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06
初问俑坑建筑质量

观众进入兵马俑一号坑展厅,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陶俑群“唰”地扑过来,真人大小、栩栩如生,猛然间传导了一股气势。它让人慌乱,使人震撼,心怦怦地在跳,血脉偾张,荷尔蒙高涨。厉害啊,大秦帝国!于是,观众就会自然而然地觉得这个建筑也定属精品工程。

待移步右行进入二号坑展厅,光线突然暗淡,遗址区空旷、寂寥,一堆堆陶俑残片横七竖八地倒地不起,人们的满腔热血像遭遇寒潮霜冻。该看点什么呢?建筑顶层遗存的棚木跃入眼帘,6000多平方米铺了整整一层,随着木质腐朽、变形、坍塌以致完全土化,外壳随势虬曲,隔梁上凸起,过洞内凹下,此起彼伏,根根分明,场面也是十分壮观。

棚木、枋木、立柱、地栿是俑坑建筑主体,它们构成立体框架,形成了柱梁结构,数量超过数万立方米。一号坑第三次发掘200平方米的范围,一根根清点木材,有棚木155根、枋木19根、立柱49根。其中棚木现存最长300厘米、最大直径50厘米;枋木现存最长490厘米、最大直径25厘米;立柱有长方形或正方形7根,圆形或椭圆形39根,半圆形3根,最大者直径39厘米。

▲ 兵马俑二号坑建筑棚木俯视

1994年至1997年,二号坑开展了第一阶段正式发掘,对建筑棚木层以上部分进行了揭露,基本搞清了地层堆积情况、建筑结构、营建方式以及损毁时间等问题。目前第二阶段发掘正在进行中

现在我们目所能及的只有黑木炭和暗红色朽迹。它们直接显示了俑坑被损毁的过程和时间。大面积黑灰对应着普遍被烧;普遍被烧说明通风较好;通风好排除了有机质腐朽过程中产生沼气而发生自燃的可能。

炭,烧木留性,寒月供然(燃)火取暖者,不烟不焰,可贵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烧木留性,炭属于一种多孔固体燃料,烧木所为又不是完全燃烧,还保留着木的特性,可以发出热能供人们取暖御寒。我曾随手掰过木炭,听见“嘎巴”的清脆断裂声,老杨回忆说:“最初发掘时,木炭都倒了,村上人撮回家烧炕呢。”

木炭烧烤食物,木香、肉香弥漫在小巷,充满烟火气。木炭还用于冶炼金属,比如商代“后母戊”青铜方鼎、西周“宅兹中国”铭文的何尊、秦“二十六年”铜诏版……青铜重器闪亮留世,木炭功不可没。

说起木炭,一句唐诗大家耳熟能详——“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终南山下唐代卖炭老翁的一车炭,千余斤,只换到半匹红纱和一丈绫。老翁烧炭首先得有炭窑,就地挖出燃烧室、炭化室、烟道腔和排烟孔,沿四周铺泥土封出窑盖。其次,烧制时燃烧室点火,烟孔冒出青烟得将所有孔口堵塞进行闷窑,达到不完全燃烧状态,再经过几天冷却方可出炭。一番辛苦之后,只得到一堆没有用处的织物。这样的付出和收获对比,让诗人愤懑。岁月何曾有过静好?秦代修陵、建宫殿、筑长城,民不聊生,唐代享国289年,花舞大唐春的盛景也只是片段,这就是历史时光里的平常景象。

兵马俑坑建筑无意中成了炭窑。村民撮木炭烧炕,断裂发出“嘎巴”声,说明木材燃烧时尚存有机质,还没有腐朽,说明俑坑建筑竣工与被烧的间隔很短。根据木材残留表象逐步推理,环环相扣再回到表象事实,因果完美闭合。

祸兮福之所倚,木炭代表了一场人为造成的浩劫,却因此保存了木材的特质信息:年轮和纤维。每类树种都有自己独特的纤维切面,形态各异,指向性强,为考古学者判断兵马俑坑建筑使用的木材种类提供了依据。植物考古学家们在显微镜下观察到,木炭横切面像网状的织物,弦切面像人的血管,符合松科铁杉属和云杉属树木的特征。

杉属树木巍然挺拔,干高通直,节少,材质轻柔,适合作建筑材料,更适合远途运输。

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西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修建秦始皇陵,倾帝国所有财力、物力,北山开山采石,蜀、荆两地运来木料。铁杉属和云杉属树种现产于秦岭以南地区,这片地区纳入秦国版图已经到了战国晚期秦昭王时代。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秦立都咸阳,半个世纪之后,公元前304年昭王发动灭楚战争。到了始皇陵园修建,从蜀、荆两地调拨些木料自是顺顺当当。

▲ 云杉弦切面

▲ 云杉径切面

▲ 云杉横切面

▲ 铁杉弦切面

▲ 铁杉径切面

▲ 铁杉横切面

凡事难两全。杉属材质轻,方便了长途运输,却易燃。树干可割取树脂即松香,根、枝丫及叶均可提取芳香油。这类木材降低了俑坑建筑的耐火等级,大火一烧,树脂突然膨大“啪啪”作响引发爆炸,随着火花四溅,片刻即火光冲天,建筑坍塌随之而来。这又造成了空气流通不畅,具有了与炭窑一样的气闭环境,保留住了树木的一些本性,比如清清楚楚的年轮。要是没有这场火,木材必是早已全部腐朽只剩下木渣。

乍一看年轮就是同心圆,一年长一圈,有春材、秋材之分。秋天树木生长缓慢,年轮间距稠密,春天则刚好相反。清点主干根部年轮数可以了解树龄;对比年轮稠密变化,又可推测自然降水的丰歉,了解气候变化。相比于高倍显微镜下完成的树种纤维分析,清点年轮的手段很原始,只要有耐心谁都可以去做。

“看,就像这样一圈一圈慢慢地 撵,甭着急。”我手里拿一根大头针,数几圈,用针尖钉住位置,给年轻人做示范。

岁月不饶人,20年前在三号坑发掘时眼明手快,我现在显然已经不能胜任做这些费眼的活。年轻人叽叽喳喳地数完,最后如释重负地提交结果。“数得人头昏眼花,看着带圈的东西就想吐。”听着抱怨,我岔开话题,把她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木材的外形上。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会认为,兵马俑坑建筑选材应该非常严格,每一根木头都经过精挑细选,再多次加工才用。实际上,顶部横铺的棚木却有一些并未完全去掉枝杈,“满身带刺”。起支撑作用的立柱,沿墙间隔分布,形状很不规则,有的侧边经过锯割加工,截面呈长方形或正方形,多数为整根木的自然截面,每根木材的粗细不一,最粗者直径达40厘米,最细者直径约19厘米,相差超一倍。

大老远地从蜀、荆地区运来的木头不加修整就直接使用,这很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可能是我们把简单的事情想复杂了。蜀、荆地区的木材如果用于修筑宫殿和陵园地面建筑,自然要砍、斫、刮得整整齐齐,至少去掉外皮,保证粗细一致。陪葬坑并无现实性使用价值,好不好看终究要埋在地下,黄土一盖遮百丑,细节上劳神费力没必要。

尽管被烧成了炭灰或腐朽为渣,木材之间经常能看到互相连接的榫卯。榫卯是古代中国建筑、家具的主要连接方式,两块木构件,留出凹进部分的那块是榫,留出凸出部分的那块为卯,凹凸结合,榫卯相搭,木构件严密扣合,不需要钉子便实现了延长或者转折。

俑坑建筑木材间的榫卯形式比较原始,结构不复杂,发掘难度不大。有发掘经验的师傅说清理这种迹象是“碎事”,心里轻松无压力,技术无难点。毛刷扫去细土,注意观察炭灰纹理,原本顺向的纤维齐刷刷地少了一半,那就是有榫卯结构了。“好了,拍照哦!”几分钟搞定。不难想象,如此简单的单榫、单卯,其承重力非常有限。

盖房子肯定想尽量结实、牢固。为了弥补不足,秦代工匠拿着料单领到了扒钉,“哐哐哐”地钉在两条木料之间。扒钉两端内折,尖头,形式原始、朴素,只求结实、耐重。这让我想到了秦国宫殿建筑的金属部件。

▲ 兵马俑二号坑棚木上的扒钉

铁质,发现于二号坑棚木层,两端尖头分别深入木材中,起固定作用

早在春秋时期,秦国建筑已经广泛使用金属部件了。今宝鸡凤翔区姚家岗为秦故都雍城所在 ,1973年有几位村民分食马肉,席地一坐后却隐约觉得身下有尖锐异物硌得慌,刨开黄土发现一堆顶端带齿的青铜物件,后来考古工作者就地再发掘,大大小小竟然出土了共计64件。根据外形和内部残存的朽渣,古建专家们认为,这些物件即汉代所谓的“金釭”。截面大方形的,当属宫殿壁柱、壁带之类所加;小型转角的,内径四五厘米见方,应是门窗构件;截面梯形的,为四面铜版所构成的箍套,具有衔接木杆件的构造功能。

▲ 青铜建筑构件安装位置示意图

1973年至1974年,雍城遗址先后出土三批春秋时期秦国宫殿青铜建筑构件64件,总重224千克。这些青铜建筑构件用于宫殿建筑枋、梁的交接处,起加固和装饰作用,对后来中国特有的雕梁画栋的建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 双齿方筒形建筑构件

青铜质,中空。方筒的四面中有两面满饰蟠螭纹,两端各有三枚锯齿的板面。另两面各为“目”字或“日”字长方形格

黄金为壁带,间以和氏珍玉,风至,其声玲珑然也。(佚名《三辅黄图》)

建筑学家们曾猜想我国木构架建筑的连接方式,从最早的绑扎到后来的榫卯,之间应该有个过渡,秦雍城故都发现金釭证实了猜想。到了西汉,金釭广泛使用在长安城内宫殿建筑上,例如昭阳舍,汉成帝宠妃赵合德的居所,一段段金釭间悬挂玉石、明珠、翠羽,构成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中国古代建筑使用铜构件,时代更早见于商代。1989年郑州市小双桥村村民修建打麦场,意外地发现了商代兽面纹青铜建筑饰件,整体俯视呈“凹”形,正面近正方形,上下两边均向内折;左右两侧面近平行四边形,中间有竖长方形孔。因为出土地附近发现有大型夯土建筑基址,所以推断它既是宫殿木梁前段的装饰,也是加固木梁的构件 ,与金釭用途相似。

(齐)景公为西曲潢,其深灭轨,高三仞,横木龙蛇,立木鸟兽。(《晏子春秋》)

以前我对这段文献这样理解:齐景公在都城西修建了一个弯曲的水池,水池的深度能没过车轴头,水池上面修建一座两丈多高的宫室,梁上画龙蛇,柱上绘鸟兽。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有了金釭实物,“雕”“画”两字除了表面意思之外,还可以再扩充一些,并不局限于建筑画彩。

商王、秦公、秦始皇,中国古代建筑木结构之间使用的金属部件实际作用一样,扒钉显然属于其中低档次的一类。

那么,兵马俑坑建筑是精品工程吗?

▲ 商代兽面纹青铜建筑构件

郑州市小双桥遗址出土。其年代可追溯到商代早期,是目前已知青铜质类器物使用于建筑物上的最早实物 9NW0HQWXQv5paf2mUV89ROvcVHN+o87HIZsqy2B95QmY4hne+RiL7cmkj0qvWRC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