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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走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化道路的必然性

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既要受其资源、地理环境的制衡,又要受其历史、人文环境的约束,更要受其生产力水平的制衡。现阶段涪陵和全国要走城乡统筹的城市化道路,是由我国特有的历史人文环境、现实国情和特定的发展目标所共同决定的。

(一)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环境,是选择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化道路的历史前提

城乡分离,城乡分治,自古有之。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国”、“野”之分,“国”即“城”里住的是周族的贵族及与之有宗法血统的平民,而“野”即城外及广大的农村住的是其他族群和农民。在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演进中,城乡分割的体制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相继建立了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粮食供应制度、副食品与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等在内的城乡分割体制,至今难以打破。其中,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最为典型。以 195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国家把人口硬性地划分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并严格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1975年修改宪法时,正式从宪法文本中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改革开放后,随着二元户籍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1984 年国务院发布《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决定》,第一次放松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限制;1997 年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1998 年国务院再次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标志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已正式启动。但是,以上这些改革,只是在原有的二元户籍制度上的修修补补,并没有触及户籍制度的根本,几次修改宪法,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都没有予以恢复。可见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源远流长,积重难返。

目前,涪陵和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城乡社会发展差距悬殊,其深刻根源仍在于城乡二元体制;还有城市化进程缓慢,工业化提升艰难,其症结也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如果对此至今还缺乏足够认识,或者不敢正视,继续沿着城乡分割的轨道走下去,那么,从“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因人为制度将城乡人口和经济社会生活分割为两个互相隔离的空间聚落,就会慢慢转向“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因城乡差别悬殊城乡经济社会活动,无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双向交流而成为两个互相隔离的世界。

(二)城乡建设中的两种片面倾向,是选择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化道路的现实原因

我国城乡分割、城乡分离的现象,有其深远的国际学术背景。20 世纪 70年代以前,国际学术界关于“发展”的论著,都是把城市和乡村分离开来研究。其中,西方城市发展观和增长极理论占据主流地位;而少数激进派学者却主张乡村内源式发展和有选择性的空间封闭式发展。上述理论范式分别代表了各执一端的城市发展观和农村发展观。

缘于此,始建于 20 世纪 50 年代的国民经济体系人为地被划分成城市和乡村两大空间经济体,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时至今日,城市化的浪潮已席卷中华大地,这种“两分法”的遗毒仍有广泛影响,最典型的就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城建派”和“乡村派”。“城建派”把城市化简单地等同于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认为城市化就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于是迫不及待地进行“圈地运动”,大搞“造城运动”,忙于城市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结果,许多城市不顾条件,贪大求洋,小城市要变中,中等城市要变大,大城市要变特大,特大城市要国际化;盲目追求大马路、大广场、大草坪,追求高层、超高层建筑。去年国家查处的一系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与城市的盲目扩张运动不无关系。城市建设中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城市化普遍“提速”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抓不住城市化的真谛,抓不住城市化这一变革农业生产方式的牛鼻子,撇开农村孤立地发展城市所致。“乡村派”则在农村大搞所谓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以小城镇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城市化”战略。其结果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地发展乡镇企业,必然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村村像镇、镇镇似村”地进行村镇建设,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家家务工、人人姓农”,农村人口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城市化。在整个20 世纪 80 年代,直至 90 年代前半期,涪陵走的就是一条典型的“农村工业化”和“乡村城市化”道路,这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存在的弊端大家也有目共睹,有人戏称这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病”或“乡土病”。

城市化作为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改变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空间过程,是一个涵盖城市和乡村两大地域空间的转型过程。在我国仍然沿袭城乡二元体制的背景下,城市化还肩负体制改革层面上突破城乡二元分割、协调城乡发展的历史使命。城市化进程中的这两种片面倾向,都是在原有的体制框架下,忽视了城乡联系问题,孤立地进行城市和乡村建设。实践证明,这样的城市化不符合城市化战略提出的初衷。在实践存在严重偏差的情况下,走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显得尤其必要。

(三)城乡一体化的未来发展目标,是选择城乡统筹城市化道路的理想导向

城市化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直接表现就是作为现代人类理想生存空间和主要活动场所的城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即便是在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已经转变为城市人口以后,城市化的过程仍将继续。这时,农村与城市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已经相差不大,人口在农村与城市间的转移已趋于均衡状态,城市化进入高级阶段,即城乡一体化阶段。

目前,理论界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的偏差,在实践中也容易陷入城乡均衡发展和资源分散配置的误区。针对不少地区出现的城市极化效应远大于扩散效应,城市的过度集聚和乡村的相对不景气,城市发展以牺牲乡村发展为代价等不协调现象,有人提出,搞城乡一体化就是城市和乡村要一视同仁,推行齐头并进的城乡均衡发展政策。这实际上违反了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城市化是一个社会经济因素的聚集过程,其本质是一种集聚发展模式。正是城市化过程中资源和要素集聚配置所带来的高效率,推动人类社会迅速向前发展。即便是城市化进入了城乡一体化的高级发展阶段,却仍然受资源集中、集约配置这一客观规律的支配。人为强制性地分散或均衡地配置资源是违反客观规律的。

城乡一体化也是城市化发展的目标,是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复合系统发展到一种理想状态,也就是城乡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托、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有人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消除城乡差别,最终达到城乡的绝对融合。这实际上把城乡一体化引向了城乡一样化。城市化的实质是乡村和城市居民共同创造、平等分享人类共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并非使所有的乡村变为城市。进入城乡一体化阶段,乡村的小农生产方式已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已实现农业生产工业化、农场经营企业化,农村的基础设施非常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大,农村居民能够平等地享受城市文明。但是,城市和乡村作为一种非均质的地域经济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受各自特定的自然、经济、社会、历史等条件制约,其产业发展、功能形态以及生活习俗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色。从这一层面看,城市和乡村仍然是两个异质性系统,而不是一种城市性和农村性均匀分布的“灰色区域”,更不是一种“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空间聚落形式。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指城乡虽处于不同空间但总体上基于同一基本经济社会体制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就是谋求一种城乡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体”的发展体制,探求一种权益平等的组织结构,在遵循城乡经济发展差别性和互补性的基础上,促进城乡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城乡发展的协同度、融合度。要实现这一理想目标,必须在城乡统筹发展思想的指导下,赋予城市和乡村两大空间经济主体以平等的地位,使城乡之间通过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yPRiLYxqmb/O0lxIhCP5YRjpRTIrANWCteOLPN/2zQdBngqytd+UVHOPWblk6B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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