一个词向你呼喊出某个信息,并且不会再说一遍。我伫立片刻,想知道那声枪响意味着什么。在这个时间,没人能瞄准任何东西,若是为了吓走什么东西,人们一般会开两枪以上。
可能是磨坊那边我的印度老木匠普兰·辛格冲几只鬣狗开了枪,它们溜进磨坊,正在吃着挂在那里的牛皮带子,上面还坠着石块来增重,是要用来给马车做缰绳的。普兰·辛格不是英雄,但是他可能会为了他的缰绳把小屋的门推开一条缝,用那把老猎枪放了一枪。然而他会双管齐放,而且,一旦品尝到英勇行为的甜头,他很可能再装一发子弹,再开一枪。但是只有一枪,然后就是沉默?
我等了一会儿,等待第二声枪响;什么也没有,当我再次看向天空时,也同样没有雨来。于是我上床睡觉,带了本书,没有熄灯。在非洲,当你从那些枯燥的货物中拿起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你阅读它,恰如作者希望他的书被人读到,你也祈求上帝,让他有能力继续漂亮地写下去,写得和开头一样精彩,在欧洲,那些好船被造出来就是为了将这些货物一路从欧洲运来。你的思绪转上一条新鲜的深绿色小径,飞奔起来。
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车以惊人的速度绕过车道,停在房前,有人用力敲打客厅的长窗。我穿上裙子、外套和鞋,拿上灯出去。外面是我的磨坊经理,在灯光下瞪大眼睛,满头大汗。他叫贝尔纳普,美国人,是个能力极强、极富灵感的机械师,但心态不稳定。对他而言,事情要么接近世界末日,要么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希望。最初受雇于我时,他的人生观、对农场前景及状况的看法都是如此不同,曾让我非常不适,就好像是将我置于巨大的心理波动之中;后来我习惯了这些。对于活泼的个性而言,这些起起落落不过是每日情感体操,需要多多锻炼,对他们来说,这里几乎无事发生;对于非洲充满活力的白人青年来说,这是一种普遍现象,特别是对于那些早年在城镇中度过的人。但在这里,他走出了悲剧的掌心,到目前为止,尚未拿定主意,是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来满足饥饿的灵魂呢,还是尽量不要有什么动作,从而逃避其严峻;在进退两难之间,他看起来像个逃命的小男孩,要宣告一场灾难;说话时他磕磕巴巴的。最终,他没有过分利用这件事,因为其中并没有他能扮演的角色,命运再次让他失望了。
此时,法拉赫从自己的房子里出来,和我一起听他讲述。
贝尔纳普告诉我这场悲剧开始前如何平静,如何愉快。他的厨师放了一天假,厨师不在时,七岁的厨房小工卡贝罗开了场派对,他是老狐狸卡尼努的儿子,卡尼努是我农场上有些年头的占地者,也是离我最近的邻居。深夜,当宾客们越来越欢乐时,卡贝罗带来了他主人的枪,并对着平原和小农田里的野蛮朋友们扮演起白人的角色。贝尔纳普是个痴迷于家禽养殖的农民,他给公鸡去势,给母鸡绝育,并在内罗毕市场上买纯种鸡,他在门廊上放了支猎枪来吓走老鹰和薮猫。后来,当我们讨论这个案子时,贝尔纳普坚持枪里没有子弹,是孩子们检查了弹药筒,自己装的弹药。但在这点上,我认为他的记忆辜负了他,就算孩子们想装弹药也不太可能做,更有可能是枪里装着子弹就搁在了门廊上。无论怎样吧,在年轻气盛、想出风头的卡贝罗径直瞄准客人并扣动扳机时,弹夹就在枪管里。枪声响彻整栋房子。三个孩子受了轻伤,惊恐地逃离厨房。两个孩子还在那儿,受了重伤或已经死亡。贝尔纳普以啰里啰唆骂了一通非洲大陆及发生在那里的事情来结束他的故事。
在他讲述时,我的仆人们已经出来了,一语不发;他们又进去,拿出一盏防风灯。我们拿出了纱布和消毒剂。试图启动车子纯属浪费时间,所以我们尽快跑过森林,去到贝尔纳普家。摇摆的防风灯将我们的影子从逼仄小路的一侧投向另一侧,狂奔途中,我们遇到了一连串的撕心裂肺的短促尖叫,是孩子的死亡尖叫。
厨房大门向后敞开,就像死亡冲进去后,又冲了出来,留下一地狼藉,仿佛是獾进过的鸡舍。桌上燃着一盏厨房灯,烟飘得老高,小小的房间里仍旧弥漫着火药味。枪在桌子上,就在灯的旁边。厨房里到处都是血迹,我在血泊里滑了一跤。防风灯很难定位到任何一个精确的点,但它们能清楚照亮整个房间;我在防风灯的光线映照下看过的东西,远比其他灯光下看到的记忆更深刻。
我认识被打中的孩子,来自农场上的平原地区,他们曾在那里为父亲放羊。瓦麦是乔戈纳的儿子,非常活泼的小男孩,曾经读过小学,此刻正躺在门与桌子之间的地板上。他没有死,但离死不远了,甚至失去了知觉,虽然还有微弱呻吟。我们将他抬到一边,以便移动。另一个尖叫的孩子是万严盖里,是厨房派对里最小的孩子。他坐着,身体前倾,朝向灯光;鲜血宛如泵中喷出的水一般从他的脸上涌出,如果还能说那是脸的话。放枪时他肯定径直站在枪管前面,子弹已经彻底打掉了他的下巴。他从两侧伸出双臂,像长矛一样上下挥动,那动作就像被砍掉脑袋的鸡扑扇翅膀。
当你突然间被卷入这样一场灾难,可行的建议似乎只有一种,那就是射击场和农场的解决方式:不惜代价迅速杀死。但你知道自己不能杀人,你的脑中充满恐惧。我将手放到孩子头上,绝望地按了按,仿佛我真的杀了他一样,他登时停止尖叫,挺直身体,手臂下垂,仿佛整个人是木头做的。此时此刻我终于知道了覆手治疗是怎样的感觉。
给面部被打掉一半的病人包扎困难重重,在你努力止血的过程中可能会让他窒息。我不得不把小男孩放到法拉赫膝头,让法拉赫扶住他的脑袋面向我,否则他的头一旦前倾,我就没办法固定敷料,如果他的头向后仰,血就会流下来,灌满他的喉咙。最终,就在他一动不动地坐着时,我把绷带绑好了。
我们把瓦麦抬到桌子上,举起灯来看他。他的喉咙和胸部承受了这一枪的全部冲击力,好在流血不多,只有一条细细的血迹从嘴角流下。看到这个之前像小鹿一样生机勃勃的土著孩子现在是如此安静,实在令人措手不及。在我们看着他时,他的面部发生了变化,露出了深深震惊的表情。我派法拉赫回家取车,我们没有时间可浪费,必须马上把孩子们送去医院。
等待时,我询问了一下卡贝罗的情况,就是他开了枪,溅了这所有的血迹。于是贝尔纳普给我讲了个怪异的故事。几天前,卡贝罗从主人那里买了一条旧短裤,准备用一卢比工资付款。子弹出膛,贝尔纳普冲向厨房,卡贝罗正手持冒烟的枪站在房间中央。他盯着贝尔纳普看了一会儿,然后将手深深塞进他刚刚买下并为派对穿在身上的短裤口袋里,用左手掏出一卢比放在了桌子上,同时右手扔下枪,也放在了桌上。就这样与世界进行了最终结算后,他消失了;事实上,他是以这种伟大的姿态从地球表面消失了,虽然当时我们不明白。对土著人来说,这种举动极不寻常,因为他们一般都会把债务屏蔽在思绪边缘,尤其是同白人之间的债务。或许在卡贝罗看来,那一刻像极了审判日,因此他觉得必须得好好表现;也许他是在紧要关头努力保护一个朋友。抑或说,他周围的朋友们震惊、嘈杂、死亡,全都灌入这个男孩小小的脑袋里,因此那一点点的边缘部分也被掷入了他的意识深处。
当时我有一辆老旧的越野车。我永远不会用只言片语去诋毁她,因为她为我服务多年,且服务得很好。但你鲜少能诱使她两个气缸同时开工。她的灯也出了问题,因此我经常用红色丝绸手帕裹着一盏防风灯给她充当尾灯,开着去穆萨伊加俱乐部参加舞会。必须得推她才能启动,而在那个晚上,这花了很长时间。
来我家的客人一直抱怨路况不好,在那一夜的死亡之旅中,我终于意识到他们是对的。起初我让法拉赫开车,但我以为他是存心开进路上所有深洞和马车辙,于是我亲自开。为此我不得不在池塘旁下车,在黑漆漆的水中洗手。到内罗毕的距离似乎长得无穷无尽,我觉得这段路花掉的时间可能已经够我开车回到丹麦了。
内罗毕原住民医院坐落在山丘上,就在你下坡驶入城中之前。天已经黑透了,看起来一派平和。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整个医院唤醒;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年迈的果阿医生或是医生助手,他现身时穿着奇怪的女式晨衣。他是个斯斯文文的大胖子,并且有个奇怪的动作习惯,就是先用一只手做个手势,再用另一只手重复同一手势。当我帮着把瓦麦从车里抬出去时,我觉得他动了,稍微舒展了一下身体,可我们把他带到灯火通明的医院房间里时,他已经死了。那个果阿老医生朝他摆了摆手,说:“他死了。”然后又向万严盖里摆了摆手,说:“他还活着。”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老人,因为我再也没有在晚上回到医院,夜晚可能是他的工作时间。当时我认为他的态度非常恼人,但后来我感觉好像命运本身就在那一大堆白色斗篷里,一层叠着一层,同我们相遇于门槛,不偏不倚地分发出生命与死亡。
我们把万严盖里送进医院时,他便从昏迷之中醒了过来,并立刻陷入了可怕的恐慌;他不肯离开我们,紧紧抱住我及任何靠近他的人,因剧痛而大声哭号,泪流不止。最终果阿老大夫通过某种注射让他平静下来,透过眼镜看着我,说道:“他还活着。”我把孩子们留那儿,死的和活着的,留在两张担架上,面对彼此不同的命运。
贝尔纳普骑摩托车和我们一起来了医院,主要是为了帮我们推动汽车启动,谨防它停在半路,眼下他认为我们应该向警方报告这起事故。于是我们开车进城,来到河畔路警察局,从而长驱直入了内罗毕的夜生活。我们到达时,没有白人警官在场,他们派人去找他时,我们在外面的车里等待。街道上有一排高大的桉树,这是属于所有高地拓荒城镇的树;夜间,它们极其狭长的叶片散发出奇异而愉悦的气味,在街灯下看起来很奇特。一个年轻丰满的斯瓦希里女子被一群土著警察带进了警察局,她全力抵抗,抓伤他们的脸,像猪一样嚎叫。一群打架闹事的人被带了进来,在警察局门口的台阶上仍旧急着互相攻击;还有个小偷,我相信是小偷,刚刚被抓住,走在街上,屁股后面跟着一大群夜间狂欢者,他们或支持小偷或支持警方,正大声讨论案件。最终一个年轻的警官来了,我相信他是直接从一个欢乐洋溢的派对上过来的。他让贝尔纳普大失所望,因为他开始时兴趣盎然地记录报告,速度惊人,但随后陷入深思,拖着铅笔慢吞吞在纸上划来划去,最后放弃书写,并将铅笔放回口袋。夜晚的空气使我感到寒冷。最后,我们可以开车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通过房子外面聚拢而来的寂静,我感觉到有许多人在周围。我知道他们是谁:农场的老人们,蹲在石头上,大声咀嚼,嗅着烟草,吐痰,窃窃私语。我也知道他们想要什么:他们是来通知我,他们希望就昨晚的枪声事件和孩子们的死亡案件召开一次“卡亚马”。
卡亚马是农场上的长老们组成的议会,由政府授权,旨在解决占地者之间的地方性分歧。卡亚马的成员围绕一次罪案或事故聚集在一起,并花费数周时间在上面,靠羊肉、空谈与灾难滋养自己。我明白,眼下老人们想要同我详论整件事,而且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最终也会让我进入他们的法庭,做出对这个案件的最终裁决。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对昨晚的悲剧进行无休止的讨论,于是我叫人牵了马来,打算出门去,远离他们。
步出房门时,我发现,不出所料,所有元老都聚集在左边,离男孩们的那些小棚屋很近。为了维护他们作为一个议会的成员的尊严,他们假装没有看到我,直到他们意识到我要离开。他们马上匆匆忙忙地迈开两条跌跌撞撞的老腿,开始向我挥舞手臂。我朝他们挥了挥手作为回应,然后骑马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