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墓葬的地下墓室,主要有四种类型:土坑墓、砖室券顶墓、砖(石)椁石板顶墓(含浇浆墓在内),还有一类,是在砖(石)椁石板顶墓的石板盖顶上加筑一层砖券顶,姑且称为“砖石合筑双层顶墓”。
土坑墓,是从地面竖直向下挖掘出的长方形竖穴墓坑,埋入死者后,继而填土,并在其上覆盖封土 。在浙江,距今约9000年的义乌桥头上山文化遗址中已出现土坑墓 。土坑墓历代有之,至宋代仍为平民或底层民众所习用。兹举三例,1986年发掘的杭州老和山M114,土坑长2.16米、宽0.7米、残高0.34米,随葬青瓷碗、影青碗、韩瓶、铜钱等 ;1984年萧山县城南乡溪头黄M75、M76两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长2米余、宽约0.7米,随葬品除陶瓶(韩瓶)、铜钱各一,别无长物 ;萧山黄家河墓群M215,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先于山体内开凿墓圹,然后下葬,填土为五花土,墓壁修治不甚规整,墓坑底部有4块垫砖,仅有1件陶瓶随葬(图1-1) 。
图1-1 萧山黄家河墓群M215土坑墓
土坑墓与砖室券顶墓、砖(石)椁石板顶墓等其他墓葬形式并存,并无年代早晚的发展关系,只是阶层贫富、丧葬观念差异的反映。古人普遍认为,让泥土、地下水直接接触棺木或死者之肌肤,是对死者不敬的不孝行为,故于棺木之外,需有木椁、砖椁或石椁作多重包裹,以隔绝泥土、地下水与尸骸的接触,即所谓“无使土亲肤” 。这是悠久的埋葬观念,土坑墓因有薄待其亲之嫌,故多为贫乏之家采用。
砖室券顶墓,即先在地面挖掘长方形竖穴土坑(土圹),继而沿土坑内壁包砌砖室(砖椁),其上设置断面呈半圆形的拱券顶。在浙江,砖室墓滥觞于新莽时期,东汉中期后盛行,为六朝、隋唐时期的主流墓室,宋明时期仍大量采用。
北宋墓葬以承袭唐五代以来的砖室券顶墓为主,多见“船形墓”形式。船形墓,因为砖室两侧壁向侧方外弧,略呈船形,故名。船形墓出现于晋代,唐代因之,如临安吴越国王钱镠父母钱宽、水丘氏墓,即为晚唐的船形墓。海宁东山北宋墓可能是浙江年代最晚的船形墓实例,或已至北宋晚期(图1-2) 。
图1-2 海宁东山M2、M3平、剖面图
船形墓,墓壁外鼓,在结构上能有效提升砖室的抗压性和稳固性,但妨碍两个或两个以上墓室之间的并穴合葬。钱宽、水丘氏墓采用异穴合葬形式,夫妻墓室之间相隔约有6米;临安青柯村吴越国童莹之(M1)、骆氏(M2)夫妻合葬墓,坐北朝南,两室相距3.7米,也是墓室分离的异穴合葬。当然,更多的船形墓以单室墓的形式存在。北宋晚期以后,随着夫妻并穴合葬习俗的流行,船形墓逐渐消亡 。
南宋的砖室券顶墓均为长方形,墓壁笔直,适宜作两穴并列处理。南宋的双室或多室并列合葬远多于北宋以前,固然主要是丧葬观念变迁使然,但表现于墓室形态上的技术性改变,与夫妻合葬的观念性改变正相匹配。
图1-3 浦江民生村南宋砖室券顶墓平、剖面图
金华浦江县民生村南宋墓,系土圹、长方形双室并列的砖室券顶墓,应为夫妻合葬墓。墓室前设有斜坡状墓道,在墓道西部有两条与墓道同方向且并列的“浅沟”,宽约10厘米、深3—5厘米,间距80厘米,推测其为筑墓或埋葬时留下的车辙痕迹。在下葬时,砖室券顶墓采用自前而后、临时拆卸或封闭墓室前壁(封门)的进棺形式 (图1-3)。而后文介绍的砖(石)椁石板顶墓,则采用自上而下的垂直下棺形式。
北宋晚期至南宋前期,金华兰溪、浦江和温州等地砖室墓,偶有简单题材的壁面装饰。例如,兰溪市柏社乡胡联村壁画墓系双穴并列的砖室券顶墓,墓壁绘有仿木结构“一斗三升”的转角、补间铺作,两朵铺作之间点缀以卷花纹,铺作下方的砖砌阑额上绘“七朱八白”,转角铺作下砌出仿木的柱子和柱础,以模拟居室的形态(图1-4) 。
砖室券顶墓并非南宋主流的墓室形式。砖椁的弊端,在于不够密封、坚固,更不利于深葬,下葬时自前而后,沿墓道进棺,圹愈深,则墓道愈长,既加大工程量,又增加地下水渗漏的风险。
图1-4 兰溪胡联村夫妻合葬墓右穴后壁壁画(作者拍摄)
图1-5 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室平、剖面图
图1-6 金华郑刚中夫妇合葬墓在券顶上加铺盖顶
北宋中期以后,出现了密封性更好、更宜深埋的砖(石)椁石板顶墓和灰隔浇浆墓,在数量上逐渐赶超砖室券顶墓。北宋中期江休复《江邻几杂志》曰:“钱君倚学士说:‘江南王公大人墓,莫不为村人所发,取其砖以卖者,是砖为累也。’近日江南有识之家,不用砖葬,唯以石灰和筛土筑实,其坚如石,此言甚中理。” 江南大家为杜绝民众盗掘墓砖之虞,弃用砖室而改用“唯以石灰和筛土筑实”的三合土的浇浆墓。这可能是作者一时一地的见闻,砖(石)椁石板顶墓、灰隔浇浆墓取代砖室券顶墓的史实,不能简单归因于规避盗掘的风险,主要是因为前者更加密封、坚固。
南宋砖室券顶墓在追求墓室密封、坚固的技术上,较此前也大有改进。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左、右双室券顶之间形成的凹陷处,用平砖垒砌,填以三合土,形成中间高、两侧低的弧形,并在其上加筑砖砌大券顶,从而加强砖室墓的密闭性(图1-5) 。金华郑刚中夫妇合葬墓也有类似做法,其砖砌墓顶共分三层,又在券顶之上加铺盖顶,中间填以三合土(图1-6) 。
追求墓室的密封和坚固,以实现“无使土亲肤”,这是墓室技术改进的主旋律。
北宋中期以后,墓葬摆脱晚唐五代的影响,逐渐形成时代特色,主要表现为砖椁石板顶墓的出现,并在数量上赶超砖室券顶墓 。北宋晚期后,砖椁石板顶墓、石椁石板顶墓和灰隔墓逐日增多,终于在南宋时期成为地下墓室之主流形态。
(一)砖椁石板顶墓与石椁石板顶墓
砖(石)椁石板顶墓,指先在长方形竖穴土坑内壁砌筑砖室,或以条石砌筑石室,埋入棺木后,其上覆盖以数段石盖板(盖板与盖板之间,或盖板与墓壁之间多以榫卯形式咬合),形成平顶。平顶的砖(石)椁墓一改此前半圆拱顶的形态,整体呈长方形匣盒状 。
砖(石)椁石板顶墓的密封性更强,适宜深埋,匣盒状的形态更宜于并穴排列。兹以武义徐谓礼夫妇合葬墓为例,该墓系双穴(室)并列的砖椁石板顶墓,盖顶为8块条石(左、右室各4块)铺盖,每块条石长1.55米、宽0.75米、厚0.48米;并列的两穴,东西通长3.02米,南北通宽3.1米,左穴为徐谓礼,右穴为徐谓礼妻林氏,中间以隔墙分隔,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封闭空间(图1-7)。徐谓礼墓室,内壁长2.34米、宽0.9米、高0.96米,墓底及四壁均为砖筑,墓室正中安置棺木,棺木与墓壁、盖板之间的空隙内,填充以三合土;徐谓礼妻林氏墓室,规格与工艺,同于徐谓礼墓室(图1-8) 。
又如湖州埭溪风车口M1,系双室并列的石椁石板顶墓,两室通宽412厘米、长410厘米、高约245厘米,墓底距今地表深约250厘米。墓壁用太湖石材质的石板砌筑,每块长96厘米、宽76厘米、厚30厘米,重约2吨;墓底以5块石板满铺;墓顶为5块以子母口咬合的石板横铺,顶板长176厘米、宽76厘米、厚26厘米,因遭后世破坏而坍塌。左、右室相邻的隔墙内,开有壸门状小窗相通,壸门高28厘米。隔墙底部向前通出一条排水暗沟,以砖砌排水管(图1-9) 。
图1-7 徐谓礼夫妻墓室
图1-8 徐谓礼夫妻墓室开启前的石板盖顶(1为徐谓礼墓室,2为徐谓礼妻林氏墓室)
与砖室墓沿墓道、自前而后进棺入圹的方式不同,石板顶墓采用垂直下棺的形式,即司马光《书仪》所谓“有穿地直下为圹,而悬棺以窆者” 。《朱子家礼·丧礼》载:“(下棺)先用木杠横于灰隔之上,乃用索四条穿柩底镮,不结而下之。” 考古发掘的宋墓,墓底时见分布于棺木痕迹四周的铁棺钉、棺环,盖为下棺时用以穿索的底镮,如龙游县寺底袁M33南宋墓,棺木已朽,而铁棺环仍存原位 (图1-10)。
砖(石)椁石板顶墓是南宋最流行的典型墓室。朱熹为长子朱塾治丧:“其圹用石,上盖厚一尺许,五六段横凑之,两旁及底五寸许。内外皆用石灰、杂炭末、细沙、黄泥筑之。” 即为此种墓室。
图1-9 湖州风车口M1石椁石板顶墓
砖(石)椁墓室不追求大体量,止容棺即可。《朱子语类》载朱熹与弟子问答,以为“墓圹仅可容椁”,可免盗掘之灾 。
石板顶墓极力追求深埋、坚固、密封与防腐之效,正是“无使土亲肤”的需要。北宋大儒程颐《记葬用柏棺事》:“古人之葬,欲比化不使土亲肤,今奇玩之物,尚保藏固密,以防损污,况亲之遗骨,当何如哉!……地中之患有二:惟虫与水而已,所谓毋使土亲肤,不惟以土为污,有土则有虫,虫之侵骨,甚可畏也。世人墓中多置铁以辟土兽,希有之物尚知备之,虫为必有,而不知备,何也?” 地下的虫、水之患,如此可怖,故须求棺椁之坚固、密封。在朱熹看来,“毋使土亲肤”几乎是丧葬的首要原则,《朱子语类》云:“古人圹中置物甚多,以某观之,礼文之义太备,则防患之意反不足。要之,只当防虑久远,‘毋使土亲肤’而已,其他礼文皆可略也。”
图1-10 龙游寺底袁M33墓底留存的棺钉
关于“毋使土亲肤”,程颐、朱熹观点一致。至于“深葬”与否,二人则看法分歧。程颐、司马光主张深葬,“穿地宜狭而深,狭则不崩损,深则盗难入也”。在《朱子家礼》中,朱熹转述司马光《书仪》穿地宜深的主张。然而,朱熹是南方人,南方水浅土薄,地下水位高,深埋与防水的矛盾难以调和,故又主张“浅葬”。《朱子语类》记朱熹与李守约的对话,李说:“(坟墓)盖凡发掘,皆以浅葬之故。若深一二丈,自无此患。古礼葬亦许深。”但朱熹对此不认同:“不然,深葬有水。尝见兴化、漳、泉间坟墓甚高。问之,则曰,棺只浮在土上,深者仅有一半入地,半在地上,所以不得不高其封。后来见福州人举移旧墓,稍深者无不有水,方知兴化、漳、泉浅葬者,盖防水尔。北方地土深厚,深葬不妨。岂可同也!”
深埋的好处,在北方中原地区至为明显,而南方浅土之乡,则不宜照搬中原模式。朱熹的态度相当务实,浅葬固然有易盗、易遭洪涝、犁耕毁坏诸弊,但防地下水更加必需。浙江的南宋砖(石)椁石板顶墓,只要自然条件允许,以追求深埋为主,但有的墓葬本身坐落于较为高亢的山地,则并不一味求深,例如丽水云和县正屏山南宋墓,为双室并列的石椁石板顶墓,但墓坑埋藏较浅,正如朱熹所谓“一半入地,半在地上”者。
既要深埋,又要防水,更要隔绝地下无所不在的水虫之患,鱼和熊掌如欲得兼,则墓室务求密封。
(二)浇浆墓与灰隔墓
墓室如何求得密封?
墓室不大,置入棺柩后,墓室内所余空隙有限。在空隙中注入黏土、石灰、细沙,拌以松香、糯米汁等,把墓室整体浇灌于地下,即今所谓三合土墓。三合土,亦称灰土,类似于混凝土,一经板结,墓室遂与外界完全隔绝,非但防水,而且防腐。1966年发掘的兰溪南宋潘慈明夫妻合葬墓,出土了棉毯、潘慈明妻高氏“告身”文书和纺织品文物等 ,黄岩赵伯澐墓、武义徐谓礼墓、福州黄昇墓,棺木、随葬品完好如新,出土大量衣裳和有机质文物,皆拜三合土(灰土)技术所赐。
以上均为砖石与三合土混筑的墓葬,三合土浇灌在棺木与砖(石)椁之间的上下四周的空间内。同时,宋代也有不用砖石纯用灰土的浇浆墓,即朱熹所称“灰隔”。《朱子家礼·葬礼》“作灰隔”条:“穿圹既毕,先布炭末与圹底,筑实,厚二三寸,然后布石灰、细沙、黄土拌匀者于其上,灰三分,二者各一可也。……又炭御木根,辟水蚁,石灰得沙而实,得土则黏,岁久结为全石,蝼蚁盗贼皆不能进也。”
江苏江阴夏港北宋至和二年(1055)“瑞昌县君”孙四娘子墓,是迄今所知最早的浇浆(灰隔)墓例,单穴墓室,内置棺木,墓室内出土木俑、供桌椅等,棺内随葬《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佛说北斗七星延命经》《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等经共11卷 。前引江休复《江邻几杂志》“近江南有识之家,不用砖葬,唯以石灰和筛土筑实,其坚如石”,正是北宋中期以降江南部分地区放弃砖室而改用纯灰土之浇浆墓的证据。
纯用灰土的浇浆墓,即《朱子家礼》所谓“灰隔墓”,并不多见,南宋墓葬中更常见的还是以砖石、灰土混筑的砖(石)椁石板顶墓。浇浆墓在元明以后的江南地区逐渐增多,嘉兴、上海地区多有其例,例如海宁袁花元至正十年(1350)贾椿墓,浇浆墓室,有机质文物保存完好 。
纯灰土的浇浆墓和砖石、灰土混筑的石板顶墓,材料有别,《朱子家礼》所谓“灰隔”,特指浇浆墓而并未包括后者。但两者同为密封保护棺骸的技术手段,在今天则不妨笼统称为“灰隔墓”,有学者就将一切使用三合土的葬法统称为灰隔法 。
灰隔墓,除了防水,更能防腐。防腐与保存死者尸骸的想法,古已有之,可能与“孝亲”观念有关,儒家经典有“古不墓祭”之说,但墓祭事实上长期存在,赋予祖先遗骸所藏的坟墓以与宗庙、祠堂一般的祭祀、纪念功能,成为维系家族延续的载体和象征,符合普通人的日常理性和期待;保存尸骸,也与魂魄观念有关,魂是精神,魄为肉体。密封坚固的墓室,确保逝者魂魄安宁,方能庇佑子孙。先人的精魂可以干预人间的生活,坟墓不只为死者而设,更为生者之福利。
南宋宝祐二年(1254)武义徐谓礼墓出土的告身、敕牒、印纸等纸质文书,历经八百年,宛若新造。以此为例,具体说明南宋人对防腐考虑之周详。据盗墓者供称以及考古发掘的遗迹推断,徐谓礼文书原卷成一轴,装于一金属容器内,外表整体蜡封,入殓时,随同其他随葬品置于灌有水银的棺木内。然后,盖上棺板,棺盖和棺身用卯榫咬合,继而整体髹漆。墓室体量不大,棺木和墓壁之间有限的空间内,浇灌以三合土。然后,盖上石板顶,再将墓志倒扣在盖板上。最后,填筑封土。如此多重关防,可谓固若金汤,文书、尸骸和棺木与外界环境完全隔绝,若不遭盗掘,再经百年千载,恐怕亦不会腐朽。
上海朱行乡南宋嘉定七年(1214)张珒夫妻合葬墓,系并穴石板顶砖椁墓,但双层结构,颇为奇特,男室上层葬棺木一具及墓志一通,下层墓室置圆雕石坐像、浮雕人物砖屏风一具等,屏风背刻“石若烂,人来换”双行六字 。可能是入葬时在预建的寿冢之上新建墓室所产生的特例,在此附带说明。
严格说来,砖石合筑的双层顶墓(后文简称“双顶墓”)并非独立的墓室形态门类,只是在砖(石)椁石板顶墓的石板平顶上加设一重砖券顶,遂形成上、下双层的墓顶结构。在砖券的外观下,埋藏的实为石板顶墓。
此种墓室在南宋时较为多见,试举数例:江苏江浦张同之夫妇墓,张下葬于庆元三年(1197),墓室以条石封顶,石顶上另行用楔形砖砌成高0.54米的券顶 ;兰溪灵洞乡费垄口村南宋墓地M33,墓室石板顶上以青砖包裹,其上覆以石拱顶 ;黄岩赵伯澐墓,石板顶上亦覆盖有拱券顶(图1-11);湖州风车口M1、M2也采用此形式,唯砖券已坍塌;嵊州市杨港路南宋周汝士夫妇墓,周下葬于淳熙十一年(1184),为砖椁石板顶双室墓,其上再砌砖券顶 ;湖州白龙山宋墓,为双穴并列的砖室石板顶墓,其上覆盖由4块楔形砖圈成的拱顶,砖拱与石板顶之间的空隙内,填塞以碎砖加固,考古报告推测其为平民墓(图1-12) 。这是不分士庶采用的墓室。
图1-11 赵伯澐夫妻墓平、剖面图
图1-12 湖州白龙山宋墓的双层墓顶
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穆家岭南宋大儒袁燮墓,在晚清时期,袁氏后裔袁世恒父子重修祖墓时曾经发掘。徐时栋《烟屿楼笔记》记其情形甚详:“墓中有男乔所撰圹志,墓上有杨公简所撰墓志,父子大喜,按其丈尺掘之,见砖结小桥,发之,得慈湖(杨简)墓志,遂录其文而还置之,结砖如旧而封之。……后闻袁氏修正献公(袁燮)墓,墓上得杨慈湖所作墓志,而后知圹志在穴中,墓志则在椁上,又结砖如桥以覆之,而后封土者也。按此法甚善,盖年久之墓,夷为平地,误掘者必自上而下,一见墓志,即知古墓,可无开圹之患矣。” 袁燮之子袁乔所撰圹志随葬圹内,而杨简所撰墓志铭则扣在墓椁石板顶上,其上又加筑一层状如小桥的砖顶,显然是砖石合筑的双顶墓,徐时栋称“此法甚善”。
其实,砖(石)椁石板顶已足够密封、坚固,其上加筑一道折边拱券,架床叠屋,在结构功能上并无必要。《江浦黄悦岭南宋张同之夫妇墓》发掘简报引《宋史·礼志》“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的记载,认为石室上覆盖以“形同虚设”的砖券,将石室包裹其内,造成砖室墓的外观,不仅使墓室更加安全,也可掩盖其“以石为棺椁”的违禁行为。这种解释并无直接证据,聊备一说。
除了在石板平顶上加筑折边拱的方式,也有在平顶上平铺一层或多层墓砖,将石板顶整体包裹其内的做法,例如龙游寺龙口M34;庆元胡紘妻吴氏墓室(图1-13),先在石盖板上填筑一层木炭,其上再铺砖 ,从行为模式看,倒似真有将石室包藏其内以刻意营造砖椁外观的意图。
图1-13 胡紘妻吴氏墓室砖顶
南宋一代,石椁石板顶墓与砖椁石板顶墓,始终并存,似以后者更多见,且不分贵贱通用。如龙游县灵山乡石角村周村余端礼墓,余端礼在宁宗朝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左丞相,其墓采用砖椁石板顶 ;而开化县苏庄镇龙坦村宋墓,墓主人为平民,亦用砖椁石板顶。纯属石构的石椁墓也无明确的等级界限,例如云和正屏山南宋墓采用石椁,墓主身份或为品官,然其品级无论如何不可与余端礼比肩。既然砖椁或石椁均无明显的等级性,那么在石板顶上加筑砖拱以营造内外材质视差的“掩盖违令说”,逻辑不通,恐怕更多还是区域性的丧葬传统习俗的力量使然。
《天圣令》卷二九《丧葬令》:“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牖栏槛,棺内又不得有金宝珠玉”,此乃北宋承袭唐令的规定 。但不能据此认为南方流行的石椁墓就是民间普遍存在的违反丧葬令的僭越行为。
臣子不得用石室、石椁,固然有一定的约束力,实际操作中却多有变通。司马光《书仪》卷七《穿圹》载:“葬有二法,有穿地直下为圹置柩,以土实之者;有先凿埏道,旁穿土室,撺柩于其中者,临时从宜。凡穿地,宜狭而深,圹中宜穿。……今疏土之乡,亦直下为圹,或以石、或以砖为藏,仅令容柩,以石盖之。每布土盈尺,实蹑之。稍增至五尺以上,然后用杵筑之,恐土浅,震动石藏故也。自是布土,每尺筑之,至于地平,乃筑坟于其上。《丧葬令》‘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谓其侈糜如桓司马者。此但以石御土耳,非违令也。”
以石为椁,在司马光看来,只是取其“以石御土”的功能,出于孝子营墓力求“无使土亲肤”的正常需求,而非违令。问题是砖椁、石椁皆可“御土”,为何偏要选择有违令之嫌的石椁呢?这才是司马光真正需要回应的问题,也许是因为石椁的坚固性和“御土”性能好于砖椁吧。
但在北宋时期,石藏(石椁墓)在中原出现之初,在国家礼制层面,确实具有明确而神圣的等级标识意义。石椁墓始见于北宋熙宁八年(1075)韩琦墓特诏建筑石藏,此后,只有帝后陵墓和少数地位极其尊崇的亲王、宰执才有享用石藏的特权,安阳韩琦墓、元丰六年(1083)洛阳富弼墓、绍圣四年(1097)陪葬永厚陵的燕王赵顒墓,其石藏均为以石条、石顶板构筑的方形石椁,上层再覆以圆形穹窿砖顶 。南宋石椁在平顶之上加盖砖拱的双顶墓,同样形成“砖石合筑”的形态,盖师其遗意耶?
石椁墓密封性佳,具有砖椁墓所不及的优越性,一经出现,上行下效,在使用范围上就逐渐扩大化。江南卑湿之地,对墓椁密闭性的要求更高,何况早在五代,吴越国贵族已有营造石椁的传统,吴越国王钱元瓘、马王后康陵,钱镠之子钱元玩墓(临M20普光大师墓),均采用外壁包砖的石椁,即“砖石合筑墓”。钱俶生母吴汉月墓则纯用石椁 。但直到北宋晚期后,石椁才在江南地区真正流行起来,使用的阶层持续扩大。
朱熹《答廖子晦》描述筑石椁法:“但于穴底先铺炭屑,筑之厚一寸许。……筑之既平,然后安石椁于其上。……但法中不许用石椁,故此不敢用全石,只以数片合成,庶几不戾法意耳。” 臣僚私家的丧葬行为,本就灵活权变,至于民间丧葬,尤其难以规范,南宋时期石椁不分阶层的流行,是为各地考古发现已证明的事实。但朱熹仍有“法中不许用石椁,故此不敢用全石,只以数片合成,庶几不戾法意”的顾虑,唐代《丧葬令》规定的等级制度对普通民众几无影响,但对部分士人仍有观念上的约束力。对法令心存敬畏之人,总量想必不会太少,这大概可以解释南宋一朝砖椁石板顶墓始终多于石椁石板顶墓的现象,甚至也可部分解释砖石合筑双顶墓流行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