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已经形成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要看它是否与世界的客观现实状态是否一致。而被传统思维作为唯物辩证法实质与核心的对立统一规律,既经不起现实的检验,也违背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辩证精神。现实世界不同事物在“一与多和多与一”即事物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和联系过程中所呈现的差异统一规律,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差异及其相互作用过程所呈现的协同、协调的和谐统一规律,才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事物进步发展真正的主导动力。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理论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它的理解与把握是否到位和准确,直接涉及对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及其理论的准确理解与把握。差异统一规律不仅贯穿在不同的辩证法范畴的相互关系之中,而且也贯穿在矛盾对立的统一规律、和谐统一规律、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基本范畴之中。所以,立足于全球化的现实,对唯物辩证法规律及其基本范畴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实现社会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世界和谐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