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环境下不同类型的知识共存,信息的传递和使用的障碍在知识研究中要得到改良或者改进,才有利于促进知识生产或创新。Mittelstrass认为,在一个信息技术已经为社会信息的发展铺平道路的社会里,知识逐渐被那些未被开发与使用的信息取代和混淆,因此引出了一个关于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的讨论:如何从知识到智慧,什么是智慧,知识是否只是另一种信息 。
数据-信息-知识-智慧(Data-Information-Knowledge-Wisdom,下文简称“DIKW”)框架是阐述知识生成的科学体系,指出将数据、信息与知识递进转化并被理解后就可以生产出指导未来做正确事情的智慧。DIKW元素和相应的分级结构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 [1] ,一系列扩展或改进DIKW框架的理论不断涌现,学术界也一直存在关于框架元素和结构的讨论。基于已有研究理论,广义上的DIKW元素可以概括为:数据、信息、知识、智慧。
DIKW框架由Ackoff提出,作为商业流程系统分析的金字塔模型,得到诸多学者的解读和使用。研究者普遍认为,在数据-信息-知识的金字塔中会有很多重复的东西,例如,用户需要定向知识,并且在很多的信息当中找出相关的信息(用户的目标必须清晰)。此外,Jennex认识到在数据和信息都很清晰的情况下,大量的知识、生产产生的知识需要将数据和信息放在第一位,在这个层面上,知识的生产呈现出一种周期性,而不是线性。
数据是为了证明一个事实,从上下文可以知道数据是从哪里得到或从哪里传递过来的,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这些数据要收集起来?在获得数据后是不是可以得到充分的理解?为什么数据会变成信息?这不只需要对数据本身有很深刻的理解,还需要了解更加庞大的系统——信息分析的方法与目标。信息的意义必须在信息成为真正的知识之前得到了解,如果不了解信息为什么传递,信息的上下文怎么产生,使用的人就不能够得到接下来的信息或者他对数据反映现实的认知将会不完善。只有掌握全面的知识,才能够充分决定怎么做,并且从长远的角度来做出有效决策。
实质上,DIKW网络从三个方面对实现“数据-信息-知识-智慧”之间转换所需的要素进行了概括。①洞察力:在数据、信息、知识接收和传递、辅助决策流程中显得格外重要,同时需要用户具备相应的知识才能使之得到深刻的理解。②智力:了解数据-信息-知识-智慧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共同属性及其实质上的转换标准,需要人类智力的支持,例如问题疫苗事件中,用户如何从繁杂的网络信息中得到关于问题疫苗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而不是单纯地接收“可能致死”的信号。③学习:贯穿DIKW的每一个阶段,并且可能影响数据、信息和知识在时间上的积累水平。这个网络的边缘可以看作从知识倒流回数据的审视,这种审视可以突破网络舆情管理的一些限制,对信息有了很好的理解、组织和观察之后,用户可以用人类的智力来做出更好的决策。这种决策方式通常被称为具有智慧的决策,也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正确理解上下文、有良好的洞察力、充分利用智力进行学习的能力等在DIKW网络中都是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也是其固有的因素,错误理解上下文、缺少洞察力、没有很好运用智力会导致人们做出一些错误的、不明智的决策。
1.数据的概念
数据是事实或观察的结果,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是用于表示客观事物的未经加工的原始素材。数据是可以呈现事物特征与其环境特征的一种象征,是可以观察的 。数据是按照一定规则排列组合、用以载荷或记录信息的物理符号,可以是数字、文字、图像,也可以是声音或计算机代码 ,只有通过对数据背景和规则的解读才能获取 。
数据可以视为外部通信和存储介质,即由发送方根据信息进行编码,并由接收方解码为信息的储存器。更广泛地说,存储在数字媒体上或通过数字媒体进行通信的任何二进制表示的事物都被称为数据,比如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是指以二进制的形式记录、处理、传播、获取过程的信息载体,包括数字化的文字、图形、图像、声音、视频影像和动画等感觉媒体,以及表示这些感觉媒体的表示媒体(编码)等。
数据是对事物、事件、活动和交易的记录与描述。比如:“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其中“1949年”“10月”“1日”就是数据,这是对新中国成立这一事件年份的描述。数据是离散、客观的事实或观察结果,没有经过组织和处理,不传达任何具体含义。比如:“目前,我国杂交水稻年种植面积超过2.4亿亩(1亩=666.67m 2 ),占水稻总种植面积的57%,产量约占水稻总产量的65%”,其中单独的“2.4亿亩”“57%”就是没有组织和处理的数据。有人认为数据没有意义或价值,因为它没有上下文和解释。比如:中央红军长征一共用时368天,行程25000里(1里=0.5km),其中“368天”“25000里”是统计数据,数据被单独挑出来,脱离了原有文本。
根据DIKW框架,数据的定义还有:数据是物理标志。它们没有意义,因为存在于人类思维之外,比如书中的人物、计算机内存中的位、街道标志等。
2.数据的类型
(1)按数据主权所属可以将数据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两类
1)内部数据是组织内部业务产生的数据,在业务流程中产生或在业务管理规定中定义,比如企业的合同、项目和交易数据等。
2)外部数据是可以通过公共领域获取的数据,是客观存在的,其产生、修改不受本公司的影响,比如国家、币种、汇率。
(2)按数据存储特性可将数据分为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基础数据和主数据四类
1)结构化数据可以用关系型数据库存储,先有数据结构,再产生数据,比如国家、币种、组织、产品和客户等。
2)非结构化数据的形式相对不固定,不方便用数据库二维逻辑表来表示,具有形式多样、无法用关系型数据库存储、数据量通常较大等特征,比如网页、图片、视频、音频、XML、文本等。
3)基础数据用结构化的语言描述属性,是用于分类或目录整编的数据,也称参考数据。基础数据通常有一个有限的允许范围或者可选值范围,属于静态数据,非常稳定,可以用作业务IT的开关,职责或权限的划分,或统计报告的维度,比如合同类型、职位、国家和币种等。
4)主数据具有高业务价值,可以在组织内跨流程、跨系统被重复使用,具有唯一、准确、权威的数据源。主数据通常是业务事件的参与方。主数据取值不受限于预先定义的数据范围,并且在业务事件发生之前就客观存在,比较稳定。此外,主数据的补充描述可归入主数据范畴,像实体型组织、客户、人员基础配置就是常见的主数据。
(3)按数据源和感知的维度可将数据分为事务数据、观测数据、规则数据、报告数据和元数据
1)事务数据用于记录组织业务运转过程中产生的业务事件,实质是主数据之间活动产生的数据,有较强的时效性,通常是一次性的。事务数据无法脱离主数据而独立存在,比如支付指令、主生产计划等。
2)观测数据是观测者通过观测工具获取观测对象行为或者过程的记录数据,通常数据量较大,是过程性的,主要用作监控分析,并且可以由机器自动采集。系统日志、物联网数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GPS数据就是常见的观测数据。
3)规则数据是结构化描述业务规则变量(一般为决策表、关联关系表、评分卡等形式)的数据,是实现业务规则的核心数据。规则数据不可实例化,只以逻辑实体形式存在,结构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相对稳定,变化形式多为内容刷新。规则数据的变更对业务活动的影响是大范围的,比如员工报销规则、出差补助规则等。
4)报告数据是指对数据进行处理加工后,用作业务决策依据的数据。报告数据通常需要进行加工处理,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清洗、转换、整合,以便更好地进行分析。维度、指标值都可归入报告数据,比如交易报表、收入报表、成本核算表等。
5)元数据是定义数据的数据,是有关一个组织所使用的物理数据、技术和业务流程、数据规则和约束以及数据的物理与逻辑结构的信息。它是描述性标签,描述了数据(如数据库、数据元素、数据模型)、相关概念(如业务流程、应用系统、软件代码、技术架构)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关系),如数据标准、业务术语、指标定义等。
3.数据的特征
1)数据具有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意味着同一数据能够被不同主体同时使用,且在不减少已有使用者价值的同时带来新的递增价值。数据只有实现开放共享、重复使用,才会创造更大价值 。
2)数据具有互补性和正外部性。不同维度的数据聚合会产生显著的范围经济,同时数据要素的挖掘利用具有正外部性,数据商业生态成为基本的组织形式。
3)数据具有时效性并会快速贬值。数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迅速贬值,因此具有显著的动态性。
4)数据具有穿透性。数据与其他要素组合之后能够将模糊、不确定的事物进行透明化、可视化表达,这是数据在不相关的两者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其所表现出的透明化和可视化使不同价值空间之间的链接与融合成为可能,从而实现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 。
1.信息的概念
信息是相对的、有用的、有意义的、可处理的数据 ,是可以统计和计算的,在任何情况下可以从数据中推断出来 。
本体论层次的信息是事物关于自身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自我表述,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是某个主体关于某个事物的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形式、含义和价值的表述。认识论层次的信息理念源于人们一开始问的一些问题:“是谁”“是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有多少”,与之相关的数据就可以变成答案,此时的数据就变成了“信息”。数据本身没有意义,除非变成一个相关的形式。总的来说,数据和信息的不同不在于结构上,而在于实用性上 。
1948年,控制论创始人维纳在《控制论——动物与机器中的通信与控制问题》一书中指出,信息就是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这是科学家在历史上第一次将信息与物质和能量区分开来。但这个定义没有明确信息究竟是什么。1948年,信息论奠基人香农在《通信的数学理论》一文中指出,信息就是能够消除有关不定性的东西。这个定义论述了信息的功能,让人们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
来自其他领域的众多学者也对信息进行定义:信息是事物之间的差异;信息是为理解一个主体增加价值的数据;信息是被塑造成对人类有意义和有用的形式的数据;信息是使决策更容易的数据集合。根据DIKW框架,信息是通过对数据的认知处理而产生的。例如,经验丰富的飞行员能够将观察到的飞机精确地归入不同的类型(例如F/A-18C与F/A-18D),新手则无法进行这种级别的分类,因此当相同的数据输入时获得的信息会更少。
2.信息的类型
按信息描述的对象划分,可分为自然信息、生物信息、机器信息和社会信息。
按信息的性质划分,可分为语法信息、语义信息和语用信息。
按利用者观察的角度和过程划分,可分为实在信息、先验信息和实得信息。
按信息的传递方向划分,可分为纵向信息、横向信息和网状信息。
按信息的内容划分,可分为经济信息、科技信息、政治信息、文化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娱乐信息等。
按信息的作用划分,可分为有用信息、无用信息和干扰信息。
按信息的运动状态划分,可分为连续性信息、间隔性信息、常规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等。
按信息的流通渠道划分,可分为真实信息和非真实信息。
按信息的记录方式划分,可分为语声信息、图像信息、文字信息、数字信息和计算信息等。
按信息的来源划分,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无论从什么样的角度进行划分,不同种类的信息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彼此之间互有交叉重叠。例如,一份政治信息或科技信息,对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时,它就是一份重要的经济信息。
3.信息的特征
(1)信息存在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信息是事物运动状态的表现,宇宙间的事物都有独特的运动状态,就必然存在着反映其运动状态的信息。事物的存在和运动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因而信息也就如影随形。这种普遍存在的信息还具有绝对性和客观性。绝对性表现为,客观物质世界先于人类主体而存在,因此信息的存在不依主体而转移;客观性表现为,信息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它的存在可以被人感知、获取、存储、处理、传递和利用。
(2)信息产生的广延性和无限性 宇宙时空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其存在的方式和运动状态,都在不断地产生信息;而宇宙时空中的事物是无限丰富的,在空间上广阔无边,在时间上无限变化。因而信息的产生是无限的,分布也是无限的。即使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段中,事物也是无限多样的,信息自然也是无限的。
(3)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传递性 信息产生于事物的存在和运动,但信息可以独立于其发生源而存在,可以由其他物质载体携载在时间或空间中传递。在时间上的传递即是信息的存储,在空间中的传递就是通信。其实,存储也是通信,只是面向未来的通信而已。当然,信息在空间中的传递也需要时间,但它在空间中传递的速度是一个有限值。尤其是在现代通信技术支持下,信息在空间中转移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中传递的性质十分依赖于信息的积累与传播,如维纳所说,信息是人类社会的黏结剂。
(4)信息对物质载体的独立性 信息表征事物的存在和运动,但信息不是事物本身。这种“表征”可以通过人类创造的各种符号、代码和语言来表达,通过竹、木、纸、磁盘物质载体来承载,否则信息便无法存在。这说明,信息对物质载体具有依附性。但信息具体由哪种物质载体来表达、记录和载荷并不会改变信息的性质和含义,这说明信息对物质载体具有独立性。例如“明天是否下雨”这则气象信息,表示方式可以用数字0与1,传递方式可以用声音或电磁波,都不影响该信息的性质和内容。也就是说,载荷信息的物质载体的转换并不改变事物存在的方式和运动状态的表现形式,这一性质使人们有可能对信息进行各种加工处理和变换。
(5)信息对认识主体的相对性 人们的观察能力、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目的不同,从同一事物中所获得的信息也不同。例如,对 E = mc 2 这一公式,具有物理学知识的人立即会领会其代表的质能转换意义,而没有物理学知识的人很可能认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数学公式或者英文字母与数字组合。
(6)信息的共享性 由于信息可以脱离其发生源或独立于其物质载体,并且在利用中不被消耗,因而可以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被众多用户利用。例如,某人阅读一本书,从中获取的知识内容(或称信息量)并不会因为其他人已经阅读而受到影响,也不会对将要阅读这本书的其他人产生影响。再如,当计算机的应用软件开发出来之后,生产者可以将其复制并转让给其他利用者,而生产者并未因转让而失去原有软件信息。利用该软件的信息并不以其他利用者少利用或不利用为前提,众多用户可以同时共享一份信息。
(7)信息的不可变换性和不可组合性 信息一旦产生,就会表达某种特定的含义。它不是包含在信息中的各种要素,如符号、数据、单词等的简单算术和,因而不可能将这些要素以任意的顺序排列和以不同的组合加以归并,而不损害信息的含义。例如,明年的夏天比今年更热。对于这条信息,如果将今年与明年两个信息要素调换位置,则变为今年的夏天比明年更热,意思与原信息完全相反。
(8)信息产生和利用的时效性 从信息产生的角度看,信息所表征的是特定时刻事物存在的方式和运动状态。由于所有的事物都在不断变化,过了这一时刻,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必然会改变,表征这一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信息也会随之改变,即所谓的时过境迁。从信息利用的角度看,信息仅在特定的时刻才能发挥其效用,一条及时的信息可能价值连城,使濒临破产的企业扭亏为盈,成为行业巨头。一条过时的信息则可能分文不值,使企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酿成灾难性的后果。
1.知识的概念
哲学研究中对知识的研究叫作认识论,是认识知识本质、了解知识生产的过程。从认知哲学的层面看,知识是事物运动状态和状态变化的规律 。从信息链的角度看,知识是对信息加工、吸收、提取、评价的结果 。
知识是数据和信息的组合,再加上专家意见、技能和经验,形成可用于辅助决策的宝贵资产。知识是经过组织和处理的数据与信息,用于表达对当前问题或活动应用的理解、经验、积累的学习和专业知识。比如:钟南山院士长期从事呼吸内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重点开展哮喘、慢阻肺疾病、呼吸衰竭和呼吸系统常见疾病的规范化诊疗,以及疑难病、少见病和呼吸危重症监护与救治等方面的研究,并首次证实了隐匿型哮喘的存在。他所领导的研究所对慢性不明原因咳嗽诊断成功率达85%,重症监护室抢救成功率达91%。
命题知识包括“怎么做”和“是什么”,前者比如“知道如何骑自行车”,后者比如“我知道北京是中国的首都”。Ackoff提出,关于怎么做的知识让指令变成信息这一过程成为可能。比如说,当一个人问“温度是多少”的时候,一个房间的温度可能会变成信息;当一个人知道如何控制温度的时候,温度信息就变成了知识 。
知识建立在从数据中提取的信息之上。在数据挖掘的背景下,知识等同于有用的信息,并被描述为超过用户确定的某个阈值的模式。比如在企业,一旦你通过了知道做什么的最低阈值,那么最重要的就是持续地做那件事,而不是其他事情。
知识是一种主观或内部现象 ,是依赖语境的、默契的、嵌入的和社会建构的。比如,数学知识是人类创造性理性活动的产物。怀特海指出:纯粹数学这门科学在近代的发展可以说是人类性灵最富有创意的产物。爱因斯坦也认为数的概念是人类头脑的一种发明,一种自己创造的工具,用以整理、简化某些感觉经验。
根据罗素的观点,真理的知识(不同于事物的知识)具有相反的性质(即错误),所有真理的知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怀疑。比如: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在爱因斯坦相对论出来前是正确的,在爱因斯坦相对论出来后,就不再适用了。
柏拉图最初对知识的定义是:正当的真实信念。比如:太阳总是从东边升起。根据建构主义知识理论 ,也有人认为知识是主观的,是从个人解释中建构出来的。比如:在休谟看来,知识是人性中最基本的要素,任何科学均与人性休戚相关。因此,一种常见的观点是,知识是知情者头脑中综合的产物,并且只存在于他或她的头脑中,比如:追求知识也是人的一种本性。荀子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凡以知,人之性也”。鉴于知识总是涉及一个有知识的人,可以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隐性的,在人类思维之外可以表达和变得有形的仅仅是信息。例如,一个书架或一台计算机可能包含很多信息,但不包含知识。
根据DIKW框架,知识构成了一个人的信念,而这些信念在社会上被认为是真实的。比如:太阳在太阳系的中心就是知识。采用Rorty的论点,即知识是相对于受众和一系列真理候选人的,可以认为解释的数据(即信息)可以通过执行层验证为知识;知识还取决于信仰主体和通过执行层进行的社会验证。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不相信某些信息,那么它就不是知识。类似地,如果一个人相信某些信息没有被相关受众视为真理,那么它也不是知识。因此,知识只有在具有提供此类验证的概念工具的社区中才有意义。
2.知识的类型
从知识是否被表达的角度看,知识分为两类: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已经用文字、图表、数学公式等表达出来的知识;隐性知识是尚未用言语或其他形式表达的知识,比如信仰、隐喻、直觉、思维模式和所谓的“诀窍”(如手工匠掌握的特殊技艺)。
隐性知识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非正式的难以表达的技能、技巧和诀窍;另一类是认识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心智模式、信念和价值观。从感性和理性的角度可将隐性知识分为感性隐性知识和理性隐性知识。感性隐性知识主要是通过实践和身临其境来获得的知识,如某一技能的掌握。拿手工匠来说,徒弟必须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才能学到师傅难以言传甚至师傅本人都不知道的高超技能。再如要了解某一公司的文化氛围,你就必须深入公司内部走访各个部门,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理性隐性知识主要是通过思维上的深入研究才能获得的知识,如某一灵感的闪现。灵感实际上是需长期刻苦思考才能出现的,在科学创造活动中尤为重要。这种划分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有时隐性知识的获得需要两者的共同努力。
从知识的编码格式化角度看,可以把知识分为可编码的知识和不可编码的知识。显性知识可编码,隐性知识不可编码,由于知识只有被编码格式化后才能方便地为他人所共享,因此企业必须尽可能地实现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
按照思维模式可以将知识分为有意识知识和无意识知识。显性知识一般指有意识知识,而隐性知识大多为无意识知识,分别受控于有意识思维和无意识思维。按照哈尼施的观点,有意识思维和无意识思维之间的合作受到它们不同信息量的影响,有意识思维的信息量处理速度远远低于无意识思维的。有意识思维信息处理量的局限性使有意识思维和无意识思维之间必须进行合作,以应付外部世界的复杂局面。我们可以把这种合作形式理解为:有意识思维每次只收集小块的信息,并且把它们合成越来越大的信息块,就像玩一个拼图游戏,逐步形成一幅外部世界的图画。
我们还可以把知识分为意会知识(无形知识)和言传知识(有形知识)。无形知识或意会知识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深藏于大脑内,知识的拥有者不能完全意识到它,因而难以用语言进行表达。
Peter Novins和Richard Armstrong将知识按适用性和可转移性两个维度分为四类:①Quick Knowledge,易访问知识;②Broad-based Knowledge,广泛适用的知识;③Complex Knowledge,复合知识;④One-off Knowledge,一次性的知识。
马克斯·博斯迈的知识分类:①公共知识,可以传播和扩散;②专有知识,能够编码,但难以扩散和传播;③个人知识;④常识,没有编码,但是扩散广泛。
OECD在1996年发布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从知识经济的应用角度把知识分为四类:①Know-what,知道“是什么”的知识,即事实知识;②Know-why,知道“为什么”的知识,是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原理和规律方面的知识,即原理知识;③Know-how,知道“怎么做”的知识,是智能性的知识,包括特殊技艺、能力、诀窍以及识别组织、控制方面的技能等,即技能知识;④Know-who,知道“谁能做”的知识,涉及谁知道和谁知道如何做某些事的信息的知识,它包含了特定社会关系的形成,有可能接触有关专家并有效地利用他们的知识,即知人的知识。前两种知识容易以文字的形式进行表述,属于可编码的知识,即显性知识;后两种难以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表述,属于隐性知识。
根据所处生命周期阶段,知识可以分为:①Promising Knowledge,即发展中的知识,这种知识处于萌芽阶段,但未来可能会引发企业的重大变革;②Core Knowledge,即核心知识,这种知识当前正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③Basic Knowledge,即基本知识,是企业从事基本经营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知识,相对于核心知识而言,这种知识易于获得;④Outdated Knowledge,即过期知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已经基本不再使用,且已经有新的知识来替代。
内部知识和外部知识的分类以组织为划分依据,所谓的内部和外部是相对组织而言的。内部知识是指企业自身所拥有的、特定于本企业使用的知识,包括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生产方式、品牌商标、发明专利等,依靠这些知识,企业能够获得经济利益:而外部知识是指通用的、不特定于本企业但可以借鉴使用以改善组织、获得发展的各类知识。
从知识可用度和关键度两个维度出发,知识可以分为四类。①发展类知识:对企业战略目标和计划的实现起着关键作用但难以获取的知识,这类知识通常和新兴的技术或者市场关联;②生存类知识:对企业战略目标和计划的实现起着关键作用且易于获取的知识,这类知识较为成熟和稳定;③一般类知识:这类知识在企业中并不是关键知识,而且容易获取,更多的是一些常识性和辅助性的知识;④边缘类知识:这类知识不易获取并且对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计划影响不大。
3.知识的特征
知识具有如下特性,其中一些特性还相互矛盾,使得对于知识的管理更为复杂。
1)复杂性:人们通常能见到的通过文字、图像、符号表述的、可结构化的知识只占了知识总量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的知识难以用文字表达,难以记录和传播,只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具有主观性和经验性,但是人们却能自然而然地运用它。同时,可结构化的知识和难以用文字表达的知识不停地相互作用、关联和转换,使知识不断创新和丰富。
2)可共享性:知识共享扩大了受众范围,从而提高其价值,形成递增效应。知识分享者不因知识的分享而减少知识,知识也不因分享而损耗。
3)专有性:知识的创新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同时又可能带来巨大的价值和收益。为了激励知识创新,减少“搭便车者”降低研究开发投资的可能,因此存在知识产权、专利等阻碍知识传播的手段,确保创新者的收益。专有性在阻碍知识推广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又激励了知识创新带来收益的热情。为了既保障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又不阻碍知识推广创造更大的价值,知识产权都会有一个保护期限,期限内使用者需要通过知识所有者授权的方式来使用知识,期限过后知识所有者失去了知识的专有权,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4)价值不确定性:知识的价值并不是确定的,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都会带来不同的价值,同时知识投资的价值也难以预料,但是一旦成功,将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5)增值性:知识在生产、使用和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地被丰富和充实,存在着增值的可能。
与显性知识相比,隐性知识还具有如下特征。
1)个体性:一方面,隐性知识与其载体是无法分离的,一旦分离了,就失去了原有的含义,隐性知识本身也就消失了。另一方面,隐性知识的领会、获得需要个人身心的参与,这是一种置身其境的体验、领会过程。
2)非正式性:数学里的公式、定理就是一种典型的显性知识,而游泳、舞蹈、烹饪中蕴含的知识是难以用文字、图表、公式等具体形式表述出来的。
3)非系统性:隐性知识是由一些零散的、人们也许没意识到的点滴知识组合起来的,需要从整体上把握才能领会其意义。但人们却不能将这所有的点滴知识毫无遗漏地详述出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因而不具备系统性。这是因为隐性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没有主动认识到的细节造成的,我们知道的比我们能够说出来的多得多。
4)情境性:隐性知识是与一定情境密切相关的,“在特定的情境中才具有其独特的含义”,才存在。隐性知识的获得是与特定问题或任务情境联系在一起的,是个人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某种思想和行为倾向,其内涵与认知者特定的情境背景有着直接的契合性,其作用的发挥往往与某种特殊问题或任务情境的“再现”或“类比”分不开。
5)即时性:隐性知识产生于认知者当下正在进行的认知活动之中。它是一种动态的存在,是一种稍纵即逝的现象。它随着认知主体注意力的转移而建构或消解。所以波兰尼把隐性知识称作“我们对正在做的某事所具有的知识”。
6)稳定性:已形成的隐性知识不易受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较少受年龄影响,不易消退遗忘。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小时候学会了骑自行车,长大了依然不会忘记握着自行车的车把,能轻松地骑上去,在路上平稳地行驶。
7)整体性:隐性知识是个体内部认知整合的结果,是全身心投入认识的结果,是身体和大脑同时认识世界,是两者的完美结合。举例来说,一个失恋的人孤独地在一个房间里听伤心的情歌的感受和对这首情歌的认识,与他在喧闹的场合里的感受和认识是大不相同的,是身体所处的环境导致认识不同。隐性知识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思维努力的结果,更需要身体的参与。人们是以自己处于一定时空位置中的、具有特定构成的身体来进行认识的。
8)文化性:与显性知识相比,隐性知识有着更强烈的文化特征,它与一定文化传统中人们所共享的概念、符号、知识体系是分不开的。显性知识传达的往往是一些显性的社会规范,而支配人们实际行为的往往是那些深深根植于社会文化传统中的“潜意识”。只有生活在这种生活实践中,才能掌握这种以隐性知识形式存在的真正规则,这就是隐性知识的文化性。
9)实践性:与显性知识的获取相比,隐性知识需要的是更多的实践和亲身体验。要想掌握高超的技能,就必须不断地实践、再实践,才能体会其中的奥妙所在。
1.智慧的概念
智慧通常是根据价值驱动(道德)的智能行为来定义的。心理学家认为,智慧是一种个人(而不是群体/社会)素质,是人类具有的特质,是高级认知和情感发展的一种形式,是一种罕见的素质,是由经验驱动的(而不是天生的),可以学习,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并且可以测量,比如IQ测试就可以测量智力。
智慧是积累的知识,使我们能够理解如何将一个领域的概念应用于新的情况或问题。
根据DIKW框架,智慧构成了一个人的规范性判断,而这些判断在社会上被认为是可取的。
2.智慧的类型和特征
发展心理学认为,智慧在个体心理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形态或阶段。Labouvie-Vief将智慧描述为由两个最简化的完整式样组成的集合体:理性智慧和感性智慧。理性智慧的主体是认知因素,包括推理、逻辑运算和分析解释等成分。感性智慧的主体是感性因素,包括整体式思维、感情和经验等成分。
Kahn提出了“常规智慧和应变智慧”的分类,着眼于阐释智慧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 。常规智慧是人们处在日常稳定的物理和社会环境下处理问题时展现的智慧,是一种自然流露,通过日常教育和社会知觉获得,不需要付出大量意识努力。应变智慧则是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展现的智慧,其构成要素是新形成的一系列的信念和行为准则。
Staudinger与Glück提出“个人智慧与一般智慧”的分类 ,为理解智慧与人格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个人智慧也称“与自我有关的智慧”,指个体对自己人生的洞见:对自我的了解,对自己人生或生活的看法。一般智慧是指个体对大众所说的人生的洞见:对普遍意义上的人生或生活持有的观点。“个人智慧”将“智慧”视作一种人格特征或人格特征的一种模式,而“一般智慧”则是将“智慧”视为一种理论上可以讨论的客体(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从社会整体的水平上来说)。因此,“个人智慧”和“一般智慧”的主要区别在于智慧发生时的受用主体。
中国学者吴安春提出了“道德智慧”的存在 ,蔡连玉提出了“道德智慧”和“非道德智慧”的划分 。虽然两者都言“道德智慧”,但其内涵各有不同。吴安春将“道德智慧”定义为“一种恰当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之间关系的意识和能力”,蔡连玉则将其定义为“个体或者群体的人解决道德问题的能力”。具体地,吴安春认为道德智慧可以分为宇宙道德智慧、生活道德智慧、生命道德智慧、人生道德智慧等四种不同的形态。
集体智慧的提出源于斯滕伯格的“集体智力”,就是团队成员在共同合作的过程中产生的智慧,与个体智慧相对。柏林智慧范式的团队对“智慧的社会合作方面”进行了考察,发现集体协作的情景和任务比个人独立思考更能激发个体的智慧 。
中国学者汪凤炎和郑红在智慧的德才兼备理论中提出了“德慧与物慧”的分类 。德慧是个体在解决主我-客我、人-我关系或物-我关系等复杂人生问题中展现出来的智慧,物慧是个体在解决复杂自然科学与技术问题中展现出来的智慧。德慧与物慧之间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良好品德和聪明才智的代名词,区别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第一,德慧与物慧涉及的问题的性质不同,德慧主要体现在处理复杂人生问题上,物慧主要体现在处理复杂“物理”问题上;第二,德慧与物慧的首要属性有差异。
[1] JENNEX M E. Re-visiting the knowledge pyramid[R]. 42 nd Hawaii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ystem Sciences,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